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握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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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 把握 主观能动性 客观 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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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管理学院 如何把握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 摘要:人们在实践活动中要达到预想的目的,就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假如不符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因此,正确理解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关系,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一个重要题目。对于这个题目,还是要用唯物的、辩证的观点往思考和把握。 关键词:主观能动性 客观规律 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辩证关系 如何把握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 一.什么是主观能动性? 主观能动性又称自觉能动性、意识的能动性,是指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有目的、有计划、积极主动的有意识的活动能力。意识存在于我们的头脑里,人们只能用语言表达它,用文字记录它,不能用它直接作用于客观事物,虽然只靠单纯的意识不会引起客观事物的变化,但是意识却有一种本领。那就是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在不停在告诉人们,应当做什么,以及怎样去做,在实践中,意识总是指挥着人们使用一种物质的东西去作用于另一种物质的东西,从而引起物质具体形态的变化,这种力量就是人的主观能动性。 1.马克思主义哲学以生产实践为基础考察人与物的区别指出:人区别于动物的特点是,人具有主观能动性,人能够有意识地自觉地想问题、办事情。人们应该以客观规律和客观条件为基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2.人的自觉能动性,又叫人的主观能动性,是人类特有的能力与活动,它包括互相联系着的三个方面:第一,人类认识世界的能力以及人们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能动地认识世界的活动,突出地表现为我们通常说的“想”;第二,人类改造世界的能力以及人们在认识的指导下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活动,即通常我们所说的“做”;第三,人类再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所具有的精神状态,即通常所说的决心、意志、干劲等。 3.人们要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有所建树,就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因为:第一,事物的本质与规律隐藏于现象之中,人们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运用抽象思维能力,才能透过事物的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与规律,从而正确地指导人们的行动。第二,事物不会自动满足人的需要,人们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利用规律和条件,才能改造世界,创造美好的生活。第三,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种种困难、挫折,甚至暂时的失败,这就需要坚强的意志和十足的干劲,需要充满活力的精神状态。 人们主观能动性又称意识的能动性,是指人类所特有的能动地反映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和作用,意识存在于我们的头脑里,人们只能用语言表达它,用文字记录它,不能用它直接作用于客观事物,虽然只靠单纯的意识不会引起客观事物的变化,但是意识却有一种本领。那就是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在不停在告诉人们,应当做什么,以及怎样去做,在实践中,意识总是指挥着人们使用一种物质的东西去作用于另一种物质的东西,从而引起物质具体形态的变化,这种力量就是人的主观能动性。 二.什么是客观规律?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含义: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实事”作为实践,既然本身就是客观存在,就有一个去认识和把握它的问题,亦即所谓“实事求是”的问题。但严格说来,这里的“是”不是指的规律本身,而是指的对它的认识,亦即真理。规律作为我们认识的对象,本身是一种存在论性质的东西。规律不是“是”,而是“事”。而且,这里作为认识对象的规律,并非存在于人的实践“实事”之外的。我们所预设的认识对象,与传统意义上的认识对象已有根本的不同:原来的认识对象“规律”实际上是被预设为纯粹的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东西,认识就是对这种“客观规律”的把握;而马克思哲学所预设的认识对象则是人的存在本身、实践活动本身的规律,亦即“实事”的内在联系。此事乃是人自己的事,因而其中之规律本质上是实践活动本身的规律。“求是”不是寻求那种纯粹自在的所谓“客观规律”(近代哲学史和科学史均已表明,这是不可能的),而是对人的实践活动内在联系本身的反思。 根据马克思的实践主义存在论,客观存在是实践的内在要素,相应地,客观规律是实践的内在联系。这是因为人的任何认识活动所面对的任何“客观对象”实际上都已经处在实践的“域内”,因而都总是已有人的“主体能动性”参与其中了。这不仅是一个认识受认识主体的意识主观性影响的问题,而且是认识的对象包括“规律”本身就是人的活动的问题。我们确实可以在认识过程中尽量去排除不同认识主体的意识主观性的干扰,努力争取“主观符合客观”,把握客观规律;但我们却无法将人的存在、为满足其需要的活动从客体对象中排除,因为任何客体对象都只能是在人的自为存在背景上面呈现出来的。因此,当我们谈到任何一个客观对象时,它的所谓“客观性”,只是相对于我们“当下的”意识而言,即它是独立于“这一次”的意识、先于“这一次”的认识而存在的;但它仍然是在实践域内。而意识同样是实践的内在要素,因而客观对象仍在此前的意识域内,即最终不可能独立于意识、外在于意识。于是无论如何,在一定意义上,我们所寻求的客观规律就已经具有了某种“实践的规律”甚至“意识本身的规律”的意义了。 然而,我们强调人的认识对象与人的存在的不可分离性,这并不会影响客体对象及其规律的客观实在性。恰恰相反,我们是把“客观实在性”从旧哲学所想象的纯粹自在的领域归还于人的现实实践之中。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最根本的而且唯一的“实在”。既为“实在”,就有一个需要、也能够对之加以认识和把握的问题,也就有一个认识是否符合对象、正确地呈现对象的问题。因而作为“求是”对象的规律,也同样表现为本质特性、客观联系等等,也同样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但这里的“本质”,是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内在特性;这里的必然性、规律性,是人的活动内部以及不同活动之间的内在必然关联。中国哲学中有所谓“理在事中”,强调的就是规律乃是人之“实事”中的“理”。马克思哲学的规律论的实质其实也在于此:他对社会本质、历史规律的揭示,实际上就是对人自身活动的本质与规律的揭示。 三.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辩证统一关系 1.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尊重客观规律,才能更好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人们对客观规律认识愈深刻、全面,主观能动性愈充分地发挥。如果违背客观规律,就会受到它的惩罚。 2.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认识、掌握和利用客观规律的必要条件,因为客观规律是隐藏在事物内部的。要正确地认识必须通过实践,依靠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利用客观规律改造世界。 3.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的。既要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把坚持唯物论和辩证法有机统一起来。 四. 如何把握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 首先,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必须以承认规律的客观性为条件。列宁曾经指出,外部世界、自然界的规律乃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的基础,人们只有在熟悉和把握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才能达到熟悉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目的。熟悉和改造自然界,要尊重自然界的规律;熟悉和改造社会,要尊重社会规律。人们能够创造历史,但不是为所欲为地创造历史。正如人们不能自由选择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能自由选择这一种或那一种社会形态。只有遵循历史的规律和进程,把握时代的脉搏和契机,才能真正成为历史的主人。人们对客观规律的熟悉越深刻、越正确,就越能有效地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不顾规律和违反规律,只能把事情办糟。 其次,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承认规律的客观性,并不是说人在规律眼前是无能为力的。人们通过自觉活动能够熟悉规律和利用规律。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对自然和社会的改造,人的需要、利益是历史发展的重要动力。因此,自觉能动性是人与动物的重要区别,人们正是在其对象性活动中形成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各种联系和关系,而人们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必须按照客观规律往改造世界。所以,尊重事物发展的规律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辩证同一的。实践是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同一的基础。否认人的主观能动性,必然导致对人的价值性的否定,导致对历史发展动力的否定。唯心主义历史观把人们的思想动机看作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显然是错误的。但是,不承认人的有目的的活动在熟悉和改造世界中的作用,不承认思想、理论的巨大气力,也是不科学的。重要的题目在于如何使思想、理论同实际相一致 根据上述原理,人们要正确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应当留意以下几点: 首先,从实际出发,努力熟悉和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只有从客观实际出发,充分反映客观规律(以及思维所固有的规律)的熟悉,才是正确的熟悉;只有在正确熟悉指导下,符合客观规律的行动,才是正确的行动,才能实现人们预想的目的。 其次,实践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的基本途径。人的意识是一种精神的气力,要使它得到实现,变为现实的物质气力,就不能只在意识本身的范围内兜圈子,而必须通过物质的活动――实践才能达到。意识通过实践反作用于物质的过程,也就是意识自身的“物化”过程。所谓意识的“物化”,就是把观念的东西化为物质的感性活动,即化为实践;通过实践使主观的东西见之于客观,使客观世界发生合乎目的的改变。人的意识正是通过实践而能动地熟悉世界,又通过实践而能动地改造世界。 最后,主观能动作用的发挥,还依靠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人们对客观世界的熟悉程度,同物质技术条件的发展水平密切联系着。一般说来,作为熟悉器官之延长的科学观测设备越是先进,人们的熟悉水平也就越高。至于改造世界活动需要一定的物质手段,更是不问可知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现实的原材料,人的意识再“巧”也创造不出任何物质的东西来。 参考文献: [1]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 [M],中共文献出版社,1997。 [2] 斯大林,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求实[J],1999年第2期 [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M],高等教育出版社 [4] 列宁,辩证法的要素 [M],人民教育出版社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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