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深层水泥搅拌法加固软土地基技术规程》(JTJ∕T259-2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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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 T J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业标准J T J/T 2 5 9-2 0 0 4水下深层水泥搅拌法加固软土地基 技术规程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O f f s h o re C e m e n t D e e p M i x i n g T e c h n i q u e t o C o n s o l i d a t e S o f t S o i l s2 0 0 4一0 7一0 2发布2 0 0 4一1 0一0 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下深层水泥搅拌法加固软土地基技术规程1 T T/T
2、2 5 9-2 0 0 4主 编 单 校批 准 部 门施 行 日 期中 港 第 一 航 务 工 程 局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 0 0 4 年 1 0月 1日关于发布 水下深层水泥搅拌法加固软土地基技术规程(J T J/T 2 5 9-2 0 0 4)的通知交水发 2 0 0 4 3 5 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上海市港 口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由我部组织中港第一航务工程局等单位制定的 水下深层水泥搅拌法加固软土地基技术规程,业经审查通过,现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为1l YT 2 5 9-2 0 0 4,自2 0 0 4 年
3、 1 0月 1 日起施行。本标准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00四年七月二日制 定 说 明 本规程是在对国内外采用水下深 层水泥搅拌法加固 软土地基的工程进行深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国内 外有关科研成果和技术经验,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 意见,并结合我国 水运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本规程主要包括水下深层水泥搅拌法加固 软土地基的室内配合比 试验、设计、施工和检验等技术内 容。本规程的主编单位为中港第一航务工程局和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参加单位为天津港湾工程研究所。水下深层水泥搅拌法加固软土地基,具有在短期内可获取所需要的地基强
4、度,加固后地基变形小和施工无公害等优点,在日本、芬兰、北欧等国已广泛应用于工程,在国内 也已成功地应用于港口工程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适应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对水下深层水泥搅拌法加固软土地基的技术要求,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交通部水运司组织中港第一航务工程局和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等单位编制了本规程。本规程共分 8 章 1 4节和3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本规程编写人员分工如下:1总则:王 海滨 2 术语:舒宁 3 基本规定:王海滨 4 现场调查:孙万禾 5 室内配 合比试验:孙万禾 s 设计:郭莲清娄建维刘永绣舒宁杨丽民 吴荔丹 7 施工:周延利袁孟全 8 检验:孙万禾 附录A:
5、孙万禾 附录 B:周延利 附录 C:王海滨 本规程于2 0 0 4 年 1 月8日 通过部审,于2 0 0 4 年7 月2日 发布,自2 0 0 4 年 1 0月 1日起实施。本 规程由交通部水运司 负责管理和 解释。请各有关单位在使用本规程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交通部水运司和本规程管理组,以 便修订时参考。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4 现场调查 ,、,(4)5 室内配合比试验 ,1 (5)6 设计 ,(6)6.1 一般规定 ,一(6)6.2拌和体强度标准值确定 ,(6)6.3拌和体尺寸确定和工程量计算 (7)6.4 作用和作用效应组合 ,1 ,4
6、 一(9)6.5块式拌和体基础计算 ,一(9)6.6 壁式拌和体基础计算 ,(1 7)7 施工 ,(2 8)7.1 材料 ,(2 8)7.2 现场试验工程 ,(2 8)7.3施工设备 ,(2 9)7.4施工定位 (3 0)?5施工质量控制 ,1 ,(3 0)8 检验 ,(3 3)8.1施工过程中的 检验,一(3 3)8.2 加固后的检验 ,(3 3)8.3 芯样的检验和试验 (3 3)附录 A 拌和体钻芯取样及试验方法 ,(3 5)附录B 水下深层水泥搅拌法加固 软土地基 施工 综合记录表 ,(3 8)附录 C附加说明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 (3 9)本规程主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总校人员
7、和管理组人员名单 (4 0)附 条文说明 .(4 3)1 总则1.o.1 为统一水下深层水泥搅拌法加固软土地基工程的技术要求,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水运工程重力式结构块式和壁式支撑型浅基 础采用水下深层水泥搅拌法加固软土地基的 设计、施工和检验。1.0.3 水下深层水泥搅拌法加固软土地基的设计、施工和检验,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2.0.1 水 卜 徕层水泥搅拌法 采用专用的水下深层搅拌机,将预先制备好的水泥浆等材料注人水下地基土中,并与地基土就地强制搅拌均匀形成拌和土,利用水泥的水化及其与土粒的化学反应获得强度而使地基得
8、到加固的方法。2.0.2 拌和土 在水下地基土中注人水泥浆并经搅拌处理后形成的水泥土。2.0.3 拌和体 相互搭接的拌和土桩及桩间土体组成的块体。2.0.4 块式拌和体 断面形状为矩形的拌和体。2.0.5 壁式拌和体 断面由长壁和短壁组成梳子状的拌和体。2.0.6 块式拌和体基础 由块式拌和体构成的基础。2.O.7 壁式拌和体基础 由壁式拌和体及壁间土共同构成的基础。3 基 本 规 定3.0.1 淤泥、淤泥质土和含水率高且地基承载力标准值低于1 2 0 k l、的 粘性土等的软基加固及海上施工环保要求高、海水养殖损失索赔高的工程的软基加固宜采用水下深层水泥搅拌法。3.0.2 当采用水下深层水泥
9、 搅拌法处理偏酸性软土、泥炭土和腐殖质或有机质含量较高的软土、地下水具有侵蚀性的 软基时,应在工程建设前通过试验分析其加固效果。3.0.3 在进行水下深层水泥搅 拌法加固 软土地基设计和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调查和室内配合比试验。3.0.4 水下深层水泥搅拌法加固软土地基的施工应根据现场调查、室内配合比试验和设计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3.0.5 水下深层水泥搅拌法加固软土地基施工开工前应进行现场试验工程施工。现场试验工程和加固工程应进行施工过程中和施工后的检验。4 现 场 调 查4.0.1 现场调查应包括土质、水质、水文气象、障碍物和环境等内容。4.0.2 土质调查,除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港口 工程
10、地质勘察规范(J T J 2 4 0)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尚应进行下列调查。4.0.2.1 应查明加固工程区内标准贯人击数大于 巧的土层分布情况。4.0.2.2 应 查 明 加固 工 程区 内 土的 酸 碱 度(p H 值)、主 要 矿物成分和腐殖质、有机质的含量。4.0.3 水质调查应查明海水及地下水的 侵蚀性。4.0.4 水文气象调查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海港水文规范(J T J2 1 3)和 内 河航道与港口 水文规范(J T J 2 1 4)的有关规定执行。4.0.5 障 碍物调查应查明加固 工程区内的沉船、块石和孤石等障碍物。4.0.6 环境调查应查明加固工程区及影响区内的污染源和污染程度
11、,渔场和养殖场等的分布情况。4.0.7 现场调查应对加固工程区内的影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并形成现场调查报告。5 室内配合 比试验5.0.1 室内配合比试验,应包括水泥品种、水泥掺量和水灰比的确 定,外加剂品种及掺量的确定,拌和土各龄期强度的试验等内容。5.0.2 室内配合比试验应采用加固工程的地基土、拌和用水和工程拟 采用的水泥和外加剂进行。5.0.3 根据软土含水率的不同和拌和土搅拌的难易程度,水泥浆的水灰比可取0.7一 1.3 05.0.4 根据拌和土强度的 要求,水泥用量宜取1 5 0-2 0 0 k g/m 3 05.0.5 拌和土试验龄期可取 1 4 d,2 8 d,6 0 d,
12、9 0 d,1 2 0 d 和1 5 0 d 并应绘制拌和土龄期与强度的 关系曲线。5.0.6 试件的成型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取适量加固 工程区各土层的土样,分别搅拌、揉搓均匀;(2)按选定的 水灰比和外加剂掺量,制成水泥浆,搅拌均匀;(3)根据选定的配合比,将土样与水泥浆混合,使用专用的搅拌机进行搅拌;(4)将搅拌均匀的 拌和土装人。5 c m x 1 0 c m的圆 柱形试模中,使用专用的振动台振动密实成型。5.0.7 拌和土试件应在成型后 1-2 d 内 拆模,拆模后应立即 将拌和土试件放人养护室进行潮湿养护,养护室温度应控制在 2 0士 3 C,湿度应控制在9 0%以 上。5.0.
13、8 当 拌和土试件养护到规定的龄期时,应进行无侧限抗压 强度试验,试验方法见附录 A o6 设计6.1 一 般 规 定6.1.1 水下深层水泥搅拌法加固软土地基的拌和体的形式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6.1.2 当拌和体作为重力式结构基础时,结构 稳定性验算应将上部结构与拌和体基础视为整体,验算结构的抗倾稳定、抗滑稳定、地基承载力和圆弧滑动等。6.1.3 拌和土桩的 直径不得小于1.0 m。相邻拌和土桩的 搭接宽度不应小于桩径的 1/6,且不得小于2 0 0 n u n o6.1.4 当拌和体作为重力式结构基础时,拌和体顶部应设有抛石基床,拌和体顶部隆起土的未清除部分应满足设计强 度要求,抛石基
14、床各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0.5 m,且不应大于 1.5 m。当抛石基床厚度大于1.0 m时,宜采用重锤低落距拍夯,拍夯能宜取8 01 0 0 U/m Z o6.1.5 拌和体应设置结构缝,结构缝的位置宜与上部结构分缝的位置相对应,结构缝的间距不宜小于8 m,6.2 拌和体强度标准值确定6.2.1 拌和土的抗压强度标准值应根据施工工期长短,取室内配合比 试验拌和土9 0 d 或 1 2 0 d 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施工期各计算情况应取相应龄期拌和土的强度。6.2.2 拌和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可按下式计 算:a i d:=k 4 _ k (6.2.2)6式中 Q c n k 拌和体抗压强度标准 值(
15、k P a);、换算系数,取 0.6;%、拌和土的 抗压强度标准值(k P a)o6.2.3 拌和 体杭剪强度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1r k=万Q _k(6.2.3)式中 r ok 拌和体抗剪强度标准值(k P a);o,.k 拌和体抗压强度标准值(k P a)o 6.3 拌和体尺寸确定和工程f计算6.3.1 拌和 体的宽度应根据稳定性和地基承载力的要求确定。6.3.2 拌和体的深度和前肩宽度应根据强度、稳定性和地基承载力的要求计算确定,并应满足构造要求。6.3.3 壁式 拌和体的壁间宽度应根据稳定性和地基承载力的要求确定。6.3.4 壁式拌和体的短壁深度应根据其抗剪强度要求确定,且不宜小于3
16、m.6.3.5 块式 拌和体的体积应按拌和体四周拌和土桩搭接交点的连线 所包围的面积乘以 拌和体的深度计算。6.3.6 壁式拌和体体积应按下列方法计算:(1)长壁和短壁的宽度以拌和土 桩搭接交点的连线计算;(2)拌和体的宽度以最外侧拌和土桩搭接交点的连线间的宽度计算;(3)拌和体的 体积以长壁和短壁四周拌和土桩搭接交点连线所 包围的面积分别乘以长壁和短壁深度之和计算,见图6.3.6-1和图6.3.6-2 0 3.7 拌和体工程量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计算确定,也可取拌和体的体积乘以 系数 1.1 0 的 计算值。7短 欲长 壁长 壁习 OOO巨 生川 止 斗 Ly 月 L s 一巨 L y月 图
17、6.3.6-1 壁式拌和体尺寸示意图L c长 壁宽度;L s 4 9 壁宽度;B-拌和休宽度;D长壁深度:D s 短壁深度;D L-长短壁深度 差上部 结构回 域土抛 石 基短 壁D 原地 基长 壁卜-一 一 州了六 图 6.3.6-2 壁 式拌 和体结 构断 面示意 图A-拌和体前趾长度;B-拌和体宽度;介长壁深度;踌短壁深度;几长短壁深度差;L,长壁宽度;份短壁宽度 R 6.4 作用和作用效应组合6.4.1 拌和体上的作用可分为下列三类:(1)永久作用,包括结构自 重力、固定设备自 重力、主动土压力、被动土压力和剩余水压力等;(2)可变作用,包括堆货荷载、流动机械荷载、码头面可变作用产 生
18、的 土压力、船舶荷载、施工荷载、冰荷载和波浪力等;(3)偶然作用,包括地震作用等。6.4.2 拌和体设计应考虑下列三种设计状况:(1)持久状况,结构使用期按承载能力极限 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2)短暂状况,施工期或使用初期临时承受某种荷载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必要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3)偶然状况,使用期遭受 地震作用时按承载能力极限 状态设计。6.4.3 拌和 体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考虑下列三种作用效应组合:(1)持久 组合,持久状况下的永久作用、主导可变作用和非主导可变作用的效应组合,持久组合的 水位采用设计高水位、设计低水位、极端高水位和极端低水位;(2)短暂 组
19、合,短暂状况下的永久作用和可变作用的效应组合,短暂组合的水位采用设计高水位和设计低水位;(3)偶然组合,作用效应组合中包括地震作用,按现行行业标准 水运工程 抗震设计规范(J T J 2 2 5)的 有关规定执行。6.4.4 拌和体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应考虑持久状况作用效应的长期组合。6.5 块式拌和体基础计算6.5.1 块式拌和体基础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包括持久组合、短暂组合、偶然组合的稳定性验算和强度验算。稳定性验算和 9强度验算应包括下列内容。6.5.1.1 稳定性验算应包括下列内 容 (1)沿拌和体底面的抗滑稳定性验算;(2)对拌和 体前趾的抗倾稳定性验算;(3)地基承载力验 算;
20、(4)整体抗滑稳定性验算。6.5.1.2 强度验算应包括下列内容:(1)拌和体抗压强度验算;(2)拌和体抗剪强 度验算。6.5.2 块式拌和体基础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应进行持久状况作用效应长期组合的地基沉降计算。6.5.3 拌和体上的荷载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6.5.3.1 拌和体上的荷载应以通过拌和体前趾、后踵的铅直面和通过拌和体底面的水平面所组成的结构整体进行计算。作用于结构整体上的荷载见图6.5.3。6.5.3.2 主动土压力和剩余水压力标准值的 计算,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 T J 2 9 2)和 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几 2 9 0)的有关规定执行。6.5.
21、3.3 当结构后方回 填土进行堆载加固时,应考虑固 结度对土压力的影响。6.5.3.4 被动土压力标准值,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 T J 2 9 2)的有关规定计算,并应对被动土 压力标准值进行折减,折减系数可取0.5。6.5.3.5 上部结构和回 填料的重度,可按现行行业标准 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 T J 2 9 0)的有关规定取值。6.5.3.6 拌和 体的重度,应按实测值取用,若无实测资料时,也可取各土层的原土重度。6.5.3.7 波浪力标准值的计算,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海港水文规范 (J T J 2 1 3)的 有关规 定执行。6.5.4 块式 拌和体基础的
22、稳定性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0、官 P R v 图6.5.3 结构整体荷载示意图P er系缆力水平分力标准值;P R r 系缆力竖向分力标准值;Q-地面可变荷载标准值;w;上部结构和固定设备自 重力标准值;尸 作用于上部结构的波浪力标准值;w,-拌和体上回填土自 重力标准值;W.-抛石基床自重力标准值;矜拌和体自重力标准值;。永久 作 用总 主动 土 压力 竖向 分力标准 值;E w 可 变作 用总主 动土压 力竖向 分力标准 值;E,r 永久 作用 总主 动 土压 力 水平 分力 标准 值;E q r 可 变 作用 总主 动 土压 力水 平 分力 标准值;P W 作用在拌和体底面以上的剩余
23、水压力标准值;E,永久作用总被动土压力的水平分力标准值;F,-拌和体底面抗滑阻力标准值;。、。二拌和体底面最大、最小地基应力 标准值 6.5.4.1 沿拌和体底面的抗滑稳定性应根据下列不同的作用效应组合进行验算:(1)不考虑波浪作用且可变作用产生的土压力为主导可变作用时,按式(6.5.4-1)计算,其中F 按式(6.5.4-2)和式(6.5.4-3)分别计算并取较小值;Y o(确 十 Y P w p w+Y E E.R+O Y P RP RR)二 粤(F+Y E P E P /A (6.5.4-1)F二(Y G G+Y E E v+Y E E,v)t a n g)+Y,c B (6.5.4-2
24、)1 F=于 r,k B /R(6.5.4-3)(2)不考虑波浪作用且系缆力为主导可变作用时,按式(6.5.4 1 1)计算,其中 F 按式(6.5.4-3)和式(6.5.4-5)分别计算并取较小值;Y o(Y E E H 十 Y P w p w+Y P R P R H+O Y EE aH)、1(F+Y EP E P)Y d (6.5.4-4)F=(Y G G+Y E E v 一Y P R P R V+O Y E E g v)t a n q)+Y,c B (6.5.4-5)(3)考虑波浪作用且波浪力为主导可变作用时,按式(6.5.4 6)计算,其中F按式(6.5.4 3)和 式(6.5.4-7
25、)分别计算并取较小 值;Yo(确十”wp w 十 Y PP B 十,YEE,H)、壳 “+二,(6.5.4-6)F二(Y G G+Y E E v+%Y E E,V)t a n g)+),c B(6.5.4-7)(4)考虑波浪作用且可变作用产生的土 压力为主导可变作用时,按式(6.5.4-8)计算,其中 F按式(6.5.4-2)和式(6.5.4-3)分别计算并取较小值。Y o(Y、十、,甲 十*+、,、壳 “+、,(6.5.4-8)式中 Y o 结构重要性系 数,按表6.5.4-1 取值;Y E 主 动土压力分项系数,按表6.5.4 一取值;场 永久作用总主动土压力水平分力标准值(k 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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