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2033-2022 青海省农房建筑节能建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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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DB63/T 2033-2022DB63/T 2033-2022青海省农房建筑节能建设标准20220412 发布20220801 实施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青海省农房建筑节能建设标准DB63/T 2033-2022DB63/T 2033-2022主编单位:主编单位:青 海 建 筑 职 业 技 术 学 院青 海 建 筑 职 业 技 术 学 院批准部门:批准部门:青 海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青 海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青 海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2、青 海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实施日期:实施日期:2 0 2 2 年年 0 8 月月 0 1 日日青海省地方标准公告青海省地方标准公告2022 年第 5 号(总第 429 号)关于批准发布青海省城市设计技术规程等五项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公告关于批准发布青海省城市设计技术规程等五项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公告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青海省城市设计技术规程 青海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 青海省民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标准青海省农房建筑节能建设标准青海省液化石油气微管网供气工程技术标准五项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附件:批准发布青海省工程建
3、设地方标准目录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 年 4 月 12 日附件:批准发布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目录批准发布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实施日期归口部门1DB63/T1625-2022青海省城市设计技术规程DB63/T1625-20182022 年8 月 1 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DB63/T2031-2022青海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3DB63/T2032-2022青海省民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标准4DB63/T2033-2022青海省农房建筑节能建设标准5DB63/T2034-2022青海省液化石油气微管网供气工程技术标准
4、前言前言为了规范青海省农房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提高农房建筑节能水平,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经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广泛调查研究,同时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成果, 结合青海省地域特征及城乡建设发展需要, 制订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建筑布局与环境设计; 5. 围护结构与保温系统; 6. 供暖通风系统;7. 建筑给水排水系统;8. 电气与照明系统;9. 既有农房建筑节能改造;10. 施工要求;11. 验收要求。本标准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请各有关单位不断总结经
5、验,将发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函告至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地址:西宁市南川西路 96 号;邮政编码:810012;联系电话:0971-6175796)。主 编 单 位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参 编 单 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青海省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青海艾能吉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 庾汉成马文生石莹张宇颖杨韩冰何江涛邓春燕刘景东尚雁雯付洁朱志鑫艾磊牟纷纷韩宏伟齐佳李承鹤主要审查人员: 王亚峰刘秀敏刘连新党建国惠波孔严存魏晶馥张远宁刘宏目录目录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44建筑布局与环境设计 .64.1一般规定 .64.2选址与布局 .64.
6、3平立面设计 .74.4被动式太阳房设计 .75围护结构与保温系统 .105.1一般规定 .105.2围护结构热工性能 .105.3外墙 .125.4门窗 .125.5屋面 .135.6地面 .136供暖通风系统 .146.1一般规定 .146.2清洁燃煤、燃气、电能利用 .156.3太阳能热利用 .156.4空气能利用 .166.5地热能利用 .176.6生物质能利用 .176.7通风与降温 .186.8供暖管网及末端 .187建筑给水排水系统 .198电气与照明系统 .209既有农房建筑节能改造 .219.1一般规定 .219.2外墙 .229.3门窗 .239.4屋面与地面 .249.5
7、供暖、电气与照明系统 .2510 施工要求 .2610.1 一般规定 . 2610.2 建筑与围护结构 .2610.3 供暖管网及末端 .2811 验收要求 .30附录 A 常用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构造 . 32附录 B 新建农房建筑节能建设工程验收表 . 44附录 C 既有农房建筑节能改造工程验收表 . 47本标准用词说明 . 49引用标准名录 . 50条 文 说 明 .5211总则总则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减少碳排放的法规和政策,改善青海省农房建筑室内热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青海省农村、牧区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施工及
8、验收。1.0.3 农房建筑的节能设计应结合气候条件、农村地区特有的生活模式、经济条件,采用适宜的建筑形式、节能技术措施以及能源利用方式,有效改善室内居住环境,降低常规能源消耗及温室气体的排放。1.0.4 农房建筑的节能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术语术语2.0.1 农房建筑本标准中农房建筑为农村、牧区的居住建筑,包含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用于农民居住的分散独立式、集中分户独立式(包括双拼式和联排式)低层建筑,不包括多层单元式住宅和窑洞等特殊居住建筑。2.0.2 围护结构指建筑各面的围挡物,包括墙体、屋顶、门窗、地面等。2.0.3 室内热环境影响人体冷热
9、感觉的环境因素,包括室内空气温度、空气湿度、气流速度以及人体与周围环境之间的辐射换热。2.0.4 被动式太阳房不需要专门的太阳能供暖系统部件,而通过建筑的朝向布局及建筑材料与构造等的设计, 使建筑在冬季充分获得太阳辐射热,维持一定室内温度的建筑。2.0.5 直接受益式太阳房太阳光穿过透光材料直接进入室内,维持一定室内温度的被动式太阳房。2.0.6 集热蓄热墙式太阳房通过在外墙上设置集热蓄热装置或材料,使建筑在冬季充分获得太阳辐射热,维持一定室内温度的被动式太阳房。2.0.7 附加阳光间式太阳房在房屋主体南面附加一个玻璃温室,使建筑在冬季充分获得太阳辐射热,维持一定室内温度的被动式太阳房。32.
10、0.8 对流环路式太阳房在被动式太阳能建筑南墙设置太阳能空气集热蓄热墙或空气集热器,利用在墙体上设置的上下通风口进行对流循环采暖的方式。2.0.9 外墙外保温由保温层、保护层和胶粘剂、锚固件等固定材料构成,安装在外墙外表面的保温形式。2.0.10 外墙夹心保温在墙体中的连续空腔内填充保温材料,并在内叶墙和外叶墙之间用防锈的拉结件固定的保温形式。2.0.11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供给建筑物冬季采暖和全年其他用热的系统,系统主要部件有太阳能集热器、换热蓄热装置、控制系统、其它能源辅助加热 / 换热设备、泵或风机、连接管道和末端供热采暖系统等。2.0.12 太阳能集热器吸收太阳辐射
11、并将采集的热能传递到传热工质的装置。2.0.13 沼气池有机物质在其中经微生物分解发酵而生成一种可燃性气体的各种材质制成的池子,有玻璃钢、红泥塑料、钢筋混凝土等。2.0.14 秸秆气化在不完全燃烧条件下,将生物质原料加热,使较高分子量的有机碳氢化合物链裂解,变成较低分子量的一氧化碳(CO)、氢气(H2)、甲烷(CH4)等可燃气体的过程。43基本规定基本规定3.0.1 青海省农房建筑节能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建筑节能设计气候分区应符合表 3.0.1 的规定。表 3.0.1 青海省建筑热工设计分区表 3.0.1 青海省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地区气候分区代表城镇西宁严寒 C 区(1C)西宁、湟源、大通海
12、东严寒 B 区(1B)化隆严寒 C 区(1C)平安、互助、乐都、民和、循化海南严寒 B 区(1B)兴海、贵南、同德严寒 C 区(1C)共和、贵德海西严寒 A 区(1A)天峻、沱沱河、五道梁严寒 B 区(1B)乌兰、都兰、茶卡、大柴旦、茫崖严寒 C 区(1C)格尔木、德令哈、诺木洪海北严寒 A 区(1A)门源、海晏、刚察、托勒严寒 B 区(1B)祁连黄南严寒 A 区(1A)泽库、河南严寒 C 区(1C)同仁、尖扎果洛严寒 A 区(1A)玛沁、甘德、达日、玛多严寒 B 区(1B)久治、班玛玉树严寒 A 区(1A)治多、曲麻莱、称多、清水河严寒 B 区(1B)玉树、杂多严寒 C 区(1C)囊谦53.
13、0.2 农房建筑的卧室、起居室等主要功能房间,室内采暖设计温度应达到 14,节能计算冬季室内热环境参数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室内计算温度应取 14;2 计算换气次数应取 0.5h-1。3.0.3 农房建筑应充分利用建筑外部环境因素创造适宜的室内环境。3.0.4 农房建筑节能设计宜采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也可采用常规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集成利用技术。3.0.5 农房建筑节能设计应采用当地有效的保暖降温经验和措施,并应与当地民居建筑设计风格相协调。3.0.6 施工中的劳动保护、 安全和防火措施等, 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定执行。64建筑布局与环境设计建筑布局与环境设计4.1一般规定4.1一般规定4.
14、1.1 新建农房建筑的选址与场地布置应有利于冬季日照和冬季防风,并应有利于夏季通风。青海省主要城镇的冬季主导风向参考地方标准青海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75%节能DB63/T1626 中附录 B。4.1.2 农房建筑的平面布局和立面设计应有利于冬季日照和夏季通风。门窗洞口的开启位置应有利于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4.1.3 农房建筑宜采用被动式太阳房满足冬季供暖需求。4.1.4 农房建筑场址内宜采用无障碍设计,宜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相关规定设计。4.2选址与布局4.2选址与布局4.2.1 农房建筑宜建在冬季避风的地段,不宜建在洼地、沟底等易形成“霜洞”的凹地处。4.2.2 农房建筑的
15、间距应满足日照、采光、通风、防灾、视觉卫生等要求。4.2.3 农房建筑的南立面不宜受到过多遮挡。建筑与庭院内植物的距离应满足采光与日照的要求。4.2.4 房间的采光系数或采光窗地面积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 和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的有关规定。4.2.5 农房建筑建造在山坡上时,应根据地形依山势而建,不宜进行过多的挖土填方。74.2.6 农房建筑宜采用双拼式、联排式或叠拼式集中布置。4.3平立面设计4.3平立面设计4.3.1 农房建筑的体形宜简单、规整,平立面不宜出现过多的局部凸出或凹进的部位。开口部位设计应避开当地冬季的主导风向。4.3.2 农房建筑的主
16、朝向宜采用南北朝向或接近南北朝向,主要房间宜避开冬季主导风向。4.3.3 农房建筑的开间不宜大于 6m,单面采光房间的进深不宜大于 6m,室内净高不宜大于 3m。4.3.4 农房建筑的房间功能布局应合理、紧凑、互不干扰,并应方便生活起居与节能。卧室、起居室等主要房间宜布置在南侧或内墙侧,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等辅助房间宜布置在北侧或外墙侧。4.3.5 农房建筑的外窗面积不应过大,南向宜采用大窗,北向宜采用小窗,窗墙面积比限值宜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 相关限值规定。4.3.6 农房建筑应采用传热系数较小、气密性良好的外门窗,不宜采用落地窗和凸窗。4.3.7
17、 农房建筑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应有利于室内通风换气,主要生活、 工作空间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面面积的 1/20。4.3.8 起居室、卧室等房间夏季应利用穿堂风增强自然通风。建筑的主立面朝向宜与当地夏季的主导风向相一致。宜设置进风口和出风口,有效组织房间的穿堂风,风口开口位置及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进风口和出风口宜分别设置在相对的立面上;2 进风口应大于出风口;开口宽度宜为开间宽度的 1/32/3;3 门窗、挑檐、通风屋脊、挡风板等构造的设置,应利于导风、排风和调节风向、风速。4.3.9 采用单侧通风时,通风窗所在外墙与夏季主导风向间的夹角宜为 4065。4.3.10 农房建筑应充分利
18、用热压作用增强客厅、厨房的自然通风。4.4被动式太阳房设计4.4被动式太阳房设计4.4.1 被动式太阳房应朝南向布置,当正南向布置有困难时,不宜8偏离正南向15以上。主要供暖房间宜布置在南向。4.4.2 被动式太阳房依山而建时,应选择建在向阳坡面,其坡度应有利于接收太阳光, 建设场地如图 4.4.2 所示, 同时应满足工程设计、建设对场地的要求。图 4.4.2被动式太阳房场地坡度限值示意图:一般场地30,湿陷性黄土地区74.4.3 建筑间距应满足冬季供暖期间, 在 9 时15 时对集热面的遮挡不超过 15%的要求。4.4.4 北、西、东向宜结合院墙设置防风墙,高度不宜低于 2m,防风墙不应影响
19、被动式太阳房的日照时间和范围。4.4.5 被动式太阳房的出入口应采取防冷风侵入的措施。4.4.6 被动式太阳房宜设置防止夏季室内过热的通风窗口和遮阳措施。4.4.7 被动式太阳房包括直接受益式、集热蓄热墙式、附加阳光间式、对流环路式等形式,综合考虑经济性、可行性,合理选择太阳能集热方式,可采用其中一种或多种形式。4.4.8 直接受益式太阳房的建筑设计、围护结构热工参数选择、玻璃层数,集热蓄热墙式太阳房的建筑设计、围护结构热工参数选择、墙体材料与厚度、透光材料的选择、通风口的设置、吸热涂层的选择,附加阳光间式太阳房的建筑设计、围护结构热工参数9选择、玻璃层数,对流环路式太阳房建筑设计、围护结构热
20、工参数选择,以及组合式被动式太阳房采暖方式的设计及构造选取应按照青海省被动式太阳能采暖建筑应用技术图集DBJT 26-55要求执行。105围护结构与保温系统围护结构与保温系统5.1一般规定5.1一般规定5.1.1 农房建筑宜采用保温性能好的围护结构构造形式,选用高效保温材料,且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外墙和屋面等保温系统的防火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相关要求。5.1.2 农房建筑围护结构保温材料宜就地取材,宜采用适于农村应用条件的当地产品。5.1.3 农房建筑的围护结构,采取下列节能技术措施:1 应采用有附加保温层的外墙或自保温外墙;2 屋面应设置保温层;3 应选
21、择保温性能和密封性能好的门窗;4 地面宜设置保温层。5.2围护结构热工性能5.2围护结构热工性能5.2.1 青海省农房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表 5.2.1-1表 5.2.1-3 中的规定限值, 围护结构的保温材料层热阻不应小于表5.2.1-1表 5.2.1-3 中的规定限值。表 5.2.1-1 严寒 A 区(1A)农房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表 5.2.1-1 严寒 A 区(1A)农房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 KW/(m2K)外墙屋面吊顶外窗外门南向其他朝向0.350.30-2.01.82.011续表 5.2.1-1续表 5.2.1-1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 KW
22、/(m2K)外墙屋面吊顶外窗外门南向其他朝向0.35-0.352.01.82.0围护结构的保温材料层热阻 R(m2K)/W周边地面2.0表 5.2.1-2严寒 B 区(1B)农房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表 5.2.1-2严寒 B 区(1B)农房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 KW/(m2K)外墙屋面吊顶外窗外门南向其他朝向0.40.30-2.01.82.0-0.35围护结构的保温材料层热阻 R(m2K)/W周边地面2.0表 5.2.1-3 严寒 C 区(1C)农房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表 5.2.1-3 严寒 C 区(1C)农房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围护结构的传
23、热系数 KW/(m2K)外墙屋面吊顶外窗外门南向其他朝向0.40.35-2.01.82.0-0.40围护结构的保温材料层热阻 R(m2K)/W周边地面2.0125.3外墙5.3外墙5.3.1 农房建筑的墙体应采用保温节能材料,鼓励选用新型保温节能材料。5.3.2 农房建筑宜根据气候条件和资源状况选择适宜的外墙外保温构造形式和保温材料,保温层厚度应经过计算确定。应优先采用外墙外保温技术,不得采用外墙内保温构造形式。具体外墙保温构造形式和保温层厚度可采用本标准附录 A 表 A.0.1 中常用做法。5.3.3 夹心保温外墙的内外叶墙体之间应设置钢筋拉结措施。5.3.4 夹心保温外墙中的保温材料应选用
24、憎水材料。5.3.5 围护结构的热桥部分应采取保温或“断桥”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与外墙或屋面的热桥部位均应采取保温措施;2 外墙在室内地坪 1.0m 以下的垂直墙面应采取保温措施;3 外窗(门)洞口室外部分的侧墙面应进行保温处理;4 伸出屋顶的构件及砌体(烟道、通风道等)应进行防结露的保温处理。5.4门窗5.4门窗5.4.1 农房建筑应选用保温性能和密闭性能好的门窗,不宜采用推拉窗,外门、外窗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 31433 规定的 4 级。5.4.2 农房建筑的外窗宜增加夜间保温措施。5.4.3 农房建筑出入口应采取
25、必要的保温措施,宜设置门斗、双层门、保温门帘等。135.5屋面5.5屋面5.5.1 农房建筑的屋面应设置保温层,屋架承重的坡屋面保温层宜设置在吊顶内,平屋面的保温层应设在屋面结构层上。5.5.2 农房建筑的屋面保温构造形式和保温材料厚度,可按本标准附录 A 表 A.0.2 选用。5.6地面5.6地面5.6.1 农房建筑的地面宜设保温层,地面保温层下方应设置防潮层。地面保温构造形式可按本标准附录 A 表 A.0.3 选用。146供暖通风系统供暖通风系统6.1一般规定6.1一般规定6.1.1 农房建筑供暖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进行,应结合建筑平面和结构,对供暖设施等进行综合布置。6.1.2 农房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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