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33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六城市房屋拆迁.pptx

  • 上传人:快乐****生活
  • 文档编号:4481095
  • 上传时间:2024-09-24
  • 格式:PPTX
  • 页数:33
  • 大小:285.54KB
  • 下载积分:12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城市 房屋 拆迁
    资源描述:
    基本知识基本知识 o定义:城市房屋拆迁,是指拆迁人根据建设定义:城市房屋拆迁,是指拆迁人根据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在取得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在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被拆迁人)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居民(被拆迁人)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一系列活动。失予以补偿的一系列活动。o基本规范:国务院基本规范: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991年年3月月22日颁布,日颁布,2001年年6月月修改,并于修改,并于2001年年11月月1日正式实施)日正式实施)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一、房屋拆迁相关主体与房屋拆迁程序一、房屋拆迁相关主体与房屋拆迁程序(一)相关主体(一)相关主体拆迁管理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拆迁管理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与被拆迁房屋相关的其他主体:使用权人和抵与被拆迁房屋相关的其他主体:使用权人和抵押权人押权人拆迁单位:受委托实际进行拆迁的单位拆迁单位:受委托实际进行拆迁的单位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一、房屋拆迁相关主体与房屋拆迁程序一、房屋拆迁相关主体与房屋拆迁程序 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一、房屋拆迁相关主体与房屋拆迁程序一、房屋拆迁相关主体与房屋拆迁程序(一)房屋拆迁程序(一)房屋拆迁程序 确定拆迁计划和方案确定拆迁计划和方案 申领拆迁许可证申领拆迁许可证 拆迁公告拆迁公告 确定拆迁方式确定拆迁方式 签订拆迁协议签订拆迁协议 实施拆迁实施拆迁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二、拆迁补偿与安置二、拆迁补偿与安置(一)拆迁补偿(一)拆迁补偿补偿对象:被拆除房屋及附属物的所有权人补偿对象:被拆除房屋及附属物的所有权人补偿范围:合法建筑,包括附属物和未过批准补偿范围:合法建筑,包括附属物和未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期限的临时建筑补偿形式: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补偿形式: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二、拆迁补偿与安置二、拆迁补偿与安置(一)拆迁补偿(一)拆迁补偿 产权补偿的特殊情形产权补偿的特殊情形 1、拆除公益事业用房、拆除公益事业用房 2、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 3、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 4、拆除使用权公房、拆除使用权公房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二、拆迁补偿与安置二、拆迁补偿与安置(二)拆迁安置(二)拆迁安置 安置的对象:被拆房屋的使用权人安置的对象:被拆房屋的使用权人 拆迁安置地点:原地安置和异地安置拆迁安置地点:原地安置和异地安置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根据新的根据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条例,现在拆迁安置已不完,现在拆迁安置已不完全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了,只全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了,只有当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时有当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时才可能存在安置问题。才可能存在安置问题。二、拆迁补偿与安置二、拆迁补偿与安置(三)实践中对补偿款的监管(三)实践中对补偿款的监管o 货币补偿逐渐成为主导方式货币补偿逐渐成为主导方式o 对补偿货币的监管对补偿货币的监管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房屋拆迁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理部门拆迁人拆迁人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三、拆迁纠纷救济三、拆迁纠纷救济 资料资料建设部建设部2002年年18月份受理来信共月份受理来信共4820件次,其中,涉及拆迁问题的占件次,其中,涉及拆迁问题的占28%。上访。上访1730批次,其中反映拆迁问批次,其中反映拆迁问题的占题的占70%;在集体上访的;在集体上访的123批次中,批次中,拆迁问题占拆迁问题占83.7%。投诉和上访披露的问。投诉和上访披露的问题多集中在法律意识薄、形象工程多上面。题多集中在法律意识薄、形象工程多上面。另据建设部统计,另据建设部统计,2002年年17月份,全国月份,全国因房屋拆除引发三级以上事故共因房屋拆除引发三级以上事故共5起,造成起,造成26人死亡,人死亡,16人受伤。人受伤。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三、拆迁纠纷救济三、拆迁纠纷救济 拆迁所引发的矛盾变化:拆迁所引发的矛盾变化:拆迁户家庭成员内部分配矛盾拆迁户家庭成员内部分配矛盾拆迁户和开发商、拆迁户和开发商、拆迁户和地方政府的矛盾拆迁户和地方政府的矛盾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内部矛盾)(内部矛盾)(外部矛盾)(外部矛盾)三、拆迁纠纷救济三、拆迁纠纷救济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第1515条规定: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先予执行。”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三、拆迁纠纷救济三、拆迁纠纷救济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第1616条规定: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屋承租人达不成达不成达不成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30日内作出。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之日起3 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不停止不停止不停止拆迁的执行。拆迁的执行。”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三、拆迁纠纷救济三、拆迁纠纷救济 1993年年11月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发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发实施的实施的关于适用关于适用第十四条有关问题的复函第十四条有关问题的复函1993年年11月月24日(日(1993)法民字第)法民字第9号号 的观点是:的观点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对此类纠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对此类纠纷裁决后,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纷裁决后,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以民事案件受理。人民法院应以民事案件受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三、拆迁纠纷救济三、拆迁纠纷救济 1993年年11月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发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发实施的实施的关于适用关于适用第十四条有关问题的复函第十四条有关问题的复函1993年年11月月24日(日(1993)法民字第)法民字第9号号 的观点是:的观点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对此类纠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对此类纠纷裁决后,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纷裁决后,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以民事案件受理。人民法院应以民事案件受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三、拆迁纠纷救济三、拆迁纠纷救济 1993年年11月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发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发实施的实施的关于适用关于适用第十四条有关问题的复函第十四条有关问题的复函1993年年11月月24日(日(1993)法民字第)法民字第9号号 的观点是:的观点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对此类纠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对此类纠纷裁决后,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纷裁决后,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以民事案件受理。人民法院应以民事案件受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适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适用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第十四条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认为: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究认为: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的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对房屋拆迁的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发生的争执,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权益协议发生的争执,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权益纠纷。据此,我们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倾向性的意见,纠纷。据此,我们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倾向性的意见,即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对此类纠纷裁决即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对此类纠纷裁决后,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以民后,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以民事案件受理。事案件受理。三、拆迁纠纷救济三、拆迁纠纷救济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于1995年曾向年曾向国务院法制局办公室去函商讨不服拆迁裁决国务院法制局办公室去函商讨不服拆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定性问题,国务院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定性问题,国务院法制局办公室复函制局办公室复函国法办函(国法办函(1995)90号号的观点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的观点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三、拆迁纠纷救济三、拆迁纠纷救济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于1995年曾向年曾向国务院法制局办公室去函商讨不服拆迁裁决国务院法制局办公室去函商讨不服拆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定性问题,国务院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定性问题,国务院法制局办公室复函制局办公室复函国法办函(国法办函(1995)90号号的观点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的观点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三、拆迁纠纷救济三、拆迁纠纷救济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于1995年曾向年曾向国务院法制局办公室去函商讨不服拆迁裁决国务院法制局办公室去函商讨不服拆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定性问题,国务院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定性问题,国务院法制局办公室复函制局办公室复函国法办函(国法办函(1995)90号号的观点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的观点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你庭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你庭8 8月月2929日来函收日来函收悉,现函复如下:悉,现函复如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中所规定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者同第十四条中所规定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对房屋拆迁中有关问题作出的裁决级人民政府对房屋拆迁中有关问题作出的裁决属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裁决属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政诉讼。三、拆迁纠纷救济三、拆迁纠纷救济 1996年年7月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发实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发实施的施的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件问题的批复法复(法复(1996)12号号的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对拆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态度发生了转变:对拆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对未经行政机关裁的,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对未经行政机关裁决的安置补偿争议提起诉讼的,作为民事案决的安置补偿争议提起诉讼的,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件受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三、拆迁纠纷救济三、拆迁纠纷救济 1996年年7月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发实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发实施的施的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件问题的批复法复(法复(1996)12号号的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对拆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态度发生了转变:对拆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对未经行政机关裁的,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对未经行政机关裁决的安置补偿争议提起诉讼的,作为民事案决的安置补偿争议提起诉讼的,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件受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三、拆迁纠纷救济三、拆迁纠纷救济 1996年年7月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发实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发实施的施的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件问题的批复法复(法复(1996)12号号的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对拆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态度发生了转变:对拆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对未经行政机关裁的,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对未经行政机关裁决的安置补偿争议提起诉讼的,作为民事案决的安置补偿争议提起诉讼的,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件受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来,有些高级人民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来,有些高级人民法院就有关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的问题向我院请示。院就有关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的问题向我院请示。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对人民政府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城市房屋主管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或者城市房屋主管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三、本批复发布之日起,最高人民法院(件受理。三、本批复发布之日起,最高人民法院(19931993)法民)法民字第字第9 9号号关于适用关于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关问第十四条有关问题的复函题的复函同时废止。同时废止。三、拆迁纠纷救济三、拆迁纠纷救济 2005年年8月月1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问题的批复法释(法释(2005)9号号的态度的态度则发生了逆转: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则发生了逆转: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三、拆迁纠纷救济三、拆迁纠纷救济 2005年年8月月1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问题的批复法释(法释(2005)9号号的态度的态度则发生了逆转: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则发生了逆转: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三、拆迁纠纷救济三、拆迁纠纷救济 2005年年8月月1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问题的批复法释(法释(2005)9号号的态度的态度则发生了逆转: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则发生了逆转: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浙高法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浙高法20041752004175号号关于双方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事人就补关于双方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事人就补偿安置争议向法院起诉,法院能否以民事案件受偿安置争议向法院起诉,法院能否以民事案件受理的请示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拆迁人与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幷告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幷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第十六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此复。十六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此复。四、有关拆迁补偿安置的两个问题四、有关拆迁补偿安置的两个问题(一)关于拆迁补偿标准问题(一)关于拆迁补偿标准问题重置价格重置价格/重置价格结合成新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市场评估价格市场评估价格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四、有关拆迁补偿安置的两个问题四、有关拆迁补偿安置的两个问题 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四、有关拆迁补偿安置的两个问题四、有关拆迁补偿安置的两个问题(二)对公共利益与强制拆迁关系认识的转变(二)对公共利益与强制拆迁关系认识的转变o强制拆迁应否以公共利益为前提强制拆迁应否以公共利益为前提o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公共利益o通过程序规则防止通过程序规则防止“公共利益公共利益”被滥用被滥用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四、有关拆迁补偿安置的两个问题四、有关拆迁补偿安置的两个问题(二)对公共利益与强制拆迁关系认识的转变(二)对公共利益与强制拆迁关系认识的转变o强制拆迁应否以公共利益为前提强制拆迁应否以公共利益为前提o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公共利益o通过程序规则防止通过程序规则防止“公共利益公共利益”被滥用被滥用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现状现状强制拆迁基本叫停强制拆迁基本叫停 2003 2003年年9 9月月191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认真做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 随后,中央又派出随后,中央又派出4 4路人马,分赴山东、上海、南路人马,分赴山东、上海、南京、杭州等地,突击调查拆迁问题,为中央最高京、杭州等地,突击调查拆迁问题,为中央最高决策层制定消除动迁纠纷隐患的方案提供参考。决策层制定消除动迁纠纷隐患的方案提供参考。到到0303年底,全国已有近年底,全国已有近2020个省市修改了有关拆迁个省市修改了有关拆迁的法规,明确规定的法规,明确规定“补偿金不落实不得拆迁补偿金不落实不得拆迁”、“拆迁中不得动拆迁中不得动粗粗”等,开始把利益的天平等,开始把利益的天平倾向弱势的一端。倾向弱势的一端。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现状现状强制拆迁基本叫停强制拆迁基本叫停 1212月月3 3日,建设部发布日,建设部发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意见(0404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施行),要求规范城市日起施行),要求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房屋拆迁估价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益。1212月月3030日,建设部发布日,建设部发布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决工作规程(20042004年年3 3月月1 1日起施行)第日起施行)第1818条条规定: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内容,进行听证。”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现状现状强制拆迁基本叫停强制拆迁基本叫停 2004 2004年年6 6月月6 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发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通知拆迁管理通知。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n【案例】一方婚前以按揭贷款形式支付了所有房款,但婚后取得的产权证,婚后继续还贷房产如何分割?n李成康(男)在一家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分部工作,薪资颇丰。2000年10月,工作了两年的李成康积攒了足够的金钱在市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及楼下店面,付款20万元。同年,李成康认识了黄佳云(女),并闪婚为夫妇,这时房产证才办理好,李成康所买的房产此时也升值至50万元。5年后,因为李成康发现彼此没有共同语言,互不关心,感情已无法挽回,李成康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李成康婚前所购房产的市值已达80万元(双方对夫妻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都没有异议,只是在谈及房产的分割时,黄佳云主张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对这部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李成康则认为,该房产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仍然归自己所有,因此不同意分割。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六城市房屋拆迁.pptx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4481095.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