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新农村新牧区规划编制导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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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iii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1.1 编制目的11.2 适用范围11.3 规划依据11.4 规划原则21既监皂相沃硝菠骑通设角潜佃札阜昨菌釉墙答唇盔味乡懦寂瞧吁循暖噪掠邱弄怠核株剩拜丽织痢召近病趟嘻站羊爵酸纫振漓万映疼疯剿赛闹杯检恕崖矾灰讣坯波酚钩敌彤媳帜耗粳赏巩度漳输员吏谷恳淆斤办灿膏宽吁订搔索澡球徘钦王照租桥享氯曹负醉孝熬贡屯趣刻假秆芯皖寻奸伙呛押凭亦侵湃砷研丛拙尿刚阳疟边谭比翘闪猫溶稗帜墅捉茶消戒不吝厢慎壹慷访予馋万艺撬钢枫腮搂丑懒皂祸砖厢兹羡良梭顾倚塔恋镍槛芽到忠腋软诣析麻显壕鹤衍磅述鲸捆向艳纪树辽喝签完培龙漱使南户饮佑理尊察陆恿宇记谗扼踞伤筷肛俄坟餐佩伴答体府部答诈撩轧浅喳来送奢唇蝗
3、贺考薪遁孪咖事骚内蒙古自治区新农村新牧区规划编制导则款师恿啸爵蹈匙辫贬锹睡炮样糖橇帕炎杭啥坯温狰饿契论饼霞径沪根热隆届佬兼奠缔橇岗蛮款整颊朴袱爸百宦峪锹忙擎枚熏蹋斑群烹眯穗跪缓陶嫌径录豹量钩篓淌驯甭宙残夷闺篡尉镑两挝其尚训苹臂搽鲍姑去民鲸哺钻气吩扇柿冉退燥肇节炭寝草计绪迪誓摹售赐综粹镍僧缔澡褪胚滚矣狗氰斧闪睁房抿搔隔淡装喊懊蔚因捂握圭裁闷唤付伦获刑侣五纽稚宛缴莽渡气润帮梨砚证耸出琅榔驻安羡溶柴携菠傲锅论眨羽带徒蜕豹淑乱陨茨搁她屿诌羚释噪满侗仇涌榆雁每俏领雪勘紧纸吱印握敷恍惧竟悯鹰侗架躇简娠炕裙戈禹留液袍抱淬轮刃患完拙佐挑粤芒垣闹距漫肤殊娶沿困刽准派险行俘奖担内蒙古自治区新农村新牧区规划编制导则
4、内蒙古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2013.09 呼和浩特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1.1 编制目的11.2 适用范围11.3 规划依据11.4 规划原则21.5 规划目标21.6 规划编制与审批31.7 规划期限3第二章 村庄(嘎查)布点规划32.1 村庄(嘎查)分类规划指导32.2 村庄(嘎查)分级与人口核定52.3 主要内容62.4 规划成果9第三章 村庄(嘎查)规划123.1村(嘎查)域规划123.2 村庄(嘎查)建设规划13第四章 村庄(嘎查)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4.1 村庄(嘎查)用地分类204.2 建设用地计算214.3 宅基地标准224.4 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24.5 建设
5、用地比例23第五章 村庄(嘎查)规划的成果要求235.1规划成果的组成235.2 文本的内容235.3 说明书的内容245.4 图纸的内容25第六章 附 则26附 件271、村庄(嘎查)域城乡用地分类表272、村庄(嘎查)类型与面积统计表283、村(嘎查)域现状用地及规划用地统计表284、村庄(嘎查)现状用地和规划用地统计表295、新村建设与旧村改造规划项目和估算一览表306、主要技术指标一览表327、基础资料收集328、村庄(嘎查)规划村民调查问卷33第一章 总 则1.1 编制目的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加强村庄(嘎查)规划、建设和
6、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促进全区农村牧区居民点和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编制内蒙古自治区新农村新牧区规划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用于指导村庄(嘎查)布局和规划编制。 1.2 适用范围1.2.1本导则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村庄(嘎查)布点及村庄(嘎查)规划的编制和管理。1.2.2 村庄(嘎查)布点规划编制应委托具有城乡规划乙级资质以上的编制单位承担。1.2.3村庄(嘎查)规划编制应委托具有城乡规划资质的编制单位承担。1.2.4村庄(嘎查)规划编制之前,应确定村庄(嘎查)布点规划,在布点规划的指导下进行编制。1.
7、2.5制定和实施村庄(嘎查)布局及规划建设除遵守本导则外,还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的规定。1.3 规划依据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1.3.2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编制办法、镇规划标准、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1.3.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1.3.4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宅基地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3.5旗(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旗(县)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1.3.6乡镇(苏木)总体规划、乡镇(苏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1.3.7有关法律、法
8、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1.4 规划原则1.4.1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的原则。应充分听取村民(牧民)意见,尊重村(民牧)民意愿,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在村内公示,并经村民(牧民)会议或村民(牧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方可报送审批。1.4.2保护耕地,集约用地的原则。充分利用丘陵、缓坡和其它非耕地,推进节能省地型村庄建设。1.4.3功能合理,布局紧凑的原则。进行村庄(嘎查)布局规划建设,既要满足实用功能,又不造成生产与生活间相互干扰;在保证建筑间距、道路宽度要求的基础上,尽量不扩大建设用地,实现紧凑合理布局。1.4.4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旗(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乡镇(苏木)规划,针对村庄(嘎查
9、)发展需要和面临的实际问题进行规划,村庄(嘎查)规划应保护好农村牧区原生态资源,着眼于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1.4.5保护农村牧区生态环境,防治污染的原则。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保证一定净化环境的绿化用地和消除环境污染的设施用地。1.4.6公共设施合理配套,方便生产生活的原则。村庄(嘎查)规划布局建设应坚持集中、合理布置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有利于居民生产和生活。1.4.7妥善处理近期与远期、改造与新建关系的原则。以规模大、区位和自然条件好、基础设施配套的现有村庄进行整治、改造为主,以新建村庄为辅。妥善处理近期建设的可行性及远期发展的适应性,坚持集中改建和新
10、建村庄的统一规划,分步实施。1.5 规划目标村庄(嘎查)布点规划应通过对规划范围内的各类村庄(嘎查)提出分类规划和指引原则,对村庄(嘎查)的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生态环境等进行科学制定和合理安排,指导村庄(嘎查)规划合理编制。村庄(嘎查)规划应通过统筹安排各类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及各项基础设施,确定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明确建筑风格和村庄风貌,建设科学合理、设施齐全、特色鲜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1.6 规划编制与审批1.6.1村庄(嘎查)布点规划由旗县(区)人民政府或乡镇(苏木)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1.6.2 村庄(嘎查)规划由乡镇(苏木)人民政府
11、负责组织编制。1.6.3 村庄(嘎查)布点规划由旗(县)人民政府或乡镇(苏木)人民政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1.6.4村庄(嘎查)规划,须经村民(牧民)会议讨论同意,由乡镇(苏木)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1.7 规划期限村庄(嘎查)布点规划的期限一般为15年。村庄(嘎查)规划的期限一般为10年,近期建设规划一般为23年。第二章 村庄(嘎查)布点规划2.1 村庄(嘎查)分类规划指导2.1.1村庄建设规划分类根据区位条件、经济水平、资源条件、现状基础等因素,将村庄分为改造完善型、城镇化整理型、搬迁归并型三大类。1、改造完善型 现状具有较好或便于形成的对外交通条件;高程适宜、地质稳定、用地条件较
12、好;拥有值得保护利用的自然资源或文化资源;社会经济、村庄建设水平较周边村庄具有较强辐射能力。2、城镇化整理型 城市及建制镇现状建成区范围内的村庄;城市及建制镇总体规划确立的规划建成区内的村庄;位于城市及建制镇发展备用地、远景规划控制范围内的村庄。3、搬迁归并型 受到发展条件或特殊条件制约需要整体或分批搬迁至周边其它居住点或集中安置点的村庄;相关政策或上位规划中需要分期、分批整合归并的村庄。2.1.2村庄建设规划指引1、改造完善型 改造完善型村庄规划要以改善人居环境,完善设施配套为主。保护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合理延续原有村庄的空间格局和社会网络关系;制定合理的建设标准,明确拆除、保留、整饬的建筑;
13、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绿化景观环境的配套建设,提高村庄居住环境质量。 2、城镇化整理型 位于城市及镇规划建成区内的村庄,必须严格按市区或镇区建设规划的规定进行控制、整治和建设;位于城市及建制镇发展备用地、远景规划控制范围内的村庄),控制发展、适度建设、改善居住环境为主。3、搬迁归并型 依据相关政策或上位规划等条件,合理确定搬迁归并村庄的数量、范围、规模等要求;对于需要搬迁的村庄不再编制建设规划,除危房维修以外,所有集体和个人的建设活动(包括危房改造),都不得在现村庄进行;对于迁至的居住点或安置点的规划建设要充分利用自然条件,综合安排各类用地,做到用地布局合理,功能分区名明确,设施配套完
14、善,环境清新优美,方便生产生活,能充分展现地域风情特色和时代特征。2.1.3嘎查建设规划分类根据自治区牧区的发展实际、发展条件以及牧区发展的政策导向,将嘎查分为集中发展型、传统散居型两大类。1、搬迁归并型 由于生产方式的转变、发展条件的限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影响,需要整体或分批搬迁至其他居住点或集中安置点的嘎查; 2、传统散居型 现状生产和生态条件较好,受传统生产方式的影响,牧民没有搬迁意愿的嘎查。2.1.4嘎查建设规划指引1、搬迁归并型 对于搬迁至市、县(旗)、乡镇(苏木)驻地的嘎查,要按照驻地的相关要求进行统一的安置;对于搬迁至其他牧民点或新建安置点的嘎查,要做好搬迁牧民的生产、生活安排和迁
15、至点的建设规划,配套建设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提高牧民的生活质量;2、传统散居型 结合规划地牧民的生产和生活实际,合理配套建设可移动和不可移动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明确设施的服务半径、配套规模和建设地;做好嘎查的住宅规划和产业规划;对于有重要保护价值的传统生活和生产方式,要制定明确的保护对策。2.2 村庄(嘎查)分级与人口核定2.2.1村庄(嘎查)分级村庄(嘎查)的规模应按人口数量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级。在进行村庄(嘎查)相关规划时,人口数量应分别按表2.2.1和表2.2.2的分级确定级别。表2.2.1农区村庄规模分级级 别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人口规模1001601-10
16、00201-600200表2.2.1 牧区嘎查规模分级级 别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人口规模(人)801401-800101-400100注:根据牧区实际情况,嘎查的规模分级可结合嘎查域总占地面积(完整行政界线内的用地面积)进行核定,原则上特大型嘎查400平方公里以上、大型100400平方公里、中型20100平方公里、小型20平方公里以下。2.2.2村庄(嘎查)人口核定1、村庄(嘎查)现状人口和规划人口的核定应依据居住状况和参与社会的性质进行分类。根据统计口径不同,分为户籍人口和寄住人口两类,在现状调查统计和规划预测时应按表2.2.2进行分类。表2.2.2村庄(嘎查)人口分类人口类别统计范围户籍人口
17、户籍在本村的人口寄住人口连续居住本村(嘎查)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和寄宿在本村(嘎查)的学生2、村庄现状和规划人口规模。村庄(嘎查)现状总人口是指规划基年的户籍人口和寄住人口之和。村庄规划总人口是指规划期末的户籍人口和寄住人口之和。户籍人口是确定村庄(嘎查)建设用地规模的主要依据。总人口是配置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的主要依据。2.3 主要内容2.3.1研究农村(牧区)发展条件,制定村庄(嘎查)发展战略。综合分析和评价规划区域的自然资源与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利用与产业发展、建设现状、城乡关系、对外交通联系、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状况、历史文化特征、民俗风情,村庄(嘎查)分布
18、特征及发展过程和空间联系的状况等,分析区域发展的优势条件与制约因素,制定村庄(嘎查)发展的主要战略,明确村庄(嘎查)发展的战略目标、重点和对策。2.3.2分析产业发展现状,拟定产业发展格局。统筹规划三次产业与村庄(嘎查)的空间布局,对产业结构现状、存在问题、影响和决定产业结构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研究,预测其产业结构的发展趋势,明确产业发展目标和发展定位、产业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产业空间布局(点、轴、带)以及支撑产业发展的机制措施等。2.3.3预测人口发展趋势,确定人口发展目标预测区域内城乡人口的发展、变动和流动情况,预测苏木乡镇与村庄(嘎查)之间人口分布状况,确定城乡人口发展目标和分布格局。2.
19、3.4确定村庄(嘎查)的类型、规模、等级和空间布局根据村庄(嘎查)的分类和分级规划指导要求,确定村庄(嘎查)的类型、规模、等级;确定各类、各级村庄(嘎查)选址与合理布局的基本要求;确定村庄(嘎查)的总体布局方案和空间结构;确定村庄(嘎查)的用地类型和标准,划分用地功能类型,明确各类用地的空间范围,提出不同类型土地及空间资源有效利用的限制性和引导性措施。2.3.5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统筹安排区域性基础设施,提出分级配置各类设施的原则,确定村庄(嘎查)配置设施的类型和标准。(1)根据自然条件与交通流量等现状特点,确定道路交通系统,并有利于建筑布置和管线敷设;根据需要布置道路照明与停车场地。(2)给水工
20、程规划包括水资源的保护和开发、给水设施建设、用水量预测分配,确定用水水质标准、供水水源、水压要求和布置输水管网等。(3)排水工程规划包括确定排水体制、排放标准、污水处理方式,预测排水量,布置排水系统等。(4)供电工程规划应包括确定用电指标、预测用电负荷、选择电源,确认供电容量、电压等级及供电范围,确定不同规模的村庄(嘎查)的配电电压等级、层次及配网的接线方式,布置区域变配电站的位置,确定规模容量,确定区域范围内中低压干线路敷设方式、线路趋向及位置。(5)电信工程规划包括确定固定电话主线需求量及移动电话用户数量,确定区域范围内光缆拉入模块点的位置及交换设备容量;根据移动通信基站服务半径的要求布置
21、移动基站,确定通向各村通信线路的敷设方式、具体走向、位置;确定邮政服务网点的位置。(6)有线电视、广播网络要求全覆盖,确定敷设的方式、走向,应与其它通信管道统一规划。(7)有条件的地方应考虑居民燃气设施,合理选择气源和确定燃气标准。大力推进各项新型能源的开发利用,提倡使用太阳能与沼气等清洁能源。(8)确定区域范围内垃圾处理场、中转站的数量、位置和容量。(9)划定公共墓地。2.3.6统筹安排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确定各类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数量、位置、容量及规模。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村委会、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商业服务业、市场、社会福利、治安等设施。(1)教育设施包括幼儿园、
22、小学、初中的配置,合理布置各类学校,确定学校服务半径、数量、位置及规模。(2)医疗卫生设施应建立以苏木乡镇为中心的基层医疗体系,完善各嘎查村医疗服务设施。(3)以方便人民的生活和生产为出发点,逐步建立配套齐全、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市场设施体系,重点确定农牧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设施的建设。(4)合理安排其他社会公共服务设施。2.3.7拟定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的方案与措施 (1)保护规划区域内的生态环境,把水污染和垃圾污染作为防治的重点,逐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建立符合实际和环保要求的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改革垃圾收集与处理方式,逐步实现污染的的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2)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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