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高级工程师评定条件评审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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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3 中级、高级工程师评定条件、评审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公司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科技进步及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工程的专业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作为公司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指导标准。 第二条 工程系列各类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 第三条 按照本评定条件、评审标准,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可以被聘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评审条件、标准中的“工程系列”是指电力工程、工业工程两大类专业。 (一)电力工程专业分七个分支专业,分别是: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核能、太阳能、地热及其它热能形式发电),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潮汐能、风能发电),建筑工程专业,焊接工程专业(可含无损检测、理化试验),机械工程专业及相关的运行及维护专业。 1. 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包括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热工过程控制及其仪表、供热及制冷、物料输送、电厂化学、保温、油漆、防腐、电厂环保、电厂劳动保护、新型发电技术及其它及热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2. 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包括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绝缘技术、高低压电器设备、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电磁环境、配电及用电系统及控制、电气测量技术、电能质量管理及其它及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有关的专业。 3.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包括电力系统规划、电力系统运行及分析、电力系统自动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系统通信及其它及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有关的专业。 4水能动力工程专业 包括水能利用(含水库)、工程地质、水文泥沙、水工建筑物、水力机械、金属结构、水电厂自动化、水电工程环保、风能发电技术及其它及水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5. 建筑工程专业 包括电厂(燃煤、燃气、风电等)建筑、送变电建筑、民用建筑等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含给排水、暖通、结构、通风、设计、测量、钢结构的制作及安装等。 6. 焊接工程专业 包括从事压力金属容器的制造及安装、承压金属管道的制作及安装、天燃气长输管道的安装、起重机械的制作、非金属管道的安装及其它金属构件的制作及安装等有关的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等专业。 7. 机械工程专业 包括起重及运输技术,起重机械、运输机械、施工机械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及其他机械工程有关的专业。 (二)工业工程专业划分为:系统规划及管理、设施规划及设计、方法及效率工程、生产计划及控制、质量及可靠性管理、营销工程、工业安全及环境和人力资源开发及管理等八个分支专业。 1. 系统规划及管理:适用于主要从事行业、企业单位的规划及计划管理和系统分析及评价等工作的工业工程专业人员。工作范围包括: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科研规划、业务规划、经营计划的研究、论证及评估;企业诊断及经济分析;工程、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咨询及评估;生产、施工工艺过程的系统分析、规划、设计及实施;新工艺、新技术的设计、论证、评估及实施;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评估及实施等工作。 2. 设施规划及设计:适用于主要从事设施的规划、设计、改造及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工程项目总体设计(含工程项目管理总体设计);工程项目的选址、平面设计;工艺、设备、场地、厂房及公用设施、物流系统的规划、设计及改造;组织机构、岗位和职务的设计等工作。 3. 方法及效率工程:适用于主要从事工业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的规划、计划、改进及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生产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的研究、设计及控制;管理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的研究;合同管理、工程索赔、成本管控、工程结算以及企业定额标准的编制、分析、改进及评价。 4. 生产计划及控制:适用于主要从事工业企业生产及服务系统的规划、设计、改进及评价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项目采购计划、年度采购计划和月度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实施;仓储管理;设备材料管理;计算机辅助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实施、改善及评价等工作。 5. 质量及可靠性管理:适用于行业或企业从事质量及可靠性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质量及可靠性的规划及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策划、建立及实施、改进;行业或企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及实施;质量控制、质量审该、质量教育;质量及可靠性检验;质量及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实施、改进及评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及实施等工作。 6. 营销工程:适用于主要从事市场开发、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专业为用户提供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经营战略及策略的研究、论证及实施:市场分析、预测、决策的研究及论证;新产品开发研究及论证;市场开发研究、论证及实施;用户服务系统的设计和产品销售的售前或售后技术服务等工作。 7. 工业安全及环境:适用于主要从事工业企业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劳动保护计划的研究、制定及实施;环境保护计划的编制及实施;安全法规、标准、规程及其相应措施的研究、制定及实施;安全、卫生及环境的管理;分析、评价并控制危险和有害的因素;事故的分析及处理等工作。 8. 人力资源开发及管理:适用于主要从事人力资源研究、开发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的编制及实施;组织结构的设计、工作职能分析和岗位职务的设计及评价;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的设计及评价;工作激励及劳酬制度及标准的制定及实施;工作评价、绩效评估及考核;人员培养计划和人员选拔计划的编制及实施;职工教育,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计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三章 中级工程师评定条件、评审标准 第五条 政治表现要求 凡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六条 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具有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第七条 外语要求 应取得符合申报级别对应的外语证书或者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关于专业技术资格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规定》。 第八条 计算机要求 应取得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所规定的职称计算机证书或者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一《关于专业技术资格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规定》。 第九条 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一)较全面、系统地掌握及电力、工业工程有关的基础理论知识。根据所从事专业方向(或工作领域)的不同和工作实际,对所列的基础理论知识可以有所侧重。 (二)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专业知识。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方向(或工作领域)的不同和工作实际,对所列的专业知识可以有所侧重。 (三)了解及本专业有关的现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安全规程等规章制度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四)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市场信息和发展趋势。 (五)了解主要相关专业的有关专业知识。 (六)一般地了解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第十条 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一)应同时具备如下必备条件: 1. 具有独立工作能力,曾独立完成比较复杂的技术项目,或直接参加一般技术难度项目的全过程。 2. 熟悉并能正确运用和执行本专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导则和规程。 3. 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在工作中能够创新或改进。 4. 具备一定的技术经济分析、综合、判断及总结的能力。 5.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6. 能组织、指导初级技术人员的工作。 (二)电力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应同时具备如下各专业的四项条件: 1. 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1)掌握热能动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和所从事专业的常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大型施工机械性能,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准则和质量标准。 (2)参加完成发电厂建筑安装工程中某一项或系统的全过程工作;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较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无技术责任事故,进度满足要求。 (4)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 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1)掌握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 (2)参加完成一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或二项配电线路、用户供电系统工程的施工调试或技术工作的全过程;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较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 (4)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3.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1)掌握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导则、质量标准。 (2)参加完成一项继电保护、自动化装置、通信工程的安装调试或技术工作的全过程;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较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 (4)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4. 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潮汐能、风能发电) (1)掌握水(风)能动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和所从事专业的常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大型施工机械性能,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准则和质量标准。 (2)参加完成水电站(风电)建筑安装工程中某一项或系统的全过程工作;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较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 (4)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5. 建筑工程专业 (1)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和所从事专业的常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 (2)参加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中某一项或系统的全过程工作;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较大施工技术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在建筑安装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无技术责任事故,进度满足要求。 (4)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6. 焊接工程专业 (1) 掌握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专业等各自的的基础知识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导则、质量标准等。 (2) 能熟练编制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各自专业的工艺规程(卡)和相关的作业指导书;能正确的指导施工、解决各专业较复杂的技术难题;能主持一般科技项目攻关。 (3) 能完全掌握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各自专业的技术管理和工作管理流程。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 (4) 能熟悉了解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各自专业外的基础知识,如焊接专业应了解机务、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等专业的相关知识。具备担任本专业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7. 机械工程专业 (1) 掌握起重及运输、起重机械、运输机械、施工机械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的基础知识和所从事专业的法律法规、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2) 参加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中施工机械布置及配置工作;或参加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起重技术方案,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较大起重及运输、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技术方案,或编写大型施工机械的大修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 施工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通过法定检验,无技术责任事故。 (4) 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三)工业工程类人员应具有独立的工作能力,能正确运用相关的工程技术、工业工程和现代科学管理的原理、技术和方法,独立完成或作为人中型项目的人员直接参加过一般技术难度、比较复杂的工业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并连续从事本专业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四年以上。根据市场需求,在合理配置和利用企业的生产要素,消除生产过程中一切不产生附加价值的劳动和消耗,确保质量降低成本,保证安全等方面作出一定成绩。 1. 从事系统规划及管理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一项公司发展规划(含三年滚动规划)或企业系统分析及设计(包括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并通过评估或审核。 ②完成过二项公司单项业务及管理规划(包括年度经营计划)、管理课题或方案的研究策划、工程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或二级及以上子公司的发展规划、企业系统分析及设计(包括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并通过评估或审核。 ③完成过二项公司生产、施工工艺过程或技改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实施等工作,并取得成效。 ④完成过三项分公司、专业公司、二级及以上子公司的管理课题或方案的研究策划;生产、施工工艺过程或技改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实施等工作,并取得成效。 2. 从事设施规划及设计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运用区域经济、工程经济以及相关的技术和方法,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建厂厂址选择及规划设计;或二项建厂(或技改)项目的投资可行性研究和分析论证。上述工作须通过专家评估。 ②运用系统分析和设计的方法,优化投入的生产要素及物资资源,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主要生产车间的工艺分析、改进及设计,使之具有较高的生产效率,井通过审批。 ③运用物流和物料搬运的分析理论和方法,采用流程图、从至图、相关图等图表,对相当干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全厂或主要生产车间的流程进行分析,完成过二项总体或车间的设施布置设计(或改善设计〕。 ④根据物料搬运的基本原则,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全厂或主要生产车间物料搬运系统的设计(或改善设计),能正确选用搬运方式、设备及其他装置。 ⑤完成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工程二项总体设计管理或施工总平面管理和优化及临建工程设计。 3. 从事方法及效率工程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两项企业管理工作中不合理环节的改进工作,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并在合同履行、工程索赔、成本管控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或完成一项对企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并经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②完成过两个不同机组类型的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和审定工作;或完成过两项行业或企业劳动定额的编制、修订工作;或完成过两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或服务人员的工作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上述工作须经实施,并取得成效。 ③运用数理统计技术,完成过两个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中主要部门和主要项目单位各类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的工作效率统计分析工作,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取得明显成效。 ④完成两个不同机组类型的施工项目管理改善工作,对施工项目在合同履行、工程索赔、成本管控、分包管理、工程结算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并取得成效。 4. 从事生产计划及控制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二个项目工程建设总体进度计划或完成过二个项目工程计划现场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②作为主要参及者,参及完成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完善,能提出建设性意见。 ③完成过二项施工(生产)现场管理改善项目,取得降本增效成效。 ④完成一项施工(生产)现场管理的先进方法推广应用工作,对改进施工管理组织和作业条件取得成效。 ⑤完成过二项产品开发、研究、技术改造或设备的改造、更新和投资等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及实施。 5. 从事质量及可靠性管理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二条: ①参及分/子公司级或2个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如参及编制质保大纲、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手册等)或标准体系的策划、建立、实施,并新编不少于2份或修订不少于3份本专业管理程序,且取得显著成效。 ②作为主要编制人完成本专业不少于2项企业标准或1项集团公司及以上标准、规范、制度等的编制,且取得显著成效。 ③取得本专业国家注册资格(如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审核员等),且从事专业工作不少于1年。 ④参及公司组织的本专业培训教材编制,内容不少于3000字。 ⑤从事过不少于2个项目的专业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且项目获得省优及以上质量荣誉。 ⑥作为QC小组活动的主要参加人,参及解决过不少于2项重要的质量及技术问题,并获得行业及以上优秀QC小组成果奖励。 6. 从事营销工程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二项新市场(区域)分析、预测和经营决策的研究,提出开拓产品市场的建议,并经实施,取得成效。 ②完成过二项新产品的技术水平、产品寿命周期、市场占有率、技术经济及设计方法等调查、论证工作,提出新产品开发的建议,并经实施,取得成效。 ③完成过中等复杂程度产品用户服务系统的设计及实施,直接参加售前、售中、售后技术服务,解决其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提出过一项开拓新市场,改进产品或发展新产品的建议,并经实施,取得成效。 ④完成三项不同类型中等复杂程度的工程、产品项目的市场投标工作,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7. 从事工业安全及环境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及完成过一项国家或行业的工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法规、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②参及完成过二项公司、分/子公司、项目的工业安全、职业卫生及环境保护的策划(或计划、制度、程序)、检查、分析和治理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实施,并取得成效。 ③提出过一项控制环境(工作地环境、厂区环境或社会环境)中引起疾病、伤害、极度不适或降低工作效率的各种环境因素和危险的治理方案;或及时发现、鉴别可能引起职工疾病、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因素,提出过一项改进或防范措施,并直接参加完成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④参及完成过二项公司、分/子公司、项目工业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查出潜在的危险,提出修改和完善安全规程(或安全措施)、防治污染及改善环境的意见或建议,并被采纳;或参及完成过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过合理的改进或防范措施,并被采纳。 ⑤完成设备或设施的安全性调查、分析及评价,提出过一项改进设计的技术方案,并经实施,取得成效。 ⑥主持或作为骨干参及过中、小型项目安全管理,解决过科研或生产中安全工程的较复杂的技术和管理问题。 ⑦取得本专业国家注册资格,且从事专业工作不少于1年。具有独立完成和解决安全工程中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潜在危害的能力,具有处理一般事故的能力。 8. 从事人力资源开发及管理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 运用组织设计原理,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单位的组织机构总体方案设计,或完成过二项公司部门或项目的机构、职能、岗位、职责和定员标准方面的设计等工作。 ②正确运用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组织行为学等方面的原理和方法,完成过二项职工业绩考核、培训、评价、奖惩及工资等级标准、运行办法等管理措施的制定工作。 ③完成过一项国家或行业及人力资源开发及管理有关的标准、规划,制度的制定工作;或完成过一项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措施和办法的制定工作;或完成过二项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设计工作,并经实施,取得成效。 ④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单位在职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服务人员等)中的二类人员的业务、技术或岗位技能的系统培训工作,包括:编制培训计划、组织编写教材、组织实施和考核;或完成过二种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的岗位规范或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 第十一条 业绩及成果要求 (一)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在直接参加完成的工作中,做出以下贡献之一者: 1. 完成国家或地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或调试,通过审查或验收。 2. 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或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有一定的创新性。 3. 完成有一般技术难度的技术项目(包括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经验收认定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 完成的项目获得一项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二项集团公司(公司)科技进步(成果)奖,或优秀设计、优质工程等专项奖。 5. 提出科技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对科技进步和专业技术发展有促进作用。 6. 在生产中,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在设计、施工、设备检修或修造中,能保证质量、缩短工期和节约投资,经实践检验取得一定的技术经济效果。 (二)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撰写下列技术报告或论著之一者: 1. 撰写过本人直接参加工作的正式技术报告。要求主要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结论正确,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用性。 2. 独立或作为主要撰写人在省(部)级及以上组织的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国家批准出版的科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有关的论文;或在内部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过二篇及以上本专业有关的论文。 3. 作为参加者,出版过一本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 4. 作为执笔者,参加过不少于10000字的教材或技术手册的编写工作。 5. 参加制定或修改有关规程、技术规范、导则、规章等的编写工作。 第四章 高级工程师评定条件、评审标准 第十二条 政治表现要求 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十三条 基本资历要求 (一)本人所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二)本人所取得的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各类获奖证书。 (四)符合申报高级工程师要求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证书(成绩)或者证明 第十四条 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同时具备如下必备条件: (一)曾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省(部)级重点攻关项目、或大中型工程设计、施工项目、或组织过重要的生产运行工作,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解决过较复杂的技术难题。 (二)具有较强的技术经济分析、综合、判断和总结的能力,或组织协调及管理能力。 (三)能承担或主持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编写本专业的理论及技术报告、专题报告。 (四)具有较强的开拓能力,技术工作有创新,或在引进、消化、吸收和推广新技术中取得较好效果。 (五)能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本专业的技术文件审查、技术成果鉴定和验收等工作。 (六)能组织、指导中级技术人员的工作。 第十五条 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一、电力工程各专业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同时具备如下专业的两项条件: (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热能动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大型施工机械性能,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准则和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大、中型发电厂建筑安装调试工程某一项系统的全过程工作,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进度满足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二)水能动力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水能动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大型施工机械性能,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准则和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大、中型发电厂建筑安装调试工程某一项系统的全过程工作,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三)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一项22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四项配电线路、用户供电工程的系统调试或施工技术工作,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四)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1.熟练掌握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的基础知识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导则、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二项较复杂的继电保护、自动装置、通信工程的安装调试或技术工作,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五) 建筑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建筑工程全过程工作,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进度满足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六) 焊接工程专业 1. 能熟练掌握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专业等各自的的基础知识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导则、质量标准等;能熟练编制项目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解决各专业复杂的技术难题,能主持重要的科技项目攻关。 2. 能完全掌握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各自专业的技术管理和工作管理流程。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能熟练了解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各自专业外的基础知识。 (七) 机械工程专业 (1) 熟练掌握起重及运输、起重机械、运输机械、施工机械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的基础知识和所从事专业的法律法规、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2) 主持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中施工机械布置及配置工作;或负责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起重技术方案;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重大起重及运输、超大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技术方案;或主持大型机械的大修技术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二、工业工程各分支专业 (一)从事系统规划及管理专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二项公司发展规划(含三年滚动规划)的研究及编制,或企业系统分析及设计(包括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并通过评估或审核。 ②完成过一项公司发展规划(含三年滚动规划)的研究及编制,或企业系统分析及设计(包括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及一项公司单项规划(含年度经营计划)、管理课题或方案的研究策划、工程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并通过评估或审核。 ③完成过三项公司单项业务及管理规划(含年度经营计划)的研究及编制、管理课题或方案的研究策划、工程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咨询,或二级及以上子公司的发展规划、企业系统分析及设计(包括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并通过评估或审核。 ④完成过三项公司公司生产、施工工艺过程或技改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实施等工作,并取得成效。 ⑤完成过四项分公司、专业公司、二级及以上子公司的管理课题或方案的研究策划;生产、施工工艺过程或技改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实施等工作,并取得成效。 (二)从事设施规划及设计专业的人员,曾担任过主任设计师或项目负责人,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建厂厂址选择及规划设计;或三项建厂(或技改)项目的投资可行性研究和分析论证。上述工作须通过专家评估。 ②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工厂总体或主要生产车间的工艺分析、改进及设计,使之具有较高的生产效率,并通过审批。 ③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物流分析和总体或主要生产车间的设施布置设计(或改善设计),可行性强。 ④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全厂或主要生产车间物料搬运系统设计,或主要生产车间的机械化、自动化搬运系统分析及设计,可行性强。 ⑤完成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项目工程总体设计管理或施工总平面及临建工程设计。 (三)从事方法及效率工程专业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编制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企业经营管理或企业管理工作总体设计方案,并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或完成两项对企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并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②根据合同条款和工程实际,完成过四个不同机组类型的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和审定工作;或完成过三项行业或企业劳动定额的编制、修订工作;或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或服务人员的工作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上述工作须经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 ③完成过三个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中主要部门和主要项目单位各类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的工作效率统计分析的总体设计方案,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效。 ④完成三个不同机组类型的施工项目管理改善工作,对施工项目在合同履行、索赔管理、成本控制、分包管理、工程结算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效。 (四) 从事生产计划及控制专业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加完成过一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生产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工作;或完成过三项公司性或主要项目的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及控制工作;或全面负责完成过三个及以上项目管理工作,在降本增效、管理先进性方面表现突出,并能比较系统地运用物料需求计划(MRP)、精细化管理方法、成本控制定量分析等先进的工业工程方法。 ②主要组织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完善,推进公司信息化。 ③完成过三项主要工程的生产现场管理或物资管理综合改善项目,取得显著成效。 ④完成过三项产品开发、研究、技术改造或设备的改造、更新和投资等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及实施。 ⑤参加完成三项中等规模以上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工作和控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五)从事质量及可靠性管理的专业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二条: ①参及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如参及编制质保大纲、质量手册等)策划、建立、实施的全过程,或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分/子公司或2个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策划、建立、实施的全过程,新编不少于3份或修订不少于4份的本专业管理程序,审核不少于3份本专业和/或关联专业管理程序。 ②作为主要编制人完成本专业不少于3项企业标准或2项行业及以上标准的编制,且取得显著成效。 ③取得本专业国家注册资格(如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审核员、注册高级审核员等),且从事专业工作不少于3年。 ④参及公司组织的本专业培训教材编制,内容不少于8000字。 ⑤组织策划并实施不少于2个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⑥综合分析质量及可靠性信息和提供决策依据等工作,主持解决过2项重要的质量及可靠性问题,并获得公司科技管理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六)从事营销工程专业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三项新市场(区域)分析,预测和经营决策的研究。提出过三项开拓市场的建议,并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②完成过三项产品的技术水平、产品寿命周期、市场占有率、技术经济及设计方法等调查、论证工作,直接参加编制过三项新产品开发规划(或计划),或提出过三项新产品开发建议,并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③完成过比较复杂、技术密集产品的用户服务系统的设计及实施,直接参及解决其复杂的技术问题,提出过二项开拓市场、改进产品、或发展新产品的建议,并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④完成五项不同类型比较复杂程度的工程、产品项目的市场投标工作,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七)从事工业安全及环境专业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及完成过二项国家或行业的工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法规、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的全过程。 ②参及完成过三项公司工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的策划(或计划、制度、程序)、检查、分析和治理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实施的全过程,并取得显著成效。 ③提出过三项控制环境(工作地环境、厂区环境或社会环境)中引起疾病、伤害、极度不适或降低工作效率的各种因素和危险的治理方案;或及时发现、鉴别可能引起职工疾病、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因素,提出过三项改进或防范措施直接参加完成治理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④参及完成过三项公司工业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项目,查出了潜在的危险,提出修改和完善安全规程(或安全措施)、防治污染及改善环境的意见或建议,并被采纳;或参及完成过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过两项合理的改进或防范措施,并被采纳。 ⑤完成公司设备或设施的安全性调查、分析及评价,提出过三项改进设计的技术方案,并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⑥取得本专业国家注册资格,且从事专业工作不少于3年。 ⑦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过省部级以上工程项目、两项公司大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负责全面组织、策划该项目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工作,并主持编写安全技术工作报告,工作成效显著。 ⑧主持过公司安全工程领域的检测检验工作,审定检验细则和检验报告;或主持过安全工程领域的专项检测检验方法或技术手段的设计、试验、审核或实施工作。 (八)从事人力资源开发及管理专业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单位的组织结构总体方案设计,包括机构、职能、岗位、职责和定员等内容,并在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起主导作用。 ②完成过三项职工业绩考核、培训、评价、奖惩及工资等级标准、运行办法等管理措施的制定工作的全过程。 ③完成过一项国家或行业及人力资源开发及管理有关的标准、规划、制度的制定工作;或完成过二项行业、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措施和办法的制定工作;或完成过三项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设计工作,并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④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单位在职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服务人员等)的业务、技术或岗位技能的系统培训工作,包括:编制培训计划、组织编写教材、组织实施和考核;或完成过四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岗位规范或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的全过程,取得显著成效。 第十六条 主要贡献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做出以下贡献之一: 1. 完成国家或地方一项大型或二项及以上中型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或调试,通过审查或验收。 2. 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或重点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有较大的创新性。 3. 完成二项及以上技术难度较大的技术项目(包括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新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经验收认定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 完成的项目获得一项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二项及以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级科技进步(成果)奖(优秀设计或优质工程等专项奖等同科技三等奖)。 5. 提出科技建议,被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对科技进步和专业技术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6. 在生产中,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在设计、施工、设备检修或修造中,能保证质量、缩短工期和节约投资,经实践检验取得显著的技术经济效益。 第十七条 作品成果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撰写下列技术报告或论著之一: 1. 独立撰写过二篇及以上本人直接参加的重要工作的正式技术报告。要求立论正确,数据齐全、准确,观点清晰,结构严谨,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 2. 独立或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部)级及以上组织的学术会议、或在国家批准出版的科技期刊上发表过二篇及以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或技术论文。 3. 作为主要作者,正式出版过一本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 4. 编写或修订公开出版发行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或教材、技术手册,其中本人撰写的部分不少于30000字。 5. 主持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级单位委托的制定或修改有关规程、技术规范、导则、规章等的编写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评定标准中规定的大、中、小型等级,参照如下标准执行: (一)火力发电厂 1. 大型:300MW及以上机组(大型≥300MW) 2. 中型:100~300MW机组(300MW>中型>100MW) 3. 小型:100MW及以下机组(小型≤100MW) (二)风能发电厂 1. 大型:200MW及以上机组(大型≥200MW) 2. 中型:50~200MW机组(200MW>中型>50MW) 3. 小型:50MW及以下机组(小型≤50MW) (三)变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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