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模版.docx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模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模版.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人力资源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和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好人力资源保障和服务,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据劳动法和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参照延长石油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人力资源管理范围第二条 管理范围1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拟定人力资源长期规划,拟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负责实施和修订;2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岗位编制的统筹管理,组织各部门职务分析,编写岗位职务说明书;3员工招聘、试用、转正,建立公司后备人才储备库;4薪酬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5拟定公司绩效考核草案,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2、机制;6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管理及劳动保护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实施;7员工考勤、劳动纪律及人事关系转接及档案管理;8员工职务任免、岗位异动、离职管理;9员工福利管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第三章员工招聘录用第三条 招聘计划与申请1公司招聘录用计划。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编制,与主管领导会审,报综合部审核、汇总后,呈公司领导审批;2招聘计划申请。部门年度/月度或随机性招聘录用计划,由各部门负责编制招聘计划申请表(见附件1),计划中要明确拟招聘人员的数量、招聘原因、招聘岗位、各岗位人员需求量、岗位任职要求及到岗时间,报综合部备案,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综合部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招聘。招聘录
3、用计划,原则上控制在公司核准的定员定编范围之内;3推荐或自荐人员的招聘。根据公司“四定”方案的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学历、资历、能力等情况审查,个人条件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在业务发展需要的情况下,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录用手续;如业务发展暂时不需要招聘人员的,应聘人员资料录入公司人才库,作为人才储备。第四条 资格审查1员工招聘计划经领导审批后,由综合部选择发布方式,并与用人部门协商做好报名和岗位要求等资格审查工作;2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招聘登记表(见附件2);3应聘人员按综合部通知时间,集中进行面试、专业知识技能考核、测验或综合能力考察。不同岗位的考察内容可以适当灵活调整,但应聘人员
4、的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综合素质应符合岗位要求,实行择优录用的原则。第五条 录用程序对考察后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1招聘登记表(按程序审批);2核对录用人员的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核对后,提交复印件;4各岗位新录员工,必须同时提交最新有效体检证明或健康证(原件),或到公司指定的医院和健康检查机构进行体检;5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6个人档案在见习期满考察合格后,转入经开区人才服务中心托管。第四章 见习期、试用期和转正管理第六条 见习期管理新录人员均有一个月的见习期,公司统一安排见习人员到各部门轮岗,熟悉公司业务,同
5、时对见习人员综合考察,期满考察合格后进入试用期。第七条 试用期管理1新录人员均有三个月试用期。特聘人员上岗不受此限制;2新录人员上岗试用期间,在各部门轮岗试用,由各部门经理负责进行综合考核打分;3员工在试用期间,违反公司人事、行政等管理制度、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因健康原因、因个人品行不佳等原因,用人部门有权终止试用,提前五天写出书面意见,提交综合部办理解聘手续;4试用期内,新录人员因个人对岗位工作不满意者,可提前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综合部,办理离职手续;5试用期满后,经试用部门考核不合格者,提交综合部办理解聘和离职手续。第八条 转正管理1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到综合部领取并填写员工转正申
6、请表(见附件3),并对其试用期间的工作进行书面总结,用人部门提出书面鉴定意见,一并报综合部审核,待呈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转正;2试用期员工工作成绩突出、或其能力完全胜任岗位工作要求且工作表现优秀者,可申请提前转正。正常情况下,可申请提前一个月转正,有特殊贡献者可申请提前二个月转正。第五章职务任免和岗位异动制度第九条 职务任免 1员工职务的晋升、降低和免职,是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对各职能岗位员工从德、能、绩、勤诸方面综合考核,优化公司管理结构和职能,保证公司正常运转的重要手段;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职务任免程序为:(1)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2)副总经理级(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
7、理提名,董事会任免;(3)中层管理人员,由主管副总提名,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任免;(4)以上任免变动,受限于公司定编、定员的编制。3职务任免文件由综合部负责起草,按审批权限报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发。职务任免和调职的人员,自任免文件下发当日,应及时办理原岗位工作移交手续。第十条 轮岗时岗位异动管理1在公司范围内,根据整体工作安排,需要调整员工工作岗位的,经经理会议研究后,办理员工岗位异动,由综合部填写岗位异动通知单(见附件4),按程序审批后,相关人员办理工作交接;2岗位异动受限于公司定编、定员的限制;3员工岗位异动调整后,薪资等待遇按新岗位标准执行;4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临时借用人员,
8、综合部不作岗位异动办理,其薪资待遇不变。第六章离职管理第十一条 普通员工解聘,由所在部门经理书面形式报告主管领导批准后,提交综合部,报告应充分说明解聘原因,由综合部负责办理解除劳动关系事宜。第十二条 中层管理人员解聘,由公司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后,由综合部负责办理解除劳动关系事宜。第十三条 试用期员工解聘,按照试用期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离职手续办理1.员工离职,须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见附件5)按程序审批后,办理离职手续;2离职员工持员工离职通知单(见附件6),到各部门办理清退、工作移交等手续;3员工办理离职手续,主要清理归还或移交事项有:(1)公司各类文件;(2)图书资料;(3)剩余名片
9、、U盘、饭卡;(4)备用金或财务借款;(5)管理印鉴者办理印鉴移交手续;(6)所在部门办公室的办公桌、文件柜等钥匙移交;(7)有关工装器具及低值易耗品的移交等;(8)其它清退和移交事项。4员工办完清退的各种手续,经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和综合部核准后,给予结算工资,15日内办理档案、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第七章考勤与休假管理第十五条 公司考勤从每月1日至月底止,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夏季工作时间按照产品经销公司文件执行)。凡迟到早退者,第一次警告,全公司通报;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第四次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六条 员工请休假须办理请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司 人力资源 管理 暂行规定 试行 模版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快乐****生活】。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