DB3305∕T 265-2023 生活垃圾分类智能设施配置及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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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CS Z 68 浙江省湖州市地方标准 DB 3305/T 2652023 3305 ICS 13.030.01 生活垃圾分类智能设施配置及管理规范 2023-05-19 发布 2023-05-20 实施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305/T 265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2 5 智能设施配置要求.2 5.1 总体配置.2 5.2 配置要求.3 5.3 各环节智能设施要求.3 6 数据接入平台要求.4 6.1 基本要求.4 6.2 接入方式.4 6.3 数据报文.4 6.4 数据内容.6 6.5 网络安全
2、.7 6.6 数据安全.7 7 运维管理.7 7.1 运营管理.7 7.2 维护管理.8 8 标识.8 8.1 标签.8 8.2 设施设备标志.8 9 评价与改进.8 附录 A(资料性)数据库字段对照表.9 附录 B(资料性)部分编码规则参照表.21 参考文献.24 DB 3305/T 265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湖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
3、)、中国计量大学、湖州和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胜杰、周继姣、季斌、朱银莉、吴珏、颜鹰、芮齐青。DB3305/T 2652023 3 生活垃圾分类智能设施配置及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智能设施总则、配置要求、数据接入要求、运维管理、标识、评价与改进等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智能设施的配置及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智能设施配置及管理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
4、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818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 50337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 CJJ/T 125 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 JT/T 808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JT/T 809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平台数据交换 DB33/T 1166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DB3305/T 221 公共视频资源标签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095、GB/T 50337、DB33/T 116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5、文件。3.1 生活垃圾 domestic waste 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来源:DB33/T 1166,2.0.1 3.2 生活垃圾分类 domestic waste classification 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活动。生活垃圾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来源:DB33/T 1166,2.0.2 DB3305/T 2652023 3 3.3 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 supervision platform of domestic waste classification
6、纵向贯通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采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和物联网等技术,集成生活垃圾分类各场景的智慧化应用,具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流程和全时段智能化统一监督管理功能的平台。以下简称平台。3.4 智能设施 intelligent facilities 面向生活垃圾分类设计,接入到平台上,具有感知、计算、反馈能力的并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终端设施。4 总则 4.1 生活垃圾分类智能设施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与主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使用。4.2 生活垃圾分类智能设施配置应与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需求相匹配。4.3 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区域宜
7、配套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设施。4.4 生活垃圾分类智能设施的数据应归集和共享,源头分类、中端运输、末端处置等全环节纳入平台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5 智能设施配置要求 5.1 总体配置 5.1.1 总体要求 按设施单元分为基础设施和作业设施,按配置主要包括GPS定位、视频监控、计量称重、智能督导、手持终端等,设施所需配置的设备数量根据实际情况按需确定,总体配置见表1。各设备选择适宜的接入方式将采集到的数据发送至平台,实现数据的归集和共享。表1 智能设施总体配置 基础设施 作业设施 投放点 集置点 中转点 处置点 处理厂 小型车辆 中型车辆 大型车辆 作业人员 GPS 定位 视频监控 计量称重 智能
8、督导 手持终端 注:为必选,为可选 设施单元 配置单元 DB3305/T 2652023 3 5.2 配置要求 5.2.1 GPS 定位 5.2.1.1 设备定位精度一般要求在 315 米的范围内,设备应支持 JT/T 808 或 JT/T 809 接入协议。5.2.1.2 运输车辆应具备离线轨迹点存储功能,存储时长不少于 1 个月。5.2.1.3 具备异常预警功能,设备异常离线时向平台发送预警信息。5.2.2 视频监控 5.2.2.1 基础设施前端摄像机的分辨率应不低于 200 万像素,支持视频压缩标准 H.265 和 H.264,IP67 防护等级,支持开放型网络视频接口、ISAPI、SD
9、K、Ehome(2.0/4.0)、GB/T 28181;后端存储设备应支持单路视频不少于 90 天的存储,支持 Ehome(2.0/4.0)、GB/T 28181、萤石云等接入协议,支持 H.265 及 H.264 编码自适应。5.2.2.2 作业设施前端摄像机的分辨率应不低于120万像素,IP67防护等级;后端存储设备应支持单路视频不少于 30 天的存储,支持 Ehome(2.0/4.0)、GB/T 28181 等接入协议,支持 H.265 及 H.264编码自适应。5.2.3 计量称重 基本组成应包括出入控制设备、称重设备、数显设备、语音设备、传输设备及控制软件等。控制软件应具备独立数据库
10、,支持数据共享;支持数据字符自定义扩展功能。5.2.4 智能督导 具备智能识别、督导取证、垃圾桶满溢调度等功能。5.2.5 手持终端 5.2.5.1 应具备通用的操作系统,随机存储器(RAM)不应小于 4GB,只读存储器(ROM)不应小于8GB。5.2.5.2 具备卫星导航定位功能,配备分辨率不低于 800 万像素的内置摄像头。5.2.5.3 支持录音、通话,具备防水、防尘、防震功能。5.3 各环节智能设施要求 5.3.1 投放环节 5.3.1.1 配置要求 5.3.1.1.1 智能投放箱应具有防夹手,宜具有智能识别、在线称重等功能,可设置定位器和满载指示灯,及时反馈位置和满载信息。易腐垃圾投
11、放应在线称重,可溯源到户,每次投放重量可记录并上传至平台。5.3.1.1.2 投放点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应覆盖投放点全景和投放口,具有 24 小时监控,可实时可回放监控投放点位,并可网络全覆盖。5.3.1.1.3 投放点应安装智能督导设备,具有智能抓拍、语音播报、人机交互、绿色节能等功能,满足违规信息抓拍及推送、具有投放规律分析等功能。5.3.1.1.4 宜安装宣传智能设备,包括液晶屏、语音播报等。5.3.1.2 易腐垃圾桶内质量督导 DB3305/T 2652023 3 5.3.1.2.1 拍摄图片应清晰可辨别,取图像时应带有摄像机自身生成的拍摄标识。5.3.1.2.2 图片组应有投前图、投
12、后图和 AI 分析图。注:物联网秤收集方式应带有投放图片,并由人工给予质量评定。5.3.1.2.3 具备差异化识别,当混投发生后,未及时清理不会影响后续的投放判定。5.3.1.2.4 采用智能督导的,结果为准确或混投二选一,且混投时应提供具体的混投物名称。注:原则上不允许提供概率性结果和模糊性结果,如混投可能性70%,单一的提供有/无混投作为结果等等),其中混投应根据严重程度区分中、差、错投(整包、不破袋等严重问题);5.3.1.2.5 应连续稳定运行,连续性的核心要素包括桶的位置、时间、垃圾量的变化等。5.3.1.3 分类标志 5.3.1.3.1 标志应按规定的名称、图形符号和颜色使用。5.
13、3.1.3.2 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应使用符合 GB/T 19095、DB33/T 1166 规定的标识和颜色。5.3.1.3.3 分类投放站应统一编号和标识。5.3.2 收运环节 5.3.2.1.1 集置点宜配置 LED 电子屏,支持滚动显示、联网管理,可自定义屏显内容。5.3.2.1.2 垃圾中转站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具备 24 小时实时监控,录像存储不少于 3 个月,并可上传至平台。5.3.2.1.3 回收站应安装智能督导设备,包含智能抓拍、语音播报、人机交互、节能照明等功能,满足违规信息抓拍及推送、自动生成投放规律曲线等溯源及分析需求。5.3.2.1.4 可回收物收集车应配备智能回收装置,
14、可回收物品类、重量、积分(或金额)、时间等交易信息上传平台。5.3.2.1.5 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车应具备扫码、称重、拍照、定位功能并与平台连接。5.3.3 处置环节 5.3.3.1.1 区(市)县应设置与分类方式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5.3.3.1.2 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满足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要求。5.3.3.1.3 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应设置计量和实时监管设施设备。5.3.3.1.4 就地垃圾处置设备应配置臭气、废气收集与处理系统,具有自动上下料系统和参数自控、保存、上传功能,易腐垃圾处理量、出肥量等数据上传平台。处置厂信息的数据
15、库字段参照附录 A 里表 A.1。5.3.3.1.5 处理厂设施应同步配套智能化设备。6 数据接入平台要求 6.1 基本要求 采集到数据应接入平台,并逐级归集到市级平台。6.2 接入方式 6.2.1 各接入单元将数据接入平台的方式宜包括:数据平台接入;DB3305/T 2652023 3 设备直接接入等。6.2.2 数据平台接入一般为上下级平台(或同级平台)数据通联使用,原则上同一业务条线按照自下而上的顺序接入数据,设备直接接入适用于本级范围内的设施单元按需接入。6.3 数据报文 6.3.1 行政区划及编码 6.3.1.1 行政区划按照区(县)、乡镇(街道)、社区(村)的结构规范录入系统,根据
16、不同数据类别选择相应的行政区划层级。6.3.1.2 其中基础设施的行政区划按照属地管理精确到相应层级,作业设施的行政区划按照作业区域归属,非固定作业区域的行政区划以管理单位(部门)归属填录。示例1:吴兴区 环渚街道 大钱港垃圾中转站 示例2:长兴县 雉城街道 北门社区 城北小区 9 号楼 东南侧 1 号驿站 6.3.2 设施/类型及编码 6.3.2.1 设施明细参照附录 A 填录。6.3.2.2 类型/种类的字段及编码参照附录 B 填录。6.3.3 居民基础信息 6.3.3.1 居民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应为真实信息;住所地址需按照【行政区划】【小区】【楼栋号】【单元号】【户号】的规则录入完整
17、。6.3.3.2 住所地址标准格式:行政区划+小区+楼栋号+单元号+户号。示例1:吴兴区 月河街道 吉山二社区 吉山四村 129 号楼 1 单元 101 室 6.3.3.3 居民基础信息参照附录 A 填录。6.3.4 投放点(驿站)及附属智能设施 6.3.4.1 驿站信息填录以行政区划+小区+驿站所在位置最近楼幢号+楼幢面对驿站朝向+以小区为集合的顺序编号为标准规则。示例1:长兴县 雉城街道 北门社区 城北小区 9 号楼 东南侧 1 号驿站 6.3.4.2 驿站垃圾桶信息填录以驿站名称+垃圾桶编号+垃圾类型为标准规则。示例2:示例 1:吴兴区 月河街道 东湖家园社区 东湖家园二区 9 号楼 西
18、侧 2 号驿站 2 号其他垃圾智能柜 6.3.4.3 驿站(投放点)信息参照附录 A 填录。6.3.5 视频监控设施 6.3.5.1 基础设施视频监控填录标准格式:行政区划+视频所属设施(场所)+视频设备顺序编号+设备名称 示例1:吴兴区 织里镇 织里生活垃圾中转站 办公楼 1 号硬盘录像机 示例2:安吉县 递铺镇 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地磅 1 号摄像机 示例3:吴兴区 月河街道 东湖家园社区 东湖家园二区 9 号楼 西侧 2 号驿站 6.3.5.2 非固定设施视频监控填录标准格式:行政区划+视频所属运营单位(部门)+视频设备顺序编号+设备名称 车载视频一般以摄像机安装位置命名,如车
19、前、车内、车左(右)侧、车后。示例1:吴兴区 浙江绿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浙 E12345 车前摄像机 DB3305/T 2652023 3 6.3.6 集置点/接驳点 集置点/接驳点位信息的填录规则为行政区划+收运主体+垃圾类型+具体地点。6.3.7 运输车辆信息 参照附录A和附录B填报,其中附录A中运输车辆信息表第4-12项字段信息均为非空必填项。6.3.8 中转及处置设施基础信息、称重记录信息 参照附录A和附录B填报,其中非空字段均为必填项。6.3.9 智能督导 6.3.9.1 小区生活垃圾驿站应按标准配置智能督导设施。6.3.9.2 桶内智能督导数据结合居民分类投放记录合并为一条记录,完
20、整信息记录包括居民投放记录+投放质量记录+投放抓拍分析。6.3.9.3 桶外智能督导数据结合驿站信息合并为一条记录,完整信息记录包含驿站信息+违规投放行为数据(含抓拍)+垃圾落地提醒数据(含抓拍)及处理结果数据。6.3.10 中末端地磅称重记录 6.3.10.1 中转站、处置厂(含分拣中心)应按要求配备相应的地磅称重设备,实现地磅称重数据的级联上传。6.3.10.2 地磅数据中,【来源区域】、【来源区域比例】、【垃圾分类】、【来源单位】、【运输单位】等字段为必填项,必须规范录入。6.3.10.3 参照附录 A 填报。6.4 数据内容 各环节涉及的接入单元接入平台的数据类别按表2。表2 接入平台
21、的数据类别 环节 接入单元 数据大类 数据小类示例 垃圾投放 投放点 主体信息 覆盖小区信息 基础信息 位置信息、运营单位信息 设备信息 智能投放箱、智能督导 投放信息 称重信息 预警信息 违规投放信息、垃圾落地信息 视频信息 场地视频、行为分析视频 语音交互数据*语音互动范本 语音提示数据*语音提示范本 收集 集置点 基础信息 位置信息、作业单位、桶数量、垃圾类型信息 视频信息*场地视频 中转点 基础信息 站点基础信息 作业信息 称重信息 视频信息 场地视频 运输 运输车辆 基础信息 车辆基础信息 作业信息 车辆作业信息 设备信息 GPS、视频、称重等设备信息 预警信息 车辆违规行驶、违规收
22、运 DB3305/T 2652023 3 环节 接入单元 数据大类 数据小类示例 视频信息*车载视频 处理 易腐垃圾就地处置点 基础信息 站点基础信息 设备信息 就地处置设备信息 处置信息 称重信息 预警信息 进料预警、出料预警等 视频信息*场地视频 处理厂 基础信息 站点基础信息 处置信息 称重信息、产物信息 环保信息*环保工况数据*可选的接入数据类别。6.5 网络安全 6.5.1 数据接入的安全区域边界应符合 GB/T 22239-2019 中 7.1.3 的规定。6.5.2 应提供完善的网络安全保障机制,包括:网络安全策略、访问控制安全审计、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网络边界安全和线路安全等内容
23、。6.6 数据安全 应提供完善的数据保障机制,所有对针对服务对象的信息的访问都需要记录访问者和访问时间,便于后续追溯查询,数据保障机制包括:数据库安全策略;数据访问痕迹记录;敏感数据存储和传输加密;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功能。7 运维管理 7.1 运营管理 7.1.1 垃圾落地包处理时效 针对驿站现场在产生垃圾落地包时,应及时定向通知运营单位,运营单位在接收到落地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进行现场处理,并将处理后的现场进行拍照并回传,反馈处理结果。7.1.2 违规投放数据使用 对投放行为进行记录,发生违规投放行为时,该部分图像数据可用于违规公示、定向劝导、非现场执法证明,以起到教育警示作用。7.1.3
24、 投放时段的合理设置 投放时段应考虑所在服务范围内居民投放特点,制定合理化、科学化投放时段方案,周期性时段投放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居民的投放规律变化。运营单位应根据分析结果,定期评估并调整投放时段方案。7.1.4 收运作业中的规范要求 DB3305/T 2652023 3 车辆收运作业应定时定点,不得跨片区作业。保持车容整洁无破损,收运垃圾桶应摆放至规定位置。应确保收运车辆GPS、车载视频、车载称重等设备正常运行。7.1.5 末端处置中的数据校验 入厂车辆信息应统一归集至市级平台处置厂车辆入厂核准库。车辆过磅记录数据需按照规定字段上传至上级平台。上下级平台应每半月对进厂过磅数据进行一次手动校验。
25、7.2 维护管理 7.2.1 生活垃圾智能设施应由专人或专业机构负责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功能完好、外观整洁、标志清晰醒目。7.2.2 当发生损坏时,应及时进行修复更换。7.2.3 日常维护、更新基础数据,日常维养智能设施。7.2.4 末端地磅每年需由专业场所定期检测维护设施,车载称重应根据数据精度偏差调整,每年不少于 2 次。8 标识 8.1 标签 公共视频资源标签符合DB3305/T 221的规定。8.2 设施设备标志 应符合CJJ/T 125的规定。9 评价与改进 9.1 定期检查智能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9.2 定期进行居民满意度调查、设置居民意见箱和制定投诉处理机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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