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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4-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五万元以下格式合同).doc

  • 上传人:可****
  • 文档编号:808717
  • 上传时间:2024-03-23
  • 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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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建设 工程施工 合同 五万 以下 格式
    资源描述:
    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万元以下客户接水管道工程)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全称): 杭州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范文本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等 项工程(工程名称见附件清单) 工 程 地 点: (见附件清单) 工程内容:给水管道安装及相关附属设施安装 工程批准文号: / 二 、合同工期、质量标准 开工日期: (见附件清单),竣工日期:(见附件清单)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见附件清单)天。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3.1、本合同金额(大写):(见附件清单)(人民币)¥: (见附件清单)元,以竣工决算为准。 3.2、本合同价款采用暂定价方式确定。 3.3、计价方法:工料单价法。 3.4、计价依据:《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本工程竣工图和设计及施工联系单;合同工期内的《杭州市造价信息》(正刊),若《杭州市造价信息》(正刊)内 无相应信息价则选择《浙江省造价信息》(正刊)。 3.5、取费标准:综合费用及施工组织措施费根据工程实际类别按中限计取。 3.6、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按下列 ③ 种方式进行。 ①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预付款为: 元。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结算审计后一个月,付至结算价的95%,留5%质保金,保修期满后7天内付清(无息)。 ②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下预付款为: 元 。 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结算审计后一个月,付至结算价的95%,留5%质保金,保修期满后7天内结算付清(无息)。 ③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结算审计后一个月,付至结算价的95%,留5%质保金,保修期满后7天内结算付清(无息)。 3.7 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暂定价的10%,即 元,其中5%为质量保证金,3%为工期保证金,2%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期满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将按履约情况结算后返还。 四、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书 (2)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 图纸 (4)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5.1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省、地区(市)的其他法律法规。 5.2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及设计指定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另提供。 六、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提供施工图 1 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图纸转给第三方。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7.1、发包人工作 (1)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地下管线资料:工程开工前尽可能地收集地下管线资料供承包人参考,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再仔细核对和调查,如发现与提供的资料不符,尽早通知发包人,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小心开挖,特别对地下通讯光缆、军用光缆等,更应谨慎核实,在确认不被破坏的前提下再开挖作业。因施工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自行承担。施工中发生的技术措施、变更应及时由发包人签证认可。 (2)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3)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4)发包人可以将上述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发包人未能履行上述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5)集团各营销分公司根据各自管辖区域做好接水工程现场管理、协调、监督工作。 7.2、承包人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 (2)向发包人提供月、周度工程进度计划、年度汇总报表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4)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条款内约定; (6) 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包人提出保护方案,由发包人(监理)认定后实施 。 (7)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杭州市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实施。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8)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竣工测量符合杭州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供水管网资料管理规定,测量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八、安全施工 承包人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九、材料设备供应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约定:甲供主材按计划运至指定施工现场经承包方验收后,由承包方免费保管,在结算时含税扣除甲供材料。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符合有关质量要求,经发包人认可后才能使用,如未经发包人认可按不合格工程处理。 本工程材料设备供应采用: 除水表外的材料全由乙供 方式。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10.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后15天内提供竣工资料壹套,包括:任务委托书(含概算单)1份、单项验收报告1份、竣工图2份、决算书3份及相关联系单。 10.2、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10个工作日内进行单项验收。 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 11.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2) 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 。 11.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监理)审批确认的时间内完成停水割接。其他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 11.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1.4、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2.1、本工程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分包。 12.2、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交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2.3、补充条款 管道冲洗的水量按照水业集团发文的《关于调整冲洗水量计算方式的通知》方法计算并调整。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杭州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双方约定合同份数:陆份,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和说明,经双方协商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包括: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2:客户接水工程清单。 / / / / 发包人(公章):杭州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1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发包人(全称) 杭州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5万元以下客户接水工程 (工程名称见附件清单)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为实施的给水管道工程全部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本工程约定保修期为贰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单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在保修期内,考虑供水抢修的及时性,发包人将直接委托杭州水业集团各营销分公司进行抢修。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6 附件2: 客户接水工程清单 合同编号 订单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决算金额(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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