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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医疗鉴定释义讲稿.ppt

  • 上传人:精***
  • 文档编号:12690117
  • 上传时间:2025-11-25
  • 格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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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医疗 鉴定 释义 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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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概况,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概况,三、,条例规范内容解读,医疗鉴定相关释义,四、各地如何做好医疗鉴定工作,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概况,2002,年月日,第,351,号国务院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分总则、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医疗事故的赔偿、罚则、附则共章、条。,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概况,办法: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作了明确规定:,鉴定工作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学会在这样历史条件下被赋予组织医疗事故鉴定的职责。,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概况,12,年来,赣州市医学会在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及广大专家们的大力支持下,,克服了人员少、经费紧、条件差的困难,,认真组织鉴定,为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做了大量而卓有成效的工作。,12,年全省共鉴定医疗纠纷案件,866,余,例。,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概况,2002,年,9,月,-2013,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数统计,各设区市鉴定情况,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概况,共计,4958,例,2002,年,9,月,-2013,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数统计,各设区市鉴定情况,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概况,1882,事故率,37.67%,4958,2002,年,9,月,-2013,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数统计表,省级鉴定情况,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概况,共计,836,例,2002,年,-2013,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事故率,82.97%,平均事故率,64%,省级鉴定情况,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概况,近几年随着医疗损害鉴定的开展,法院委托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案件明显减少:,2010,年全市共鉴定,92,例,行政委托,52,例、法院委托,29,例(其它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2011,年全市共鉴定,97,例,行政委托,56,例、法院委托,26,例,2012,年全市共鉴定,85,例,行政委托,43,例、法院委托,22,例,2013,年全市共鉴定,71,例,行政委托,41,例、法院委托,14,例,2014,年目前已鉴定,61,例,行政委托,39,例、法院委托,10,例,近几年鉴定数量,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概况,全国各省市有一支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鉴定技术的专家队伍共近,20,万,人;做了,10,几万,次的鉴定;鉴定的质量与水平也在逐步稳定和提高。目前,全国平均事故率省级已达,55%,;市级鉴定事故率已达,39%,。,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概况,全国医鉴工作概况,医疗事故率:,全国平均医疗事故率,11,年来可谓十分平稳在一定水平,并略有提高:,2003,年:首次,32%,,再次,40%,;,2004,年:首次,37%,,再次,42%,;,2005,年:首次,37.5%,,再次,51.8%,;,2006,年:首次,35.5%,,再次,51.1%,;,2007,年:首次,36.7%,,再次,50.8%,;,2008,年:首次,36.7%,,再次,52.4%,;,2010,年:首次,39%,,再次,55.9%,;,2012,年:首次,38.9%,,再次,54.4%,。,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概况,全国医鉴工作概况,两次鉴定结论的符合率:,自,2004,年来(,2009,2011,年无统计数据),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结论的符合率,为鉴定结论完全相同基本相同,(,定性相同、等级或责任程度有所不同,),的比例在,76%,81%,。随时间推移,两次鉴定结论的符合率小幅增高,而两次鉴定结论完全不同(即定性不同)的比例有所降低,2004,年符合率,76%,,不符合率,24%,;,2005,年符合率,77%,,不符合率,23%,;,2006,年符合率,79%,,不符合率,21%,;,2007,年符合率,78.1%,,不符合率,21.9%,;,2008,年符合率,80.8%,,不符合率,19.2%,;,2012,年符合率,80.4%,。不符合率,19.6%,。,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概况,全国医鉴工作概况,22%,一般,采信,15%,视鉴定,结论而定,4%,司法,鉴定,59%,一律采,信,对法官的调查,法院对医学会鉴定书的采信情况,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概况,对法官和律师的调查,对医学会的总体印象,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概况,医学会科学性强,程序规范,有公信力,除医学会其他鉴定机构做不了医疗鉴定,法庭必须知道临床专家的意见,当事人坚决要求医学会鉴定,法院委托医学会的理由,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概况,对法官的调查,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二元化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医疗损害鉴定),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二元化鉴定现状,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二元化鉴定现状,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二元化鉴定现状,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二元化鉴定现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医疗损害鉴定),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二元化鉴定现状,一律先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构成医,事故又无医责任的,再由患方申请司法鉴定,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二元化鉴定现状,依当事人申请的先后情况,确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还是司法鉴定,审判实践,中医疗纠,纷案件的,鉴定方式,只进行司法鉴定,先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后,将司法鉴定作为补充鉴定,在审判实践中,,法官判案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构成医疗事故,但不构成伤残或伤残等级较低时,,法官采信司法鉴定确认的伤残等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法官采信司法鉴定认定,的医疗过错、因果关系。,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二元化鉴定现状,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涉及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定,并提供鉴定结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对比分析,医疗损害鉴定,属于司法鉴定行为的一种,归属于法医学鉴定中的临床法医学鉴定。从概念上讲,法医学鉴定解决司法实践中与医学有关的专门性问题(如毒理、尸解等),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则解决医疗事故争议中的专门性问题(临床专业),概念对比,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涉及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定,并提供鉴定结论。,医疗损害鉴定,属于司法鉴定行为的一种,归属于法医学鉴定中的临床法医学鉴定。从概念上讲,法医学鉴定解决司法实践中与医学有关的专门性问题(如毒理、尸解等),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则解决医疗事故争议中的专门性问题(临床专业),概念对比,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涉及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定,并提供鉴定结论。,其他,实施方式,委托途径,法律依据,鉴定内容,区别,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对比分析,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对比分析,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鉴,定,内,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对比分析,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一、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二、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三、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四、医疗事故等级;,五、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一、损伤程度的鉴定;二、伤残程度与劳动能力鉴定。按十分法确定被鉴定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三、性问题鉴定,检验是否被强奸,有无性病感染,有无妊娠分娩,是否堕胎,确定性功能状态;四、损伤参与度的鉴定,确定损伤在既存后果中的原因力;五、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辨别损伤及疾病的真伪。,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对比分析,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委,托,途,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对比分析,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法院指派或委托,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法院委托,实,施,方,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对比分析,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鉴定人负责制,合议制,其,他,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对比分析,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非医学会组织的司法鉴定结论主要是,过错鉴定,不涉及医疗事故的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定涉及是否医疗事故的问题。,司法鉴定可以由医学会鉴定,也可以由,其他鉴定机构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存在“同行鉴定”的质疑,鉴定书上没有鉴定人签名,无鉴定人出庭作证,无统一适用的伤残鉴定标准,客观导致审理周期过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存在的,问题,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对比分析,司法鉴定,存在的不足,目前,司法鉴定的运行体制还不规范,鉴定的技术标准、程序、方法无统一规定,且鉴定乏权威性,司法鉴定人多为法医师,主要业务范围是以法律、法规、诊疗常规为标准对医疗行为进行评判,可能从一定程度上缺乏临床实践经验。,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对比分析,理清对“同行鉴定”的错误认识;,改变鉴定人员不签字的做法(有争议,其实底稿都有签字);,有必要时参与出庭质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鉴定公信力;,统一适用伤残鉴定标准;,将医疗损伤参与度作为鉴定的内容等等。,医疗鉴定改进探索,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关于“同行鉴定”的认识,无论是司法鉴定还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各国司法制度不同,鉴定制度也存在差异,无论是英美法系的专家证人制度,还是大陆法系的司法鉴定人制度。无论法院委托的对象是专家个人,还是专业机构,亦或兼而有之。司法鉴定的制度设置决定“专门性问题”必须由具有“专门知识”而不是“没有专门知识”的人来解决。就如飞机出了故障,不可能要医学专家去处理,一样的道理。,所以其,鉴定的本质就应该是同行鉴定。,医疗鉴定改进探索,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美国医学会,的要求为:鉴定专家必须与被告医师为相同的专业、具有相同的经验和能力,有一定的专业工作年限;所有的医学鉴定专家都只能在医疗机构从事相应的临床医学工作、否则马上就将丧失专家资格、并从而丧失鉴定资格。医疗事故鉴定必然是同行鉴定,不应有不在医院行医、专门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医生。,大陆法系的德国、日本等国家,,医学鉴定专家也都是从医疗机构聘请,有些是根据标准从医疗机构征聘,有些则是在司法机构登记在册的医学专家中寻找。各国对专家资格与美国的要求也基本上一样。,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医疗鉴定改进探索,关于鉴定人员签字,鉴定结论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所提供的鉴定意见。就是科学证据,这种证据是科学知识和对事务的科学分析判断。鉴定意见能否被采信与鉴定人的专门知识和业务能力直接相关,因此鉴定意见均要求写明鉴定人的个人情况。,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医疗鉴定改进探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盖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用印章。”,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医疗鉴定改进探索,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三款“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鉴定人鉴定的,应当由鉴定人所在单位加盖印章,证明鉴定人身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医疗鉴定改进探索,关于鉴定人出庭质证,民事证据规定,第,59,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申请之后,鉴定人都应当到庭参加质证。,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院诉讼活动中,当医,患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时,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对于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医疗鉴定改进探索,医疗鉴定改进探索,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医疗鉴定改进探索,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医疗鉴定改进探索,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医疗鉴定改进探索,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鉴定的公信力,由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市、省二级鉴定,时效为收齐材料到出鉴定结论,45,天,有的案件经过二级鉴定,由于种种原因前后时间相对比较长,客观导致了法院审理周期过长。,根据省医鉴办再次鉴定的案例分析,有的设区市推翻率比较高,当然有诸多因素,如专家水平、能力等有关,但不能否认,有极少数专家存在保护同行、保护医院的不正确的认识。,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医疗鉴定改进探索,采用统一适用伤残鉴定标准,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规定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将医疗事故,等级直接对应伤残等级。,医疗鉴定改进探索,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采用统一适用伤残鉴定标准,伤残是指因损伤所致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学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不同程度地丧失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能力的一种状态。,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一种客观的技术标准,影响伤,残等级划分的主要因素有: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和护理依赖的程度,适当考虑一些特殊残情造成的,心理障碍或生活质量的损失。,医疗事故的划分依据只是后果一项,。,医疗鉴定改进探索,二、医疗鉴定立法背景,三、,条例规范内容解读,医疗鉴定相关释义,三、,条例规范内容解读,医疗鉴定相关释义,我省作为全国第一个就医疗纠纷处理出台地方性法规的省份,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对于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将使我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有法可依,对医鉴工作来说是新的机遇也是挑战。,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全文共有七章六十四条,包括医疗纠纷预防、医疗纠纷处理、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医疗责任保险等内容。,第四十二条,对索赔金额,十万元以上,且医患双方,对医疗责任存在争议的医疗纠纷,应当先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损害鉴定,明确责任。鉴定应当委托,医学会等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费由医患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释义:本条是关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专家咨询和,医疗鉴定的相关规定。,三、,条例规范内容解读,医疗鉴定相关释义,为保障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公平、公正,依法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该条明确了专家咨询和医疗鉴定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三层含义。,其中索赔金额十万元以上(包括十万元)的医疗纠纷。如果医患双方对医疗责任划分不存在争议,可以根据双方认可的责任划分直接进行调解处理。如果医患双方对医疗责任划分存在争议,应当先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损害鉴定,明确责任。,三、,条例规范内容解读,医疗鉴定相关释义,在实践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鉴定主要把握以下三个方面内容:,1,、鉴定主体。,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主体为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的主体为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具有资质从事医疗损害鉴定的鉴定机构,可以是医学会,也可以是司法鉴定机构。,2,、鉴定委托方式。,对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医疗纠纷,鉴定的委托方式主要是两种:一是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二是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三、,条例规范内容解读,医疗鉴定相关释义,3,、鉴定费用。,所谓鉴定费,是指当事人委托或者申请对医疗纠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损害鉴定时,应当向鉴定机构交纳一定数额的费用。由于鉴定费一般都是实行预先交费制,在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或者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委托时,医患双方可以就鉴定费进行协商确定是由双方共同缴纳还是先由一方垫付。待鉴定结论出来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执行,医疗损害鉴定费用由医患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三、,条例规范内容解读,医疗鉴定相关释义,第四十三条 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鉴定机构应当指派,经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并在临床工作的相关专业医学人员进行鉴定,;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司法鉴定程序的规定执行。,释义:本条是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鉴定的相关规定,三、,条例规范内容解读,医疗鉴定相关释义,1,、本条第一款是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章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章进行了规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的启动方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的设置、建立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专家库及专家库人员的条件、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专家的产生方法、专家鉴定组人员的专业组成原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回避制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材料的收集与提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期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写明的主要内容、推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等内容。对于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鉴定。,三、,条例规范内容解读,医疗鉴定相关释义,2,、本条第二款是关于医疗损害鉴定的相关规定。,随着,2010,年,侵权责任法,的正式施行,人民法院、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医患双方申请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案例逐渐增多,医疗损害鉴定在处理医疗纠纷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实践中,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主要把握以下三个方面内容:,(,1,)、鉴定机构,:为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具有资质从事医疗损害鉴定的鉴定机构。医学会如果要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应当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登记。,三、,条例规范内容解读,医疗鉴定相关释义,(,2,)、鉴定人员:,由于医学是一门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很强的工作,疾病发生的原因、疾病发生的机理、诊断的正确性、治疗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过失、过失与结果的因果关系等等,非医疗卫生人员不可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对医疗卫生人员而言,只要不是同一医学专业也很难作出准确判断。,因此,本条规定进行鉴定的人员中,应当有经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并在临床工作的相关专业医学人员。,三、,条例规范内容解读,医疗鉴定相关释义,该类医学人员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医学人员的专业应当是医疗纠纷争议所涉及的学科专业。例如:骨折病人对骨折手术有异议,安排的医学人员就应当是骨科专业的医务人员,而不是泌尿外科、神经内科等其他专业的人员;,二是在临床上工作,而不是仅仅有临床工作经验的人员。医学知识日新月异,对于曾经有过临床工作经验但现在没有从事临床工作的人员,由于相关知识难以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因此该人员也难以对医疗纠纷作出准确判断;,三是经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的人员。,三、,条例规范内容解读,医疗鉴定相关释义,(,3,)、鉴定程序:,不管是医学会,还是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都应当按照,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有关司法定,程序的规定执行。,三、,条例规范内容解读,医疗鉴定相关释义,委托问题,:医疗损害鉴定只能由法院委托,按原卫生部,2010,年,6,月,28,日“关于做好,侵权责任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卫管发,201061,号规定:对于司法机关或医患双方共同委托的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医学会应当受理,并参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组织鉴定。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分级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执行。目前,我们也是这样执行的。,2010,年,侵权责任法,的正式施以来,江苏省高院与省卫生厅率先出台了,关于做好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的文件,关于医疗损害责任鉴定,法院统一委托医学会进行,随即上海、浙江、北京、广东、福建、天津等省市,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文件,医学会由法院委托开展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工作。,三、,条例规范内容解读,医疗鉴定相关释义,第四十四条 医疗损害鉴定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结论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鉴定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释义:本条是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鉴,定鉴定人、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的相关规定。,三、,条例规范内容解读,医疗鉴定相关释义,1,、关于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行为是鉴定人运用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实施鉴定的个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和出具的鉴定结论负责。依据,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条规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人应当对鉴定结论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盖章。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结论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司法鉴定机构一直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本条比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作出了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的规定。,三、,条例规范内容解读,医疗鉴定相关释义,2,、关于鉴定时间的问题。,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三、,条例规范内容解读,医疗鉴定相关释义,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本条规定鉴定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这个期限是从当事人提交相关鉴定材料、缴纳鉴定费用和办理完受理手续后的当天起计算,到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和医疗损害鉴定书截止。这里所说的“材料”,是指按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损害鉴定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所有材料,而不仅仅是指要求鉴定的申请。,三、,条例规范内容解读,医疗鉴定相关释义,第四十五条 在诉讼中,医患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释义:本条是关于鉴定人在诉讼中出庭作证的相关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院诉讼活动中,当医患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时,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对于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三、,条例规范内容解读,医疗鉴定相关释义,就专家出庭问题,我省这二年在全省医鉴工作会上已经提出,这是必然趋势,各设区市医鉴办工作人员要鼓励专家出庭,只要我们鉴定的实事求是,没有什么可怕的,医学本身就很复杂,出庭也可以把相关问题解释的更透彻,配合法院让法官更好判案。省医鉴办已经配合专家到抚州一个县去出庭,可是到那后,遭遇到家属无理的违攻堵截,法院竟然无济于事。,另外,有个别设区市医调委,因经省医鉴办鉴定的案件中涉及的问题,让我们专家到他们那出庭质证。按第四十五条规定:应该理解为,在诉讼中,医患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只有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三、,条例规范内容解读,医疗鉴定相关释义,四、各地如何做好医疗鉴定工作,首先,医学会、医鉴办要充分认识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强自身内涵建设,强化医疗鉴定管理,提高医疗鉴定能力,提高鉴定水平。提升医疗鉴定公信力,满足医疗鉴定工作新需求。,四、各地如何做好医疗鉴定工作,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服务能力,抓住当前有利时机,争取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加强医鉴办自身建设,落实办公经费,充实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提高鉴定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高队伍服务能力。,四、各地如何做好医疗鉴定工作,加强鉴定专家培训工作 打好公平公正鉴定的基础,加强专家培训,提高医疗鉴定水平。及时调整充实好医疗鉴定专家库,进一步做好医鉴专家的培训工作,打好公平公正鉴定的基础。,各位专家都是通过推荐和资质的严格审核才成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的专家,这既是社会对学术成就的肯定,也相应地承担着社会所寄托的期望和责任,各位专家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正确认识自己担负的职责,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医学科学高度负责的精神,尊重事实、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技术鉴定的工作。,四、各地如何做好医疗鉴定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提高工作水平,医鉴办不断强化自己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历史使命感,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直接关系到客观、公正地处理医疗事故争议,还关系到,改进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管理。医疗工作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医疗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关键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有“三严”(严格、严密、严谨)的作风对待质量管,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处理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全面科学的调查,分析,正确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相关信息的交流,不断吸取经验,和教训,不断地改进和提高医疗质量,使医疗服务更加安全,医患,双方都更加满意,医疗事业得到发展。,四、各地如何做好医疗鉴定工作,在组织鉴定工作中,主动抓好,:,1,、“一库”建设,即专家库;,2,、规范“二化”,即鉴定程序合法化、鉴定文书管理规范化;,3,、坚持“三条原则”,即依法鉴定、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实事求是;,4,、把好“四关”即受理关、抽签关、调查取证关、鉴定关;,5,、强化“五种意识”,即依法意识、规范意识、角色意识、协调意识、服务意识。,为有效体现医学会的组织主体作用,医鉴办在每例案件中坚持做到组织不包办,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四、各地如何做好医疗鉴定工作,牢牢把握医疗鉴定必须坚持的原则,提高鉴定的公信力。,1,、公正、公平原则,2,、依法鉴定原则,3,、科学鉴定原则,4,、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原则,5,、程序优先原则(医疗鉴定,具体程序规范、程序正义的维护,有利于最终实惠医疗鉴定的实体正义,从而使其更好地为医疗争议的解决、处理、司法判决等活动服务。,6,、公开原则(如主审法官旁听、专家签名、出庭质证),7,、及时便民原则,8,、独立鉴定原则,9,、保守秘密原则(为维护当事人和专家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鉴定会合议内容及经过等),规范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医鉴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程序,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效率,改进服务,确保鉴定结果客观公正。,条例,明确要求,,5,月,1,日实施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鉴定工作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人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结论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虽然鉴定时间自鉴定材料收齐之日起,法定时间不超过,30,天;但原则上要求加快受理,加快流程,尽早出报告,避免积压。,四、各地如何做好医疗鉴定工作,转变观念,建立医疗损害鉴定新模式,医学会、医鉴办要在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基础上,围,绕鉴定目标、鉴定内涵、鉴定模式,借鉴司法鉴定取长补短,转,变观念,建立医疗损害鉴定新模式,顺利承接医疗损害鉴定任务。,四、各地如何做好医疗鉴定工作,围绕鉴定目标、鉴定内涵、鉴定模式,借鉴司法鉴定长处取长补短,贴近司法审判工作需要,让人民法院认可,让医患双方认可,让社会认可,四、各地如何做好医疗鉴定工作,不当之处,敬请指正!,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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