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_T 2167-2020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儿童收养人能力评估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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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3.080 A 12 DB4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45/T 21672020 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儿童收养人能力评估 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evaluating the competence of child adopters in child welfare institutions 2020-10-29 发布 2020-11-30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5/T 21472020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评估对象.1 4 评估机构和人员.1 5 评估方式.1 6 评估内容要求.1 7 评
2、估流程及要求.3 8 评估报告.4 附录 A(资料性)收养能力评估通知书.5 附录 B(规范性)收养申请家庭情况声明.6 附录 C(规范性)收养申请人个人授权书.7 附录 D(资料性)收养能力评估指标表.8 附录 E(资料性)收养能力评估报告.15 附录 F(规范性)收养评估回访报告.17 DB45/T 21472020 I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提出并归口和宣贯。本文件起草单位:南宁市民政局、南宁市社会福利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廷和、李志彬、何文、李群峰、张鹏、苏芸、朱甲东、
3、黄艳、黄焱、江宁。DB45/T 21472020 1 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儿童收养人能力评估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儿童收养人能力的评估对象、评估机构和人员、评估方式、评估内容要求、评估流程及要求、评估报告。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境内由民政部门委托的有资质的工作机构开展的收养人能力评估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评估对象 在广西境内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对象的中国公民(不含华侨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4 评估机构和人员 评估机构应有相应资质并获得民政部门的委托:评估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并经过自治区级收养登记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收养法律、法规和评
4、估业务培训。5 评估方式 评估工作应由两名以上评估人员共同进行,综合采用面谈、查阅资料和走访等方式,具体要求如下:a)面谈。主要通过听取个人陈述、深度访谈等形式进行,对象为收养申请人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b)查阅资料。查阅收养申请人按照收养能力评估通知书(参见附录 A)中提交的各项材料。根据收养评估申请人的授权,到相关部门核查收养申请人的财产状况、犯罪记录情况和个人诚信记录情况;c)走访。到申请收养家庭住所实地查看居住环境,征求收养人亲属、朋友、同事、邻里、所在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农村村民委员会的意见。6 评估内容要求 6.1 否决性内容要求 若收养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之一则不可收养儿童:参加
5、非法组织,邪恶教派的;有买卖、虐待或遗弃儿童行为的;DB45/T 21472020 2 有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的;有故意犯罪行为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涉嫌故意犯罪,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患甲类或乙类传染病在传染期,患重型精神病在发病期的;其他不适宜收养儿童的情况。6.2 一般性内容要求 6.2.1 基本要求 6.2.1.1 收养申请人年满 30 周岁,且按照我国当年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推算,其至少可以抚养被收养儿童至成年。6.2.1.2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6.2.1.3 收养申请人应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6.2.2 收养动机 收养申请人能够从儿
6、童利益优先角度出发认识收养问题,对收养后产生的权利义务充分掌握,对今后可能出现的情况有充分心理准备,积极配合进行家庭评估。6.2.3 健康状况 收养申请人及其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生理及心理健康状况良好。6.2.4 道德品行情况 结合违法犯罪记录及个人信用信息提示等综合考量,收养申请人具有良好道德品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6.2.5 经济及住房条件 6.2.5.1 收养申请人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经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原则上处于当地居民家庭中等收入水平以上。6.2.5.2 无固定职业者,应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和稳定的经济来源。6.2.5.3 收养申请人应有固定住所,且人均住宅面积原则上不低于当地
7、人均住宅面积水平。6.2.6 婚姻家庭关系 6.2.6.1 夫妻双方共同收养的,收养申请人婚姻和谐,家庭关系和睦,对家庭有较强的责任感。6.2.6.2 单身收养申请人应对家庭有较强的责任感,收养子女的意愿获得亲人的明确支持。6.2.7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 与收养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其他成员愿意接纳被收养儿童成为家庭中一员。6.2.8 抚育计划 收养申请人应对被收养儿童有明确的抚育计划。内容应包括抚育开支计划,有关教育、个人才能培养的长短期安排,主要生活照料人的安排及抚育能力的情况,以及当收养申请人出现特殊情况,无法照顾被收养儿童时,对被收养儿童的监护安排。DB45/T 21472020 3
8、7 评估流程及要求 7.1 评估申请 收养申请人向收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收养申请书应符合有关的规定,收养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向收养申请人发出收养能力评估通知书见附录 A,告知将对其抚养能力进行家庭调查评估。7.2 评估通知 7.2.1 收养申请人自收到收养能力评估通知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到收养登记机关委托的收养评估机构提交通知书上列明的相关材料,并在收养评估机构签署收养申请家庭情况声明(见附录 B)和收养申请人个人授权书(见附录 C)。7.2.2 夫妻双方申请收养的,应共同到场。夫妻一方无法到场的,另一方应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为办理。逾期不提交材料办理
9、收养评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收养申请。7.3 评估前要求 对收养人家庭进行调查评估工作时,应首先表明自己身份,并出示资质证明;向收养人家庭说明评估的目的、程序、出示资质证明。7.4 内容评估 7.4.1 收养评估机构评估人员通过面谈、查阅资料、走访所掌握的情况,按照收养能力评估指标表(参见附录 D)对收养申请人进行打分评估。7.4.2 单个收养人或收养家庭时,夫妻双方共同作为收养申请人,应分别评估后取平均值作为最终评估得分。7.4.3 具有多个收养人或收养家庭时,收养申请人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做好登记备案,选取收养能力第一名且收养申请人平均分在 60 分以上的为最终收养人,按照收养相关法律法规
10、,通知收养申请人、送养人办理收养登记。7.5 评估报告 7.5.1 收养评估机构自收到申请人所提交材料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收养评估工作,并出具 收养能力评估报告(参见附录 E)。7.5.2 如有特殊情况,评估期限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 60 日(收养能力评估不计算在收养登记办理日期内)。7.5.3 收养登记机关依据收养能力评估报告办理收养登记。7.6 跟踪回访 7.6.1 完成收养登记手续 3 个月后,收养评估机构应对收养人进行跟踪回访。7.6.2 收养评估机构在完成跟踪回访后,应出具收养评估回访报告书(参见附录 F),并提交给收养登记部门备案存档。DB45/T 21472020 4 7.
11、6.3 收养家庭和被收养儿童出现融合问题,或收养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收养评估机构应及时介入,并提供帮助和支持。如果收养家庭不再具备收养条件,收养评估机构应及时进行评估,制定最佳的收养方案。7.6.4 收养评估机构发现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被收养儿童,或有其他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民政部门报告,由民政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被收养儿童。8 评估报告 8.1 报告内容 包括收养能力评估报告、收养评估回访报告书。8.2 报告签署 评估结果由实施收养能力评估的工作人员共同签署,交收养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字核准,并加盖收养评估机构公章。8.3 报告提交 收养评估机构出具收养能力评估
12、报告一式三份,分别送达收养登记机关、收养申请人和收养评估机构留存。8.4 报告有效期 收养能力评估报告从出具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DB45/T 21472020 5 A 附 录 A(资料性)收养能力评估通知书 收养能力评估通知书见表A.1。表A.1 收养能力评估通知书 收养申请人(男):身份证号:收养申请人(女):身份证号:为进一步规范收养行为,保障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指引的通知,中国公民在本地区申请收养子女,应当接受家庭情况调查评估。请收养申请人收到此通知书后,7 个工作日内,向(评估机构)出具下
13、列材料并配合完成评估工作。1.收养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2.收养申请人结婚证/离婚证(单身无需提供)。3.收养申请人房屋产权证。4.收养申请人及其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近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收养登记机关盖章)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一式两份,收养申请人一份,收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DB45/T 21472020 6 附 录 B(规范性)收养申请家庭情况声明 收养申请家庭情况声明见表 B.1。表 B.1 收养申请家庭情况声明 本人 ,男,身份证号码:,女,身份证号码:,本家庭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约为 万,家庭收入约为 万元/年;(填写: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如有,则填写);根据中国人
14、民银行征信平台,家庭成员个人信用信息提示的内容为。以上声明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愿意积极配合收养评估机构调查核实上述情况。收养申请人签名:日期:DB45/T 21472020 7 附 录 C(规范性)收养申请人个人授权书 收养申请人个人授权书见表C.1。表 C.1 收养申请人个人授权书 本人 ,身份证号 ,为配合开展收养能力评估,特授权 (收养评估机构)(收养评估人员),代表本人就如下情况进行核实查阅。1.有无违法犯罪记录。2.本人收入和家庭资产状况。3.个人信用状况。本授权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字:授权人签字:被授权单位盖章:DB45/T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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