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原理与实务 第3章 保险的原则及其应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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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3章保险的原则及其应用 教学目标:掌握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基本内容及违法最大诚信原 则的法律责任 掌握保险利益原则的涵义、各类保险的保险利益及时限 要求,掌握近因原则的涵义及其应用 掌握损失补偿原则的涵义及其两大派生原则主要内容 3.1最大诚信原则 3.2保险利益原则 3.3近因原则 3.4损失补偿原则3最大诚信原则 3.1.1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3.1.2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3.1.3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责任3.1.1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保险双方在订立或履行保险合同时,必 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义务,互不欺骗和隐 瞒;同时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否则保 险合同无效。最大诚信原则最早源于海上保险。
2、1,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保险经营中信 息不对称保险合同的专业性3.1.2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1,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告知告知投保人 的告知内容12,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保证3,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一一弃权与禁止 反言a.弃权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放弃他在 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b.禁止反言是指一方当事人既已放弃合同中 可以主张的权利,日后就不得再重新主张这 种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 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 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 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
3、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 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 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 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 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 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 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 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 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 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4、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 故。案例1某人妻子生产,为防万一,他给钱让小剪子张三帮忙办理投保“母婴安康险。没想到,张三在办理 投保时以自己作为投保人和受益人。作为保险兼业代理人的院方虽然知道张三投保不符合保险利益原 则,但没有提出异议而接受了投保。后来,由于难案例2袁某于2006年1 2月为其当时只有3岁的儿子袁强投 保了 1份国寿康宁终身保险,1份子女教育保险和1份 生命绿荫保险,保险金额共计8万元。当时接受了保 险公司安排的CT检查,符合投保条件。2008年5月,袁某因患先天性心脏病不治而亡,袁某向保险公司提 出保险给付申请,保险公司以袁某未履行如实告知为 由拒赔,
5、袁某遂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案例3:孩子因白血病去世 保险公司拒付保险金起纷争2011年6月,龙女士为儿子黄某投保了4份重大疾 病保险及1份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合同中约定 的死亡保险金为12万元、医疗保险金为5000元。在龙女士交纳首期保险费后,保险公司出具了正式的保险合同。合同签订后,龙女士按期交纳了保险 费。201 3年3月,被保险人黄某因病死亡。同年4月,当龙女士来到保险公司,要求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理 赔时,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保险公司称:“你在投保前便已知道孩子患有白血 病,在投保时却未如实告知。按照法律规定,我公 司不应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201 3年5月,保险公司向龙女士下发
6、了拒绝给付保 险金通知书和解除保险合同通知书。,原来,早在2011年4月,龙女士的孩子便被诊断患有白血病。在申请投保时,龙女士在个人保险投保单病史询问中被保险人是否患有白血病一栏中勾选为“桥,学17 年用份备Go-道保甯 知投骞我在司府“早公邕,为险善说因保k士”一女。同为 龙道向病病卜今年7月,龙女士及丈夫黄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塞贫翁亶篦郭巷解需人身故保险金 医疗保险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被保险人黄某曾在被告处投保了学生险,并因患白血病从被告处领取 1000元保险金。虽然原告龙某某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黄某患病的事实,但在投保时被告应 当知道此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
7、规的 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保险公司不得解 除合同?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支付保险金责 任,并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支付相关利息。以案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情 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3发生保险事故的,保 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惊险金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 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七条:保险人在保 险合同成立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投保人未履行如实 告知义务,仍然收取保险费,又依照保险法第十六 条第二款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持。3.1.3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责任 1.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 由
8、于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告知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双方违反告知都将承担法律后果。(1)投保人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2)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2.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3.2保险利益原则 3.2.1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3.2.2各类保险的保险利益 3.2.3保险利益的变动及适用时限 3.2.4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3.2.1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我国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 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 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 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1,保险利益及其成立要件投保人送保险人人 _o
9、保险标的保险标的安全 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从中受益 保险标的受损 投保人、被保险人将遭受损失保险利益及其成立要件合法的利益经济上有价 的利益现有利益期待利益确定的利益具有利害关 系的利益3、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4、保险利益的来源财产保险经营管理者财产保管人及承租人抵押权人、质权人5、保险利益的来源人身保险配偶、子女、父母抚养、赡养、扶养关系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被保险人同意6、保险利益的时效一财产保险7、保险利益的时效人身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H条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 益的,合同无效。第四十八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 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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