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 1:1000 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BT 14912-2005)(代替GB 14912-19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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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然0 7.0 4 0荡黔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 B/T 1 4 9 1 2-2 0 0 5 代替 GB 1 4 9 1 2-1 9 9 41:5 0 0 1,1 0 0 0 1,2 0 0 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S pe c i f i c a t i on s f or 1,5 0 00 0 0 1,2 0 0 0 f i e l d d i g i t a l m a p p i n g2 0 0 5-0 4-1 9发布2 0 0 5-1 0-0 1 实施中 华人民 共和国 国家 质量 监督检 验检疫 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发 布GB/T
2、1 4 91 2-2 0 0 5目次了1,.孟.q 11,.上 ;:.:.,.,卜介二 .二二二二 :,.二二介二 .。:t 朴二 .-朴卜二 .月 U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总则4 图根控制测量5 数据采集6数据处理7 数字地图的修测 .,.8 检查验收和上交资料 .,.附录 A(规范性附 录)元数据表 GB/T 1 4 9 1 2-2 0 0 5月 1J舀 本标准代替 G B 1 4 9 1 2-1 9 9 4 大比例尺地形图机助制图规范 与G B 1 4 9 1 2-1 9 9 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标准将地面数字测图得到的成果分为地图制图产品和空间数据库产品两种,增加了后者的 相
3、关内容和技术规定。修改了 G B 1 4 9 1 2-1 9 9 4的6.5数据文件记录格式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 Ao 本标准附录 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局提出。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学年、王春。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 4 9 1 2-1 9 9 4GB/T 1 4 91 2-2 0 0 5:5 0 00 0 0:2 0 0 0外业数字测 图技术规程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外业数字测图的方法测绘1,5 0 0,1,1 0 0 0,1:2 0 0 0 数字地形图的技术规定和精度 要求。本标准适用于 1:5
4、 0 0,1:1 0 0 0,1 0 2 0 0 0数字地形图的测绘生产。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 日 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 B 2 3 1 2-1 9 8。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 G B/T 7 9 2 9-1 9 9 5 1,5 0 0,1,1 0 0 0,1,2 0 0 0 地形图图式 GB 1 4 8 0 4-1 9 9 3 1 5 0 0,1,1 o
5、 oo,l 2 0 0 0 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 G B/T 1 7 7 9 8-1 9 9 9 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GB/T 1 8 3 1 6-2 0 0 1 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 C H/T 1 0 0 5-2 0 0 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数据文件命名规则总则3.1 一般规定3.1.1 外业数字测图应遵循对照实地测绘的原则,采用电子平板作业模式,或采用数字测记模式进行数字地形图的测绘。3.1.2 采用外业数字测图方法测绘的数字地形图(以下简称地形图)按照用途可分为空间数据库产品和地图制图数字产品,其分类应符合表1的规定3.1.3 外业数字测图所使用的软件应经有关部门测
6、评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3.2 采用基准和投影方式3.2.1 外业数字测图平面控制测量的坐标应采用投影平面坐标系,并满足全测区长度变形不大于2.5 c m/k m 表 1 数字地形图分类及内容项目分类空间数据库产品地图制图数字产品用 途空间数据库建库与更新地 图 制 图地 图制 图内 容全面提供几何图形数据、属性数据、要素拓扑 关 系 等仅提供满足制图要求的几何图形数据属 性 表 达通过要素分类编码、属性表等直接表达要素属性;也可以通过分层、注记、颜色、符号等间接表达要素属性通过分层、注记、颜色、符号等间接表达要素属 性GB/T 1 4 9 1 2-2 0 0 53.2.2 投影平面的大地基准宜
7、采用 1 9 8。西安坐标系的大地基准,投影面可选用过地方平均高程的椭球面,并通过增减椭球长半径或坐标系平移方法确定投影椭球。3.2.3 投影方式宜采用高斯一克吕格投影或通用横轴墨卡托投影(UT M)。投影分带按 3-分带,中央子午线可采用标准分带的中央子午线或任意子午线。3.2.4 投影平面坐标宜与 1 9 8。西安坐标系有确定的转换关系及参数。3.2.5 高程基准采用 1 9 8 5国家高程基准。采用独立高程基准时,应与 1 9 8 5国家高程基准联测或有确定的转换关系和参数3.3 地形图的分幅和编号 地形图图幅应按矩形分幅,其规格为 4 0 c m X5 0 c m或 5 0 c m X
8、 5 0 c m。图幅编号按西南角图廓点坐标公里数编号,X坐标在前,Y坐标在后,亦可按测区统一顺序编号。对于已施测过地形图的测区,可沿用原有的分幅和编号。3.4 地形类别的划分 平地:绝大部分地面坡度在2-以下的地区。丘陵地:绝大部分地面坡度在 2-6-(不含 6.)之间的地区。山地:绝大部分地面坡度在 6 0 -2 5“之间的地区。高山地:绝大部分地面坡度在 2 5 0 以上的地区。3.5 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 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根据地形类别和用途的需要,按表 2规定选用。一个测区内同一比例尺地形图宜采用相同基本等高距。当基本等高距不能显示地貌特征时,应加绘半距等高线。平坦地区和城市建筑区,根
9、据用图的需要,也可以不绘等高线,只用高程注记点表示。表 2 地 形图基本 等高距单位为米比例 尺地 形 类 别平 地丘 陵 地山 地高 山 地1:5 0 00.51.0(0.5)1.01.01:1 0 0 00.5(1.0)1.01.02.01:2 0 0 01.0(0.5)1.02.0(2.5)2.0(2.5)注:括号内的等高距依用途需要选用。3.6 高程注记点的密度 地图制图产品中高程注记点密度为图上每 1 0 0 c m,内 5-2 0个,一般选择明显地物点或地形特征点。3.7 地形图的精度3.7.1 地物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 地形图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和邻近地物点点间的
10、距离中误差不应超过表 3的规定。当测图单纯为城市规划或一般用途时,可选用表 3中括号内的指标。当所需精度有特殊要求时,可根据相应的专业需要在技术设计书中进行规定。表 3 地 物点 平面位置精度单位为米地 区 分 类比例 尺点位 中误 差城镇、工业建筑区、平 地、丘 陵地1 0002 000士0.1 5(士0.2 5)士0.3 0(士0.5 0)十 0.6 0(十 1.0 0)邻 近 地 物点 间 距 中误 差士0.1 2(士0.2 0)士 0.2 4(士0.4 0)+0.4 8(十 0.8 0)GB/T 1 4 9 1 2-2 0 0 5表 3(续)单 位 为 米地 区 分 类比例尺点 位 中
11、 误 差 邻近地物点 间 距 中 误 差困难 地 区、隐 蔽 地 区1:5 0 0士 0.2 3(士 0.4 0)士 0.1 8(土 0.3 0)1:1 0 0 0士 0.4 5(士 0.8 0)士 0.3 6(士 0.6 0)1:2 0 0 0士 0.9 0(士 1.6 0)士0.7 2(士 1.2 0)3.7.2 高程注记点的高程中误差 高程注记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相应比例尺地形图基本等高距的 1/3。困难地区放宽0.5倍。3.7.3 等高线插求点高程中误差 等高线插求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平地不应大于基本等高距的 1/3,丘陵地不应大于基本等高距的 1/2。山
12、地不应大于基本等高距的2/3,高山地不应大于基本等高距。3.7.4 数字高程模型(D E M)的精度 a)由外业数字测图方法野外实测生成的 D E M一般为不规则格网D E M,参与构成不规则格网的 点的高程中误差相对于邻近图根点不应低于相应比例尺地形图的高程注记点的精度要求。b)规则格网 D E M 可由不规则格网D E M 内插生成。其格网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低于相应比例 尺地形图等高线插求点的高程中误差。根据实地地形情况,其格网单元尺寸可选用 1.2 5 XM X1 0-(m),2.5 XMX1 0-(m),5 XMX1 0-3(m).(M 为测图比例尺分母,以下同。)3.8 地形图符号及
13、注记 地形图符号及注记按 G B/T 7 9 2 9-1 9 9 5的规定执行。对图式中没有规定的地物、地貌符号,各专业部门根据用途需要,可在技术设计书或其他相关技术文件中另作补充规定。39 允许误差 以中误差作为衡量精度标准,二倍中误差作为允许误差。3.1 0 仪器的精度要求和检验 外业数字测图所采用的测距仪的标称精度应不低于m 级测距仪的精度,经纬仪的测角精度应不低于1 0 ,且用于图根控制测量的经纬仪精度应不低于 D J 6 型经纬仪精度。所使用的测绘仪器,要求做到及时检验和校正,加强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图根控制测 t4.1 一般规定4.1.1 四等以下各级基础平面控制测量的最弱
14、点相对于起算点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5 c m。四等以下各级基础高程控制的最弱点相对于起算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2 c m,4.1.2 图根点相对于图根起算点的点位 中误差,按测图比例尺:1:5 0 0不应大于 5 c m;l;1 0 0 0,1 2 0 0 0 不应大于 1 0 c m。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l 0 04.1.3 图根点应视需要埋设适当数量的标石,城市建设区和工业建设区标石的埋设,应考虑满足地形图修测的需要。4.1.4 图根控制点(包括高级控制点)的密度,应以满足测图需要为原则,一般应不低于表4的要求。表 4 图根控制点密度 测 图 比 例 尺1:5 0 0I:1
15、。1:0 0 0图 根 控 制 点 的 密 度 (点 数/k m )GB/T 1 4 91 2-2 0 0 54.2 图根平面控制测f 图根平面控制测量,可采用图根导线(网)、极坐标法(引点法)和交会法等方法布设。在各等级控制点下加密图根点,不宜超过二次附合。在难以布设附合导线的地区,可布设成支导线。测区范围较小时,图根导线可作为首级控制。4.2.1 图根导线测f 图根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按照表 5的规定执行。图根导线的边长采用测距仪单向施测一测回。一测回进行二次读数,其读数较差应小于 2 0 m m,测距边应加气象加、乘常数改正。1:5 0 0,1:1 0 0 0 测图,附合导线长度可
16、放宽至表 5规定值的 1.5 倍,且附合导线边数不宜超过 1 5条,此时方位角闭合差不应大于士4 0 石,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5 X MX l o-,(m);导线长度短于表 5规定的1/3 时,其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0.3 X MX 1 0-(m),表 5 图根导线测f技术指标附合 导 线 长 度 n1相 刘 闭合 差边长测 角 中 误 差 (即)测 回数方 位 角 闭 合 差 护)一般首 级 控 制D J 6一 般首 级 控 制1.3 M1/2 5 0 0 不大于碎部点最大测距的 1.5倍士 3 0士 2 01士6 0,士4 0 而注:n 为测站数.当图根导线布设成支导线时,支导线的长度不应
17、超过表 5中规定长度的 1/2,边数不宜多于 3条。水平角应 使用D J 6 型经纬仪施测左、右角各一测回,其圆周角闭合差不应大于4 0 。边长采用测距仪单向施测一测回。4.22 极坐标法测.(引点法)采用光电测距极坐标法测量时,应在等级控制点或一次附合图根点上进行,且应联测两个已知方向,其主要技术要求,应按照表6 规定执行。其边长按测图比 例尺:1,5 0 0 不应大于3 0 0 m;1,1 0 0 0 不应大于5 0 0 m,l,2 0 0 0 不应大于 7 0 0 m,采用光电测距极坐标法所测的图根点,不应再次发展。表 6 极坐标法测f技术指标D J 6距 离 测 量半测回较差 (n)测
18、距读数较差 mm高程较差两组计算坐标较差 ni1单向施测一测回簇 3 0(2 0簇 1/5 Ha0.2 XM X1 0-注:H,为基本等高距4.2.3交会 法m l i s 图根解析补点,可采用有检核的测边交会和测角交会。其交会角应在 3 0-1 5 0 0 之间,交会边长不宜超过。.5 X M(m)。分组计算所得的坐标较差,不应大于。2 XMX1 0-(m).4.3 图根高程控制测f 图根点的高程应采用图根水准测量或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4.3.,图根水准测f 图根水准可沿图根点布设为附合路线、闭合路线或结点网。图根水准测量应起迄于不低于四等精度的高程控制点上,其技术要求按照表 7 规定执
19、行。当水准路线布设成支线时,应采用往返观测,其路线长度不应大于 2.5 k m。当水准路线组成单结点时,各段路线的长度不应大于 3.7 k m,GB/T 1 4 9 1 2-2 0 0 5表 7图根水准测 f限差仪器类型附 合 路 线 长 度 k m()视 线 长 度 m观 测 次 数往返测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 mm与已知点 联 测 附 合 或闭合线路平 地山 地DS1 05(3 01 00往 返各 一 次往 一 次士4 0士1 2 而注:L为水准路线长度,单位为公里(k m).n 为测站数。4.3.2电磁 波测距三角高 程m il f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其技术要求应按照表 8 规定执行。
20、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附合路线长度不应大于 5 k m,布设成支线不应大于2.5 k m。仪器高、规标高量取至毫米其路线应起闭于图根以上各等级高程控制点。表 8电磁波测距 三角 高程测t限差仪 器 类 型测 回 数(中丝 法)指 标 差 较 差 (”)垂 直 角 较 差 C 7附合或环线闭合差 I n】n边长施测方法D 1 62蕊 2 5(2 5士4 0,/万单向施测一测回注:D为路线长度,单位为公里(k m)4.4 测站点的增补 外业数字测图应充分利用控制点和图根点。当图根点密度不足时,可采用支导线、极坐标法、自由设站法等方法增设测站点。不论采用何种方法,测站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点位精度的中
21、误差不应大于0.1 XMX 1 0-(m),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6 支导线和极坐标法测量的技术要求应按照 4.2.1和4.2.2 的有关规定执行。采用自由设站法测量时,观测的已知点数不应少于两个。水平角、距离各观测一测回,其半测回较差不应大于3 0 ,测距读数较差不应大于2 0 m m。自由设站法测量各方向解算水平角与观测水平角的差值,按测图比例尺,1.5 0 0不应大于4 0 ,1:1 0 0 0,1:2 0 0 0不应大于 2 0 a5数据 采集5.1 作 业组织5.1.1 外业数字测图一般以所测区域(测区)为单位统一组织作业和组织数据。当测区较大或有条件时,可在测区内按
22、自然带状地物(如街道线、河沿线等)为边界线构成分区界限,分成若干相对独立的分 区。5.1.2 各分区的数据组织、数据处理和作业应相对独立,分区内及各分区之间在数据采集和处理时不应存在矛盾,避免造成数据重叠或漏测。5.1.3 当有地物跨越不同分区时,该地物应完整的在某一分区内采集完成。5.2准备工 作 a)测区开始施测前,应做好测区内标准分幅图的图幅号编制,并建立测区分幅信息,如图幅号、图 廓点坐标范围、测图比例尺等。b)每日施测前,应对控制点数据进行检校,并应对全站仪与电子手簿或电子平板的连接、测图软 件或数据采集软件及其全部的通讯连接进行试运行检查,确保无误方可使用。c)一般应在每 日施测前
23、、后记录有关的元数据。GB/T 1 4 9 1 2-2 0 0 55.3 仪器设置 及测站定向检查 a)仪器对中偏差不大于 5 m m,b)以较远一测站点(或其他控制点)标定方向(起始方向),另一测站点(或其他控制点)作为检 核,算得检核点平面 位置误差不大于0.2 X MX 1 0-(m)c)检查另一测站点(或其他控制点)的高程,其较差不应大于 1/6等高距。d)每站数据采集结束时应重新检测标定方向,检测结果如超出 b),c)两项所规定的限差,其检测 前所测的碎部点成果须重新计算,并应检测不少于两个碎部点。5.4 测站点与碎部点观测记录5.4.1 碎部点观测记录应包括测站点号、仪器高、观测点
24、号、编码、规标高、斜距、垂直角、水平角、连接点、连接类型等,其格式可自行规定。5.4.2 数据采集时采用的要素分类与编码可自行规定,但数据处理完成后,所采用的要素分类与编码应按 G B 1 4 8 0 4-1 9 9 3的规定执行。5.4.3 外业数据记录文件应是一个文本文件,其格式可自行规定,在上交成果时,应附加格式说明。5.5 数据采集5.5.1 点状要素(独立地物)能按比例表示时,应按实际形状采集,不能按比例表示时应精确测定其定位点或定线点。有方向性的点状要素应先采集其定位点,再采集其方向点(线)。5.5.2 具有多种属性的线状要素(线状地物、面状地物公共边、线状地物与面状地物边界线的重
25、合部分),只可采集一次,但应处理好多种属性之间的关系5.5.3 线状地物采集时,应视其变化测定,适当增加地物点的密度,以保证曲线的准确拟合。5.5.4 碎部点采集与控制测量同时进行时,碎部点坐标应以经平差后的控制点坐标计算得到,当控制测量成果检核超限时,测量控制点应重测,且重新计算碎部点坐标。5.5.5 数据采集时,除遵循 5.4规定外,空间数据库产品应根据需要或建库的要求采集所需的属性数据,且不应遗漏。属性项,属性数据类型、代码和记录格式可自行规定,并应在技术设计书或相关技术文件 中说 明。5.6 要素内容的取舍5.6.1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按 G B/T 7 9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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