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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63∕T 2033-2022 青海省农房建筑节能建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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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63∕T 2033-2022 青海省农房建筑节能建设标准.pdf

    1、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DB63/T 2033-2022DB63/T 2033-2022青海省农房建筑节能建设标准20220412 发布20220801 实施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青海省农房建筑节能建设标准DB63/T 2033-2022DB63/T 2033-2022主编单位:主编单位:青 海 建 筑 职 业 技 术 学 院青 海 建 筑 职 业 技 术 学 院批准部门:批准部门:青 海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青 海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青 海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2、青 海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实施日期:实施日期:2 0 2 2 年年 0 8 月月 0 1 日日青海省地方标准公告青海省地方标准公告2022 年第 5 号(总第 429 号)关于批准发布青海省城市设计技术规程等五项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公告关于批准发布青海省城市设计技术规程等五项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公告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青海省城市设计技术规程 青海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 青海省民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标准青海省农房建筑节能建设标准青海省液化石油气微管网供气工程技术标准五项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附件:批准发布青海省工程建

    3、设地方标准目录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 年 4 月 12 日附件:批准发布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目录批准发布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实施日期归口部门1DB63/T1625-2022青海省城市设计技术规程DB63/T1625-20182022 年8 月 1 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DB63/T2031-2022青海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3DB63/T2032-2022青海省民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标准4DB63/T2033-2022青海省农房建筑节能建设标准5DB63/T2034-2022青海省液化石油气微管网供气工程技术标准

    4、前言前言为了规范青海省农房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提高农房建筑节能水平,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经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广泛调查研究,同时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成果, 结合青海省地域特征及城乡建设发展需要, 制订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建筑布局与环境设计; 5. 围护结构与保温系统; 6. 供暖通风系统;7. 建筑给水排水系统;8. 电气与照明系统;9. 既有农房建筑节能改造;10. 施工要求;11. 验收要求。本标准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请各有关单位不断总结经

    5、验,将发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函告至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地址:西宁市南川西路 96 号;邮政编码:810012;联系电话:0971-6175796)。主 编 单 位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参 编 单 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青海省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青海艾能吉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 庾汉成马文生石莹张宇颖杨韩冰何江涛邓春燕刘景东尚雁雯付洁朱志鑫艾磊牟纷纷韩宏伟齐佳李承鹤主要审查人员: 王亚峰刘秀敏刘连新党建国惠波孔严存魏晶馥张远宁刘宏目录目录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44建筑布局与环境设计 .64.1一般规定 .64.2选址与布局 .64.

    6、3平立面设计 .74.4被动式太阳房设计 .75围护结构与保温系统 .105.1一般规定 .105.2围护结构热工性能 .105.3外墙 .125.4门窗 .125.5屋面 .135.6地面 .136供暖通风系统 .146.1一般规定 .146.2清洁燃煤、燃气、电能利用 .156.3太阳能热利用 .156.4空气能利用 .166.5地热能利用 .176.6生物质能利用 .176.7通风与降温 .186.8供暖管网及末端 .187建筑给水排水系统 .198电气与照明系统 .209既有农房建筑节能改造 .219.1一般规定 .219.2外墙 .229.3门窗 .239.4屋面与地面 .249.5

    7、供暖、电气与照明系统 .2510 施工要求 .2610.1 一般规定 . 2610.2 建筑与围护结构 .2610.3 供暖管网及末端 .2811 验收要求 .30附录 A 常用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构造 . 32附录 B 新建农房建筑节能建设工程验收表 . 44附录 C 既有农房建筑节能改造工程验收表 . 47本标准用词说明 . 49引用标准名录 . 50条 文 说 明 .5211总则总则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减少碳排放的法规和政策,改善青海省农房建筑室内热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青海省农村、牧区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施工及

    8、验收。1.0.3 农房建筑的节能设计应结合气候条件、农村地区特有的生活模式、经济条件,采用适宜的建筑形式、节能技术措施以及能源利用方式,有效改善室内居住环境,降低常规能源消耗及温室气体的排放。1.0.4 农房建筑的节能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术语术语2.0.1 农房建筑本标准中农房建筑为农村、牧区的居住建筑,包含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用于农民居住的分散独立式、集中分户独立式(包括双拼式和联排式)低层建筑,不包括多层单元式住宅和窑洞等特殊居住建筑。2.0.2 围护结构指建筑各面的围挡物,包括墙体、屋顶、门窗、地面等。2.0.3 室内热环境影响人体冷热

    9、感觉的环境因素,包括室内空气温度、空气湿度、气流速度以及人体与周围环境之间的辐射换热。2.0.4 被动式太阳房不需要专门的太阳能供暖系统部件,而通过建筑的朝向布局及建筑材料与构造等的设计, 使建筑在冬季充分获得太阳辐射热,维持一定室内温度的建筑。2.0.5 直接受益式太阳房太阳光穿过透光材料直接进入室内,维持一定室内温度的被动式太阳房。2.0.6 集热蓄热墙式太阳房通过在外墙上设置集热蓄热装置或材料,使建筑在冬季充分获得太阳辐射热,维持一定室内温度的被动式太阳房。2.0.7 附加阳光间式太阳房在房屋主体南面附加一个玻璃温室,使建筑在冬季充分获得太阳辐射热,维持一定室内温度的被动式太阳房。32.

    10、0.8 对流环路式太阳房在被动式太阳能建筑南墙设置太阳能空气集热蓄热墙或空气集热器,利用在墙体上设置的上下通风口进行对流循环采暖的方式。2.0.9 外墙外保温由保温层、保护层和胶粘剂、锚固件等固定材料构成,安装在外墙外表面的保温形式。2.0.10 外墙夹心保温在墙体中的连续空腔内填充保温材料,并在内叶墙和外叶墙之间用防锈的拉结件固定的保温形式。2.0.11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供给建筑物冬季采暖和全年其他用热的系统,系统主要部件有太阳能集热器、换热蓄热装置、控制系统、其它能源辅助加热 / 换热设备、泵或风机、连接管道和末端供热采暖系统等。2.0.12 太阳能集热器吸收太阳辐射

    11、并将采集的热能传递到传热工质的装置。2.0.13 沼气池有机物质在其中经微生物分解发酵而生成一种可燃性气体的各种材质制成的池子,有玻璃钢、红泥塑料、钢筋混凝土等。2.0.14 秸秆气化在不完全燃烧条件下,将生物质原料加热,使较高分子量的有机碳氢化合物链裂解,变成较低分子量的一氧化碳(CO)、氢气(H2)、甲烷(CH4)等可燃气体的过程。43基本规定基本规定3.0.1 青海省农房建筑节能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建筑节能设计气候分区应符合表 3.0.1 的规定。表 3.0.1 青海省建筑热工设计分区表 3.0.1 青海省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地区气候分区代表城镇西宁严寒 C 区(1C)西宁、湟源、大通海

    12、东严寒 B 区(1B)化隆严寒 C 区(1C)平安、互助、乐都、民和、循化海南严寒 B 区(1B)兴海、贵南、同德严寒 C 区(1C)共和、贵德海西严寒 A 区(1A)天峻、沱沱河、五道梁严寒 B 区(1B)乌兰、都兰、茶卡、大柴旦、茫崖严寒 C 区(1C)格尔木、德令哈、诺木洪海北严寒 A 区(1A)门源、海晏、刚察、托勒严寒 B 区(1B)祁连黄南严寒 A 区(1A)泽库、河南严寒 C 区(1C)同仁、尖扎果洛严寒 A 区(1A)玛沁、甘德、达日、玛多严寒 B 区(1B)久治、班玛玉树严寒 A 区(1A)治多、曲麻莱、称多、清水河严寒 B 区(1B)玉树、杂多严寒 C 区(1C)囊谦53.

    13、0.2 农房建筑的卧室、起居室等主要功能房间,室内采暖设计温度应达到 14,节能计算冬季室内热环境参数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室内计算温度应取 14;2 计算换气次数应取 0.5h-1。3.0.3 农房建筑应充分利用建筑外部环境因素创造适宜的室内环境。3.0.4 农房建筑节能设计宜采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也可采用常规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集成利用技术。3.0.5 农房建筑节能设计应采用当地有效的保暖降温经验和措施,并应与当地民居建筑设计风格相协调。3.0.6 施工中的劳动保护、 安全和防火措施等, 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定执行。64建筑布局与环境设计建筑布局与环境设计4.1一般规定4.1一般规定4.

    14、1.1 新建农房建筑的选址与场地布置应有利于冬季日照和冬季防风,并应有利于夏季通风。青海省主要城镇的冬季主导风向参考地方标准青海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75%节能DB63/T1626 中附录 B。4.1.2 农房建筑的平面布局和立面设计应有利于冬季日照和夏季通风。门窗洞口的开启位置应有利于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4.1.3 农房建筑宜采用被动式太阳房满足冬季供暖需求。4.1.4 农房建筑场址内宜采用无障碍设计,宜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相关规定设计。4.2选址与布局4.2选址与布局4.2.1 农房建筑宜建在冬季避风的地段,不宜建在洼地、沟底等易形成“霜洞”的凹地处。4.2.2 农房建筑的

    15、间距应满足日照、采光、通风、防灾、视觉卫生等要求。4.2.3 农房建筑的南立面不宜受到过多遮挡。建筑与庭院内植物的距离应满足采光与日照的要求。4.2.4 房间的采光系数或采光窗地面积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 和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的有关规定。4.2.5 农房建筑建造在山坡上时,应根据地形依山势而建,不宜进行过多的挖土填方。74.2.6 农房建筑宜采用双拼式、联排式或叠拼式集中布置。4.3平立面设计4.3平立面设计4.3.1 农房建筑的体形宜简单、规整,平立面不宜出现过多的局部凸出或凹进的部位。开口部位设计应避开当地冬季的主导风向。4.3.2 农房建筑的主

    16、朝向宜采用南北朝向或接近南北朝向,主要房间宜避开冬季主导风向。4.3.3 农房建筑的开间不宜大于 6m,单面采光房间的进深不宜大于 6m,室内净高不宜大于 3m。4.3.4 农房建筑的房间功能布局应合理、紧凑、互不干扰,并应方便生活起居与节能。卧室、起居室等主要房间宜布置在南侧或内墙侧,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等辅助房间宜布置在北侧或外墙侧。4.3.5 农房建筑的外窗面积不应过大,南向宜采用大窗,北向宜采用小窗,窗墙面积比限值宜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 相关限值规定。4.3.6 农房建筑应采用传热系数较小、气密性良好的外门窗,不宜采用落地窗和凸窗。4.3.7

    17、 农房建筑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应有利于室内通风换气,主要生活、 工作空间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面面积的 1/20。4.3.8 起居室、卧室等房间夏季应利用穿堂风增强自然通风。建筑的主立面朝向宜与当地夏季的主导风向相一致。宜设置进风口和出风口,有效组织房间的穿堂风,风口开口位置及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进风口和出风口宜分别设置在相对的立面上;2 进风口应大于出风口;开口宽度宜为开间宽度的 1/32/3;3 门窗、挑檐、通风屋脊、挡风板等构造的设置,应利于导风、排风和调节风向、风速。4.3.9 采用单侧通风时,通风窗所在外墙与夏季主导风向间的夹角宜为 4065。4.3.10 农房建筑应充分利

    18、用热压作用增强客厅、厨房的自然通风。4.4被动式太阳房设计4.4被动式太阳房设计4.4.1 被动式太阳房应朝南向布置,当正南向布置有困难时,不宜8偏离正南向15以上。主要供暖房间宜布置在南向。4.4.2 被动式太阳房依山而建时,应选择建在向阳坡面,其坡度应有利于接收太阳光, 建设场地如图 4.4.2 所示, 同时应满足工程设计、建设对场地的要求。图 4.4.2被动式太阳房场地坡度限值示意图:一般场地30,湿陷性黄土地区74.4.3 建筑间距应满足冬季供暖期间, 在 9 时15 时对集热面的遮挡不超过 15%的要求。4.4.4 北、西、东向宜结合院墙设置防风墙,高度不宜低于 2m,防风墙不应影响

    19、被动式太阳房的日照时间和范围。4.4.5 被动式太阳房的出入口应采取防冷风侵入的措施。4.4.6 被动式太阳房宜设置防止夏季室内过热的通风窗口和遮阳措施。4.4.7 被动式太阳房包括直接受益式、集热蓄热墙式、附加阳光间式、对流环路式等形式,综合考虑经济性、可行性,合理选择太阳能集热方式,可采用其中一种或多种形式。4.4.8 直接受益式太阳房的建筑设计、围护结构热工参数选择、玻璃层数,集热蓄热墙式太阳房的建筑设计、围护结构热工参数选择、墙体材料与厚度、透光材料的选择、通风口的设置、吸热涂层的选择,附加阳光间式太阳房的建筑设计、围护结构热工参数9选择、玻璃层数,对流环路式太阳房建筑设计、围护结构热

    20、工参数选择,以及组合式被动式太阳房采暖方式的设计及构造选取应按照青海省被动式太阳能采暖建筑应用技术图集DBJT 26-55要求执行。105围护结构与保温系统围护结构与保温系统5.1一般规定5.1一般规定5.1.1 农房建筑宜采用保温性能好的围护结构构造形式,选用高效保温材料,且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外墙和屋面等保温系统的防火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相关要求。5.1.2 农房建筑围护结构保温材料宜就地取材,宜采用适于农村应用条件的当地产品。5.1.3 农房建筑的围护结构,采取下列节能技术措施:1 应采用有附加保温层的外墙或自保温外墙;2 屋面应设置保温层;3 应选

    21、择保温性能和密封性能好的门窗;4 地面宜设置保温层。5.2围护结构热工性能5.2围护结构热工性能5.2.1 青海省农房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表 5.2.1-1表 5.2.1-3 中的规定限值, 围护结构的保温材料层热阻不应小于表5.2.1-1表 5.2.1-3 中的规定限值。表 5.2.1-1 严寒 A 区(1A)农房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表 5.2.1-1 严寒 A 区(1A)农房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 KW/(m2K)外墙屋面吊顶外窗外门南向其他朝向0.350.30-2.01.82.011续表 5.2.1-1续表 5.2.1-1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 KW

    22、/(m2K)外墙屋面吊顶外窗外门南向其他朝向0.35-0.352.01.82.0围护结构的保温材料层热阻 R(m2K)/W周边地面2.0表 5.2.1-2严寒 B 区(1B)农房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表 5.2.1-2严寒 B 区(1B)农房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 KW/(m2K)外墙屋面吊顶外窗外门南向其他朝向0.40.30-2.01.82.0-0.35围护结构的保温材料层热阻 R(m2K)/W周边地面2.0表 5.2.1-3 严寒 C 区(1C)农房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表 5.2.1-3 严寒 C 区(1C)农房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围护结构的传

    23、热系数 KW/(m2K)外墙屋面吊顶外窗外门南向其他朝向0.40.35-2.01.82.0-0.40围护结构的保温材料层热阻 R(m2K)/W周边地面2.0125.3外墙5.3外墙5.3.1 农房建筑的墙体应采用保温节能材料,鼓励选用新型保温节能材料。5.3.2 农房建筑宜根据气候条件和资源状况选择适宜的外墙外保温构造形式和保温材料,保温层厚度应经过计算确定。应优先采用外墙外保温技术,不得采用外墙内保温构造形式。具体外墙保温构造形式和保温层厚度可采用本标准附录 A 表 A.0.1 中常用做法。5.3.3 夹心保温外墙的内外叶墙体之间应设置钢筋拉结措施。5.3.4 夹心保温外墙中的保温材料应选用

    24、憎水材料。5.3.5 围护结构的热桥部分应采取保温或“断桥”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与外墙或屋面的热桥部位均应采取保温措施;2 外墙在室内地坪 1.0m 以下的垂直墙面应采取保温措施;3 外窗(门)洞口室外部分的侧墙面应进行保温处理;4 伸出屋顶的构件及砌体(烟道、通风道等)应进行防结露的保温处理。5.4门窗5.4门窗5.4.1 农房建筑应选用保温性能和密闭性能好的门窗,不宜采用推拉窗,外门、外窗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 31433 规定的 4 级。5.4.2 农房建筑的外窗宜增加夜间保温措施。5.4.3 农房建筑出入口应采取

    25、必要的保温措施,宜设置门斗、双层门、保温门帘等。135.5屋面5.5屋面5.5.1 农房建筑的屋面应设置保温层,屋架承重的坡屋面保温层宜设置在吊顶内,平屋面的保温层应设在屋面结构层上。5.5.2 农房建筑的屋面保温构造形式和保温材料厚度,可按本标准附录 A 表 A.0.2 选用。5.6地面5.6地面5.6.1 农房建筑的地面宜设保温层,地面保温层下方应设置防潮层。地面保温构造形式可按本标准附录 A 表 A.0.3 选用。146供暖通风系统供暖通风系统6.1一般规定6.1一般规定6.1.1 农房建筑供暖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进行,应结合建筑平面和结构,对供暖设施等进行综合布置。6.1.2 农房建筑

    26、应根据房间耗热量、供暖需求特点、居民生活习惯以及当地资源条件,合理选用清洁燃煤供暖、燃气供暖、电供暖、可再生能源供暖等一种或多种供暖方式,并宜利用生物质燃料。6.1.3 农房建筑利用可再生能源时,应遵循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安全可靠、讲求效益的原则,选择适宜当地经济和资源条件的技术实施。有条件时,农房建筑中应采用可再生能源作为供暖、炊事和生活热水用能。6.1.4 太阳能利用方式的选择,应根据所在地区气候、太阳能资源条件、建筑物类型、使用功能、农户要求,以及经济承受能力、投资规模、安装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6.1.5 电能利用方式的选择,应根据所在地区气候条件、系统能效以及农户对设备投资运

    27、行费用的承担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6.1.6 地热能利用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当地气候、资源条件、水资源和环境保护政策、系统能效以及农户对设备投资运行费用的承担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6.1.7 生物质能利用方式的选择,应根据所在地区生物质资源条件、气候条件、投资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156.2清洁燃煤、燃气、电能利用6.2清洁燃煤、燃气、电能利用6.2.1 农房建筑采用清洁燃煤与燃气作为供热源应采用燃煤采暖热水炉、燃气采暖热水炉等供暖炉。6.2.2 供暖用燃烧器具性能及排放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烟气流通设施应进行气密性设计处理。6.2.3 燃气采暖热水炉的应用应符合标准燃气采暖热水炉应用

    28、技术规程T/CECS 215 的有关规定。6.2.4 燃气采暖热水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烟口应保持空气畅通,且远离人群和新风口;2当炉体安装在其他燃具上方时, 炉体与相邻灶具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 300mm,与其他部位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 12 的有关规定。6.2.5 直热式电热锅炉、蓄热式电热锅炉适用于电网电容量充裕或有经济能力进行电力外网扩容的地区。采用的电热锅炉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热效率不低于 95%。6.3太阳能热利用6.3太阳能热利用6.3.1 在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地区,宜采用太阳能热水供热供暖技术或主被动结合的空气供暖技术。6.3.

    29、2 太阳能供热供暖系统应做到全年综合利用。太阳能供热供暖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标准GB 50495的有关规定。6.3.3 太阳能集热器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GB/T 6424、 真空管型太阳能集热器GB/T 17581 和太阳能空气集热器技术条件GB/T 26976 的有关规定。166.3.4 利用太阳能供热供暖时,宜设置其他能源辅助加热设备。6.4空气能利用6.4空气能利用6.4.1 空气源热泵系统、空气源热风机系统适用于电力稳定、电容量充裕或有经济能力进行电力外网扩容的地区。6.4.2 空气源

    30、热泵机组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具有先进可靠的融霜控制,融霜时间总和不应超过该运行周期时间的 20%;2 冬季设计工况下,冷热风机组性能系数(COP)名义工况下不应小于 1.8,冷热水机组性能系数(COP)名义工况下不应小于 2.0;3 应优先选用高效变频的空气源热泵。4 机组宜设置辅助热源。6.4.3 空气源热泵(热风)系统室内机宜采用落地式风盘。6.4.4 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供回水温度、循环泵的扬程应与末端散热设备相匹配。6.4.5 空气源热泵(热风)系统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JB/T 13573 的有关规定。空气源热泵(热

    31、水)系统末端的安装应按照散热器、地板辐射采暖或风机盘管等相关标准进行。6.4.6 空气源热泵系统的室外主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确保主机进风与排风通畅,在排出空气与吸入空气之间不发生明显的气流短路;2 避免受污浊气流影响;3 机组的安装基础应牢固;4 便于对室外主机的换热器进行清扫;175 化霜水应有组织排放。6.5地热能利用6.5地热能利用6.5.1 农房地源热泵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农村小型地热热泵供暖供冷工程技术规程 CECS 313 的相关规定;当采用较大规模的地源热泵系统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66 的相关规定。6.5.2 采用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时

    32、,冬季地埋管换热器进口水温宜高于 4;地埋管宜采用聚乙烯管(PE80 或 PE100)或聚丁烯管(PB)。6.6生物质能利用6.6生物质能利用6.6.1 在具备生物质转换技术条件的地区,可采用生物质转换技术将生物质资源转化为清洁、便利的燃料后加以使用。6.6.2 沼气利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确保整套系统的气密性;2 应选取沼气专用灶具,沼气灶具及零部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沼气灶具及零部件标准的规定;3 沼气管道施工安装、试压、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村家用沼气管路施工安装操作规程GB/T 7637 的有关规定;4 沼气管道上的开关阀应选用气密性能可靠、经久耐用,并通过鉴定的合格产品,且阀孔

    33、孔径不应小于 5mm;5 户用沼气池应做好寒冷季节池体的保温增温措施,发酵温度不应低于 8;6 规模化沼气工程应对沼气池体进行保温,保温厚度应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分析后确定; 沼气池应采取加热方式维持所需池温。6.6.3 秸秆气化供气系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物制气化供气系18统技术条件及验收规范NY/T 443 及秸秆气化炉质量评价技术规范NY/T 1417 的有关规定。气化机组的气化效率和能量转换率均应大于 70%,灶具热效率应大于 55%。6.6.4 以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方式进行生物质能利用时,应根据燃料规格、燃烧方式及用途等,选用合适的生物质固体成型燃炉。6.7通风与降温6.7通风与降温6.

    34、7.1 农房建筑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改善夏季室内热环境。6.7.2 当被动冷却降温方式不能满足室内热环境需求时,可采用电风扇或分体式空调降温,分体式空调设备宜选用高能效产品。6.7.3 分体式空调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室内机应靠近室外机的位置安装,并应减少室内明管的长度;2 室外机安放搁板时,其位置应有利于空调器夏季排放热量,并应防止对室内产生热污染及噪声污染。6.8供暖管网及末端6.8供暖管网及末端6.8.1 农房建筑宜采用重力循环散热器热水供暖系统。6.8.2 重力循环热水供暖系统的管路布置宜采用异程式,并应采取保证各环路水力平衡的措施。单层农房建筑的热水供暖系统宜采用水平双管式,二

    35、层农房建筑的热水供暖系统宜采用垂直单管顺流式。6.8.3 重力循环热水供暖系统的作用半径,应根据供暖炉加热中心与散热器散热中心高度差确定。6.8.4 供暖末端可选择地板辐射供暖系统,地板辐射供暖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 JGJ 142 的相关要求。197建筑给水排水系统建筑给水排水系统7.0.1 农房建筑中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宜按人均日用水量20L60L 选取。7.0.2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与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技术规范GB/T 34377、地方标准青海省建筑太阳能光热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63/T 1595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

    36、列规定:1 宜选用紧凑式直接加热自然循环的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2 当选用分离式或间接式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时,应减少集热器与贮热水箱之间的管路,并应采取保温措施;3 当用户无连续供热水要求时,可不设辅助热源;4 辅助热源宜与供暖或炊事系统相结合。208电气与照明系统电气与照明系统8.0.1 农房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宜大于表 8.0.1 的规定。当房间的照度值比表 8.0.1 规定的照度标准提高或降低一级时, 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表 8.0.1照明功率密度值及照度标准值表 8.0.1照明功率密度值及照度标准值房间照明功率密度限值(W/m2)照度标准值(lx)起居室6.0100卧室7

    37、5餐厅150厨房100卫生间1008.0.2 农房建筑应选用节能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及其电器附件。8.0.3 农房建筑的楼梯间、走道等公共部位的人工照明应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装置和节能控制措施。8.0.4 农房建筑应按户设置生活电能计量装置,电能计量装置的选取应根据家庭生活用电负荷确定。8.0.5 农房建筑采用三相供电时,配电系统三相负荷宜平衡。8.0.6 无电网供电地区的农房建筑,有条件时,宜采用光伏发电、风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供电。219既有农房建筑节能改造既有农房建筑节能改造9.1一般规定9.1一般规定9.1.1 既有农房建筑节能改造应在满足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 363 规定的房屋

    38、危险性鉴定等级 A 级和 B 级的前提下进行。9.1.2 既有农房建筑节能改造前应进行节能评估,调查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室内热环境状况等,对拟改造建筑的能耗状况及节能潜力,作为节能改造的依据。9.1.3 既有农房建筑节能改造宜同时考虑围护结构保温改造和采暖、通风、照明及炊事设施的节能改造。9.1.4 既有农房建筑节能改造应在节能评估基础上,因地制宜地选择成本低、节能效果明显的方案,既有农房建筑节能改造的节能效果应提高 30%以上。9.1.5 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时,应根据建筑的建成年代、类型,建筑现有立面形式和外装饰材料确定采用何种保温技术,一般应优先选用外保温技术。9.1.6 外墙节能改造采

    39、用内保温技术时,应对混凝土梁、柱等热桥部位进行保温,保证整体保温效果并避免内表面结露。9.1.7 既有农房建筑节能改造后,各类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符合第 5 章中同类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限值要求,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外墙和屋面等保温系统的防火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的相关要求。9.1.8 既有农房建筑节能改造,供暖通风系统改造应按照第 6 章执22行。9.1.9 既有农房建筑节能改造,除应符合本章规定的设计和施工要求外,尚应按照第 6、7、8、10 章执行。9.2外墙9.2外墙9.2.1 在进行既有农房建筑外墙节能改造时

    40、,应在原有外墙基础上加设保温层,并应与建筑的立面改造相结合,外墙保温应优先选用外墙外保温结构形式,不宜采用内保温技术。9.2.2 墙体保温改造的常见方法选用见表 9.2.2。 保温材料选用附录A 中表 A.0.1表 9.2.2墙体保温改造的常见作法选用表 9.2.2墙体保温改造的常见作法选用序号外墙类型及改造前状况改造措施1实心砖墙、无保温层外墙节能改造前,应对基层墙体面层进行处理,墙体开裂处应修补完善,胶粘剂的拉伸强度应满足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JGJ 144 的要求1-胶粘剂2-保温层3-抗裂胶浆耐碱玻纤网格布4-饰面层239.3门窗9.3门窗9.3.1 外门和外窗的改造可根据农房建筑的具体情

    41、况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安全、采光隔声、通风、气密性和节能等性能要求,可采用表 9.3.1 中的改造措施或采用新型节能门窗产品。表 9.3.1 外门和外窗改造措施表 9.3.1 外门和外窗改造措施序号外门窗类型改造前状况改造措施1单层木门门扇质量较好改为双层木门,原外开木门在内侧加内开木门;原内开木门在外侧加外开木门加棉门帘加门斗门扇质量不好更换为平开双玻中空节能门续表 9.2.2续表 9.2.2序号外墙类型及改造前状况改造措施2土墙、无保温层原有墙体缝隙填堵,增厚墙体,内外增加草泥抹灰层;或采用涂抹保温浆料等加强保温效果。1- 20 厚水泥砂浆2-保温层3- 20 厚水泥砂浆249.4屋面与地面

    42、9.4屋面与地面9.4.1 屋面的节能改造可根据既有农房建筑的实际情况选择改造方法,可采用表 9.4.1 中的相应措施。表 9.4.1常见屋面节能改造方法表 9.4.1常见屋面节能改造方法序号屋面类型改造前状况改造措施1木、 钢屋架坡屋面屋面无保温,室内无吊顶在原有屋架上做龙骨吊顶, 在吊顶上加块状、散状或袋装散状轻质保温材料,保温层的厚度参见附录 A 中表 A.0.3中做法屋面无保温,室内有吊顶,且吊顶承重满足保温层荷载要求在吊顶面上开人孔, 通过人孔在吊顶上加块状、 散状或袋装散状轻质保温材料续表 9.3.1续表 9.3.1序号外门窗类型改造前状况改造措施2单层铝合金门门扇质量、密封较好增

    43、设一层铝合金门加棉门帘加门斗门扇质量、密封不好更换为平开双玻中空节能门3单层木窗和单层铝合金窗窗扇质量、密封较好增设一层木窗、铝合金窗窗扇质量、密封不好更换为平开双玻中空节能窗25注:1、吊顶前应修补好旧屋面的漏水部位,清除屋面底部的杂物。2、吊顶应采用耐久性、防火性能好,并能承受铺设保温层荷载的构造和材料;保温层与墙壁、支吊架间隙须填实。9.4.2 屋面节能改造的同时宜考虑增设太阳能集热器。9.4.3 既有农房建筑宜进行地面节能改造,宜凿除原地面,重新作保温地面。9.5供暖、电气与照明系统9.5供暖、电气与照明系统9.5.1 完全改造供暖热源系统的工程应按照第 6 章相应规定进行。9.5.2

    44、 保留原有火炕的,应对炕体、烟道进行气密性处理,烟气排放口应进行保温防潮处理,且烟囱口应高于屋脊。9.5.3 经校核利用重力循环可满足使用要求的机械循环热水采暖系统宜改成重力循环式,砌筑炉具应改造成热效率高的铁制采暖炉。9.5.4 应更新配电系统设施、线缆和照明灯具,照明质量应达到7.0.1 条要求。续表 9.4.1续表 9.4.1序号屋面类型改造前状况改造措施2木、 钢结构平屋顶屋面无保温,室内无吊顶在原有屋架上做龙骨吊顶, 在吊顶上加块状、散状或袋装散状轻质保温材料3钢筋混凝土平屋面屋面无保温,原屋面防水可靠直接在防水层上加铺保温材料, 直接做成倒置式保温屋面, 保温层的厚度参见附录 A

    45、中表 A.0.3 中做法屋面无保温,原屋面防水有渗漏铲除原屋面防水层, 重新做保温层和防水层平屋面改成坡屋面, 在原屋面上铺设保温层2610施工要求施工要求10.1 一般规定10.1 一般规定10.1.1 新建农房建筑和既有农房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和产品性能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材料与产品。10.1.2 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热工性能、耐火极限、外墙和屋面的防火隔离带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门窗材料的热工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10.1.3 新建农房建筑和既有农房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应为合格产品。10.1.4 新建农房建筑和既有农

    46、房建筑节能改造各专项工程宜由专业施工队伍施工。10.2建筑与围护结构10.2建筑与围护结构10.2.1 新建农房建筑外墙保温系统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 144 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规定:1保温施工应在基层处理、 结构预埋件安装完成后进行,保温层附着的墙体或基层应平整、干燥、干净;外墙保温施工前,外门窗应安装完毕;2保温层应粘贴平整且无缝隙,其固定方式不应产生热桥;板状材料保温层的相邻板块应错缝拼接,分层铺设的板块上下层接缝应相互错开,板间缝隙应采用同类材料嵌填密实;防火隔离带的宽度不应小于 300mm;3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时, 应做好女儿墙、 屋檐、 门窗洞口、27落

    47、水管等构造的施工;4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时,外墙室外地面至 1.8m 处应采用双层玻纤网布等加强措施,防止撞击或磕碰造成保温层被破坏、失效。10.2.2 新建农房建筑应做好门窗框与洞口间隙的密封和隔热处理、门窗框与玻璃之间的密封处理。10.2.3 新建农房建筑门窗框、扇在安装过程中,应防止变形和损坏。10.2.4 新建农房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应牢固,在砖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10.2.5 既有农房建筑外墙外保温施工前应符合以下规定:1外墙侧敷设的管道、线路应拆除。2应对原外墙裂缝、渗漏进行修复,墙面的缺损、孔洞应填补密实。3应进行基层处理: 既有外墙面为清水墙时, 原墙面用水泥砂浆做找平层;

    48、原墙面为抹面涂料面层时,如出现起粉、起皮、剥落等破损现象,应将破损部位铲除并补平;原墙面为瓷砖面层时,应将面层灰尘清刷干净,并采用专用界面剂处理。4外保温层应包覆门窗框外侧孔洞等热桥部分。10.2.6 屋面外保温改造前应对原屋面损害部分进行修复,屋面的缺损应填补找平,屋面上的设备、管道等提前安装完毕,并预留出外保温材料铺设的操作空间。10.2.7 既有农房建筑在原有单玻木窗和铝合金窗外(或内)加建一层窗户时,两层窗户间距宜为 100mm140mm。10.2.8 既有农房建筑更换门窗时,应对门窗框与墙之间的缝隙进行保温密封处理,以减少该部位的开裂、结露和空气渗透。2810.2.9 既有农房建筑原

    49、有门窗不更换时,可采用密封条等措施加强门窗的气密性,门窗框与墙面用弹性松软材料(如毛毡)、弹性密闭型材料、密封膏等密封;框与扇的密封可用橡胶、橡塑或泡沫密封条;扇与扇之间的密封可用密封条、高低缝及缝外压条等;扇与玻璃之间的密封可用各种弹性压条。10.2.10 既有农房建筑墙体增加保温层后,原有窗台板应采取加宽加固措施,防止踩踏窗台的不安全性。10.3供暖管网及末端10.3供暖管网及末端10.3.1 散热器的选择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散热器宜布置在外窗窗台下, 当受安装高度限制或布置管道有困难时,也可靠内墙安装;2散热器宜明装, 暗装时装饰罩应有合理的气流通道、 足够的通道面积,并应方便维修。

    50、10.3.2 重力循环热水供暖系统的管路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路布置宜短、直,弯头、阀门等部件宜少;2供水、回水干管的直径应相同;3供水、回水干管敷设时,应有坡向供暖炉 0.5%1.0%的坡度;4供水干管宜高出散热器中心 1.0m1.5m,回水干管宜沿地面敷设,当回水干管过门时,应设置过门地沟;5敷设在室外、 不供暖房间、地沟或顶棚内的管道应进行保温,保温材料宜采用岩棉、玻璃棉或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保温层厚度不宜小于 30mm。10.3.3 阀门与附件的选择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散热器的进、 出水支管上应安装关断阀门, 关断阀门宜选用阻力较小的闸板阀或球阀;2膨胀水箱的膨胀管上严禁安装阀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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