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_T 889.1-2012_文物建筑修缮工程操作规程+第1部分:瓦石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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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91.040.01 P 36 备案号:34561-2012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889.12012 文物建筑修缮工程操作规程 第 1 部分:瓦石作 2012 06 14 发布 2012 10 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1/T 889.12012 I 目 次 前言.VIII 1 范围.1 2 术语和定义.1 3 基本要求.4 4 砍砖.5 4.1 材料要求.5 4.2 主要工具.5 4.3 作业条件.5 4.4 干摆、丝缝墙及细墁地面用砖砍砖操作工艺.5 4.5 淌白墙用砖砍磨操作工艺.6 4.6 杂料子砍磨操作工艺.6 4.7 技术要求.7 4
2、.8 质量检验.7 4.9 成品保护.8 5 砌墙.8 5.1 材料要求.8 5.2 主要工具.9 5.3 作业条件.9 5.4 砌干摆墙操作工艺.9 5.5 砌丝缝墙操作工艺.10 5.6 砌淌白墙操作工艺.10 5.7 砌糙砖墙操作工艺.11 5.8 砌异形砌体操作工艺.11 5.9 砌琉璃砌体操作工艺.12 5.10 砌石料操作工艺.13 5.11 摆砌花瓦操作工艺.13 5.12 砌抹墙帽操作工艺.13 5.13 局部维修操作工艺.14 5.13.1 局部拆砌.14 5.13.2 剔凿挖补.15 5.13.3 归安、添配.16 5.13.4 墙面墁干活.16 5.13.5 砖雕修补、打
3、点.16 5.14 技术要求.17 5.15 质量检验.17 5.16 成品保护.23 DB11/T 889.12012 II 6 墙面抹灰.24 6.1 材料要求.24 6.2 主要工具.24 6.3 作业条件.24 6.4 抹麻刀灰操作工艺.24 6.5 局部修缮操作工艺.25 6.5.1 大面积铲抹.25 6.5.2 局部找补抹灰.25 6.5.3 串缝处理.25 6.5.4 刷浆.26 6.6 技术要求.26 6.7 质量检验.26 6.8 成品保护.26 7 苫背、瓦与调脊.27 7.1 材料要求.27 7.2 主要机具.28 7.3 作业条件.28 7.4 苫背操作工艺.28 7.
4、5 琉璃屋面.29 7.5.1 琉璃瓦操作工艺.29 7.5.2 琉璃硬、悬山屋面调脊.30 7.5.2.1 调过垄脊(圆山正脊)操作工艺.30 7.5.2.2 调大脊(尖山正脊)操作工艺.30 7.5.2.3 调铃铛排山脊(垂脊)操作工艺.30 7.5.2.4 调披水排山脊(垂脊)操作工艺.31 7.5.2.5 调披水梢垄操作工艺.31 7.5.3 琉璃庑殿屋面调脊.32 7.5.3.1 调大脊(正脊)操作工艺.32 7.5.3.2 调垂脊操作工艺.32 7.5.4 琉璃歇山屋面调脊.32 7.5.4.1 调过垄脊(圆山正脊)操作工艺.32 7.5.4.2 调大脊(尖山正脊)操作工艺.32
5、7.5.4.3 调铃铛排山脊(垂脊)操作工艺.32 7.5.4.4 调戗脊操作工艺.33 7.5.4.5 调博脊操作工艺.33 7.5.5 琉璃攒尖屋面调脊.33 7.5.5.1 调垂脊操作工艺.33 7.5.5.2 安装宝顶操作工艺.33 7.5.6 琉璃重檐下层檐屋面调脊.34 7.5.6.1 调围脊操作工艺.34 7.5.6.2 调角脊操作工艺.34 7.6 筒瓦屋面.34 DB11/T 889.12012 III 7.6.1 筒瓦屋面 瓦操作工艺.34 7.6.2 大式筒瓦硬、悬山屋面调脊.35 7.6.2.1 调过垄脊(圆山正脊)操作工艺.35 7.6.2.2 调大脊(尖山正脊)操作
6、工艺.35 7.6.2.3 调铃铛排山脊(垂脊)操作工艺.36 7.6.2.4 调披水排山脊(垂脊)操作工艺.37 7.6.3 大式筒瓦歇山屋面调脊.37 7.6.3.1 调过垄脊(圆山正脊)操作工艺.37 7.6.3.2 调大脊(尖山正脊)操作工艺.37 7.6.3.3 调铃铛排山脊(垂脊)操作工艺.38 7.6.3.4 调戗脊操作工艺.38 7.6.3.5 调博脊操作工艺.39 7.6.4 大式筒瓦庑殿屋面调脊.39 7.6.4.1 调大脊(正脊)操作工艺.39 7.6.4.2 调垂脊操作工艺.39 7.6.5 大式筒瓦攒尖屋面调脊.40 7.6.5.1 调垂脊操作工艺.40 7.6.5.
7、2 安装宝顶操作工艺.40 7.6.6 大式筒瓦重檐下层檐屋面调脊.40 7.6.6.1 调围脊操作工艺.40 7.6.6.2 调角脊操作工艺.40 7.6.7 小式筒瓦硬、悬山屋面调脊.40 7.6.7.1 调过垄脊(正脊)操作工艺.40 7.6.7.2 调清水脊(正脊)操作工艺.41 7.6.7.3 调皮条脊(正脊)操作工艺.41 7.6.7.4 调铃铛排山脊(垂脊)操作工艺.42 7.6.7.5 调披水排山脊(垂脊)操作工艺.42 7.6.7.6 调披水梢垄操作工艺.43 7.6.8 小式筒瓦歇山屋面调脊.43 7.6.8.1 调过垄脊(正脊)操作工艺.43 7.6.8.2 调铃铛排山脊
8、操作工艺.43 7.6.8.3 调戗脊操作工艺.43 7.6.8.4 调博脊操作工艺.44 7.6.9 小式筒瓦攒尖屋面调脊.44 7.6.9.1 调垂脊操作工艺.44 7.6.9.2 安装宝顶操作工艺.44 7.6.10 小式筒瓦重檐下层檐屋面调脊.44 7.6.10.1 调围脊操作工艺.44 7.6.10.2 调角脊操作工艺.45 7.7 合瓦屋面.45 7.7.1 合瓦操作工艺.45 7.7.2 调合瓦过垄脊操作工艺.45 7.7.3 调鞍子脊操作工艺.46 DB11/T 889.12012 IV 7.7.4 调清水脊(正脊)操作工艺.46 7.7.5 调皮条脊(正脊)操作工艺.46 7
9、.7.6 调铃铛排山脊(垂脊)操作工艺.46 7.7.7 调披水排山脊(垂脊)操作工艺.47 7.7.8 调披水梢垄操作工艺.47 7.8 局部修缮操作工艺.47 7.8.1 苫背层局部修缮操作工艺.47 7.8.1.1 青灰背查补.47 7.8.1.2 青灰背局部苫抹操作工艺.48 7.8.1.3 苫背层局部苫抹操作工艺.48 7.8.1.4 苫背层重新苫抹操作工艺.49 7.8.2 琉璃屋面局部修缮操作工艺.49 7.8.2.1 琉璃瓦屋面查补操作工艺.49 7.8.2.2 琉璃屋面整修檐头操作工艺.49 7.8.2.3 琉璃屋面局部揭 操作工艺.50 7.8.2.4 琉璃屋面揭盖不揭底操
10、作工艺.51 7.8.2.5 琉璃屋脊整修操作工艺.51 7.8.2.6 琉璃窝角沟整修操作工艺.51 7.8.2.7 琉璃屋面拆卸后重新 瓦、调脊操作工艺.52 7.8.3 筒瓦屋面局部修缮操作工艺.53 7.8.3.1 筒瓦屋面拔草、清垄.53 7.8.3.2 筒瓦屋面查补操作工艺.53 7.8.3.3 筒瓦屋面整修檐头操作工艺.54 7.8.3.4 筒瓦屋面局部揭 操作工艺.54 7.8.3.5 筒瓦屋面屋脊整修操作工艺.55 7.8.3.6 筒瓦屋面拆卸后重新 瓦、调脊操作工艺.56 7.8.4 合瓦屋面局部修缮操作工艺.56 7.8.4.1 合瓦屋面拔草、清垄.56 7.8.4.2
11、合瓦屋面查补操作工艺.57 7.8.4.3 合瓦屋面整修檐头操作工艺.57 7.8.4.4 合瓦屋面局部揭 操作工艺.58 7.8.4.5 合瓦屋面屋脊整修操作工艺.58 7.8.4.6 合瓦屋面拆卸后,重新 瓦、调脊操作工艺.59 7.9 技术要求.60 7.10 质量检验.60 7.10.1 苫背的质量检验.61 7.10.2 琉璃屋面的质量检验.61 7.10.3 筒瓦屋面质量检验.62 7.10.4 合瓦屋面的质量检验.63 7.11 成品保护.64 8 墁地.64 8.1 材料要求.64 8.2 主要机具.65 DB11/T 889.12012 V 8.3 作业条件.65 8.4 细
12、墁地面操作工艺.65 8.5 糙墁地面操作工艺.66 8.6 墁石子地操作工艺.66 8.7 局部修缮操作工艺.66 8.8 技术要求.67 8.9 质量检验.68 8.10 成品保护.68 9 石活制作与安装.68 9.1 材料要求.68 9.2 主要机具.69 9.3 作业条件.69 9.4 石料加工操作工艺.69 9.5 石活安装操作工艺.71 9.6 局部修缮操作工艺.71 9.7 技术要求.72 9.7.1 制作工艺技术要求.72 9.7.2 安装工艺技术要求.72 9.8 质量检验.73 9.8.1 制作质量检验.73 9.8.2 安装质量检验.73 9.9 成品保护.74 9.9
13、.1 制作时的成品保护.74 9.9.2 安装时的成品保护.74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官式建筑常用砖料.76 附录 B(资料性附录)官式建筑常用灰浆.77 附录 C(资料性附录)官式建筑琉璃瓦规格.79 附录 D(资料性附录)官式建筑布瓦规格.80 参考文献.81 DB11/T 889.12012 VI 前 言 DB11/T 889文物建筑修缮工程操作规程分为四部分:第 1 部分:瓦石作;第 2 部分:木作;第 3 部分:油漆作;第 4 部分:彩画作。本部分为DB11/T 889的第1部分。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文物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
14、文物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北京市园林古建工程公司、北京市文物古建工程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德仲、王乃海、刘大可、薛玉宝、徐雄鹰、万彩林、张峰亮。DB11/T 889.12012 1 文物建筑修缮工程操作规程 第 1 部分:瓦石作 1 范围 DB11/T 889的本部分规定了文物建筑修缮工程操作的基本要求,以及砌体、屋面、墁地和石活制作与安装等的材料、工具、作业条件、操作工艺、质量检验和成品保护等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北京地区官式作法的下列建筑的修缮施工:a)被各级政府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构筑物;b)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但被区、县级政府文物行政
15、部门登记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c)尚未列为不可移动文物,但经各级政府确定公布为历史建筑的建筑物、构筑物;d)尚未确定公布为历史建筑,但确有保护价值的建筑;e)其他符合或部分符合官式作法的建筑可参照使用。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 瓦石作 古建筑行业中瓦作与石作的合称。“作”指行业、工程或专业。瓦作的工作内容包括古建筑砌砖、抹灰、瓦屋面安装和地面铺装。石作的工作内容包括古建筑各部位石活的制作与安装。2.2 官式作法 符合或近似于古代朝廷颁行的建筑规范所规定的建筑形制和工程做法。2.3 砍砖 用切、磨等加工方法,使砖满足规格、形状和外观要求的过程。2.4 看面
16、 砖、石砌块的各面中,在砌体上露明的一面。DB11/T 889.12012 2 2.5 杂料子 用量少且造型复杂各异的砖料。2.6 包灰 加工干摆、丝缝墙和细墁地面用砖时,为使砖缝细小,将砖的后口多砍掉的部分。2.7 花羊皮 砖的看面经铲磨后,局部仍存留的糙麻不平处。2.8 棒槌肋 砍砖时未能将砖肋磨平,使砖肋呈圆柱状的现象。2.9 上小摞 砍砖质量验收时检查砖的厚度的方法之一。任意抽取5块城砖或10块小砖,叠成一摞,尺量总厚度是否符合要求。2.10 升 古建筑墙面向内或向外倾斜的做法。2.11 掰升 为使柱子向室内倾斜而将柱基向轴线外移动的作法。2.12 收分 古建筑墙体下宽上窄逐渐收进的作
17、法。2.13 干摆 砖料经精细加工,砌筑后不露灰缝的墙面作法。2.14 DB11/T 889.12012 3 丝缝 砖料经精细加工,砌筑后灰缝细小的墙面作法。2.15 淌白 砖料经简单加工后砌筑的墙面作法。2.16 砌糙砖 砖料不砍磨加工,直接砌筑的墙面作法。2.17 月白灰 用白灰和青灰调制的灰浆。2.18 抹青灰 抹月白灰后再刷青浆的墙面作法。2.19 苫背 屋面基层上苫抹灰、泥层的作法。2.20 瓦 屋面施工中的瓦面安装。2.21 调脊 屋面施工中的屋脊构件的安装。2.22 旁囊 由庑殿屋面推山形成的庑殿垂脊侧向弯曲。2.23 DB11/T 889.12012 4 细墁地面 使用加工精细
18、的砖料所作的地面铺装。2.24 糙墁地面 使用未经加工的砖料所作的地面铺装。2.25 剁斧 用斧子把石料表面剁平并显露出直顺匀密的斧迹的加工方法。2.26 打道 用锤子和尖錾子把石料表面打平并显露出直顺均匀的錾道的加工方法。2.27 砸花锤 锤底带有网格状尖棱的锤子称为花锤,用花锤把石料表面砸平整的加工方法。2.28 扁光 用锤子和扁錾子将石料表面打平剔光的加工方法。3 基本要求 3.1 文物建筑修缮应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3.2 文物建筑修缮应保存文物建筑的原形制、原结构、原材料、原工艺。3.3 文物建筑修缮应保持传统手工操作工艺。3.4 工程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修缮做法的改变应经设计部
19、门确认。3.5 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3.6 施工中不应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未经批准不应拆改水、电、消防、避雷等配套设施。3.7 拆卸施工中应采取措施避免损伤建筑构件。要求重新安装的构件,应逐一做出标识。3.8 冬期施工应采取措施避免灰浆受冻。施工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 5,否则应采取措施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完成后应继续采取措施,避免砌体、屋面和地面受冻。3.9 雨期施工应采取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应避免屋架、油漆彩画及室内附属文物受到雨水浸蚀。3.10 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3.11 施工时应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相
20、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12 施工时应对文物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护设施应牢固,确保文物本体及附属文物的安全。3.13 施工不应破坏或扰动文物建筑周边原有的自然环境。对古树和水源应采取保护措施。DB11/T 889.12012 5 4 砍砖 4.1 材料要求 4.1.1 砍砖前应对砖料逐一挑选。砍砖所用砖料应符合以下要求:a)文物建筑外露砖墙的修缮,应使用传统粘土青砖作为砍砖的材料。b)砖的规格品种应与文物建筑的原砖相符。恢复重建的项目,砍砖所用砖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或古建常规作法。古建筑砖料的规格品种见附录 A。c)砖的强度应满足使用要求。除通过质量证明文件判定外,现场可通过敲击发出的声音判定,有
21、明显哑音的砖不宜用于干摆、丝缝墙及细墁地面砖的砍磨。d)不应使用欠火砖或过火砖。e)砖的尺寸、表面平整度和棱角整齐程度等外观质量,应能满足加工要求。f)表面存在较多孔洞、砂眼和明显裂纹的砖不宜用于干摆、丝缝墙及细墁地面砖的砍磨。g)含砂量较大或含有浆石籽粒、石灰籽粒的砖不宜用于干摆、丝缝墙及细墁地面砖的砍磨。4.1.2 挑选出的砖料应单独码放。4.2 主要工具 4.2.1 应配备适宜的工具。通常包括以下工具:a)手工工具可包括:刨子、斧子、扁子、錾子、木敲手、磨头、包灰尺、平尺板、直尺、方尺、八字尺、煞刀子、划签、盒尺、制子、磨刀石、刷子、笤帚、矩尺、小锯、木锉、砂纸等。b)辅助设施可包括:砍
22、砖棚子、砖桌子、手推车、成品库房等。4.2.2 应适时对机具进行保养和维修。4.3 作业条件 作业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内容:a)已进行设计、施工技术、安全等方面的交底。b)已确定各类砖的加工数量。c)采用五扒皮或膀子面作法的,已确定砍净尺寸;采用淌白截头作法的,已确定砖的长短尺寸。d)砖已经过初步挑选并运至加工现场,制子及官砖已制作完成。e)存放成品砖的场地已平整。4.4 干摆、丝缝墙及细墁地面用砖砍砖操作工艺 4.4.1 干摆墙和细墁地面应砍制五扒皮,丝缝墙应砍制膀子面。五扒皮和膀子面通常采用的工艺流程如下:a)五扒皮工艺流程:选砖铲看面、磨平打直打扁过肋磨肋截头。b)膀子面工艺流程:选砖铲、磨
23、膀子面铲看面、磨平打直打扁过肋、磨肋截头。4.4.2 砍磨五扒皮和膀子面通常采用以下操作方法:a)选砖:按 4.1.1 挑选适宜砍磨的砖。选择较完整的一个长身面或丁头面做为看面,转头砖应能选出长身和丁头两个好面。b)铲看面、磨面:在选定的好面上用斧子或刨子铲面,并用磨头磨平。c)铲、磨膀子面:先铲磨出一个砖肋,此肋应与好面互成直角或略小于 90 度。d)打直、打扁:用平尺和划签顺条的方向在面的一侧划出一条直线,然后用扁子和木敲手沿直线打掉多余的部分。DB11/T 889.12012 6 e)过肋、磨肋:用斧子劈砍砖肋里侧。过肋时砖的后口应砍出包灰。用磨头把砖肋磨直磨平。以磨好的肋为准,用制子量
24、出薄厚并用划签在大面的另一侧划线、打直、打扁、过肋和磨肋。f)截头:在丁头的一端,方砖为未过肋的一个边用方尺和划签划出直线,用扁子和木敲手沿直线打掉多余的部分,用斧子劈砍出包灰。用磨头将截好的头磨直磨平。以截好的头为基准,用制子和方尺在另一头打直、打扁、截头和磨平。4.4.3 丁头砖的砍磨工艺与长身砖相同,磨面应在丁头面上进行。后口包灰需砍至超过砖长的 1/2 处。4.4.4 转头砖应砍磨出一个长身面和一个丁头面,两肋应砍包灰,后口可不截长短,留待砌筑时完成。其他工艺与长身砖相同。4.4.5 八字砖应在磨完后用八字尺画出八字线,按线裁去砖角,磨平八字。与木柱相交的八字砖,里口宜随柱子挖圆。其他
25、工艺与长身砖相同。4.4.6 地面砖的 4 个肋均应砍成转头肋。4.5 淌白墙用砖砍磨操作工艺 4.5.1 淌白墙应使用淌白砖。淌白砖的砍磨工艺通常分淌白拉面和淌白截头两种:a)淌白拉面的工艺流程:选砖铲面、磨面。b)淌白截头的工艺流程:选砖铲面、磨面截头。4.5.2 砍磨淌白砖通常采用以下操作方法:a)选砖:按 4.1.1 的要求挑选适宜砍磨的砖。选择较完整的一个长身面或丁头面做为看面。转头砖应能选出长身和丁头两个看面。b)铲面、磨面:在选定的好面上用斧子或刨子铲面,并用磨头磨平。也可直接用磨头将看面磨平。c)截头:在砖的看面长度方向上,将制子与砖的一端对齐,在另一端用制子和划签画直线,用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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