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1_T 1183-2023《城市治理要素北斗网格空间数据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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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35.020 CCS L70 3201 南京市地方标准 DB 3201/T 11832023 城市治理要素 北斗网格空间数据规范 Urban governance element BeiDou grid spatial data specification 2023-12-12 发布 2023-12-14 实施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201/T 1183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时空基准.2 5 数据构成.2 6 数据分类与编码.2 7 数据组织与管理.4 附录 A(规范性)城市治理要素分类与代码.8
2、附录 B(规范性)元数据项属性信息.16 附录 C(资料性)数据归集和治理示例.17 附录 D(资料性)数据服务接口示例.21 D B 3 2 0 1DB 3201/T 1183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北京大学工学院、北京北斗伏羲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国础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北斗伏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唐
3、建荣、程承旗、陶为波、周黎丽、杭晓骏、任许辉、汤佳欣、褚春燕、邵翠娣、赵伟伟、伍学民、胡春霞、王飞、王烨、屈哲、童自华、郑诚慧。D B 3 2 0 1DB3201/T 1183-2023 1 城市治理要素 北斗网格空间数据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治理要素北斗网格空间数据的构成、分类、编码、组织与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城市数字化治理中城市治理要素北斗网格空间数据的采集、更新、管理、分发、表达和应用服务等。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4、适用于本文件。GB/T 7408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T 25529 地理信息分类与编码规则 GB/T 29842-2013 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的时间系统 GB/T 39409-2020 北斗网格位置码 GB/T 39608-202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元数据 新型基础测绘与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文件3 基础地理实体空间身份编码规则(自然资测绘函202168号)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城市治理要素 urban governance element 在城市数字化治理中所涉及的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要素。3.2 北斗网格 BeiDou grid 基
5、于地球空间剖分模型划分的地球空间剖分基本网格单位。3.3 北斗网格位置码 BeiDou grid location code 基于地球空间剖分模型、适用于北斗终端输出的,对地球空间区域位置的一种网格化代码标识。北斗网格位置码简称北斗网格码。来源:GB/T 39409-2020,3.6 D B 3 2 0 1DB 3201/T 11832023 2 3.4 标识码 identification code 对城市治理要素中某个实体进行唯一标识的代码。3.5 城市治理要素北斗网格空间数据 urban governance element BeiDou grid spatial data 对城市治理要
6、素的空间特征和属性特征的数字描述,依据北斗网格位置码对其空间信息进行结构化表达。4 时空基准 4.1 空间参考系 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4.2 时间参考系 时间基准采用公历纪元,按照GB/T 29842-2013规定,时间采用北京时间;日期和时间表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7408的规定。5 数据构成 5.1 标识信息 标识信息指城市治理要素的唯一标识码,可以作为城市治理要素的身份标识注册或者登记到其他数据库中,用于数据的关联、检索、融合、计算、分析等。5.2 空间信息 主要描述城市治理要素的空间特征。可以抽象为几何形状,用点
7、、线、面、体等图元进行几何图形表达,也可根据地球空间剖分模型,将城市治理要素占据的地理空间剖分成不同尺度的网格单元,用北斗网格码集合进行表达。5.3 时间信息 主要描述城市治理要素的产生和消亡时间。产生时间指城市治理要素首次发现、建成、测绘或入库时间。消亡时间指城市治理要素的消亡时间。5.4 属性信息 主要描述城市治理要素的名称、分类、行政区属、数据来源等。6 数据分类与编码 6.1 通则 城市治理要素北斗网格空间数据分类应符合如下要求。D B 3 2 0 1DB3201/T 1183-2023 3 a)系统性:分类体系结构由门类、亚门类、大类、中类、小类构成。依据GB/T 25529分类方案
8、,门类分为基础要素类、专业要素类和综合要素类3类,亚门类细分为基础地理要素、基础地质要素、土地与房产宗地要素等16类。大类、中类、小类依据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一步细分。b)一致性:分类与编码设计应满足在同一分类体系下具有唯一代码,可继承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分类编码及属性结构。在扩充和删减时,保持原有属性、关联关系的稳定性和语义一致性。c)适用性:分类与编码设计应最大限度地兼容行业管理部门的原有数据分类体系,便于数据融合、治理与共享交换。适用于城市治理过程中的公共管理和行业管理。d)扩展性:当本规范规定的数据分类不能满足特定的城市数字化治理需要时,可进行扩展。扩展分类需遵循如下规则:门类
9、、亚门类不得进行重新定义和扩充;大类、中类、小类不得进行重新定义,但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扩充。新增的下级类应归入相应上级类中,同时在相关分类信息中进行说明。6.2 分类码编码规则 城市治理要素分类码采用如下规则:a)分类码分高位码和低位码两部分。高位码采用GB/T 25529的门类和亚门类代码,低位码根据相关行业标准中的大类、中类、小类进行编制;b)分类码采用12位定长数字码,第1位门类,第2位亚门类,第3位至第12位对应相关行业标准分类码,不足12位代码后用“0”补齐;c)分类码结构如表1所示,分类及代码应符合附录A规定。表1 城市治理要素分类码结构 第1位 第2位 第3位至第12位 高位码 低
10、位码 门类 亚门类 大类 中类 小类 6.3 标识码编码规则 城市治理要素标识码作为城市治理要素唯一身份标识,对现实中城市治理要素的分类、表达尺度进行标准化,统一不同业务管理部门对同一要素的描述。标识码分为两段,共计56位码元。格式见表2所示。表2 城市治理要素标识码编码格式 第一段(44位)第二段(12位)北斗网格码 分类码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三维)XXXXXXXXXXXX a)第一段由字母、数字组成,表示城市治理要素定位点的北斗网格码。采用GB/T 39409-2020三维网格编码规则,分级依据新型基础测绘与实景三维中
11、国建设技术文件3 基础地理实体空间身份编码规则(自然资测绘函202168号)扩展为16级,共计44位码元。依据城市治理要素粒度确定其编码层级,同类要素采用同一层级编码,编码层级选择应符合附录A规定。b)第二段由数字组成,表示城市治理要素北斗网格空间数据的分类码,共计12位码元。D B 3 2 0 1DB 3201/T 11832023 4 7 数据组织与管理 7.1 通则 城市治理要素数据组织和管理由数据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实施。各级部门在进行城市治理要素空间数据建设管理时应遵循以下要求。a)数据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应依托北斗网格开展城市治理要素空间数据的采集、归集、治理、共享和交换。
12、城市治理要素空间数据的组织应根据数据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需求进行。b)数据主管部门归集各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城市治理要素的基础空间数据,建设和维护城市治理要素北斗网格空间索引数据库,开展基础和共性的数据治理,提供“治理工具”供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数据编码、数据质检、数据匹配与关联等常规的数据治理工作,并基于北斗网格提供数据查询、共享和交换服务。c)业务主管部门存量数据归集或增量数据采集时,可通过调用北斗网格编码工具生成城市治理要素标识码。城市治理要素标识码、数据来源、空间、时间等基础数据应汇交至数据主管部门,原始业务数据按需汇交。7.2 数据组织 7.2.1 组织框架 城市治理要素北斗网格空间数据
13、库基于高性能文件数据库和空间数据引擎建立,实现空间数据的组织、存储与管理。数据库包括索引数据库和原始业务数据库,其中索引数据库由数据主管部门建设,由基础地理、土地与房产宗地、经济与社会等数据集组成,索引数据库逻辑结构如图1。原始业务数据库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应用需求自行组织,组织结构可按行业需求设计。城市治理要素索引数据库基础地理土地与房产宗地经济与社会元数据水系聚落交通管线地名地址标准地址标准地名宗地房屋单元自然幢逻辑幢层户城市管理与服务网格城市基础实施城市部件公共安全要素物联传感设施安全管理机构 图1 城市治理要素索引数据库逻辑结构 D B 3 2 0 1DB3201/T 1183-20
14、23 5 7.2.2 命名规则 城市治理要素北斗网格空间数据采用“数据库名_数据集名_要素分类”三级命名规则,第一级为索引数据库说明,“NJCSZLYS”代表南京城市治理要素索引数据库;第二级为数据集说明,“JCDL”代表基础地理数据集,“TDFC”代表土地与房产数据集,“JJSH”代表经济与社会数据集;第三级为要素分类,采用城市治理要素分类码。示例:“NJCSZLYS_JJSH_245030137000”,为南京市路灯数据表。7.2.3 属性规定 城市治理要素北斗网格空间数据属性分为基础属性和扩展属性。基础属性包含要素标识码、分类码、名称、来源、时间等,用于对城市治理要素物理形态的基本描述,
15、并在“业务编码”字段中记录该要素在原业务主管部门系统中的唯一编码,建立基础属性与扩展属性的关联关系,便于数据共享和交换。基础属性见表3。表3 城市治理要素北斗网格空间数据基础属性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代码 字段类型 约束条件 备注 1 标识码 ENTIID TEXT(56)M 唯一标识,编码规则详见6.3 2 分类码 CODE TEXT(12)M 编码规则详见6.2 3 业务编码 BUID TEXT(50)M 在原业务系统中的唯一编码 4 名称 NAME TEXT(100)C-5 图形类型 SHAPE TEXT(10)M 点/线/面/体 6 数据来源 SOURCE TEXT(100)M 数据来
16、源单位 7 产生时间 BORNTIME DATE(10)M 年/月/日 8 消亡时间 ENDTIME DATE(10)C 年/月/日 9 备注 MEMOS TEXT(100)C-注:约束条件中M为必填项,C为非必填项。扩展属性主要由业务主管部门使用,可沿用各行业标准相关数据属性规定,如城市部件扩展属性使用GB/T 30428.2相关属性规定。多来源同类型要素数据融合治理后,扩展属性应通过耦合或关联进行合并。7.2.4 元数据规定 城市治理要素北斗网格空间数据元数据应包含数据的标识信息、空间参考信息、生产信息、时序信息、质量信息、分发信息。其中,空间参考信息、质量信息、分发信息符合GB/T 39
17、608-2020规定,其他信息针对城市治理空间数据特点,进行删减或扩展。元数据项内容和要求应符合附录B规定。7.3 数据管理流程 数据管理主要为解决数据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对城市治理要素存量数据及增量数据的共享使用问题,通过对数据统一空间化基准、统一编码,实现多源数据的归集、治理和共享。数据管理流程分为唯一标识码的生成和采集、基于标识码的数据归集、治理和共享。a)唯一标识码的生成。业务主管部门的存量数据可调用数据主管部门提供的“打码工具”生成唯一标识码,其中分类码由业务主管部门提供,北斗网格码根据存量数据的经纬度、高度(没D B 3 2 0 1DB 3201/T 11832023 6 有高度
18、信息的,默认高度为 0)、地名、地址等位置描述计算获取。业务主管部门在采集增量数据时,需使用北斗终端同步采集、存储唯一标识码,其中分类码由业务主管部门提供,北斗网格码由采集终端直接生成。b)基于标识码的数据归集、治理和共享。数据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和维护城市治理要素北斗网格空间索引数据库,将部门业务数据通过空间信息归集到各层级北斗网格中,基于唯一标识码进行数据融合治理,并对外提供基于北斗网格的数据查询、共享和交换服务。业务主管部门存量数据首次入库按数据组织和命名规则存储,增量数据入库通过唯一标识码进行属性数据融合治理。管理流程见图 2 所示。城管公安房产民政城市部件基础设施房屋存量数据城市部件基础
19、设施房屋增量数据唯一标识码唯一标识码城市治理要素索引数据库打码工具打码工具治理工具去重、融合、治理、唯一标识码基础属性查询、共享、交换服务 图2 数据管理流程 7.4 数据归集和治理 为提升数据质量,需要通过有效的数据归集和治理手段,进行数据融合、清洗、验证和监督管理,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可信度。数据归集和治理示例详见附录C。数据治理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a)去重。按照同类要素网格内唯一的原则,对同类数据不同来源、不同入库时间、不同精度等进行归一化处理,可通过人工判读或使用数据管理部门提供的“治理工具”进行比对,按准确性、现势性、完整性判断保留和删除。b)去噪。通过与影像底
20、图、电子底图、实景三维模型等叠加分析,移除网格内实际不存在或位置不准确的要素。c)空间和属性一致性。应保证同个城市治理要素标识码唯一,基础属性字段必填项唯一,通过人工判读或“治理工具”进行质检、关联、提取和转换。7.5 数据共享和使用 城市治理要素空间数据共享服务以数据为核心,将数据方便、高效、安全地共享,降低各部门数据获取和使用难度,提升数据需求体验和效率。数据共享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a)一致性原则。数据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城市治理要素北斗网格空间数据索引库,基于北斗网格提供数据查询检索,包括要素种类、数量、名称、标识码和业务编码,保证索引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维护原始业
21、务数据库,提供基于标识码和业务编码查询具体业务数据的服务,并对业务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负责。D B 3 2 0 1DB3201/T 1183-2023 7 b)敏捷响应原则。数据共享服务建设完成后,各部门数据使用时不需要重复构建集成通道,而是通过权限“订阅”数据共享服务,快速获取数据。c)可溯源原则。所有数据共享服务的使用都应可记录、可管理、可追溯。数据管理部门应能够准确、及时地了解哪些使用单位调用了哪些数据服务,确保数据使用的合理、安全。d)灵活选择原则。数据共享可根据使用需求采用数据集服务和接口服务方式。数据集服务通过提取城市治理要素索引数据库的一个或多个图层,组合成数据集,以数据库表或文
22、件的形式进行共享交换。接口服务是根据数据量、计算规模的大小,实时或非实时地将数据通过接口推送给数据使用部门。数据服务接口示例详见附录D。D B 3 2 0 1DB 3201/T 11832023 8 附 录 A(规范性)城市治理要素分类与代码 A B 城市治理要素分类与代码见表A.1,其中北斗网格承载层级为要素的推荐打码层级,北斗网格空间尺度为该打码层级下的网格尺度。(亚门类基础地理参考GB/T 13923;亚门类土地与房产宗地参考JGJ/T 252-2011和TD/T 1066-2021;大类城市管理与服务网格参考GB/T 30428.1;大类城市基础设施、城市部件和公共安全要素参考GB/T
23、 30428.2。)表 A.1 城市治理要素分类与代码 序号 门类 亚门类 大类 中类 小类 分类码 北斗网格承载层级 北斗网格空间尺度(米)1 基础类:1 基 础 地理:11 水系:11200 河流:1120l 河流 112010100000 12 级 30.92 2 河源 112010200000 13 级 7.73 3 河口 112010300000 14 级 0.97 4 河段 112010400000 14 级 0.97 5 沟渠:11202 运河 112020100000 13 级 7.73 6 沟渠 112020200000 14 级 0.97 7 撇洪沟 11202030000
24、0 14 级 0.97 8 湖泊:11203 湖泊 112030100000 13 级 7.73 9 池塘 112030200000 14 级 0.97 10 水库:11204 水库 112040100000 13 级 7.73 11 溢洪道 112040200000 14 级 0.97 12 聚落:11300 院落:11309 居住小区院落 113091000000 13 级 7.73 13 机关、单位院落 113092000000 13 级 7.73 14 村落:11310 村落 113100000000 13 级 7.73 15 交通:11400 铁路及附属设施:11401 铁路线路 1
25、14010100000 13 级 7.73 16 火车站 114010300000 13 级 7.73 17 公路及附属设施:11402 国道 114020100000 13 级 7.73 18 省道 114020200000 13 级 7.73 19 收费站 114020600000 13 级 7.73 20 服务区 114020700000 13 级 7.73 21 长途客运站、货运站 114020800000 13 级 7.73 22 城市道路:11403 轨道交通 114030100000 13 级 7.73 23 快速路 114030200000 13 级 7.73 24 主干道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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