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十佳旅游景区”评选活动方案(修订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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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十佳旅游景区”评选活动方案 (修订稿) 成都市旅游局 2006年9月12日 一、 活动概述 1.1. 活动背景 按照《成都市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总体方案》的要求,为了更有效的利用丰富的旅游资源,加强对成都市旅游产业的宣传;整合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景点,让市民和游客更多地了解成都旅游;促进成都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国际知名旅游城市”建设;打造成都市“诚信旅游、诚信服务”品牌,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成都市旅游局等将共同举办成都市公众最喜欢的“2006成都十佳景区(点)”大型评选活动。 1.2. 活动目的 提升成都市整体旅游品牌,打造旅游精品; 促进各景区(点)的旅游资源建设,开发精品旅游线路,打造国际知名旅游品牌; 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旅游功能,塑造旅游城市形象; 提高市民对旅游的认知度,促进旅游行业管理、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 为2006年成都市“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1.3.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成都市旅游局 承办单位:成都旅游门户网 成都易天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区域中心) 评审专家组成: 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旅游专家、市民游客代表、媒体代表组成。 宣传报道: 1、官方网站:成都市旅游门户网(www.cdta.gov.cn)、成都市新闻网 2、报纸:成都商报、成都日报、成都晚报及其它省级报纸 3、电视台:成都电视台 公共频道:《东说西说》;新闻综合频道《今晚8:00》;都市生活频道《警示920》;经济咨询频道《经视在线》 4、电台:成都人民广播电台 会务组主要成员: 王培贵 成都旅游局规划财务处 副处长 电话:028-87706015 王成荣 成都旅游门户网 运营总监 电话:13880313366 成都爱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于 勇 成都旅游门户网 执行总监 电话:13982107070 清华同方四川区域中心 总经理 刘媛媛 电话:028-87706013 叶健康 电话:028-87706014贾 珂 电话:028-85146670/1转216 手机:13208186122 杨 飞 电话:028-85146672/3转214 手机:13084411475 1.4. 评选范围 成都市管辖范围内的旅游景区(点)。 1.5. 活动时间 2006年8月20日 至 2006年10月31日。 1.6. 活动内容 整个活动分为宣传、提名、入围、普选、复选、二次复选以及决赛和颁奖等七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是一个活动里程碑,在评选各阶段,组委会根据区(市)县旅游局和景区(点)的需求,结合阶段排名情况,组织“体验之旅”、“考察之旅”、“景区推介”和“景区展播”系列活动。评选活动结束后,运用市场化运作模式,举办成都旅游精品展活动。同时,为了调动广大游客和市民的积极性,在每个阶段过程中会有相应的活动和奖品投放。活动详情登陆www.cdta.gov.cn了解,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市旅游局所有。 1.7. 奖项设置 (一)综合奖 “2006年中国成都十佳旅游景区(点)” “2006年中国成都最受群众欢迎的20个热门景区(点)” “2006年中国成都最受群众欢迎的30个特色景区(点)” “2006年中国成都最受群众欢迎的60个优秀景区(点)” (二)单项奖 “2006年中国成都手机用户最喜爱的十佳景区(点)” “2006年中国成都互联网用户最喜爱的十佳景区(点)” 注:所有参评景区在评选活动期间一直都有权决逐单项奖。 1.8. 评选办法 一、投票方式: (一) 网络投票 登陆成都旅游门户网(www.cdta.gov.cn)后,进入“十佳旅游景区”评选官方网站,找到你支持的景区(点)点击投票。 (二) 短信投票 移动用户发“景区编号”到0280766进行投票(信息费:1元/条)。 (三) WAP投票 支持手机上网的移动用户,在手机的浏览器中输入网址: (http://211.141.14.14:1008/tpxx/tpxx.asp),出现景区(点)列表后,选中您支持的景区(点),为其投票。 (四) 热线电话参与方式 春熙路咨询服务站联系电话: 028-86721166 武侯祠咨询服务站联系电话: 028-85531166 琴台路咨询服务站联系电话: 028-86151166 二、计分权重 (一)群众参与投票(权重 80%) 网络投票排名 权重:20%(包括热线电话投票) 短信投票排名 权重:70% 手机WAP投票排名 权重:10% (二)专家评审团评审(权重 20%) 专家评审团有资格对活动进行监督,并对评选每阶段群众参与投票排名在后面的20%具有表决权。具体解读详见本节:(四.评选办法)。 三、计分办法: 每日综合得分=(101-当日网络投票排名)*20%+(101-当日短信投票排名)*70%+(101-当日WAP投票排名)*10%,满分100分。 阶段排名得分=投票开始之日起截至本阶段每日综合得分累计/已活动天数,满分100分。 四、评选办法: 1、 综合奖采取晋级制,未晋级的景区(点)无权决逐下一阶段综合奖;单项奖采取最终得票排名制,按票数多少进行排名决定。 2、 根据参评景区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每日排名,每日排名作为最终排名的计算依据。 3、 根据阶段排名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的100名、60名、30名、20名和最终的“十佳”景区: a) 入围100景区(点)产生办法:9月10日24时,结合每日得分和专家评估确定。 b) 普选60个优秀景区产生办法:截至本阶段截止时间,综合得分前48名直接入围;另外12名由专家结合每日积分和实际情况从余下的52个景区(点)中产生。 c) 复选最受群众欢迎的30个特色景区(点)产生办法:截至本阶段截止时间,综合得分前24名直接入围;另外6名由专家结合每日积分和实际情况从余下的36个景区(点)中产生。 d) 二次复选最受群众欢迎的20个热门景区(点)产生办法:截至本阶段截止时间,综合得分前16名直接入围;另外4名由专家结合每日积分和实际情况从余下的14个景区(点)中产生。 e) 决赛成都“十佳旅游”景区(点)产生办法:截至本阶段截止时间,综合得分前8名直接入围;另外2名由专家结合每日积分和实际情况从余下的12个景区(点)中产生。 4、 根据手机和互联网累计投票数确定两个单项奖 a) “手机用户最喜爱的十佳景区”产生办法:根据入围的100家景区截至评选结束之日的手机短信投票累计数进行排名,前10名为该奖项获得者。 b) “互联网用户最喜爱的十佳景区”产生办法:根据入围的100家景区截至评选结束之日的网络投票累计数进行排名,前10名为该奖项获得者。 (五)计时区间说明 1、 投票有效计时区间为2006年9月1日零时至2006年10月30日24时止,群众投票为计算机程序在规定的计时区间自动计算。 2、 综合奖的计时区间为活动投票开时日至阶段综合奖产生截止日,即从投票开始日每天的排名决定了参评景区点的阶段排名和最终排名。 3、 单项奖有效计时区间为2006年9月1日零时至2006年10月30日24时止。 4、 日排名时区间为当日零时至当日24时,即9月10日的综合排名计时区间为:9月10日零时至9月10日24时。 5、 周排名计时区间为星期一零时至星期日24时。 6、 入围100个景区(点)产生计时区间为9月1日零时至9月10日24时。 7、 普选产生的60个景区(点)计时区间为9月1日零时至9月20日24时。 8、 复选产生的30个景区(点)计时区间为9月1日零时至9月30日24时。 9、 二次复选产生的20个景区(点)计时区间为9月1日零时至10月10日24时。 10、 决赛选出的“十佳旅游景区”计时区间为9月1日零时至10月30日24时。 (五)其它说明 参评景区(点)每天的名次决定阶段综合排名和最终排名。 各阶段没有进入下一阶段评选的景区(点)有权参与单项奖决逐。 如评选办法有调整,以组委会即时公告为准。 本评选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市旅游局。 二、 获奖景区(点)奖励办法 (一)综合奖 1. “2006年中国成都十佳旅游景区(点)” a) 颁发荣誉证书 b) 参加电视颁奖晚会并上台领奖 c) 在成都市各大媒体进行宣传推介 d) 市旅游局在国内优先进行宣传推介 e) 市旅游局在国外优先进行宣传推介 2. “2006年中国成都最受群众欢迎的20个热门景区(点)” a) 颁发荣誉证书 b) 在成都市各大媒体进行宣传推介 c) 市旅游局在国内优先进行宣传推介 d) 市旅游局在国外优先进行宣传推介 3. “2006年中国成都最受群众欢迎的30个特色景区(点)” a) 颁发荣誉证书 b) 在成都市各大媒体进行宣传推介 c) 市旅游局在国内优先进行宣传推介 d) 市旅游局在国外优先进行宣传推介 4. “2006年中国成都最受群众欢迎的60个优秀景区(点)” a) 颁发荣誉证书 b) 在成都市各大媒体进行宣传推介 c) 市旅游局在国内优先进行宣传推介 d) 市旅游局在国外优先进行宣传推介 (二)单项奖 2. “2006年中国成都手机用户最喜爱的十佳景区(点)” a) 颁发荣誉证书 b) 在成都市各大媒体进行宣传推介 c) 市旅游局在国内优先进行宣传推介 d) 市旅游局在国外优先进行宣传推介 3. “2006年中国成都互联网用户最喜爱的十佳景区(点)” a) 颁发荣誉证书 b) 在成都市各大媒体进行宣传推介 c) 市旅游局在国内优先进行宣传推介 d) 市旅游局在国外优先进行宣传推介 备注:如果一个景区(点)的最终称号以该景区进入的最后评选阶段的称号为主,不重复颁发证书。 三、 活动实施方案 整个评选活动分为七个阶段,其内容分别为宣传、提名、入围、普选、复选、二次复选以及决赛和颁奖晚会。 第一阶段:宣传 1. 时间:(2006年8月20日零时直至活动结束) 2. 目的:通过对评选活动进行宣传,达到人众皆知的目的; 3. 内容: l 以信息方式在成都市级媒体上进行宣传; l 在成都旅游门户网站(www.cdta.gov.cn)、景区(点)和成都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宣传。 第二阶段:提名 1. 时间:(8月20日- 2006年9月1日) 2. 目的:通过提名产生候选景区(点)名单 3. 提名方式:l l 各区县旅游局推荐; l 各景区景点自荐; l 市民、游客提名; l 景区(点)准备相关资料。 4. 推荐方式: l 登陆成都市旅游门户网站(www.cdta.gov.cn)推荐 l 发送短信推荐 l 到成都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现场推荐 l 拨打热线电话推荐 第三阶段:入围 1. 时间:(9月1日零时至9月10日24时) 2. 目的:结合每日得分和专家评估,确定100个具有评选资格的景区(点)进入普选。 3. 产生办法:9月1日零时至9月10日24时,结合每日得分和专家评估,确定100个具有评选资格的景区(点)进入普选。 第四阶段:普选 1. 时间:(9月11日零时至9月20日24时) 2. 目的:评选出最受群众欢迎的60个优秀景区(点) 3. 产生办法:截至本阶段截止时间,综合得分前48名直接入围;另外12名根据专家投票从余下的52个景区(点)中产生。 第五阶段:复选 1. 时间:(9月21日零时至9月30日24时) 2. 目的:评选出最受群众欢迎的30个特色景区(点) 3. 产生办法:截至本阶段截止时间,综合得分前24名直接入围;另外6名根据专家投票从余下的36个景区(点)中产生。 第六阶段:二次复选 1. 时间:(10月1日零时至10月10日24时) 2. 目的:评选出最受群众欢迎的20个热门景区(点) 3. 产生办法:截至本阶段截止时间,综合得分前16名直接入围;另外4名根据专家投票从余下的14个景区(点)中产生。 第七阶段:决赛及“十佳”公布 1. 时间:(决赛时间为10月11日-10月30日) 2. 目的:评选出成都十佳旅游景区。 3. 产生办法:截至本阶段截止时间,综合得分前8名直接入围;另外2名根据专家投票从余下的12个景区(点)中产生。 第12页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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