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 1:1000 1:2000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 6962-1986)(被GBT 6962-2005代替).pdf
《1:500 1:1000 1:2000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 6962-1986)(被GBT 6962-2005代替).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500 1:1000 1:2000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 6962-1986)(被GBT 6962-2005代替).pdf(2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标准1:5 0 0,1:1 0 0 0,1:2 0 0 0比例尺UDC 5 2 8.7(2 0 3).5 2 6二 3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 6 9 8 2-8 6Ae r i a l ph ot o g r a p h i c s p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1:5 0 0,1:1 0 的,1:2 0 口 s c a l e T opog r a ph i c m a ps1 总则1.1 本规范以 测制1:5 0 0,1:1 0 0 0.1:2 0 0 0 比 例尺 地形图为目的,以国民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各部门的工程测绘为主要服务对象。航摄执行
2、单位和多数测绘 单位现有的技术条件和仪 器装备是制定本规范的技术基础.相应比例尺 测图规范对航摄资料所提出的 各项具体要求,是 制定本规 范的基本依 据,同时,适当考虑 航空摄影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因素。1.21.3据。本规范是测绘 技术标准的一个组成部分。航摄 资料的质量应满足本规范的要求。本规范是全国各有关 航摄单位组织和实施航摄工作的基本准则,是检验航摄资料质量的主要依2.1肮摄的墓本要求 航摄仪2.1.1对航摄仪 基本性能的要求2.1.1.1象幅:焦距1 8 cm x 1 8 cm(几):宽角 f k=1 1 5.0 士3 m m1 0 0.0 士3mm*常角f*二 2 1 0.0 士5
3、mm2.1.1.2 2 0 0.象幅:2 3 c m x 2 3 c m焦 距(几):特宽角 几 宽角人 中角 几 常角f k0 士3 m m*=8 7.5士3.5 mm二1 5 2.0 土 3 mm二2 1 0.0 士 5 mm二3 0 5士 3mm2.1.1.3 物镜中心部分的分解力,1 8 c m x 1 8 c m 象幅应高于4 0 线对/m m,2 3 c mx 2 3 c m 象幅应高于5 0 线对/m m。位于象片有效使用面积边缘部分的物镜 分解力不得低于2 哦 对/m m,2.1.1.4 物镜径向畸 变差在象片有效使用面积范围内 大部分应小于或等于0.0 1 5 m m,局部最
4、大应不大于0.0 2 m m。焦距 为8 7.5 土 3.5 m m 的 特宽角 物镜 和焦 距为1 1 5.0 士3 m m 的宽角 物镜 最大畸 变差应不大于0.0 3 m m o2.1.1.5 航摄中经常使用的各色滤光镜齐全。申 在选用I*二1 0 0.0 m m,j。二 2 0 0.0 m m 航摄仪时,一般应满足2.1.1 款 的各项要求。如用户同意采用A0A-4 1 航摄仪时,可不按上述要求。国家标准局 1 8 8 6一 1 0 一 1 8 发布1 987 一0 6 一0 1 实施GB 6 9 6 2-8 62.1.22.1.2.1航摄仪的检定 根据每架 肮摄仪的食 状况,每隔1
5、2 年检 定一次。检定数据按用户的需要提供。2.1.2.2 必须检定的项目 和对检定数据的精度要求:a.检定焦 距(几)。精度:士 O.O l m m,b.检 定光学框 标的坐标值(X,Y)及光学框标、机械框标之间的距离(L)o精度:士 O.O l m m,c.检 定 最 佳对 称 主 点(S)在 象片 框 标坐 标 系 中 的 坐 标值(X o,Y。)。精 度:1 O.O l m m o d.沿 象 幅周边1 一8 个 辐射方向上每隔l om m 间 距测定对于 最佳对称轴 的 物镜径 向畸 变 差。测定精度:士 0.0 0 3 m m(2 3 c m 象幅)或士 0.0 0 5 m m(1
6、 8 c m 象幅)。e.检定从 物镜中心至视场边缘不同部位的 物镜分解力。其值 应满足本规范2.1.1.3 的要求。f.检定航摄仪 每个暗盒的压平质量。检定数据的量测精度应小于或等于1 O.O l m m o 二 测定快门的名 义速度和有效 速度。h.在进行光学系 统的 各项检定时,物镜应戴 上黑白 摄影时常用的滤 光镜一起检校。2.1.2.3 各项 检定数据应准确无误地记人航摄仪履历薄。2.1.2.1 每年正式飞行作业前,应对每架 航摄仪先进行试照,通过试照成果资料的分析处理,确认符 合正常工 作状态后才能用于正式航摄。2.1.2.5 航摄仪使用过程中,因偶然原因发生较大震 动或发生较大故
7、障后,应及时重新检定。如发现光学系统各元 件间的位置有了异变,未经修复检定前,应停止使用。2.1.2 二 各类航摄附属仪器、仪表应经常检查,及时校准,保持正常工作状态。2.2 摄影材 料2.2.1 对肮摄软片基本性能的要求2.2.1.1 软片 乳剂 分解力不得低于8 5 线对/m m,2.2.1.2 软片出 厂时测定的不均匀变形率 应 小于或等于3/1 0 0 0 0 02.2.1.8 片 基厚 度不小于O.l m m(涤纶)或0.1 3 m m(三醋酸)。片 边应平整、光滑、无毛刺、无裂口。2.2.2 软片 感光特性的侧定2.2.2.1 掌握软片 的感光特 性,是正确选择软片、确定曝 光时间
8、和显影条件的必要依 据。为此,在每年航摄任务开始前,应 根据库 存软片 的具体情 况抽样测 定其感光 特性(软片在保存期内以出 厂数据为准)。2.2.3 软片的选择 应 根据摄区 的地理位置、摄 影季节、地面照 度、地物反差和景 物的光 谱特性等因素,正确地选抖反 差系数、感光度、曝光宽 容度和色感性能合适的航摄软片。2.2.1 印象纸及其它复制摄 影材料的选择 航摄底片的层次和密度间 距是正确选择印象纸及其它 复制摄影材料的依 据。密度间距大的底片 应选 择软 性或中性复制摄影 材料,反之则选择硬 性复制摄影 材料。复 制摄 影材料的不均匀变 形率应不大于1.5/1 0 0 0 0。2.3
9、航摄计划的制定2.8.1 制定航摄 计划的程序和要求 航摄 任务由 测图单位 提出,并向有关 单 位伸报.批准 后,由 测图单 位和 航摄 执行 单位共同商 定有关具体事项,制定航摄计 划,签定 航摄合同。航摄 计划制定后,由 航摄 单位按国 家规定向主管部门履行飞行申 请手续,经批准后执行。2.3.2 航摄合同的主要内容2.3.2.,航摄地区、摄影面积。摄区 范围要以经纬 度和图幅号用略图标明。GB 6 9 6 2-6 62.3.2.2 成图方法、成图比例尺 和摄影比 例尺。2.3.2.3 肮摄 仪的 类型、焦 距和象幅,以 及需要配备的 航摄附属仪 器。2.3.2.4 特殊的技术要求,提供
10、的成果资料名称和数量。2.3.2.5 执行任务的季节和期限。2.a.3 航摄的设计工作2.3.3.1 关于设计用图的规定:a.航摄比例尺 大于或等于1:4 0 0 0 时,一般应采用1:1 0 0 0。比例尺地形图。b.航摄比 例尺 小于1:4 0 0 0 大于1:1 0 0 0 0 时,-N t 应 采用1:2 5 0 0 0 或1:1 0 0 0 0 比 例尺地形图。c.航摄比 例尺小于或等于1:1 0 0 0 0 时,一般应采用1:5 6 0 0 0 或1:2 5 0 0 0 比例尺 地形图。2.3.3.2 测图单 位根据其 具有的 技术装备条件和洲图 精度要求选择与 之相 匹配的 航摄
11、 仪。2.3.3.3 一般应在下表所规 定的范围内选择航摄比 例尺。成 图 比 例尺1:M.航扭 比 例尺1:MR1:5 0 01:1 0 0 01:20 0 01:20 0 0-1:3 0 0 01:40 0 0 1:6 0 0 01+8 0 0 0-1:1 20 0 0 特殊情况下,经测图单位和航摄 执行单位双方商 定,可根据摄区的具体条件,适当 改变上表的航摄比例尺。2.8.3.4 航摄分区的划分原则:a.航摄分区界 线应与 成图图廓线相一致。b.航摄 分区内的 地形高差不得超 过如 下规定:当 航摄比例尺 小于1:8 0 0 0 时,不得大于四分 之一相对航高。当 航摄比例尺 大于或等
12、于1:8 0 0 0 时,不得大于六分 之一相对 航高。c.在地形条件许可的 情况下,航摄分区应尽f大些。2.3.3.5 航摄 分区 的 平 均 高度平 面 按分 区 的 高 点平 均高 度 加 低点 平均 高 度 的二 分之 一 求 得。即:h#=h o wn十h s w y 22.3.3 二 航 线方向和 航线敷设方法:二 航线飞行方向一般为东一西 向,少数情况下根据地 形走向和专业翻绘 的特定要求(如线路、河 流、海岸、境界等等)亦可为南 一北向或 任意方向。b.根 据 大 比例尺航测成 图 放 大 作 业 的 特 殊 性,从 航摄 象 片 的 最 佳 班 盖 和 简 便 测绘 作 业
13、考 虑,航 线一 般 应 按 成图 图幅 中 心 钱或 相邻 两 排成 图图幅 的 公 共 图廓 线敷 设。c.根据特殊的地形条件和专业测绘 的特定要求敷 设航线。2.3.3.了 航摄 季节和 航摄 时间的选 定:。.选 定肮摄季 节,要 选 择 本摄区 最 有 利 的天 气 条 件,并 要 尽 t减 少 地 表植 被 和 其 他 彼盖 物(如积雪、洪水等)对摄 影和侧图的不良影响。-b.选择航摄 时间,既要保证具有充足的光照度,又要 避免过大的阴影。一般以摄区的太阳高度角和阴影倍数来确定。平地:太阳高 度角 应大于2 0 0,阴影不大于3 倍。丘陵地:太阳 高度角应大于3。,_ 阴影不大于2
14、 倍。山 地:太阳高度角应大于4 5 0,阴影不大于1 倍。6 8)GB 9 9 6 2-8 6 高 层 建 筑 物密 集的 大、中 城市,太阳 高 度角 应 大于 4 5 0,阴 影不 大于1 倍。一般城镇地区太阳 高度角应大于3 0 0,阴影不大于2 倍。高差特大的陡峭山区,摄影时间应限 制在当 地正午 前后l h的时间内。2.3.4 对铺 设 地 面 航摄 标 志 的 要 求2.3.4.1根据测图需要必须愉$地面航摄 标志的摄区,在签订 航摄 合同 时应予 以注 明。2.3.4.2地面 标志 必 须 在 飞 机 进人摄区 前铺 设 完毕。2.3.4.3 地面标志的 形态一般如下图。2.3
15、.4 二 标志的规 格:中 心 标志一般 不得大于。,0 4 m m x Me;标翼 的长 度一般为0.4 m m x Me;标翼 宽 度一般为0.0 4 m m x Me.2.3.4.5 标志的颜色 应根据摄区地形地 物的光l a 恃 性选 定,要 确保其与 周围地面具有 最良 好的反差。为增强象片上标志的判读效果,标志应适当低于地面或高于地面。:一对飞行质 f和 摄影质f的要求1 对飞行质,的要求1.13.1.1.1对象片重委的要求 立 体象对的航向重1一般应为6 0%-6 5%,个别最大不得大于7 5%,最小不得小于5 6 Y.当 个别象对的肮向重委小于5 6%但大于 5 3%,且其相邻
16、象对的 航向重 盈大于或等于5 8%时,能确保测图 定向点和测绘 工作边距象片 边缘不 小于1.0 c m(1 8 c m x 1 8 c m 象幅)或1.5 c m(2 3 c m x 2 3 c m 象幅),可视为合格。3.1.1.2 相邻 肮 线的 旁向 重 叠 一般 应 为3 0%一 3 5%,最 小 不得 小于1 3%。按 图幅 中,C 峨或公 共图 廓线敷 设航线时,至少要保证图廓线距象片 边缘不小于1.O c m(1 8 c m x 1 8 c m 象幅)或1.5 c m(2 3 c mx 2 3 c m 象幅)。3.1.2 象片倾斜角一般不大于2。,个别最大不大于4。3.1.3
17、 旋 偏角不得超 过以下的规 定3.1.3.1 航摄比例尺 小于或等于1:8 0 0 0,相对 肮高大于1 2 0 0 m 时,旋 偏角 一 般不大于6 0,最大不大于8。3.1.3.2 航摄 比例尺 小于1:4 0 0 0、大于1:8 0 0 0,旋 偏角 一般不 大于8“,最大不大于1 0 0。3.1.3.3 航摄比例尺 大于或等于1.4 0 0 0,旋 偏角一般不大于1 0 0,最大不大于1 2 0。3.1.3 二 在摄区 地形条件 极为特殊,飞 行特别困 难的 情况下,经测绘 单 位认可,个 别象对的旋 偏角可 略大于1 2 0,但不应超 过总数的4%。3.13.5 在 航摄区 内 达
18、到 或接近最大旋 偏角 的象片不 得连续超 过三片。3.1.4 航线的弯曲 度不得大于3%03.1.5 关厂 航高保持的规定GB 69 6 2-8 63.1.5.1 同一航线上 相邻象片的航高差不得大于2 0 M.3.1.5.2 同一肮线上最大航高与最小航高之差不得大于3 0 m.3.1.5.3 摄 影分区内 实际 航高与 设计航高之差不得大于5 0 m。当 相对航高 大于1 0 0 0 M 时,分区内 实际航高与 设计肮高之差不得大于 设计航高的5%。3.1.6 关于 保证图廓、分区、摄区 界线覆盖的规 定3.1.6.1图 廓 覆 盖:航 向 x 敲 保 证 超 出 图 廓 线 一 条 基
19、线。旁 向 覆 盖,常 规 飞 行 时 超 出 图 廓 线 一 般不 少于象幅 的5 0%,最少不得少于象幅 的3 0%,按图幅 中心 线或公 共图 廓线飞 行时,旁向覆盖超出 图廓线最少不得少于象幅的1 2%03.1.6.2 分区覆盖:分区 之间如航线方 向相同,旁向正常接飞;航向 各自 超出 分区界 线一条基线。分区 之间 航 线方向不同时,航向 各自超出 分区 界 线一条基 线,旁向超出 分区 界线一般不少于象幅 的3 0%,最少不 少于象幅 的1 5%。按图幅中心 钱或公 共图廓 线飞 行时,最 少不少于象幅的1 2%03.1.6.3 摄区界 线一般与图廓线和分区 界 线一 致,其 覆
20、盖要求与“3.1.6.1、“3.1.6.2 相同。3.1.7 关于控制航线(构架 航线)的规定3.1.7.1线。3.1.7.2位于摄区四周的控制航线,要保证象主点落在摄区 边线之外,两 端应超出摄区 边线四条基位于摄区内 的 控制 航线,要 保证象主点落在所跨 乘的图廓 线两侧 测图航 线半条 基线的范围内。控制航线交叉处应有不少于四条基线的相互重委。3.1.7.3 控制航线的象片比 例尺应大于 侧图航线的象片 比 例尺,并 具有大于或等于8 0%的航向重 叠,保证隔片能配成正常重盈的立 体象对。3.1.8 对按图幅中 钱、公 共图廓飞行的要求3.1.8.1 覆盖要求:e.当编制影象地图或采用
21、象片乎面图测图时,航线按图幅中心 线敷设,航向重 叠8 0%一 8 5%一9 0%.M盯M.-4(倍),要求达到一 张象片 覆盖 一幅图。b.精密立 体测图仪 测图 时,航线按图幅中心 线敷设,航向正常重 登,M司M m-4(倍),要求一 条 航 线覆盖一 排成 图 图幅,保证 在平 行于 航 线 方向 的 图 廓 线 满幅。3.1.8.2实 际 航 迹 偏 离 图 幅 中 心 线一 般 不 得 大 于 五 分 之 一 图 廓 长 度;偏 离公 共 图 线 一 般 不 得 大 于 五分之一 航线间隔(相当于五分之二 图廓长 度)。当 实际 航迹的 偏离超 过了上述规 定,但旁向覆盖仍能保证图廓
22、 线距象片边缘不 小于1.O c m(1 8 c m x 1 8 c m 象幅)或1.5 c m(2 3 c m x 2 3 c m 象幅)时,可视为合格。3.1.8.3 中心片的选择应保证图廓线距象片边缘一般不小于2.O c m(1 8 c m x 1 8 c m象幅)或2.5 c m (2 3 c m x 2 3 c m 象幅),最小亦不得小于1.O c m 或1.5 c m。3.1.8.4航 线两 端过渡 片 的 象 主 点应 落 在 成图 图 幅 的 图廓 线或 测区 的 边界 线之 外,过 渡 片 与中心片应具有正常的肮向重叠。3.1.8.5 加大 航向重 叠摄 影(指8 0%8 5
23、%9 0%)其象片 倾斜角 和旋 偏角 的测 定,以抽片后 配成Y 体象对的过渡片和中心片为 准,要求同“3.1.2 0、3.1.3。3.1.,关于漏洞 补摄 的规 定3.1.9.1 应采用与 原摄 航 线同类 型的 航摄仪 及时补摄。3.1.9.2 补摄时应按原设计要求进行。3.1.9.3 补摄 航 线的长度,按成图图幅 为 单位补摄,并 应超 过漏洞 外 一 条基 线,也可在订 立合同 时与航摄执行单 位商 定。3.1.9.4 在 设 置 控制 航 线的 情 况下,补摄 航 线两 端必 须超 出 控制 肮 线外 一 条 基 线。3.1.9.5 不用于 测图的 控制 航线如本身出 现 局部相
24、对漏 洞 或 有其它 缺陷(如云、云 影、脱胶 等)但不影响移条航线的模型连接和正 常的控制选点时,可不补摄。GB 6 8 8 2-8 63.2 对摄影$f的要求3.2.1 用密度计抽样测定肮摄底片的灰雾密度(D o)、最小密度(D o,)和最大密度(D ot),应满足下列要求。3.2.1.1 根 据我国常用肮摄软片的感光特性,底片的平均密 度应控制在0.7-1.0 范围内,其最佳平均密度流为0.8 5.8.2.1.2 要确保底片具有必要的透明度,底片的灰雾密度(Do)不得大于0.2 08.2 1.8 为能够判别位于地面上 最暗处景物的影象,底片的最小密度(D&+)至少要比灰雾密度 (D。大0
25、.2 03.2.1.4 为在正 常作业条件下 能够判别地面上最亮景物的影象,底片的最大密 度(D o*)一般应为1.4-1.8。对于 极少数特别光亮的地物,其最大密度可以超过1.8 但不得大于2.0;而在地物亮度特小的地区(如草原、森林),其最大密度可以小于1.4 但最小不得小于1.0 a3.2.2 底片的密度差(d D)(亦称反差),一 般应为1.。左右。最大密度差(d D,*)不得大于1.4 0在地物亮度比特小的地区,最小密度差(d D 4,)不得小于0.6 03.2.3 用目 视法检查底片,应影象清晰、层次丰富、反差适中、色调柔和。能辨认与 航摄比例尺相适应的细小地物的影象,能够建立清晰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1:500 1:1000 1:2000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 6962-1986被GBT 6962-2005代替 500 1000 2000 比例尺 地形图 航空 摄影 规范 GB 6962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Fis****915】。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Fis****915】,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3985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