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业病防治法讲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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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职业卫生配套生配套规章:章: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病危害因素分类目目录职业病病诊断与断与鉴定管理定管理办法法建建设项目目职业病危害分病危害分类管理管理办法法职业病危害事故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理办法法职业健康健康监护管理管理办法法国家国家职业卫生生标准管理准管理办法法职业病目病目录建建设项目目职业病危害病危害评价价规范范职业病危害病危害项目申目申报管理管理办法法职业卫生技生技术服服务机构管
2、理(即将)机构管理(即将)职业卫生生监督程序(即将)督程序(即将).尘肺病尘肺病防治条例防治条例放射放射卫生配套生配套规章:章:放射工作放射工作卫生防生防护管理管理防防护器材、含放射性器材、含放射性产品品 管理管理放射事故管理放射事故管理放射工作人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健康管理核核设施放射施放射卫生防生防护管理管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3、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003年年10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相 关 法 律4职业卫生配套规章(19)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病危害因素分类目目录职业病病诊断与断与鉴定管理定管理办法法建建设项目目职业病危害分病危害分类管理管理办法法职业卫生技生技术服服务机构管理机构管理办法法职业病危害事故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理
4、办法法职业健康健康监护管理管理办法法国家国家职业卫生生标准管理准管理办法法职业病目病目录建建设项目目职业病危害病危害评价价规范范职业病危害病危害项目申目申报管理管理办法法高毒物品目高毒物品目录5职业卫生配套规章(续)职业卫生生监督程序督程序使用有毒物品作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所职业卫生安全生安全许可可 管理管理办法法 (草案)草案)工作工作场所所职业病危害警示管理病危害警示管理办法(草案)法(草案)国家国家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生管理体系导则(征求意(征求意见稿)稿)职业病防病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施与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用品管理办法(草案)法(草案)听力保听力保护器的器的选择、使用、保养与、使用、保养与维修修
5、实施施 规范范(草案)(草案)职业病医病医师诊断断资格培格培训考核管理考核管理办法(草案)法(草案)6立立立立 法法法法 背背背背 景景景景职业病病发病形病形势严峻峻发病率高:目前我国病率高:目前我国尘肺病肺病诊断病例已断病例已经超超过60万人,存活的有万人,存活的有47万人左右。万人左右。仅就就职业病病报告告资料,我国每年料,我国每年尘肺新肺新发病例在病例在15万人左万人左右,其他的右,其他的职业病例在病例在5000人左右,每年的人左右,每年的职业病病诊断新断新发病例在病例在2万人左右。万人左右。侵害侵害劳动者健康者健康权益益问题突出突出劳动者、用人者、用人单位、国家位、国家经济负担担严重重
6、人口老人口老龄化与化与劳动力可持力可持续发展展问题7立立 法法 背背 景景(续续)多种所有制与多种所有制与发展市展市场经济/用工制度改革用工制度改革与流与流动劳动者的形成者的形成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和国企法制国家和国企改革与建立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代企业制度需要制度需要立法是国立法是国际通行做法通行做法加入加入WTO带来的挑来的挑战8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l l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病防治活动l l控制最主要、危害最控制最主要、危害最严重的重的职业病病接触粉接触粉尘、放射性、有毒有害作、放射性、有毒有害作业按照按照职
7、业病名病名单实施管理施管理l l适用于适用于产生生职业危害的企危害的企业事事业单位和个位和个 体体经济组织(用人(用人单位)。位)。理理论上上说,不包,不包 括没有括没有职业危害的用人危害的用人单位位l l参照参照执行:其他行:其他单位(第二条以外的)位(第二条以外的)l l中国人民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参照本法制定管理参照本法制定管理办法法92001年年10月月27日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委员会第会第24次会次会议通通过。自。自2002年年5月月1日起日起施行施行江江泽民主席民主席签署第六十号主席令予以署第六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公布年月日年月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
8、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常务委委员会关于修改会关于修改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职业病病防治法防治法的决定的决定已由中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年月日通于年月日通过,现予公布,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胡锦涛主席主席签署第署第52号主席令予以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公布10职业病防治法目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13条)条)第二章第二章 前期预防(前期预防(1420条)条)第三章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2143条)条)第四章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9、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4462条)条)第五章第五章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6369条)条)第六章第六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7086条)条)第七章第七章 附则(附则(8790条)条)11现已发布的配套规章和文件(11)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20号)号)号)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121号)号)号)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建设项目职
10、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222号)号)号)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323号)号)号)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424号)号)号)号)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2525号)号)号
11、)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 632002 63号文)号文)号文)号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法监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法监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法监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法监发)职业病目录(卫生部、劳动保障部职业病目录(卫生部、劳动保障部职业病目录(卫生部、劳动保障部职业病目录(卫生部、劳动保障部 卫法卫法卫法卫法2002 632002 63号文监发号文监发号文监发号文监发2002 1082002 108号文)号文)号文)号文)职业卫生
12、技生技术服服务机构管理机构管理办法(法(卫生部令卫生部令卫生部令卫生部令3131号)号)号)号)高毒物品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法监发2003142号文)号文)12第一条第一条 立法宗旨立法宗旨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13第二条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1、空间适用领域:按照国际公认的主权原则,主权国的法律应当适用于本国、空间适用领域:按照国际公认的主权原则,主权国的法律应当适用于本国管辖的邻陆、邻水和邻空。在延伸意义
13、上还包括本国驻外国的使、领馆和航行于管辖的邻陆、邻水和邻空。在延伸意义上还包括本国驻外国的使、领馆和航行于公海或停泊于外国港口的本国的船舶和飞机。公海或停泊于外国港口的本国的船舶和飞机。本法不适用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本法不适用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14 2、对人的效力:采取属地原则。凡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一切与职业、对人的效力:采取属地原则。凡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一切与职业病防治活动有关的病防治活动有关的人人及其活动都适用本法。及其活动都适用本法。人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不论当事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只要其与职业病不论当事人是本国人还是外
14、国人、无国籍人,只要其与职业病防治有关的活动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均适用本法。防治有关的活动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均适用本法。153、时间效力:、时间效力:2002年年5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16法定职业病解释法定职业病解释 构成法定职业病的四个要件:劳构成法定职业病的四个要件:劳动者、职业史、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动者、职业史、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国家已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国家已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职业病。缺一都不属本法所称所列职业病。缺一都不属本法所称职业病职业病 17职业病分类及目录职业病分类及目录 10大类大类115种种(1987年年11月卫生部、原劳动人事部、月卫生部、原劳动人事部、财
15、政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发布了财政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发布了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规定,将职业病定为九大类,将职业病定为九大类99种)种)18第三条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和原则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分类管理、综合治理.19坚持预防为主的措施主要有:坚持预防为主的措施主要有:1、职业病危害的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的源头控制:15,16,17(职业病危(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和审核)害的预评价和审核)2、职业病危害的特殊管理:、职业病危害的特殊管理:18(主要对从事放射、(主要对从事放
16、射、高毒等作业)高毒等作业)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14(职业病危害项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申报管理办法)4、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制、开发和推广、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应用:7 5、涉及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防治职责和法律、涉及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防治职责和法律条款设计和条款设计和所列违法行为最多,法律责任也最多,为职业病防治法所列违法行为最多,法律责任也最多,为职业病防治法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法律责任主体,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法律责任主体,20预防为主的措施(续)涉及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防治职责和法涉及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防治职责和法律律条
17、款主要有条款主要有:5,6,13,14,15,16,19,20,21,22,23,24,25,29,31,32,33,34,35,38,43,50,51,52,53,54等等 充分体现了充分体现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在企职业病防治责任在企业业”的主题的主题21预防为主的措施(续)6、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的权利:4,6,30,31,32,33,35,36,7、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8,55,568、社会监督与民主管理、社会监督与民主管理 36,37 22第四条第四条 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保障的规定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保障的规定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劳动者依法享有的8项权利项权
18、利 36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护的7项义务项义务 4,13,19,20,21,24,32,33 劳动者劳动者依法依法享有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享有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国家保障其权益不受侵害。国家保障其权益不受侵害。23第五条第五条 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的责任 明确规定单位是职业病危害的责任主体,明确规定单位是职业病危害的责任主体,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劳动者是职业卫生保护的对象,是职业危劳动者是职业卫生保护的对象,是职业危害的受害者。害的受害者。24第六条第六条 关于用人单位关于用人单
19、位必须依法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保险和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的规定的监督管理的规定 工伤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通过社会统筹,建立工通过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保险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在职业伤保险基金,对保险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在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死亡,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者或其遗属能够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25第七条第七条 国家国家鼓励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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