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3025-2020 五米以下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范.pdf
《DB11∕T 3025-2020 五米以下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范.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11∕T 3025-2020 五米以下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范.pdf(16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ICS 47.080 U 00 备案号:70961-202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30252020 五米以下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范 Technical standard for survey of boats below 5m in length 2020 - 04 - 08 发布 2020 - 07 - 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30252020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适用环境 . 2 5 检验技术要求 . 2 6 检验规则 . 5 附 录 A(规范附录)船体强度试
2、验方法 . 8 附 录 B(规范附录)船舶干舷试验方法 . 9 附 录 C(规范附录)船体密性试验方法 . 10 附 录 D(规范附录)船舶稳性试验方法 . 11 附 录 E(资料附录)试验记录表(供单艘船试验使用) . 12 DB11/T 30252020 II 前 言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制定本地方标准,在京津冀区域内适用,现予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船舶检验局、北京市船舶检
3、验所、天津市船舶检验处、中国船级社天津分社、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石家庄苍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揣明卫、熊柏松、李基光、张立群、李灵波、李树嵬、张晨曦、倪志翔、赵利平、赵建平、贾浩然、李永征。DB11/T 30252020 1 五米以下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船长(不易测量的按总长计,下同)5 m以下(不含5 m,下同)船舶进行检验的适用环境、检验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船长5 m以下小型船舶,在海上航行的船舶仅适用于机动船。 本标准不适用以下船舶: a) 军用、体育运动、玩具船和自用的非营业性船舶; b) 水上飞机、运载油类和
4、危险品的船舶; c) 乘员超过 6 人的船舶(含操作人员和儿童); d) 船宽小于 1.45 m(不含 1.45 m)的船舶; e) 防汛和应急抢险类船舶; f) 在急流水域内使用的漂流船筏; g) 竹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303 船用救生衣 GB/T 181682017 水上游乐设施通用技术条件 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政法201622号) 沿海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6) 中华
5、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政法201623号) 游艇法定检验暂行规定(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政法2013167号) ISO 12215-5 小艇-船体结构与构件尺寸 第5部分:单体船的设计压力、设计应力和构件尺寸的测定 ISO 12217-3 稳性和浮性的评定与分类 第3部分:艇体长度小于6 m的艇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漂流船筏 drifting boat 由人工或自然水流方式推进,用于水上漂流活动的船、筏。 3.2 航行区域 sail area DB11/T 30252020 2 允许船舶航行或使用的安全水域。 3.3 非机动船 non-powere
6、d ship 靠人力、风力或自然水流推进的船舶。 3.4 船舶所有人 ship owner 船舶的产权所有人。 3.5 船舶经营人 ship operator 对船舶安全使用负有责任的船舶实际经营人。 3.6 出厂检验 factory examination 船舶在出厂前由制造厂进行的检验。 3.7 初次检验 initial survey 船舶在出厂后投入营运前按要求的项目和规则对船舶进行的检验。 3.8 营运检验 in-service inspection 船舶经初次检验后,在船舶使用寿命内按要求的间隔期和内容进行的检验。 4 适用环境 4.1 按本标准检验的船舶,限于以下环境使用: a)
7、在划定的安全水域内航行,航行区域内设有与营运活动相适应的应急救助设施和条件; b) 限浦氏风力 4 级及以下、 能见度良好时使用, 航行距岸不超过 1 km; 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 4 h。高速船航速不超过 28 km/h,其它船舶航速不超过 18 km/h; c) 船舶营运期间,所有乘员应身穿救生衣并坐在座位上。 4.2 第 5 章和第 6 章中涉及的具体技术要求除指明适用海船外, 均指内河船; 海上航行船舶应符合 沿海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6)或游艇法定检验暂行规定(2013)的相应要求。 5 检验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船舶应具备以下技术资料: a) 全船说明书; D
8、B11/T 30252020 3 b) 总布置图(含船舶设备布置、机电设备布置和人员布置); c) 船舶稳性试验报告(同批次同一船型可允许只试验首制船); d) 载客船舶的乘客定额计算书; e) 干舷核定书或浮力安全性试验报告(同批次同一船型可允许只试验首制船)。 5.1.2 同一制造厂生产的同型船在尺度、材料、结构、重量和布置等方面应保持一致,有影响性能的改变时,应重新进行试验。 5.1.3 船舶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应选用合格的材料和机电设备,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5.2 材料 5.2.1 船体材料和主要部件应采用防锈材料或采取有效的防锈措施。 5.2.2 船体的壳板和主要结构件等材料的选用应符
9、合相关文件的要求; 材料的强度和耐老化性能应符合预定的使用要求;乘员座位的座板应采用木板、塑料或玻璃钢等非金属材料。 5.3 外观 5.3.1 船舶外观应完整;表面无破损和皱折;不应有开胶、离层、开焊、裂缝、龟裂、明显变形等缺陷;金属部件不应有锈蚀现象;电镀件表面应平滑、光亮,不应有起泡和露底等缺陷;各部件应完整无缺,固定、粘贴部位应牢固可靠;必要的防淋雨装置保持完好。 5.3.2 各部位及各部件的尺寸应符合原设计要求;设计时未配备的设备或顶棚(如遮阳棚),使用中不应加装。 5.3.3 在船上明显位置应设有固定铭牌,铭牌的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最大乘员人数、适用水域、制造日期、执行标准号、
10、出厂编号、制造厂名及船舶主尺度、动力装置等参数。 5.4 船体结构 5.4.1 船体结构(包括上部顶棚等附属结构)的设计应使船舶能承受使用期间可能遭遇的最大外力。 5.4.2 船体结构应仅设一层甲板,如有顶棚,顶棚应不承受任何载荷。 5.4.3 船体结构和构件的制造和安装应牢固可靠。 5.4.4 船舶应有足够强度,其构件及结构强度通过以下试验方法之一进行验证: a) 实船投落试验,试验后船舶不应有永久变形和损坏。试验方法和要求见附录 A 中的 A.1; b) 进行船体静载荷强度试验,试验船舶在长度方向和宽度方向的变形量不应超过相应的允许变形量。试验方法和要求见附录 A 中的 A.2。 5.4.
11、5 同一批次同一船型的首制船在玻璃钢船壳制作时, 应按相同条件同时或单独制作试验样板, 大小为 500 mm500 mm,其物理及机械性能应满足 5.2.2 中对材料的要求。 5.4.6 船上乘员处所至上下船的出入口应通畅,不应经过机器处所。 5.5 干舷、水密完整性和人员保护 5.5.1 船舶可以不勘划干舷标志。 在按附录B方法进行试验和测量时, 每艘船舶的干舷均应符合5.5.2的要求。 DB11/T 30252020 4 5.5.2 内河船舶在满载状态下, 沿船长任何位置的干舷甲板边缘或敞开船舷侧板顶端至满载水线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220 mm。碰碰船船沿至水面的距离不应小于 300 mm
12、。 5.5.3 船壳板、露天甲板应有良好的密性,不应有渗漏。船体密性应按附录 C 的要求进行试验。 5.5.4 船壳板、露天甲板如果有开口,要保证开口处的水密性,不允许有水从开口流到有密性要求的船体内部。对穿过船体的附件,在安装时要做到水密,保证水不能流入船体。 5.5.5 船舶的露天或开敞处所应有防水和排水条件; 甲板上设计要求防止水进入的处所或舱室, 其门窗、舱盖、开口等应有风雨密措施,并在航行中保持关闭。 5.5.6 高速船应设有浮力体, 浮力体提供的浮力应大于空船重量的 110 %, 浮力体由水密舱和/或不吸水的封闭型发泡塑料填充的空舱组成。浮力体应永久性固定设置。 5.5.7 船舶载
13、客处开敞部分应设置固定栏杆或舷墙上扶手, 座位板至栏杆或舷墙上扶手的高度应大于0.3 m。 5.5.8 用于人员行走的甲板、通道地板应为防滑型。 5.6 稳性 5.6.1 船舶在静浮状态时,横倾不大于 3、纵倾不大于 5。 5.6.2 船舶的完整稳性试验核算应符合 5.6.3 和 5.6.4 的要求。 5.6.3 船舶进行稳性试验核算时,乘员的重量、重心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在允许载客区域内每平方米不超过 4 人,全船总人数不超过 6 人,每人重量按 75 kg 计; b) 人站立时,重心位于所站立甲板平面以上 1.0 m 处;坐下时,重心位于座位以上 0.3 m 处。 5.6.4 船舶应按
14、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稳性试验,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a) 按照GB/T 181682017中5.5.4要求进行稳性试验, 并经核算船舶初稳性高度达到相应要求。试验方法见附录 D 中 D.2 的 a); b) 按满载情况下所有人员集中一舷的状态进行试验,验证在乘员集中一舷时船舶的横倾角和水线位置,满足船舶横倾角不超过 12的要求;对甲板船,最终水线位置的任意一点应位于干舷甲板最低点以下至少 100 mm;对敞开船,最终水线的任意一点应位于舷侧板顶端低点以下至少 163 mm。试验方法见附录 D 中 D.2 的 b)。 5.7 乘员处所 5.7.1 载客船舶所核定的乘员定额应确保船舶满足本标准中核定
15、的干舷、稳性和救生设备配备等要求;载客船舶应在船上明显位置标明乘员总人数(含驾驶和操纵人员)。 5.7.2 船舶应按允许载客的可用面积和设置的固定座位核定载客人数,每一乘客设置一个固定坐椅;若为座箱,每一乘客座位宽度不小于 0.4 m;核定的乘员总人数不超过 6 人(含驾驶和操纵人员)。 5.7.3 以下处所不应核定载客: a) 干舷甲板首部; b) 距机器处所 0.5 m 之内范围; c) 燃油或蓄电池处所; DB11/T 30252020 5 d) 扶梯、通道和出口; e) 顶棚甲板; f) 影响驾驶人员视线的处所。 5.8 机电设备 5.8.1 机动船的制造和营运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a
16、) 船舶机械、燃油储存装置、管路和附件等的设计和构造应符合其拟定用途,其安装和防护应使船舶在正常使用时不至对人员造成危害; b) 所选发动机、电机应能易于启动和可靠运转,并应牢固地安装在具有足够刚性的位置; c) 轴系通过船壳板或水密舱壁板时,应保证水密; d) 使用燃油的机动船,燃油箱处所应开敞通风,且保证整个油路无渗漏; e) 船上不得安装压力容器设备(包括燃气储存设备); f) 碰碰船最大行进速度应小于 8 km/h; g) 船舶应确保控制动力装置的方向机、软轴线、拉杆及控制航向的舵桨设备可靠联接; h) 船舶应有适当的回转和后退能力,确保在正常情况下能可靠地控制船舶,控制用操纵装置应运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11T 3025-2020 五米以下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范 DB11 3025 2020 以下 小型 船舶 检验 技术规范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ang****ing】。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ang****in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