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1215-2017 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标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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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01.080.10 A 80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 12152017 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标识 2017 - 08 - 18 发布 2018 - 01 - 18 实施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52/T 12152017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分类 . 1 4 要求 . 1 5 设计与设置 . 2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消防安全标志. 3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6 DB52/T 1215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指导原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
2、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贵州省标准化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标准化院、贵州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贵州省质量发展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静、王晓、黄国烜、孙元飞、李贺军、黄兴、折小荣、黄康、魏玮。 DB52/T 12152017 1 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标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贵州省各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标识的分类、设计、设置及颜色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务服务中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
3、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3.1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1部分: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设计原则 GB 2893.3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3部分:安全标志用图形符号设计原则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份标志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
4、:总则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20501.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图形标志及相关要素 GB/T 20501.2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第2部分:位置标 GB/T 20501.3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第3部分:平面示意图 GB/T 20501.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第6部分:导向标 3 分类 政务服务中心的标识应包括安全消防标志、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服务大厅导向标志及其他标识。 4 要求 4.1 安全性 标识的材料与设置,不应有造成人体伤害的潜在危险。 4.2 醒目
5、性 4.2.1 标识应设置在醒目处,标识的尺寸应易识别,并与其背景色形成明显的对比度。 4.2.2 应将标识设置于明亮的地方,如不能满足光照条件,应考虑增加辅助光源或使用灯箱。 4.3 协调性 DB52/T 12152017 2 4.3.1 标识的设计与颜色应与服务大厅的环境相协调。 4.3.2 各标识之间应互相协调。 4.4 便利性 4.4.1 标识的设置应便于阅读。 4.4.2 标识前不应有物品遮挡。 4.4.3 标识不宜设置在移动物体上。 5 设计与设置 5.1 消防安全标志 服务大厅的消防安全标志须选用GB 13495.1的标志,颜色应符合GB 2893、GB 2893.1和GB 28
6、93.2的规定,标志设置按照GB 15630的规定执行,适合政务服务中心的消防安全标志见附录A。 5.2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5.2.1 服务大厅中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宜选用 GB/T 10001.1 和 GB/T 10001.2 中的标志,适合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参照附录 B。 5.2.2 公共信息图形的设置应按照 GB/T 15566.1 执行。 5.3 服务大厅导向标志 5.3.1 服务大厅导向标志应包括: a) 位置标志; b) 导向标志; c) 平面示意图; d) 公告栏。 5.3.2 服务大厅导向标志中导向要素的设计应按照 GB/T 20501.1、GB/T 20501.2、
7、GB/T 20501.3 和GB/T 20501.6 执行。 5.3.3 服务大厅导向标志的设置应按照 GB/T 15566.1 执行。 5.4 电子导向设施标志 5.4.1 悬置于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的电子显示屏显示文字应清晰、美观,字体大小可根据电子显示屏的尺寸和显示内容调整。 5.4.2 悬置于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的电子显示屏,显示内容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a) 窗口单位名称; b) 服务事项名称; c) 服务事项承诺的时限; d) 收费标准。 5.5 其他标识 适合政务服务中心的其他标识如电子显示屏、自助办理设施、工作证、桌牌等应简单、清晰,其大小与设置处的大小相适应。宜根据中心需求统一设置。
8、 DB52/T 12152017 3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消防安全标志 表A.1 消防安全标志 编号 标志 名称 说明 1 火警电话 FIRE ALARM TELEPHONE 标示火警电话的 位置和号码。 需指示火警电话 方位时,应与 3-30 标志组合使用。 2 安全出口 EXIT 提示通往安全场所的疏散出口。根据到达出口的方向,可选用向左或向右的标志。需指示安全出口的方位时,应与 3-29 标志组合使用,示例见附录 B。 3 滑动开门 SLIDE 提示滑动门的 位置及方向 DB52/T 12152017 4 表 A.1 消防安全标志(续) 编号 标志 名称 说明 4 推开
9、PUSH 提示门的推开方向 5 拉开 PULL 提示门的拉开方向 6 击碎板面 BREAK TO OBTAIN ACCESS 提示需击碎板面才能取到钥匙、工具,操作应急设备或开启紧急逃生出口。 7 禁止阻塞 DO NOT OBSTRUCT 表示禁止阻塞的 指定区域 (如疏散通道) 8 禁止锁闭 DO NOT LOCK 表示禁止锁闭的 指定部位 (如疏散通道和 安全出口的门) 9 灭火设备 FIRE-FIGHTING EQUIPMENT 标示灭火设备集中摆放的位置。 需指示灭火设备的方位时,应与 3-30 标志组合使用。 DB52/T 12152017 5 表 A.1 消防安全标志(续)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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