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_T 826—2023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预防与控制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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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批 ICS 11.020 CCS C 05 WS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行 业 标 准 WS/T 8262023 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预防与控制标准 Standard for infec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carbapenem-resistant Enterobacterales 2023-08-20 发布 2024-02-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 布 WS/T 8262023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管理要求.2 5 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策略.2 6
2、患者识别和管理.4 7 环境及物品管理.7 8 防控措施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评价.8 9 暴发的应急处理.8 WS/T 8262023 II 前 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3、:宗志勇、乔甫、王辉、孙同文、吴安华、刘运喜、俞云松、卓超、高晓东、张秀月。WS/T 8262023 1 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预防与控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要求,包括管理要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策略、患者识别和管理、环境及物品管理、防控措施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评价、暴发的应急处理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
4、标准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512 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 WS/T 524 医院感染暴发控制指南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 卫医政发200973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肠杆菌 Enterobacterales 肠杆菌目细菌(Enterobacterales),为一大群生物学性状相似、无芽胞的革兰阴性杆菌。注:肠杆菌目细菌包括肠杆菌科(Enterobacteriaceae)、布杰约维采菌科(Budviciaceae)、欧文菌科(Erwiniaceae)、摩根菌科(Morganellaceae)、哈夫尼菌科(Hafnia
5、ceae)、溶果胶菌科(Pectobacteriaceae)和耶尔森菌科(Yersiniaceae)。临床感染中以肠杆菌科为主,常见的菌种包括大肠埃希菌(Escherichia coli)、肺炎克雷伯菌(Klebsiella pneumoniae)、产酸克雷伯菌(Klebsiella oxytoca)、阴沟肠杆菌(Enterobacter cloacae)、弗氏柠檬酸菌(Citrobacter freundii)等。3.2 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 carbapenem-resistant Enterobacterales 对亚胺培南、美罗培南、厄他培南、多尼培南等任一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耐药的肠杆
6、菌,或是产生耐碳青霉烯酶的肠杆菌。WS/T 8262023 2 注: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也包括对亚胺培南天然不敏感菌,而对除亚胺培南以外的任一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耐药的摩根菌、变形杆菌、普罗威登斯菌等摩根菌科细菌。3.3 定植 colonization 患者的皮肤、胃肠道、呼吸道、口腔、生殖道等部位有细菌等微生物生长但尚未引起相关感染临床表现的现象。3.4 主动筛查 active screening 对没有相关感染临床表现的患者进行筛查,或对患者感染部位之外的其他部位进行筛查,以发现其是否携带有目标微生物。3.5 接触预防 contact precaution 用于预防或减少病原体经手、媒介物直
7、接或间接接触导致传播而采取的一组措施。3.6 去定植 decolonization 对有特定病原微生物定植的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或去除其定植的病原体。3.7 床间距 distance between patient beds 两张病床间任何两点之间的最小距离。4 管理要求 4.1 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包括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在内的多重耐药菌预防与控制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多部门/科室的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科室和人员的职责,加强对本机构内防控的指导与管理。4.2 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针对监测、诊断、治疗、预防和控制等各个环节,制定并落实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管理的相关制度,并总结、分析、报告
8、与反馈。4.3 医疗卫生机构应将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医院感染率作为反映医院感染监测控制质量的重要指标,纳入医疗质量管理考核体系,以推动各部门/科室落实防控职责。4.4 医疗卫生机构应至少每季度在机构内发布本机构的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的感染情况和在临床标本中检出情况。5 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策略 5.1 抗菌药物管理策略 WS/T 8262023 3 5.1.1 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医务、医院感染管理、护理、信息、药学、临床微生物检验、感染性疾病、呼吸病学、重症医学等多部门/科室成员组成的抗菌药物管理团队;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
9、管理工作。5.1.2 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和落实抗菌药物管理工作。5.1.3 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强化对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的管理和临床应用评价。5.1.4 医务人员在诊治感染性疾病时,应对患者进行充分评估、做好鉴别诊断、区分检测到的微生物的临床意义(是否为致病、定植或污染),并充分认识到正常菌群是防御病原体感染重要机制以及抗菌药物对人体正常菌群的显著影响,掌握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征,避免不必要的抗菌药物使用。5.2 建筑设计 5.2.1 重症监护病房(ICU)内宜设置成全单人间病房。5.2.2 无条件满足全单人间的 ICU 应设置至少 1 个单人间,每间使用面积应不少于 1
10、8 平方米。5.2.3 无条件满足全单人间的 ICU 多人间病房的床间距宜不少于 2.5 米;两床间宜设置物理隔断(如屏风、玻璃隔断等多种形式,但不含隔帘),物理隔断宜易于清洁、耐受消毒、高度宜不低于 2.5 米。5.2.4 新生儿病室应设置至少 1 个单人间,无陪护病室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 3 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 1 米。有陪护病室应一患一陪一房,净使用面积不低于 12 平方米。5.2.5 普通病区应设置至少 1 个单人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 15 平方米。5.2.6 普通病区可根据本地区及本医院的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流行情况,增加单人间数量。5.2.7 各病区应设置独立的污物间,污洗间应
11、相对独立,位于病房末端,靠近医疗废物暂存间及污物出口。病室内不应设置污洗池。5.2.8 洗手池应尽可能远离患者床头。5.2.9 洗手池深度宜不小于 19 厘米,宽度宜不小于 60 厘米;水池两侧及靠墙侧宜设置光滑、耐消毒液腐蚀和防潮材质的挡板,其高度宜不低于 50 厘米;宜调整出水口位置和水流强度,避免水流直接冲击水池底部的排水口。5.3 教育培训 5.3.1 医疗卫生机构应制定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防控的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5.3.2 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培训计划和内容,每年定期开展防控知识的全员培训和考核,确保工作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和第三方工作人员,如劳务公司派遣的保洁、职业陪伴等)掌握防控
12、知识并正确实施防控措施。5.3.3 针对医疗卫生机构内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感染或定植高发科室(如 ICU 和新生儿科等)及感染性疾病、微生物检验、药学、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科室的工作人员,每年应至少进行 1 次针对性培训并考核合格。5.3.4 医务人员应了解本院及本科室临床标本中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检出情况。5.4 联防联控策略 WS/T 8262023 4 5.4.1 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感染或定植患者在出院时,主管医师宜在其出院证明书上注明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检出情况。5.4.2 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感染或定植患者在双向转诊时,转出机构宜在患者转院证明中注明或以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接收机构。
13、5.4.3 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宜建立机构间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防控的联防联控机制,实现相关信息互联互通。6 患者识别和管理 6.1 监测和报告 6.1.1 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感染的监测和报告体系,并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反馈,持续质量改进,有效降低其所致的医院感染率。6.1.2 医师应对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检出患者及时进行感染诊断,应在病例中明确记录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检出结果和感染诊断意见,确诊后应在 24h 内向本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或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报告。6.1.3 医疗卫生机构宜开展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感染的目标性监测,目标性监测宜采取信息化的监测方式。6.1.
14、4 医务人员发现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感染聚集或疑似暴发,应立即向本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或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报告。6.2 主动筛查 6.2.1 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本地的流行病学数据,综合考量人员、技术、费用等因素,确定是否开展主动筛查以及具体方案。6.2.2 开展主动筛查时,筛查人群宜包括预估入住 ICU 大于 2 天、新生儿 ICU、进行器官和骨髓/干细胞移植等高风险患者。6.2.3 宜采集粪便标本或直肠/肛拭子筛查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6.2.4 可采集其他标本(如痰液、气管导管抽吸物、咽拭子、腹股沟拭子、腋下拭子、伤口引流液、创面或皮肤破溃处)以及其他可能定植或者感
15、染部位的标本筛查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6.2.5 筛查的频率根据患者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可在患者入院时开展一次,随后每周筛查一次,直至出院。6.2.6 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筛查方法,包括表型检测和基因型检测等。6.3 患者隔离 6.3.1 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感染或定植患者宜单人单间隔离,宜有单独的卫生间。6.3.2 当需要隔离的人数多或隔离单人间不够时,宜将大小便失禁、使用侵入性设备,或伤口持续有分泌物的患者优先进行单人单间隔离;宜将感染或定植同一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菌种的其他患者隔离在同一个多人间。WS/T 8262023 5 6.3.3 对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感染或定植患者,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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