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税e融”业务管理办法(试行).docx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税e融”业务管理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税e融”业务管理办法(试行).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税e融”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需要,促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小微企业批量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 “税 e 融”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本行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技术合作,以湖南、广州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在国税的缴税情况作为主要依据,通过线上模式向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含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下同)发放的,用于支持其生产经营周转的个人经营贷业务。第三条 本业务通过有效的认证方
2、式(包括但不限于国税数字证书、本行专业版个人网银、已鉴权手机银行等)在线对借款人进行身份识别。借款人授权本行获得税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税银数据服务商(即税务部门授权对外提供企业纳税数据的合作信息平台)提供的纳税数据,由系统在线自动审批,审批通过后,在线给予借款人授信额度,借款人在线支用与归还贷款。第四条 本业务遵循原则:(一) 以客户体验为中心,为客户提供快速、便捷、安全的网上金融服务;(二) 以数据信息作为授信审批的主要依据,以“线上受理、自动审批、批量贷后管理”作为业务操作模式;(三) 以“小额分散”和“风险匹配”为核心,采取业务风险总控模式,即产品的整体不良率超过 3%(含)时,暂停办理。第
3、五条 本业务是采取总分支联动模式,依托互联网技术和纳税数据信息,总行建设全线上网络信用贷款平台,分支行通过主动获客和自动获客的方式开展业务,提升本行批量服务中小微客户的能力。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第六条 总行部室职责(一) 总行中小企业部:牵头与国税及税银服务商、江苏银行的业务合作;负责本业务制度的制定、完善和修订;负责本业务的推动和营销指导;负责本业务的后评价及优化升级工作;负责开通及管理总行、分支行、小企业信贷中心网贷管理员以及管户客户经理权限,负责跨分支行客户调配和日常管理工作。(二) 总行信息技术部:负责本业务系统的开发和功能优化;负责与税务数据服务商的系统对接、数据传送以及日常维护工作;
4、负责本业务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三) 总行 IT 规划部:负责统筹规划本业务系统开发建设,对本业务的需求进行综合评审。(四)总行网络金融事业部:负责本业务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网络金融渠道的需求管理、业务测试等工作。(五) 总行客户服务部:负责向客户提供本业务的咨询,并负责受理客户投诉和反馈客户意见及建议。(六) 总行风险管理部:参与本业务客户和区域准入标准方案设计;负责督促各分支行贷后检查落实情况,并按照本行现有模式进行贷后管理考核。(七) 总行管理信息部:负责统计报表及监管报送相关工作;负责客户数据分析及协助业务部门有效运用分析结果。(八) 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同业存放账户和存放同
5、业账户的开立工作;负责账务处理及对账务处理的测试结果进行确认。(九) 小企业信贷中心:对于未通过本业务的客户进行线下再次营销拓展工作;负责再次营销的方案设计、产品设计及流程优化工作。(十) 分支行职责:1负责业务的营销推广及具体经办,包括收集借款人对公征信查询授权书、综合信息查询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查询对公征信信息;2引导借款人开立账户、开通专业版个人网银、短信通知等;3启动借款人确认的额度;4提交额度冻结和解冻申请;5做好借款人日常维护、信息更新、贷后管理、催收等工作。第三章 业务对象、条件和用途第七条 业务对象本业务的借款人应为经国家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且符合本行授信
6、条件的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含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下同)。第八条 借款人准入条件(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为年龄在 18 周岁(含)至 60 周岁(不含)之间。(二) 借款人无恶意不良信用记录。第九条 借款申请人经营实体准入条件(一) 纳税企业成立时间 2 年(含)以上,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无不良信用记录。(二) 纳税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5(如有财务报表)。(三) 纳税企业最近两年未发生持续性亏损;企业销售水平相对稳定。(四) 纳税企业的纳税状态为“正常”且最新纳税信用等级原则上在 B 级(含)以上;最近一年的实缴税额应不低于 2 万元(含)。(五) 纳税企
7、业无恶意不良信用记录。第十条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在本行的授信总额(包含对公授信和个人贷款,不含信用卡和一手房按揭)超过 500 万元(含)的,不得办理本业务。第十一条 贷款资金应符合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于信贷资金用途的要求,仅限于借款人用于采购、生产、销售等阶段的短期流动资金需求,不得用于国家明令禁止的投资领域和用途,不得用于归还贷款本金、支付贷款利息和项目投资,严禁信贷资金进入股市、期市或房地产等领域。第四章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与还款方式第十二条 贷款额度(一) 本业务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含),最低不小于 1000 元。(二) 本业务贷款最高额度应满足以下计算
8、规则:贷款最高额度=纳税企业近两年年均缴税额放大倍数其中,纳入额度计算的缴税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三类;放大倍数根据市场情况、纳税信用等级、企业缴税规模等因素确定,目前暂定 3 倍至 5 倍(含)。(三) 本业务最终额度根据借款人的申请额度、经营信息、征信信息以及信用评分模型、审批决策模型等因素综合判断,自动审批确定。第十三条 贷款期限授信额度期限最长为 1 年,额度项下单笔贷款使用期限为 6 个月。第十四条 贷款利率本业务采用随借随还的用款方式,按日计息,日息区间为 0.2-0.5,贷款执行利率根据借款人的经营信息、征信信息以及信用评分模型、审批决策模型等因素综合判断,自动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 管理办法 试行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快乐****生活】。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