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周名词解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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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商周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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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山之会:禹在确立王权的过程中,又继续征伐三苗。他统领众多邦国君长,并以奉行天命自居,这表明他已掌握了最高的王权,取得了“夏后”的地位。经过激烈的战斗,三苗战败了。这是一次规模较大的武力征伐,通过这些征伐活动,不断加强了夏禹的王权。禹在确立王权后,就在有崇氏部落所在地——嵩山之阳建立了阳城(河南登封县告成镇)作为都城。后又迁往阳翟(河南禹县)。为了巩固王权,禹又沿颍水南下,在淮水中游的涂山(安徽蚌埠西郊怀远县境),大会夏、夷诸部众多邦国和部落的首领,这就是“涂山之会”。原来的众多部落首领,到此时大都转化成世袭贵族,分别成为各个邦国的君长。这次大会,是夏王朝正式建立的重要标志。 竹书纪年:因原本写于竹简而得名的中国古代编年体史书。西晋武帝时在汲郡的战国魏襄王墓中发现,故又称《汲冢纪年》。原有十三篇,记述夏、商、周和春秋时代的晋、魏史事,至魏襄王二十二年《公元前二百九十九年》为止。其中若干记载与传统史籍不合。此书约在两宋时亡佚。 战国策:国别体史料汇编,刘向整理。技术战国谋士游说或辩论时提出的政治主张和斗争策略,反映当时的尖锐矛盾和斗争。文思开阔,寓意深刻。文笔优美,资料丰富,为研究战国史的重要依据。 钧台之享:禹死后,子启继立。由于传统的“禅让”观念没有完全消除,东方偃姓之族的伯益就曾借此与启争夺王位。这就是《竹书纪年》中所说的:“益干启位,启杀之。”同时,西边的同姓诸侯有扈氏(陕西户县)更起兵反对。启亲领大军讨伐,大战于甘(河南洛阳市西),剿灭了有扈氏。夏启排除了这些干扰,巩固了王权,正式确定了世袭制度,开始了我国历史上的“家天下”局面。为了使世袭王权为众多的诸侯所确认,夏启就在都城阳翟召集众多的诸侯,举行盛大的“钧台之享”。表明夏王朝的统治基础,已经完全确定了。 禹刑:《禹刑》仅见于《左传》昭公六年。晋国的叔向在抨击郑国子产“铸刑书”时提到:“夏有乱政,而作禹刑”。一般认为,禹刑是夏朝法律的名称,是后人为纪念夏的 先祖禹而命名的 ,是后人追述的。所谓乱政实际上是指奴隶暴动和反抗斗争,奴隶主阶级为了镇压奴隶的反抗而制定的。这种乱政在禹时是不大可能出现的。一般认为,《禹刑》的性质相当于现代的刑法典;《禹刑》的具体内容已经无法考订。但文献中又有零星的记载。禹刑的具体内容已经无从考证,汉代以后的典籍说夏朝的刑条很多,东汉郑玄说:“夏刑,大辟二百,膑辟三百,宫辟五百,劓、墨各千。”已经有了“五刑”。 二里头文化:介于龙山文化和商文化二里岗期之间的一种青铜时代文化。1952年发现于河南登封玉村,因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较为典型,故名。以前曾称为“洛达庙类型”文化。二里头文化主要分布于河南西部和山西南部,因有一定差异,又分为二里头类型和东下冯类型,在河南东南部、湖北北部、河北南部及陕西东部等地也陆续有所发展。偃师二里头遗址分四期。它们的年代均比郑州二里岗商文化要早。一、二期由河南龙山文化发展而来,炊器有实足的鼎和平底的罐,陶器多褐色,器形多平底,纹饰多蓝纹、细绳纹及方格纹,与二里岗类似的因素逐渐增加。在二里头遗址发现有宫殿建筑基址,有青铜器爵、斝、戈、戚、刀、镞、铃和嵌绿松石牌饰等,在灰坑、灰层中发现散置人骨架,这些大都属于三、四期。第三、四期中的炊器,出现了袋足的鬲等,器类以圜底器为主。这些因素与二里岗期商文化相一致。宫殿基址经复原,有堂、庑、门、庭,规模较大。结合第三期遗存中发现的大型宫殿遗址,铸铜、制骨、烧陶作坊址,说明第三期时这里是个都邑。二里头文化的碳—14法测定年代接近夏代纪年,又分布在传说中的夏人活动范围内,为探索夏文化提供了丰富数据。目前,学者们对二里头文化的看法尚不统一。部分学者认为第三、四期中出现了与二里岗商文化相一致的文化因素,所以它应是商代都邑,很可能是汤都西亳。狭义的二里头文化应专指二里头第一、二期遗存。部分学者则认为郑州商城是亳都,二里头遗址应是夏都斟,所以它的四期遗存均为夏代遗物。围绕二里头文化的性质的讨论,将继续进行下去。 干支纪日法:使用干支记录日序的方法。干支是天干、地支的合称,它与干支纪年法一样,用干支相匹配的六十甲子来记录日序,从甲子开始到癸亥结束,六十天为一周,循环记录。干支纪日从商朝便已开始,但其顺序到现在有无间断或错乱过,尚待考证。目前已确切知道的从春秋鲁隐公三年(公元前720年)二月己巳日起到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止(1912年民国元年采用公元纪年后,民间仍沿用)2600多年中从未间断和错乱过。 干支纪日法是商朝历法的最大成就,这是现今已知世界最长的纪日法,对于我国历史学,尤其是科学技术发展史的考证和研究,都是极为重要的记时标志,是我国一份珍贵的科学文化遗产。 太康失国:启在巩固了统治之后,放纵于“淫湎康乐”的生活。启死,其子太康继位,也沉湎于声色酒食之中,政事不修,促使内部矛盾日趋尖锐,外部四夷背叛。东夷族有穷氏首领后羿看到夏王朝内部矛盾重重,藉太康外出狩猎数月不归之时,乘机掌握了夏的政权。致使太康和仲康不得不流亡在洛水一带,后来二人相继死去。太康死后,其弟仲康继位,仲康微弱,当了傀儡。仲康死后,其子相继位。羿把相赶走,自己当了国王,这就是史书上称作「太康失国」和「后羿代夏」的故事。 少康中兴:少康为夏王朝第六世国王。夏后相之妻后缗所生。后缗母家为有仍氏,当寒浞攻杀夏后相的时候,相妻怀孕,从墙洞中逃归母家,生少康,所以少康一直生活在有仍氏。长大后当了有仍氏的牧正,管理畜牧。当寒浞之子浇派人去追杀少康时,少康逃到了有虞氏,当了有虞氏庖正(厨官)。舜的后人虞思把两个女儿嫁给了少康,又给了少康土田和众人,少康才站住了脚,并开展恢复夏朝统治的各种活动。在寒浞代后羿、政局混乱之时,夏的贵族靡逃到与夏同姓的有鬲氏。靡收抚了斟灌氏、斟氏的逃散人众,整顿队伍,积蓄力量。在靡的密切配合下,少康终于攻灭了寒浞,杀浇于过,杀于戈,重建了夏朝。这一事件,历史上称为「少康中兴」。 禹贡:《禹贡》是《尚书》(一作《书经》,简称《书》)中的一篇。《禹贡》是《尚书》(一作《书经》,简称《书》)中的一篇。,《禹贡》的写作年代,当为战国中期。作者不详。《禹贡》是《尚书》中的一篇,全文亦仅1193字,固无卷数。 九州:不同时代有不同州名版本,一般为《禹贡》中冀州、兖(yan)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幽州、雍州。 中原:一般指狭义的中原,即专指河南省。广义的“中原”是以河南为中心,向河南临近省份的部分地区渗透的一个广阔区域。 盘庚迁都:殷商朝中期以来,王室内部连续发生王位纷争,前后经历了五代九王,史称“九世之乱”。在此期间商朝多次迁都。盘庚继位以后,政局混乱,阶级矛盾尖锐,他为了挽救政治危机,决定再次迁都于殷。但贵族平民都反对迁都,盘庚一面劝说贵族,一面恫吓人民,强行把都城迁到殷地。迁殷后,“行汤之政”,政局才稳定下来,社会经济和文化也随之迅速发展,从此,直到商亡的二百七十三年间再未迁都。 卜辞:殷 人占卜,常将占卜人姓名,占卜所问之事及占卜日朞、结果等刻在所用龟甲或兽骨上,间或亦刻有少量与占卜有关的记事,这类纪录文字通称为卜辞。 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度最核心最基本的一项原则,即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嫡长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长子,西周天子的王位由其嫡长子继承,而其他的庶子为别子,庶子分别被分封为诸侯、卿、大夫、士,到全国各重要的战略要地。由嫡长子继承的王位可以确保周王朝世世代代大宗的地位,庶子对嫡子的大宗来说,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封地内又为大宗,其继承者也必须是嫡长子。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把西周社会的统治者既区别又联系地组合起来,形成严密的宗法制度,目的在于解决权位和财产的继承与分配,稳定社会的统治秩序。 汤刑:《汤刑》很可能就是商代初期所制定地刑事法律。盘庚时期,盘庚发现贵族不愿意迁移的原因是由于在位的大臣本身言行不正,于是决定用先王传下的典制来整顿当时的法制。祖甲在位时期,也对《汤刑》进行了修订。《竹书纪年》记载“祖甲二十四年,重作《汤刑》”,此次修订使汤刑更趋完备。 从文献记载来看,《汤刑》是商代的一个基本法律,整个商代一直适用。由于《汤刑》已经失传,其内容无法考订。 班爵制度:商代比较普遍实行的爵位制度,有侯、伯、子、男等爵位。其中,侯国最多,其次为伯,子、男之属,为畿内的多子族。班爵制度,规定了贵族的等级,明确了方国的地位,是国家组织形式日趋完善的表现。 三星堆文化:四川地区的古文化,1929年发现于四川广汉南兴乡。以三星堆遗址为代表的文化,学者称为“三星堆文化”,自新石器时代晚期延续至商、周之际,分布于成都、新繁、广汉、阆中、汉源一带。陶器以夹沙褐陶为主,多手制,少数轮制,除盉外,不见三足器;纹饰以绳纹为最多,至晚期出现云雷纹。生产工具主要是小型磨制石器。青铜器和玉石器造型夸张,成为三星堆文化的典型特征。 甲骨文:商周时契刻于龟甲和兽骨上的文字。目前发现商代甲骨文以河南安阳殷墟最多,属于商代后期遗物,其中绝大多数书占卜记录,称甲骨卜辞。因出于殷墟,又称殷墟文字、殷墟书契、殷墟甲骨文等。郑州商城也有发现,年代比殷墟甲骨文还要早,但数量很少,都是在肋骨、肱骨上刻字,尚未见到在卜甲或卜骨上刻辞。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开始发现,次年得到学者鉴定,迄今出土约有十万片。二十九年,刘鹗编辑出版第一部著录《铁云藏龟》,其后研究日益发展,形成一门学科即甲骨学。甲骨文内容涉及天文、历法、气象、动植物、农事、方国、地名、征伐、祭祀、人物活动、商王世系和占凶梦幻等。目前已发现单字有五千余个,考释过的约两千个,文字结构已由独体趋向合体,晚期形声字增多。是中国早已有系统的古文字。西周时期的甲骨文,在山西洪赵坊堆、陕西长安丰镐、岐山凤雏、扶风齐家和强家、河北邢台南小汪、北京昌平白浮、房山琉璃河和镇江营九个地点都有发现,上述九个地点共发现312片,1033个字。其中以凤雏出土最多,计292片,915个字。 归余于终:商代的历法。商代在夏历的基础上,把我国最早实行的阴阳合历逐步加以调整,使它逐渐趋于完备。殷历大月30天,小月29天,而把太阳历和太阴历相参差的天数合并到一月时,就在这一年的年终增加一个13月,叫做归余于终,这是我国设置闰月的开端。这种置闰方法,虽然还很不精确,但已基本掌握了日月运行的规律,为我国传统历法奠定了基础,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 三代:也叫三朝。它们依次为夏朝、商朝、周朝。 尚书:中国古代一部历史文献汇编。“尚”是上古,“书”是写在竹帛上的历史记载。所以为“上古的史书”。记载商、周统治者的一些讲话记录 先秦散文——与韵文相对的文体,包括论说文和说明文。甲骨卜辞和铭文都是雏形。《尚书》是第一部记叙文和论说文的集子。 人殉:人殉是为奉侍已死的社会或家族中某些特权者而死的人,其中有陪臣、妻妾、侍卫和亲信,也有用作仆役的奴隶。它是古代社会中一度盛行的习俗。在河南、河北、山东、江苏、湖北等地都发现了商代人殉的遗迹。商王、贵族及奴隶主的墓葬中一般都有殉葬人。侯家庄1001号墓是个有四条墓道的商王墓,墓内殉人超过164个,分置于墓底、椁室附近及墓道内。该墓墓室外的陪葬坑有31个,其中22个埋有人。每坑埋1-7人不等,共埋有68人。最大的陪葬坑中棺椁具备,还有青铜礼器,在二层台上有2个殉葬人,即殉葬人的坑中还有殉人。 人牲:人牲是祭祀时把人像牛羊狗猪等牲畜那样供奉给天地、祖先、山川、神灵的牺牲的简称。这是古代社会中一度盛行的社会习俗,早在史前时期即已出现。在河南、山东、河北、江苏、湖北等地的商代遗址中都已发现了人牲的遗迹,尤以商代后期的都城所在地殷墟最为常见。商王和贵族奴隶主在祭祀祖先、祈祷神灵、建筑宫室和求年问雨时,都要使用人牲。甲骨卜辞中也常见有杀人祭祀的记载,最多的一次杀了三百人用于祭祀。据卜辞统计,商王用于祭祀的人牲,总数超过1.4万人。尤以武丁一代用人牲最多,有9千多人。在殷墟王陵区发现的祭祀场,仅1976年一次发掘出191个祭祀坑,共用人牲一千余。估计在这一地点先后用祭的人牲有数千人之多。 夏商周断代工程:一个以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相结合的方法来研究中国历史上夏、商、周三个历史时期的年代学的科学研究项目,是一个多学科交叉联合攻关的系统工程。该工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九五计划”中的一项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该工程正式启动于1996年5月16日,2000年9月15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验收。 2000年11月9日夏商周断代工程正式公布了《夏商周年表》。《夏商周年表》定夏朝约开始于前2070年,夏商分界大约在公元前1600年,盘庚迁都约在公元前1300年,商周分界(武王伐纣之年)定为前1046年。依据武王伐纣之年和懿王的元年的确立,建立了商王武丁以来的年表和西周诸王年表。 牧野之战:周灭商之战役。周文王死后,武王做灭商准备,曾率师东观兵于孟津,诸侯不约而至孟津相会助周王八百。武王以实际尚未成熟,率师还周。过二年,纣王残暴更甚,正当商纣王派大军远征东夷之时,周武王率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联合庸、蜀、羌、茅、微、卢、彭、濮等国,经孟津渡过黄河直抵商郊牧野。商纣王对来自西方的进攻并无准备。他仓促调遣军队,甲子日晨,在牧野应战,商军倒戈。据《史记.周本纪》记载:「帝纣闻武王来,亦发兵七十万人拒武王。武王使师尚父与百夫致师,以大卒驰帝纣师。纣师虽众,皆无战之心,心欲武王亟入。纣师皆倒兵以战,以开武王。武王驰之,纣兵皆崩畔纣。纣走,反入登于鹿台之上,蒙衣其珠玉,自燔于火而死」。从上述记载可以看出,商纣王的军队人数虽多,但兵无斗志,前徒倒戈。牧野一战,商朝全军覆没,致使纣王自焚,商王朝灭亡。 周公东征:武王在克商后二年/四年(?)病逝。当时「天下闻武王崩而叛」,周公为了应付危难,一方面立武王的幼子诵为周成王;另一方面,自己又亲自摄政,结果引起了内部的争权斗争。管叔、蔡叔也乘机散布流言,引起了成王对周公的怀疑。最后成王开启金滕之箱,看见策文,周公才获得信任。于是管、蔡勾结武庚起兵反周。 是时武庚利用战机,联络庸、奄、薄姑、徐戎、淮夷、熊(祝融)、盈(赢)诸族共图复国,声势远比新起而内部分裂的周强大。周公和召公「内弭父兄,外抚诸侯」,经过三年东征,平定了三监叛乱。《逸周书•作雒》篇说,武庚北奔,管叔自杀,蔡叔被囚;周公征服熊、盈之族十七国,俘淮夷之族九邑。《孟子•滕文公》篇则说,其灭国五十。地居河汾之东的唐也起事策应武庚的叛乱,后为周公诛灭。这次战事是继武王灭殷之后,周公为彻底征服殷族及其同盟作出的最大功绩,周王朝的统治由此奠定下来。 孟津之誓:武王九年,大会诸侯于孟津,(今河南孟津,为古代重要渡口)。前来参加大会的诸侯和部落首领,据说有八百之多。在大会上,周武王举行了誓师仪式,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孟津之誓”。是一次“诸侯所由用命”的重要会盟,从此,众多的诸侯都听从周的指挥,灭商已有充分的把握。 分封诸侯:周武王灭商和周公东征后,面对殷朝留下的土地、财产、人口、官吏、军队及其故属国,周采取了封建诸侯的政策,以达到屏藩周室的政治目的。周初的分封对象有同姓宗室子弟,又有异姓功臣宿将,还褒封神农、尧、舜、禹及商汤的后代。史传周初分封,「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荀子•儒效》)每一个封君受封的不仅有土地,而且还有人口,即所谓「授民授疆土」。封君要对周王室尽纳贡、守边等义务。 西周分封制:西周的地方行政制度。西周的分封制又称为“封建”、“分土封侯”制,即封邦建国。周灭商后,为了有效的统治被其征服的广大地区,大规模的分封诸侯,派遣王室子弟或其他贵族到各地去建设诸侯国,代表周天子行使对地方的统治权,以拱卫王室。相传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周初分封的诸侯有三类:一是王室子弟。这类诸侯国不仅数量多,所在位置也多为要冲之地,与王室关系密切,是西周诸侯国的主体部分。二是异姓诸侯。这些人虽不是王室子弟,但世代与周人有同盟关系,于是分封他们去建立诸侯国,以诸侯的身份继续为周王室效力,齐国和宋国就属于这种类型。三是古代帝王的后代。这类封国一般比较小,有的只是象征性的,在西周政治中作用不大。西周的封国,有的是原来就建立的,周重新明确了跟它们的关系,有的是经过一番开辟草莱的活动,建筑了城郭宗庙才开始建立起来的。诸侯对天子有隶属关系,有镇守疆土、捍卫王室、交纳赋税、朝觐述职的义务。诸侯在封国内是君主,初封时就是半独立状态,在封国内亦实行分封。国内土地的一部分归诸侯直辖,一部分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他的卿大夫,卿大夫又以同样的情况分土地给士,士直接统治、剥削庶民。分封制也是与宗法制相结合的,就是嫡长子世袭制。从西向东,重要的封国在黄河北岸的是晋、卫、燕,在黄河南岸的许、蔡、陈、宋、曹、鲁、齐。东南最远的吴和建立较晚的秦和郑,后来也发展成为重要的国。王室分封宗亲功臣的既定制度,辅以明确天子权力和诸侯义务的周礼约束,决定了王室和诸侯之间的内在关系,使中央王国对地方诸侯的纵向联系加强。同时,西周的诸侯国之间多有同宗共祖的宗亲关系或互通婚姻的姻亲关系,横向关系也较以前密切。从强化中央控制能力和促进地方之间联系两方面看,西周分封制在历史上具有积极意义。 宗法制:宗法制是古代贵族凭借血缘对族人进行统辖管理的制度,也成为统治者维护社会和政治秩序的一种重要手段。它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宗法制在商朝后期已经存在,到周朝变得更为典型和系统。狭义而言只施行与大夫、士阶层,其家族始祖一般为国君嫡长子之弟即别子,别子分出自立家族,成为该家族嫡长子继承系统的始祖,其嫡长子后裔则称为“大宗”,世袭下去,故百世不迁。始祖(别子)之庶子的子孙只继承其父,称为“小宗”,超过五世就不再有丧服的 ,故五世则迁。广义而言,天子对诸侯为大宗。以此定权位,分亲疏。宗法关系的基本内容,实质上就是大宗和小宗依据自己的特殊身份,对不同范围内,包括直系和旁系亲属族人的管辖统治。宗法制与分封制相结合,亲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相结合,有效地起到了维系社会、政治秩序的作用,这就是周朝有别于后世的一个重要特征。春秋时期,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复杂化,严格意义上的宗法制度难以维持,至战国最终瓦解。尽管宗法制已经崩溃,但宗法观念仍影响后世。 井田制:井田制是商周时期的一种土地制度,因为土地区划形同井,故名。井田制是从氏族社会土地公有制演变而来的,始见《孟子•滕王公上》「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此外《周礼•小司徒》:「九夫为井,四井为邑。」《汉书》、《谷梁传》、《公羊传》等均有记载。周朝施行井田制,既作为诸侯百官的俸禄等级单位元,又作为控制奴隶的计算单位。井田制下的土地一律不准买卖,只能由同姓依照嫡庶的宗法关系继承。耕种井田的农业奴隶也随着土地同属于奴隶主阶级所有,终生不得离开土地,更不准转业。所谓“井田”,就是具有一定规划亩积和疆界的方块田,在规整的一块方田之外附有墉垣,并有畎quǎn、沟、洫、浍等更周密的灌溉系统。诸侯和百官从周王那儿直接得到的土地及依附于土地的生产者,只能世袭,无权买卖,故井田制有两层用意,既是诸侯和百官作为俸禄的等级单位,也是课验勤惰直接耕种者的计算单位。一家百亩,长、宽各百步的方田叫一“田”,即一个劳动力耕种的土地。井田制度下的土地分为公田和私田,公田是由氏族社会公有土地演化而来的,保留公有的名义,实质上是贵族剥削农业劳动者的一种方式,公田上的收获全部交归国家。私田是村社成员的份地,这种份地不是固定不变的,公社成员必须按照制度定期交换份地,并跟着份地的变化而迁居,这说明劳动者对私田只有使用权、占有权,它和公田一样都归属于国家。而村社农业劳动者占有、使用私田是以在公田上无偿劳动为条件的。《周礼•地官•小司徒》述井田之制,只称“九夫为田”,不言公、私之分,说的是后期的井田制,与孟子所概括的早期情况不同,这一时期随着生产力提高,西周时三年换土易居的耕种法也逐渐取消,国家采取一次性授田,即所谓“爰田法”。共耕公田和定期重新授田之制的废止,意味着公社农业劳动者对土地私有倾向大大增强了,从而为战国时井田制最终消失埋下伏笔。西周后期出现了土地转让或买卖,井田制瓦解。 官宰食加:一般贵族,除了按等级各有封地之外,其中有王室或宫室担任比较重要官职的,还要在国中的田地里分田制禄,即按职位分得一定量的田地作为俸禄,这就是官宰食加。 周礼:周礼相传由周公制定,其实是周公对夏商以来的礼乐进行增删、修改。周礼是等级社会的政治准则、道德规范和各项制度的总称。包括种种规则、典礼仪式和表示身分的舆服旌旗、宫室器用的规定等等。所谓周礼,是区分贵贱尊卑的等级教条。 工商食官:西周官营手工业制度。指当时的手工业者和商贾都是官府管的奴仆,他们必须按照官府的规定和要求从事生产和贸易。在这种制度下,周王室和诸侯都有官府管理的各种手工业作坊,属司空管辖。这些手工业作坊的各类生产者称为百工,他们既是具有一定技艺水平的工匠,又是从事手工业生产的管理者。“工商食官”按三国时韦昭解释是:“工,百工;商,官贾也。《周礼》曰府藏皆有贾人,以知物价。食官,官禀之。”“工,”可比之于今天的国企;“商”可比之于今天的国营公司。所有员工由国家发工资养活;所有员工创造的价值由国家支配。内容就这么简单。商王朝设有“工官”管理手工业者及其生产,有一定的编制。生产以族为单位且具有专业化的特点。商末周初关于“殷民六族”、“殷民七族”的记载对此有详细论述。 五行:中国古代的一种物质观。多用于哲学、中医学和占卜方面。五行指:金、木、水、火、土。认为大自然由五种要素所构成,随着这五个要素的盛衰,而使得大自然产生变化,不但影响到人的命运,同时也使宇宙万物循环不已。五行学说认为宇宙万物,都由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物质的运行(运动)和变化所构成。它强调整体概念,描绘了事物的结构关系和运动形式。 周易:是一部古老而又灿烂的文化瑰宝,古人用它来预测未来、决策国家大事、反映当前现象,上测天,下测地,中测人事。然而这只是古人在未掌握科学方法之前所依托的一种手段,并不是真正的科学。虽然有些理解与科学相符,那是因为这个理解正好有科学合理性,但就不能因为说它是科学的。只能当它是一种文化。 八卦:我国古代的一套有象征意义的符号。用“一”代表阳,用“--”代表阴,用三个这样的符号,组成八种形式,叫做八卦。每一卦形代表一定的事物。乾代表天,坤代表地,坎代表水,离代表火,震代表雷,艮(gèn)代表山,巽(xùn)代表风,兑代表泽。八卦互相搭配又得到六十四卦,用来象征各种自然现象和人事现象。在中医中,八卦指围绕掌心周围八个穴位的总称。 六艺:中国古代儒家要求学生掌握的六种基本才能:礼、乐、射、御、书、数。出自《周礼•保氏》:“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 这就是所说的“通五经贯六艺”的“六艺”。六艺现代解释,包括“礼、乐、射、御、书、数”等六种技艺。 二十八宿:我国古代天文学家把天空中可见的星分成二十八组,叫做二十八宿。 诗经: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收入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五百多年的诗歌311篇,又称《诗三百》。先秦称为《诗》,或取其整数称《诗三百》。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始称《诗经》,并沿用至今。 金文:铸刻在殷周青铜器上的铭文,也叫钟鼎文。商周是青铜器的时代,青铜器的礼器以鼎为代表,乐器以钟为代表,“钟鼎”是青铜器的代名词。所谓青铜,就是铜和锡的合金。中国在夏代就已进入青铜时代,铜的冶炼和铜器的制造技术十分发达。因为周以前把铜也叫金,所以铜器上的铭文就叫作“金文”或“吉金文字”;又因为这类铜器以钟鼎上的字数最多,所以过去又叫作“钟鼎文”。 金文应用的年代,上自商代的早期,下至秦灭六国,约1200多年。金文的字数,据容庚《金文编》记载,共计3722个,其中可以识别的字有2420个。 律吕学:宫、商、角、徵、羽为我国五声音阶中五个不同音的名称,即五个音阶。后来发展为十二律,分为六律六吕,由此形成了我国传统的律吕学。 国人暴动:厉王任用荣夷公为卿士,实行专利政策,又命令卫巫监谤,禁止国人谈论国事,违者杀戮。国人在高压政策下,「道路以目」。召公虎规谏厉王,但监谤更甚,国人忍无可忍,于公元前841 年,举行暴动,攻入王宫,厉王仓皇逃奔彘,公元前828 年,厉王死于彘。宗周无主,朝政由周定公、召穆公共同执掌,史称周召共和或共和行政。 宣王中兴:宣王即位、国家的情况残破不堪,周边的民族一再侵袭,社会仍动荡不安。宣王在周公和召公的辅助下,首先整顿内政,安定社会秩序。进而对周边的民族展开斗争。关于此事,史称“宣王中兴”。宣王在位四十六年,在政治和军事上确是取得了一些成就。他在对严允、西戎、徐戎、荆楚进行的一系列战争中,取得不少胜利;但也有失败之时。宣王一再征兵徭,遭到大臣们的反对,农奴也大量的逃跑,有些农村成为鹿场,有些田园鞠为茂草。所谓“宣王中兴”,已掩盖不住西周的败落景象。 春秋: 79.葵丘之盟:春秋时齐桓公主持的一次诸侯盟会。桓公在阻止戎狄、荆楚对中原侵犯和安定王室之后,于齐桓公三十五年(前651)邀集鲁、宋、卫/郑(?)、许、曹诸国君于宋之葵丘(今河南民权/兰考?)会盟。相约「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盟约规定:凡同盟诸侯都要和好,不要乱筑堤坝壅塞水流,不要阻碍粮食流通,不要废黜太子,不要以妾为妻,不要让妇人参与政事,不要擅杀大臣,等等。周襄王命卿士宰孔莅会,赐齐桓公王室祭祀祖先时的祭肉。这标志着齐桓公已成为周王承认的合法霸主,齐国的霸业达到了顶峰。 城濮之战:春秋时晋国、楚国之间的战役。鲁僖公二十七年(前633),楚成王率兵攻宋,宋向晋求救。次年,晋文公伐楚盟国曹、卫,晋、楚两军对峙。由于晋取得了齐、秦的支持,楚成王命楚将子玉撤兵,子玉不听执意与晋决战,遂北御晋兵。晋文公退避三舍(九十里)。四月,晋军及宋、秦、齐军与楚、陈、蔡军战于城濮(今山东)。晋下军先击溃陈、蔡,楚右军随之而溃。晋栾枝率部佯退,诱楚中军追击。晋中军与上军击楚左军,左军亦溃,楚全军大败,晋文公遂成霸主。不久,文公会诸侯于践土,周襄王正式册封文公为侯伯。 殽之战:春秋时秦国、晋国之间的战役。鲁僖公三十二年(前628)冬,晋文公死后,戍守郑国的秦将杞子密告秦君,谓受郑命掌管郑都北门,若潜师而来,可得其国。秦穆公命孟明视率军袭郑。次年春,秦军因密谋泄露,灭滑后还师。晋布兵于殽(今河南三门峡)以待秦军。四月,秦军至,遭伏击,全军覆没,主帅孟明视等三人被俘。旋为晋襄公所释。 邲之战:春秋时晋、楚之间战役。晋、楚长期争霸,晋景公三年(前597)春,郑国附晋。楚庄王攻郑bì,围城三月,攻入郑都。郑襄公肉袒牵羊,向楚告罪,楚乃退兵,与郑和好。当时晋荀林父、先觳等率兵救郑,渡黄河后,闻郑已附楚,遂驻兵于敖山与鄗山之间(今河南荥阳西北)。荀林父主退兵还晋,先觳主对楚作战。楚见晋将意见不一,在邲突然向晋进攻,晋军因为战备而败退,中军、下军争船渡河,自相残杀,损失惨重。惟上军因帅士会有备,得全师而退。 弭兵之盟:春秋晋国、楚国平分霸权之盟。春秋后期,晋、楚两国国内矛盾尖锐,皆有停止争霸、弭兵(休兵)之愿。公元前595-前594年,楚庄王率师围宋国都九月,使宋国「易子而食,拆骸以爨」。十多年后,宋国右师华元、向戌利用其与晋国中军师栾书和楚令尹子重皆为好友的有利条件,在晋、楚间进行撮合,晋、楚皆同意。鲁成公十二年(前579),华元约合晋军师士燮、楚公子罢遂在宋国都西门外相会订盟,约定:晋楚互不交兵,互通聘使,互救灾害,互相援助抗击侵略者。但晋、楚均无止息战争的诚意,盟约缔结四年后,两国发生鄢陵之战,弭兵盟约失效。鲁襄公二十七年(前546),向戌因与晋赵武、楚屈建皆友善,再次倡议弭兵之盟,得到晋、楚、齐等国响应。是年夏,晋、楚、齐、秦、鲁、卫、陈、郑、蔡、许、曹、邾、滕和宋等14国,又在宋之蒙门(东北门)外相会订盟。盟约规定晋、楚公为霸主,余国分别向晋、楚进纳贡赋。秦、齐和晋、楚为对等大国,不向晋、楚纳贡,也不受贡赋。第二次弭兵之会后,中原诸侯间的战争得以减少。弭兵之会的结果是晋楚两国平分霸权。它为争霸各国提供了喘息和备战的时机,并没有也不可能真正除战祸。但是,弭兵之会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比较安宁的社会环境,中原地区战争减少进入了和平时期,使处社会经济和文化渐渐发展和繁荣起来。 作爰田:春秋时期的一种土地制度。关于爰田的内容和性质,古今皆异说纷纭。一般认为爰田即易田。《国语•晋语》贾逵注渭爰田即辕田,“辕,易也,为易田之法,赏众以田,易者,易疆界也。”古代注疏家多认为,爰田制就是3年一易田,以使民众所受之田能好坏轮换。还有人认为爰田和易居也有关系,由于田地种植3年之后,地力损耗竭尽,需要抛弃荒置若干年,所以农民便易地迁徙到别处,另去开垦生荒地或经过休闲的田地。到了战国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爰田制逐渐消亡。 初税亩:春秋时期,鲁国在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实行的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它是承认私有土地合法化的开始。春秋时期,由于牛耕和铁农具的普及和应用,农业生产力提高,大量的荒地被开垦后,隐瞒在私人手中,成为私有财产;同时贵族之间通过转让、互相劫夺、赏赐等途径转化的私有土地也急剧增加。实行“初税亩”田赋制度之前,鲁国实行按井田征收田赋的制度,私田不向国家纳税,因此国家财政收入占全部农业产量的比重不断下降。鲁国实行初税亩,即履亩而税,按田亩征税,不分公田、私田,凡占有土地者均按土地面积纳税,税率为产量的10%。初税亩的实行增加了财政收入,适应和促进了新生的封建土地占有关系。初税亩的改革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这一制度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和方向,是在先进生产力要求下,对生产关系的一次合理调整,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劳动者的利益要求,是经济规律作用的结果。初税亩制度实施给了奴隶制致命的一击,为奴隶制的彻底崩溃敲响了丧钟。 田氏代齐:春秋初陈国内乱,公子完惧祸奔齐,齐桓公十四年(前672),齐使为工正,陈完改姓氏为田氏,此为陈(田)氏立于齐之始。齐景公时,田桓子为大夫,以大斗出贷,小斗收进,笼络民心,民归之如流水。天桓子又联合鲍氏,攻灭公族栾氏、高氏,并救济国之贫弱孤寡者,甚得民心,田氏之势日盛。田乞承桓子之业,于齐晏儒子元年(前489),尽逐齐世卿国氏、高氏、弦氏、晏氏为相专齐政。田常执政后,复修田乞之政,民竞相归附。齐简公四年(前481),田常杀齐简公与右相监止,对残留的旧贵族尽行诸戮。齐平公五年(前476)田常割齐地自安平至琅邪为封邑,比平公自领之地为大,齐政皆归田氏。齐康公十四年(前391),田成子的曾孙田和废掉齐康公。前386年迁齐康公于海滨,使食一城,以奉其祀,自立为国君。十九年(前386年),周天子(周安王)正式册命田和为齐侯,列于周室。公元前379年,齐康公卒,姜齐亡,田氏卒有齐国,不过仍然保留「齐」作为国号,史称「田齐」。 三家分晋:韩、赵、魏灭智氏后,又三分晋公室领地,并于公元前420年暗杀了形同虚设的晋幽公。由此韩、赵、魏分别建立了独立的政权。公元前403年,周威烈王正式册命韩虔、赵籍、魏斯为诸侯,史称「三家分晋」。这时晋侯已沦为附庸,公元前376年韩、赵、魏最终废了晋静公,复又三分其残余领地。晋灭。 道德经:又称《道德真经》《老子》《五千言》《老子五千文》,是中国古代先秦诸子分家前的一部著作,为其时诸子所共仰,传说是春秋时期的老子李耳(似是作者、注释者、传抄者的集合体)所撰写,是道家哲学思想的重要来源。道德经分上下两篇,原文上篇《德经》、下篇《道经》,不分章,后改为《道经》在前,《德经》在后,并分为81章。是中国历史上首部完整的哲学著作。 长沙马王堆汉墓:西汉初期长沙国丞相、轪侯利仓及其家属的墓葬。在长沙市区东郊四千米处的浏阳河旁的马王堆乡,汉墓陈列馆现设在湖南省博物馆院内。1972年至1974年先后在长沙市区东郊浏阳河旁的马王堆乡挖掘出土。马王堆汉墓的发掘,为研究西汉初期手工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当时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提供了珍贵文献。马王堆汉墓的发掘,对我国的历史和科学研究均有巨大价值,其出土文物异常珍贵。 论语: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撰而成。它以语录体和对话文体为主,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言行,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政治主张、论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等。与《大学》《中庸》《孟子》《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并称“四书五经”。 孙子兵法:又称《孙武兵法》、《吴孙子兵法》、《孙子兵书》、《孙武兵书》等,英文名为《The Art of War》,是中国古典军事文化遗产中的璀璨瑰宝,是中国优秀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三大兵书之一(另外两部是:《战争论》(克劳塞维茨) ,《五轮书》(宫本武藏) )其内容博大精深,思想精邃富赡,逻辑缜密严谨。作者为春秋末年的齐国人孙武。成书于春秋末期,是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最早、最完整、最著名的军事著作,在中国军事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其军事思想对中国历代军事家、政治家、思想家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其已被译成日、英、法、德、俄等十几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广为流传,享有“兵学圣典”的美誉。 作为华夏文化乃至世界文明中的瑰宝,《孙子兵法》不仅仅是一部兵法,不仅止于中华文化中的重要遗产,他更是华夏智慧与朴素思想的象征。 十九年七闰法:左传记载了两次冬至,间隔133年,其间记录闰月48次,失闰一次,共计应有闰月49次,这就是19年7闰法。这不但比商代的历法精确,而且比欧洲应用这个历法早一百六七十年。 上计:战国、秦汉时地方官府定期向中央呈报施政情况,作为官吏考课依据的制度。战国时,各地主管官吏将所辖地区赋税、户口、垦田等情况写在木券,呈送中央考核,中央据此进行奖罚,亦为考课官吏的重要制度。汉朝上计制分两级,县(道)令、长将该县户口、垦田、赋税征收、钱谷出入等编为计簿,呈报郡国;再由郡守、国相汇总将副本呈报中央丞相,或由皇帝亲自受计,皇帝据此考察地方官政绩。上计地点一般在京师,如皇帝出巡,则临时指定地点。上计时间通常在岁终之月,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历以前,每年九月上计,此后每年十二月上计。东汉时,中央受计名义上由司徒总核,实际上由尚书台主持。每年年终由郡国向京师的上计称为常课,三年一考察治状称为大课。郡国上计使者,两汉也有不同。西汉县(道)上计于郡国,令、长、丞、尉自行;郡国上计于中央,由郡丞、国长史代行。东汉则改派地位较高的掾史,称为“上计吏”。令、长等不自行。 大沟:我国古代的运河,战国时魏(梁)国开挖,在河东地区的东部。这是黄河中下游开凿最早的运河工程,表明原来的自然河道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这一水利工程的开凿成功,将河洛地区与黄淮平原其他经济中心连接起来,为河洛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 鸿沟:中国古代最早沟通黄河和淮河的人工运河。战国魏惠王十年(公元前360年)开始兴建。修成后,经过秦代(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汉代(公元前206年~公元23年)、魏晋南北朝(公元220年~公元581年),一直是黄淮间主要水运交通线路之一。西汉(公元前206年~公元23年)时期又称狼汤渠。它在今河南省荥阳北引黄河水,东经过中牟北,开封北而后折向南部,经过尉氏东、太康西、淮阳,分成两条支流:一条向南进入颍河,一条向东进入沙河,二条又分别汇入淮河,形成黄淮间的水运交通网。 都江堰:位于四川省都江堰市城西,是中国古代建设并使用至今的大型水利工程,被誉为“世界水利文化的鼻祖”,是四川著名的旅游胜地。通常认为,都江堰水利工程是由秦国蜀郡太守李冰及其子率众于前256年左右修建的,是全世界迄今为止,年代最久、唯一留存、以无坝引水为特征的宏大水利工程,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郑国渠:战国时期关中平原上最早兴建的大型人工灌溉渠道。秦王政元年(前246)采纳韩国水工郑国的建议开凿,故名。主要工程从中山西瓠口(即谷口,又称焦获薮)利用西北向东南逐步倾斜的地形,引泾水东流,至今三原县北,合浊水,利用浊水及石川河水道,再引流东经今富平、蒲城之南,注入洛水。全长三百余里。整个工程又渠首、引水渠、灌溉渠三部分组成,除在中途利用部分天然河流做灌溉渠外,还截取了纵流小河做水源的补充,设计合理。建成后,“灌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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