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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民办学校设立审批服务指南.doc

  • 上传人:w****g
  • 文档编号:10963593
  • 上传时间:2025-06-23
  • 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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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民办学校 设立 审批 服务指南
    资源描述:
    民办学校设立审批服务指南 庐阳区民办学校设立审批服务指南 一、项目名称: 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审批 二、实施主体: 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89号)、《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秘[2009]87号)、《合肥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规定》(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工作的通知》(合劳社秘[2009]91号)。 四、设置标准: 1、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200人。 2、有及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校舍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其中自有校舍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办学场地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无危房。招收外地学生,学校应具备食宿条件。 3、教学、实习设备按照部颁社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或国家职业标准要求配备。没有设置标准的,参照相近培训专业标准配备,以满足该专业培训的基本要求。 4、举办者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自有流动资金10万元以上。 5、学校理事会、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总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人。理事会或董事会全体成员应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拟定的学校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者校长担任。 6、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从事职业技术教育及教学管理5年以上,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7、配备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具有管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8、配备及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按照教师及学生之比不低于1:15配备。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各2名。 9、具有及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 10、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及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各项制度。 1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公序良俗。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名称统一由行政区域、字号和“职业培训学校”三部分组成,即:××(市)××(字号)职业培训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得及辖区内已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使用相同、相近或同音字号。 12、本标准为庐阳区设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基本要求。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经批准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三)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培训专业、培训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资产来源、投资数额,加盖举办者(社会组织)主管部门公章或由举办者(公民个人)签字,1份。 2、《合肥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申请表》(可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行政许可”版块下载),1份。 3、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包括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制度,各1份。 4、举办者资格审查材料: (1)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法人资格证照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 (2)举办者为公民个人的:身份证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公安部门出具的政审材料原件1份。 5、举办者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出资有效证明文件: (1)自有校舍的,提供举办者自有土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平面图、房屋安全合格证明、消防安全验收证明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简易建筑、居民住宅、危房、地下室、架空层以及住宅小区附属设施和其他不适于教育培训活动的房屋均不得用作自有校舍。自有校舍应相对集中); (2)租赁校舍的,提供经房产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若《房屋租赁合同》未经房产部门备案,需另外提供出租方盖章(社会组织)或签字(公民个人)的自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平面图、房屋安全合格证明、消防安全验收证明复印件各1份(简易建筑、居民住宅、危房、地下室、架空层以及住宅小区附属设施和其他不适于教育培训活动的房屋均不得用作租赁校舍。租赁校舍应相对集中,租赁及自有校舍不在同一地点的,最多不超过二处); (3)自有教学设施、实训设备设施仪器配置等固定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清单、发票的原件1份,流动资金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需由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4)若有捐赠性质的校产,提交经公证的捐赠协议原件1份,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的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 (5)申请联合办学的,提交经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原件1份。协议内容包括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6、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资格审查材料: (1)全体成员身份证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 (2)公安部门出具的全体成员的政审材料原件1份; (3)全体成员花名册及个人简历1份,本人签字; (4)全体成员(举办者除外)及举办者签订的聘用协议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 7、学校章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全体成员签名原件,1份。 学校章程内容应包括学校的名称、地址;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章程修改程序等内容。 8、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全体成员书面会议决定:为全体成员签名的原件,1份。 9、配备的校长资格审核材料: (1)身份证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 (2)公安部门出具的政审材料原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 (4)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 (5)个人简历1份; (6)及举办者签订的聘用协议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 10、配备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职业指导、就业服务和财务管理人员资格审核材料: (1)身份证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 (3)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财务人员资格证书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 (4)个人简历1份; (5)及举办者签订的聘用协议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 11、配备的专兼职教师队伍资格审核材料: (1)身份证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 (3)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 (4)个人简历1份; (5)及举办者签订的聘用协议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 12、申报的各培训专业的教学计划、大纲和配备的教材及教材目录(教材验后即返还):1份。 13、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均需统一使用A4纸,填写可采用正楷书写或打印方式; 2、申报材料若为社会组织复印件的,需加盖社会组织法人单位公章;若为公民个人复印件的,需本人签字。 六、审批程序: 第一步:预核校名。拟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行政许可”版块下载《合肥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预核准表》并如实填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18号行政许可、审批窗口提交1式2份表格,经预核准校名后窗口返还举办者1份表格,举办者凭表到银行开设学校临时账户供验资使用(不得开展办学活动)。 第二步:申请受理。拟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向区政务服务中心18号行政许可、审批窗口提出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决定是否受理。不属于审批范围、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第三步:考察评审。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对照《合肥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区人社局安排3人以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考察组,实地查看办学场所、设施设备等情况。综合材料审核和实地查看情况形成评审意见。 第四步:研究决定。呈区人社局党政联席会审定,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 第五步:送达决定。对批准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办理批文,由区人社局向省人社厅办理备案领取并打印人社部统一印制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由窗口将批文和办学许可证一同送达举办者。对不予批准的,书面告知理由。 七、承诺时限: 自窗口正式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和依据: 行政许可行为不收费 九、联系电话: 1、区政务服务中心18号行政审批窗口电话:0551- 2、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电话:8 十、后附材料 1、 《合肥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预核准表》 2、 《合肥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申请表》 合肥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预核准表 编号: 举办者名称或姓名 组织机构代码或 居民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单位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核准校名 备选名称一 备选名称二 举办者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核准意见 经审查,预核准举办者使用“               ”名称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举办者可以凭本预核准表到银行开设临时帐户,到会计师事务所等验资机构进行验资,但不得开展办学活动。 经预核准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自预核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举办者未提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申请的,已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 核准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1式2份,经核准机关盖章后核准机关留存1份,返还举办者1份。2.编号由核准机关编制,共7位数字,由“年份”(4位)和“顺序号”(3位)组成。 合肥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设立申请表 举办者(社会组织)盖章: 举办者(个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须用A4纸打印,填写可采用正楷书写或打印方式;请逐页填写本表所列栏目,所有内容必须真实无误。 二、拟办学校名称使用“xx(行政区域名称)+xx(字号)+职业培训学校”;名称由举办者按此格式提出,审批机关核准。 三、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附页;如有不适用栏目,请在该栏目内填写“不适用”或“无”。 四、申请联合办学的,每个申请单位(申请人)都必须填写举办者情况页。 一、举办者(社会组织)及办学投入 申请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邮 编 法人类型 □企业 □事业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 登记机关 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办 公 传 真 手 机 宅 电 申 请 单 位 简 介 出资方式 □资金 □实物 □土地使用权 □其他: 建筑 面积 自 有 M2 土地面积 M2/亩 租 赁 M2 流动资金 万元 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是 □否 说明:举办者为公民个人的无需填写此页 二、举办者(个人)及办学投入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近期一寸 免冠照片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技术职务 职业资格 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办 公 传 真 手 机 宅 电 个 人 简 历 出资方式 □资金 □实物 □土地使用权 □其他: 建筑 面积 自 有 M2 土地面积 M2/亩 租 赁 M2 流动资金 万元 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是 □否 说明: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无需填写此页 三、申请办学内容和决策机构 申请设立学校名称 备用名(2-3个) 校 址 邮 编 培训形式 □脱产 半脱产 全脱产 培训总规模 人 培训层次 □初 级 □中 级 □高 级 培 训 专 业 (要求:培训专业及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培训专业名称一致) 校 长 姓 名 性 别 联系电话 近期一寸 免冠照片 民 族 出生年月 办公: 手机: 住宅: 传真: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职 称 职业资格 从事教育培训工作年限 拟 定 法 定 代 表 人 姓 名 性 别 联系电话 近期一寸 免冠照片 民 族 出生年月 办公: 手机: 住宅: 传真: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职 称 职业资格 在校身份 □理事长(董事长) □校长 决策机构 □理事会□董事会□其他 总人数: 人 理 事 长 或 董 事 长 姓 名 性 别 联系电话 近期一寸 免冠照片 民 族 出生年月 办公: 手机: 住宅: 传真: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职 称 职业资格 从事教育培训工作年限 理事会或董事会成员 姓 名 性 别 联系电话 近期一寸 免冠照片 民 族 出生年月 办公: 手机: 住宅: 传真: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职 称 职业资格 从事教育培训工作年限 理事会或董事会成员 姓 名 性 别 联系电话 近期一寸 免冠照片 民 族 出生年月 办公: 手机: 住宅: 传真: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职 称 职业资格 从事教育培训工作年限 理事会或董事会成员 姓 名 性 别 联系电话 近期一寸 免冠照片 民 族 出生年月 办公: 手机: 住宅: 传真: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职 称 职业资格 从事教育培训工作年限 理事会或董事会成员 姓 名 性 别 联系电话 近期一寸 免冠照片 民 族 出生年月 办公: 手机: 住宅: 传真: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职 称 职业资格 从事教育培训工作年限 18 / 19 四、教职工人员 教职工总人数 管理人员人数 授课教师人数 其他人员人数 教学管理 职业指导 就业服务 财务管理 其他管理人员 理论课教师 实习操作课教师 (一)管理人员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 历 职 称 职业 资格 从事管理工作年限 在校工作岗位和职务 专职或兼职 联系电话 (二)授课教师 理论课教师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 历 职 称 职业 资格 从事教育培训工作年限 授课专业(及申报的培训专业对应) 专(兼)职 联系电话 实习指导教师 五、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设备数量 设备型号 设备单价(元) 六、举办者意见 举办者:盖章(社会组织) 签字(公民个人) 年 月 日 七、举办者(社会组织)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八、办学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初 审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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