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关于大力引进人才和智力实施办法.doc
《宁波市关于大力引进人才和智力实施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宁波市关于大力引进人才和智力实施办法.doc(8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宁波市委办、市府办印发关于大力引进人才和智力实施办法的通知甬党办【2002】33号为进一步实施“一号工程”,全面推进人才和智力集聚战略,加快构建区域性人才高地,促进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引进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若干意见(市委【1999】28号)精神,制定本办法。一、 引进人才的范围和对象第一条 引进人才是指在宁波市外工作、学习,不管原籍是否在宁波,经办理有关手续来宁波工作的人员。第二条 引进的范围为全市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引进一些特殊专业的高层次人才。第三条 引进对象为:1.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2. 国内有知名
2、度的高级专家(指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带头人,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人员);3. 5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4. 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5. 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硕士学位人员;6. 国外具有以上15款同等学历、学位、知名度的人员;7. 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学历或携带高科技科研项目来甬实现产业化的专业人员;8. 高级技工等其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以及企业急需的各类紧缺人才。二、 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第四条 鼓励引进单位以多种灵活方式引
3、进国内外人才和智力。除正式调动外,企事业单位可采取兼职、咨询、讲学、短期聘用、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合作经营、聘请顾问,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合作设立技术中心、研究所和实验室,也可采取来甬挂职和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方式引进人才,鼓励取得执业资格的海外专业人才依法进入本市,以合伙制或个人单独在本市注册登记并开设中介或专业服务机构;经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同意,各级实行,参照和依法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确因工作需要也可采取聘请顾问、中短期聘用和挂职等柔性引进方式引进人才。三、 简化引进程序第五条 确保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引进硕士、博士不受单位性质、编制和专
4、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其中引进到国家机关的,原则上掌握在编制限额内,但允许其先进后出。引进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在职的17款人员,一律实行准入制,随到随办。市属单位引进的到市人事局办理;各县(市)区属单位引进的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办理;其他引进单位可按就近、方便原则自行选择到市或所在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办理。引进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到市区工作并迁入户口的,可持政府人事部门核准的调入市区人员审批表,直接到当地户证办理中心或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准迁和落户手续。第六条 第二条15款人员,引进到市区工作的,其配偶、子女及父母等户籍关系可与本人一并随迁;引进到各县(市)工作
5、的,其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等需在市区落户的(属农业户口的先办理“农转非”),到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办理。第七条 愿意来我市就业的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允许其在全市范围先落户,后就业。申请在市区落户的,按宁波市人事局关于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市区落户的实施意见(甬人【1999】27号)办理。第八条 引进高层次具有特别才能的市外非在职人员,由本人提供书面申请、工作经历和有关证件,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历史状况、现实表现、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等作全面考核后,视作商调办理。引进到各县(市)区工作的,送当地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手续。其他人员送宁波市人事局办理手续。四、 改善创业环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宁波市 关于 大力 引进人才 智力 实施办法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可****】。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可****】,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