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展览会场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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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部分:展览会场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展览会场馆(以下简称展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安全技术防范分类、系统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展馆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0408.1 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0408.3 入侵
2、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GB 10408.4 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10408.5 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10408.6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GB/T 10408.8 振动入侵探测器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2899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 技术条件GB 15208 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GB 15210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条件GB 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 30
3、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DB 31/295 安全技术防范监控用硬盘录像机通用技术要求DB 31/321 防盗防火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DB 31/329.4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4部分:公共供水DB 31/329.5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5部分:电力系统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展览会,简称展会 在固定地点及预定时期内举办的,通过展示促进产品、技术或信息交流的社会活动。3.2 展览会场馆,简称展馆 举办展会的场所。
4、3.3 展区 展示展品的区域。3.4 展品 展示物的总称。3.5 特殊展品 贵重金银珠宝饰品、字画、钟表等以及武器、文物藏品定级标准三级文物(含)以上的展品。3.6 安全技术防范 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和相关设备,对应当进行治安安全防范的单位和部位进行有效防护和守卫,预防、制止、延缓违法犯罪行为和各类不安全因素,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3.7 实体防护装置 以实体屏障作为防护手段的装置。4 展馆的安全技术防范分类4.1 一类展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类展馆: a)展示面积在5000 m(含)以上; b)举办国际性展览; c)举办特殊展品展览。4.2 二类展馆 不符合一类展馆条件的,均为二类展馆。4
5、.3 二类展馆举办国际性展览或特殊展品展览时,应按照一类展馆的要求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5 系统设计和施工要求5.1 总体要求5.1.1 展馆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GB 50348的规定,并应根据表1的要求设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5.1.2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程序应符合GA/T 75的规定。5.1.3 展馆二次供水设施中的泵房、水箱(水池)等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符合DB 31/329.4的规定。5.1.4 展馆变(配)电站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符合DB 31/329.5的规定。5.1.5 展馆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应纳入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
6、收、同时交付使用。表1 展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基本配置序号项目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配置要求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彩色摄像机展馆、封闭式停车场(库)出入口强制2安防中心控制室出入口强制3一类展馆内特殊展品展区、展品装卸区、展品贮存库出入口强制4一类展馆内主要通道强制5一类展馆室外展区强制6一类展馆内非主要通道推荐7二类展馆内主要通道、展区、展品装卸区、展品贮存库、室外展区出入口推荐8展馆电梯轿厢内推荐9控制、记录与显示装置安防中心控制室强制10入侵报警系统入侵探测器展馆出入口、与外界相通的窗户强制11展馆财务室强制12一类展馆展品贮存库强制13一类展馆特殊展品展区强制14展馆周界围墙等封闭屏障处推荐15
7、紧急报警装置安防中心控制室强制16一类展馆特殊展品展区、展品贮存库、财务室、室外展出三级以上文物或特殊展品强制17展馆主出入口内隐蔽处推荐18防盗报警控制器展馆中心控制室强制19出入口控制系统一类展馆展品贮存库强制20安防中心控制室推荐21金属探测系统一类展馆主出入口推荐22X射线安全检查系统一类展馆主出入口推荐23电话来电显示和语音记录系统来电号码显示展馆电话总机、公开对外的电话强制24来电通话记录公开对外的电话强制25电子巡查系统一类展馆特殊展品的室外展区推荐26一类展馆重要部位强制27实体防护装置防盗防火安全门展馆展品贮存库、中心控制室、财务室强制28防盗栅栏展馆通风口强制29一类展馆室
8、外展区特殊展品推荐30防暴展柜一类展馆特殊展品强制5.2 系统组成和设计施工5.2.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5.2.1.1 系统由前端摄像机、传输网络、控制、记录与显示装置等组成。5.2.1.2 摄像机安装位置应减少或避免图像出现逆光,且摄像机工作时监视范围内的平均照度应不小于200Lx。5.2.1.3 摄像机在室外安装位置离地高度宜大于3.5 m,室内安装位置离地高度宜大于2.5 m。5.2.1.4 出入口安装的摄像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固定焦距、方向; b) 不应有盲区; c) 通过监视器应能清楚地显示出入人员面部特征、机动车牌号,必要时应加装照明装置; d) 出入人员面部的有效画面宜不小
9、于监视器显示画面的1/30。5.2.1.5 室内展区主通道应按1/600m2的比例配置摄像机。对特殊展品的展区,应按1/60m2的比例预留安装摄像机的管线,在展出特殊展品时,应全部安装到位,通过监视器应能清楚地显示特殊展品展示区域人员活动的情况。5.2.1.6 室外展区可选用带有云台、变焦镜头的摄像机,通过监视器应能清楚地显示特殊展品展示区域人员活动的情况。5.2.1.7 电梯轿厢内安装摄像机的,应安装在电梯厢门前上方的一侧,且应配置电梯楼层信号叠加器。5.2.1.8 展览期间,系统应采用硬盘录像机进行24h图像记录。图像记录帧速应不少于24frames,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0天。硬盘录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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