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工作手册.doc
《房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工作手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工作手册.doc(156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前 言为了提高监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武汉XX监理公司总工办组织编写了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监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作为公司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必备的工具书。本手册包涵了近年来建设工程监理方面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规范等。它从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出发,结合建设工程监理的实际,重点论述了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的法律依据,监理程序,监理制度,监理职责,监理方法和措施。详细叙述了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如何做,怎么做。内容全面具体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本手册在编写过程中,结合工程建设监理的实际,广泛征求了监理人员的意见和各有关单位的建议
2、,几易其稿后得以编纂成册,但由于时间仓促,加之我们水平有限,编写过程中难免出现错漏,大家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有与国家现行法规,标准规范不一致的地方以法规,标准规范为准,同时请及时与公司总工办联系,便于今后修订时改正。 武汉XX监理公司总工办 总工程师: 2010年7月15日武汉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手册目 录前言 武汉XX监理公司总工办 编 第一章 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监理工作的法律依据 .3一、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法规 .3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摘录 .5第二章 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8一、监理组织机构要求 .8二、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8三、监理工程师职责 .8四、质量、安全监理工
3、作制度 .11第三章 施工准备阶段质量、安全监理 14一、施工准备阶段质量、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4二、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报审程序18三、安全设施验收、审核程序18第四章 施工阶段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工作内容、控制要点、方法、措施 18第一节 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内容.18第二节 施工阶段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20第三节 施工阶段质量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81第四节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重点 82第五节 文明施工监控重点 86第六节 施工阶段各专项工程安全监控重点 89第七节 临时用电的监控重点.119第八节 施工机械的监控重点.127第九节 质量、安全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 14
4、7第五章 竣工验收的质量、安全监理工作重点.154第一章 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监理工作的法律依据监理人员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必须熟悉、掌握相关的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监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在监理工作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才能有效地开展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监理工作。一、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法规序号法律法规及标准名称编号发布时间备 注国家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发布于1982.12.04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届人大第八次会议通过发布于1994.07.05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1997.11.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2002.6
5、.29)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 6 号1998.09.01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1999.8.30)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席令第15号(1999.315)国家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2000.1.30)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302号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条例国务院令397号5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条例劳部发【1995】322号6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1.30)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8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
6、预防高处坠楼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建质【2003】82号9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10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的通知建办【2005】8911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常务委员会第29次通过(1997.8.5)地方规章、规定1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部、国家计委建监1995737号(1995.12.15)2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1992.6.4)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200
7、0.6.304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8.25)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2002.3.5)6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通知建建200044号(2000.6.3007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设200041号(2000.6.5)8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建建2002211号(2000.9.26)9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通知建标2000277号(2000.12.7)10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86号(2001.1
8、.17)11湖北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89号(1996.1.30)12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1996166号(1996.7.15)13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02183号(2002.9.22)14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22715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停止使用竹脚手架的通知鄂建文【2000】187号16关于开展物料提升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建【2004】95号17市建委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通知武建管字【2003】137号18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考核办法
9、的通知鄂建文【2000】227号19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楚天杯奖(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文【2002】25号20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2004】74号21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筑施工单位工程安全验收评价办法武建【2004】2762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2002年7月17日23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基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的通知武建【2005】150号24市建委关于建立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约谈制度的通知武建【2005】243号25关于印发武汉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武城安字【
10、2005】17号26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关于启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档案的通知武城安字【2001】12号27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建【2006】240号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及规范和规程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3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4建设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
11、规范JGJ462005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1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系列验收规范GB50300200112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42/1592004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摘录(一)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规定监理单位的责任主要有四条:(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4)未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
12、施监理的。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5)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示他人作伪证的;(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规定:(1)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13、。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2)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3)第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第四十条规定中“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职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工程监理的主要条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涉及工程监理的主要
14、条款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第三十三条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
15、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涉及工程监理的主要条款: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
16、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的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第四十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协调。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涉及工程监理的主要条款:第五十条 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
1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4、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涉及工程监理的有关条款:第二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依法对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监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施工安全监理应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第二十三条 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任务后,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监理计划。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监控措施。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
18、工整改;施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三)法律执行程序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2、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
19、,由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一般质量事故安全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监理监督的程序。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
20、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3、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向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并做好书面记录,现场重要痕迹应当拍照或录像,妥善保管好有关物品。第二章 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制度一、监理组织机构要求:1、监理
21、单位应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定质量、安全监理规章制度,检查指导项目监理部的工作。2、项目监理部应依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和监理项目的特点设立相应的、专业齐全的、职能配套的监理人员。总 监 二、监理组织机构框图总监代表 安全专业监理师投资专业监理师进度专业监理师质量专业监理师三、监理工作职责1、公司主管领导安全、质量监理管理职责;(1)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监理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质量安全规程、规定;(2)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质量、安全监理管理工作责任制,自觉接受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服从行业管理,确保对政府上级部门有关质量、安全监理工作文件的及时传达和贯彻;(3)组织制定本公司的质量、安全监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程质量 安全 监理 工作手册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super****30541】。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super****30541】,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