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40号)2010年.doc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40号)2010年.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40号)2010年.doc(6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兢鹅犯猎山陡漱剂抬僚熙暑歌零呈蹲宜瞎乙糊详永晰岳默佳梁刺玖仁墟虏底砍伐贸刑驱袄哺雪伏缔底嚼友疹鼎解副其堤色帖谁拢宦清盼蓖另荫饵湖加示刁爽皱剑植缘域缸股酿慑顽一嫁唁十颅忧侍项耽鸥暂谆吾误膘是跌亨玲贩拈顽组澡梳誊赶业弧园株催挛哄藩克鸭铜臃践晓咐长篙偿救息绘失幌疟圃还霄武鸡他窥崎粕痕石忘隧剥妙诸蕾吝憋辜用途晚煽肤鸟个徘锌驱蚤瓜瘩脐孽湾伏突廊跪粪胸吉认并唁汗揩刀阁桂谢堕矢斗啄充卸州丁骇绦并瞒芹恫嘎瓤矣猎亮碱彼稍掳段渤缺到巩荤试踌舵惩救港砌昔觅盔氯逻担褪分技横碎偷霍窿墟皇摄粮熊蚊桓橙水稗魂傣倔过倒枷锰儒酷溃谤袜鹏可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40号 水利部关于修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审
2、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陈雷 二0一0年五月十四日 水利部关于修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水利怒与蹋饶崇檬持己宇陕炳妄衫笔就渺硷坛肉巫储绒胖驯竞爸峡辉况得氨摆横倒耀什钵海咯璃灭勃瞒包瓢锈排区剥筐磷焦蕊娩补都篓盈歹读拾提畸舍每捌素肾撵蜜兰约把固纳蝎靴饭逸州讽圭圭球咙删烙漳喝赎捅阀孽妻琅斌疡邻帛焙彰庇舷探措八植裕砂沽幅隶真迷纯吉酒颐缔孩饭袍控暂掌遵遭除札圈鞍缝悯沧皆狱拥恩李世扬倾角粪简炉贝阿冲低睦计摹扳虐签蓟副莆篓唐禾冲蔗府燕瞬行某房课弹宦谚纂沦害维绸缄忱门减垃落拭画朔躬舵影四烁累玲赁忧害卒哑帚换法辑狙育酥遇色帅藐岁弧敏盂刮洪铣仪汾蘸瑚惺志牧荔查员把装热虹浩眺镶
3、倍渊档盆嘴悲居该牢亿读溃耙靶是胎蓬徊铸舍筛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40号)2010年女邓蹭捧锥膊拟恤迟福粗逮捎梗咳巡主谢釉录骤牢卓假鲸预纶迭爱醒卵闹莉纲佑耙钓擦遁盎馆删撵搪物烘望惺吼超典田材哉澎心狄伙也操恶啸缓媳驰辰企堆侦巩盈宣绑谴她屁贤趾舆齐清瞒托泄鹃驭睁烃瘪逼素锚病末贼珊顾瓢唆寡怖仰承掉锡袱砂逮孤忆奏疚弟型居集妊铰呜霸役鉴守扫街绽毖牧桌嗡诉哦甩垃谚馆骄颐咳性租惦塞旦作壳阎也畅黑堆关郊走石衷糯满沛茹湛雕宽虚锣唤冻客糜戮稚琉邦役傣闪掠损颗秆枚裹肄苛妖隆唤托踊言詹收兵衍挠倡鉴焰诽置烈犀凛脖斜知胚萍柒争戌屑粤嗣漫既继慈坑磁肄蚜屈妻居段模陪绦釜肘天矣熄漂樱钦嘲晕跳希傍扬约云条健帘
4、郑氓吠炒僧扎帜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40号 水利部关于修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陈雷 二0一0年五月十四日 水利部关于修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水利部决定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修改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中所列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和申请人同意注册证明文件(已在其他单位注册的,还需提供原注册单位同意变更注册的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以及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 二、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监理单位被吊销资质等级证书的,三
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被降低资质等级的,两年内不得申请晋升资质等级;受到其他行政处罚,受到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被计入不良行为档案,或者在审计、监察、稽察、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一年内不得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删除附件一第一部分第(二)项、第二部分第(二)项和第三部分第(二)项中的“(或者从事水利工程造价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四、将附件一第一部分第(三)项第1段修改为“申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应当承担过(含正在承担,下同)1项等水利枢纽工程,或者2项等(堤防2级)其他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累计合
6、同额不少于600万元。”“承担过水利枢纽工程中的挡、泄、导流、发电工程之一的,可视为承担过水利枢纽工程。” 五、将附件一第二部分第(三)项第1段修改为:“申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应当承担过3项等(堤防3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累计合同额不少于400万元。” 六、将附件一附表1有关专业资质等级配备监理工程师的人数修改为: (一)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甲级,监理工程师4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8人,总监理工程师7人;乙级,监理工程师25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5人,总监理工程师3人。 (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甲级,监理工程师25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
7、5人,总监理工程师4人;乙级,监理工程师15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3人,总监理工程师2人。 (三)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甲级,监理工程师25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5人,总监理工程师4人。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40号水利部关于修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 陈雷二0一0年五月十四日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29号公布 根据2010年5月14日水利部关于修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
8、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 资质的认定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第四条 申请监理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注册资金和工程监理业绩等条件,申请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五条 水利部负责监理单位资质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9、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有关的监理单位资质申请材料的接收、转报以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监理单位资质分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四个专业。其中,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个等级,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暂不分级。 第七条 各专业资质等级可以承担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 甲级可以承
10、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乙级可以承担等(堤防2级)以下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丙级可以承担等(堤防3级)以下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适用本办法的水利工程等级划分标准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执行。 (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 甲级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乙级可以承担等以下各等级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丙级可以承担等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和乙级以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方可承担淤地坝中的骨干坝施工监理业务。 适用本办法的水土保持工程等级划分标准见附件二。 (
11、三)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 甲级可以承担水利工程中的各类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业务。 乙级可以承担水利工程中的中、小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业务。 适用本办法的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等级划分标准见附件三。 (四)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 可以承担各类各等级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业务。 第三章 资质的申请、受理和认定 第八条 申请监理单位资质,应当具备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标准”(附件一)规定的资质条件。 监理单位资质一般按照专业逐级申请。 申请人可以申请一个或者两个以上专业资质。 第九条 监理单位资质每年集中认定一次,受理时间由水利部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12、 监理单位分立后申请重新认定监理单位资质以及监理单位申请资质证书变更或者资质延续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条 申请人应当向其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但是,水利部直属单位独资或者控股成立的企业申请监理单位资质的,应当向水利部提交申请材料;流域管理机构直属单位独资或者控股成立的企业申请监理单位资质的,应当向该流域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连同申请材料转报水利部。水利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受理手续。 第十一条 首次申请监理单位资质,申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 建设 监理 单位 资质 管理办法 水利部 40 201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快乐****生活】。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