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28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积石山县“三资”工作方案.docx

  • 上传人:qwe****66
  • 文档编号:6696043
  • 上传时间:2024-12-20
  • 格式:DOCX
  • 页数:28
  • 大小:29.46KB
  • 下载积分:10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石山 三资 工作方案
    资源描述:
    积石山县“三资”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积石山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积石山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积石山县纪委积石山县监察局 积石山县财政局积石山县农业局 2012年2月16日抄报:州纪委,州监察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局 存档 (二)共印30份 积石山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 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共XX省纪委、XX省监察厅、XX省财政厅、XX省农牧厅联合签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的意见》(甘纪发[2011]40号)和《临夏州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主要任务 对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核实“三资”底数,明晰产权关系,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台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促进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清产核资,全面摸清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和管理使用状况,达到账款、账实、账账相符。 2.通过界定所有权,把应归集体所有的“三资”全部纳入管理范围,理顺产权关系。 3.通过建立台账,及时反映“三资”开发利用和处置状况,实施农村集体“三资”动态化管理。 二、清产核资工作的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对象。全县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及其所属企业、单位。 (二)范围。截止2011年6月30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具体如下: 1.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劳兴建购置的房屋、运输工具、农业机械、机电设备、林木、牲畜、小型农田水利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投资兴办的企业资产;在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联营企业、与外商合资或合作企业及共同集资建设项目中,按照投资份额所拥有的资产及相应的增值资产;国家、社会团体及个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无偿拨款、捐赠、资助、补贴等形成的资产;拥有的库存物资、短期投资、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 3.法律规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林地、荒地、水面、滩涂等自然资源。 (三)内容 1.存量清查。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查,查明实际存量和状况。 2.价值评估与价值重估。对清查出的以前没有纳入账内核算或无法取得购建成本资料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对清查出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资产,进行价值重估。 3.产权界定。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确定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权属关系。 4.建立台账。依据清产核资结果,建立健全“三资”登记簿, 对“三资”所有权归属、资产价值、经营管理等变动状况进行即时逐笔登记,实施“三资”动态化管理。 三、方法和步骤 这次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自2011年10月开始,2012年6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1月)1.成立组织机构。这次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县农业局负责具体业务,清产核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经管站。各乡(镇)要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农经、财政、国土等机构成员参加的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组,承担清产核资具体工作;每个村成立由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含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参加的工作小组,配合乡(镇)工作组做好本村的清产核资工作。 2.制定实施细则。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并下发至各村。 3.做好宣传发动。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纸、公开栏等载体,向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政策,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4.开展业务培训。县上举办由各乡(镇)分管副镇长、乡镇会计、经管站站长和2名业务骨干参加的清产核资培训班,各乡(镇)也要对各乡村(社)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明确方法,熟悉程序,把握重点,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实施阶段(2011年2月-2012年5月) 1.清理核实。这次清产核资工作由各乡(镇)清产核资工作组具体实施,各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配合。对“三资”管理混乱、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村组,县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参与帮助开展工作。资金、资产的清产核资,要以村会计账簿为依据,坚持账内与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与账务核查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使用情况;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要以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调查资料和发放到村的《集体土地所有证》为基础,采取科学简便的方式,查实数量、分布、权属及其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清查核实已经开发利用的资源性资产。对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使用的资金、资产、资源,要深入相关企业、单位,在对有关经济合同的完整性、合法性审核评价的基础上,重点清查核实合同执行情况,并与各村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对。 2.全面登记。清理核实后,要以村为单位,按照统一制定的《XX省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登记表》(见附件1),逐表逐项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3.价值评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依法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或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依据财政部《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对清查出的没有纳入账内核算或无法取得购建成本资料的资产、资源进行价值评估;对清查出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资产、资源进行价值重估。价值重估或评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执行 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不得随意少估或多估。价值重估或评估工作结束后,重估或评估机构应当出具重估或评估报告,明确重估或评估价值,作为资产、资源入账或调账的依据。 4.产权界定。对产权不明晰或有权属争议的资产、资源,由乡(镇)清产核资工作组依据《XX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及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有利于资产管护、有利于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农村稳定的原则进行界定;对乡(镇)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组的界定结果有异议的,由县级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商解决;对产权争议较大,乡(镇)清产核资工作组难以界定的,应填制《XX省农村集体“三资”产权界定申报表》(见附件2),逐级上报县级以上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领导机构协调解决或裁定。 5.公示确认。对清理核实结果,由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或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公示,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要安排工作人员,接受农民群众的质询和意见,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对农民群众有异议的事项,要认真进行核查,及时给予答复。公示期满,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确认。 6.审核备案。清产核资结果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填制《XX省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登记表》,上报乡(镇)清产核资工作组审核,乡(镇)政府备案。 7.建立台账。依据确认审核后的清产核资结果,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机构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村为单位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台账。资金管理台帐使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资产管理台帐使用《固定资产登记簿》、《农业资产登记簿》、《库存物资明细账》等;资源性资产管理台帐使用《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具体版式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8.汇总上报。乡(镇)清产核资工作组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制《XX省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汇总表》(见附件3),逐级汇总上报。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2年6月) 1.检查验收。县清产核资领导小组要对乡(镇)清产核资工作组织验收,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要求、内容、程序开展工作,工作任务是否完成,工作目标是否实现。县上要组织抽查,抽查面不小于30%。对于验收抽查中发现没有按规定要求开展工作、“三资”底数不清、群众意见较大的地方,限期整改。 2.工作总结。各乡(镇)要对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于2012年5月5日前,将本乡(镇)总结报告及《XX省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汇总表》,上报至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县纪委党风室)XX县区农业局经管站。 四、工作要求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事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 (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政策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各乡(镇)要切实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的各项具体业务工作。各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务会计主管部门的作用,积极参与,安排清产核资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培训、清查、检查、验收及“三资”管理日常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县国土资源、民政、林业、教育、水利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配合和指导。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二)做好宣传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政策,统一思想,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加强对“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人员的培训,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确保工作质量。 (三)加强督查指导。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和清产核资领导机构要经常组织成员单位深入村社,加强调研指导,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各地按规定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维护好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清产核资中 遇到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和措施。清产核资工作开展后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将联合对各乡(镇)清产核资工作进行督导、抽查,对工作不到位,清产核资不彻底的,要严明责任,限期整改,督促落实到位,确保“三资”清产核资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 1、XX省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登记表(表 2、XX省农村集体“三资”产权界定申报表 3、XX省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汇总表(汇9 1—11) 1—7) 第二篇:“三资”管理实施方案乌兰白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 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工作,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内容,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为扎实开展清理规范乡村“三资”管理工作,根据《XX县区推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发现并解决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核清“三资”底数,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建立“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和发送农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澄清各村资金、资产、资源底数。资金主要清查集体所有的现金、存款及应收、应付款;资产、资源主要清查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械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办公设备、农用水利设备及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设施等),自然资源(包括耕地、荒地、林地、沙岗、果园、水面、滩涂等)情况及发包、承包等情况,固定资产的变卖、租赁等资产、资源运营情况,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无形资产及其它资源。清理和规范乡村财务工作要对乡、村、组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各村、组资金、资产、资源底数。在全面澄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政务公开程序和村务公开程序在村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公开。 (二)规范各村财务管理程序。各行政村必须账目清楚,设置合理齐全,审批权限明确,收入入账及时,支出发生有据。各项开支一律做到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有合规的支出用途、有具体经办人、有单位负责人和审核人签字,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村(组)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村监督委员会(组委会)集体审核并签署意见,再经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人(组长)审批联签后,由报账人员向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现金、银行存款必须做到账款相符;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必须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定期核对账目,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全面清理核实债权债务。 (三)建立健全村财务监管的长效机制。要以《实施方案》为指导,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基层财务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规范财务工作流程,积极推行会计电算化;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公开、民主管理、资金审批、债务管理等制度。 三、工作原则 (一)“四权”不变原则。即坚持“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平调、挪用、拆借村集体资金,不得非法侵占集体资产和资源。 (二)民主管理原则。要尊重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三)服务群众原则。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必须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加强效能建设,树立“窗口”形象,把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贯穿于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始终。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首先,开好镇班子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全面部署规范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工作。出台进一步加强集体“三资”管理管理办法,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活动的内容、要求等。其次,搞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要组织力量,对集体“三资”管理现状、存在问题进行全面调查与分析,掌握第一手资料。组织召开一次由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经济合作社社长、报帐员及乡镇机关干部参加的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进行宣传发动,作出全面部署。再次,建立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抓好这项工作,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制订好具体工作计划。 (二)实施阶段。 1、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各行政村要组织力量对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造册登记。 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取消代理中心总帐户,分村设置基本核算帐户。探索建立农村“三资”管理长效机制,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三资”管理中的职责。 3、解决问题,查处案件。各村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发现的白条抵库、公款私存、借支集体公款、私设小金库、依法侵占、挪用集体资金、渎职失职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构成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三)验收阶段 检查验收,确保成效。该项工作基本完成后,有关部门会同乡镇对各村组织检查验收,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行政村根据检查验收提出的意见,按照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逐一进行查漏补缺,搞好完善补课,提高工作质量;要认真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与好工作总结材料。 五、工作要求 开展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端正态度,扎实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 附:乌兰白镇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第三篇。三资管理实施方案独贵塔拉镇“三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村级“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根据旗纪委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三资”管理制度,提升“三资”监管水平,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二)目标任务。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以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维护农民利益为重点,通过强化村级集体“三资”管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努力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公开透明、监督民主、动作规范、管理科学的长效机制,预防农村基层消极腐败现象发生。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三资”保值增值,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委托管理的范围、内容、方法和基本原则 (一)范围 全镇15个村、1个社区村级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 (二)内容 1、村级集体资金。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原有的积累、取得发包及上交收入、经营收入、投资收入、土地征用补偿收入、集体资产变卖收入、上级专项资金及补助收入、社会捐赠资金、其他收入等形成的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 2、村级集体资产。指村级集体所有的各类固定资产、实物投资、债权股权、接受的捐赠物资及无形资产等。 3、村级集体资源。指村级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法律规定属于村级集体所有的山林、荒地、水面等自然资源。 (三)方法 村级“三资”实行委托管理的形式,通过签订委托书,将资产、资源、资金委托龙山镇“三资”委托管理服务中心代为管理,委托管理服务中心通过制定“三资”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全面监督村级“三资”的使用、投资、承包、租凭、处置、核销等运行过程,规范村支两委经济行为,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在财务管理上,继续实行“村财乡管”的财务和村级资金管理办法,完善财务管理相关程序和制度,严格收支管理保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四)基本原则 1、委托管理原则。村级集体“三资”由村级委托相应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受委托管理机构应遵循村级“三资”管理的 规律和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村级集体“三资”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不得侵害村级集体利益。 2、权属不变原则。实行委托管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所有权、收益权、处分权不变。涉及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支两委会和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保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 3、公开公平原则。村级集体“三资”的使用和收益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开,资金出借和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投资、转让等处置过程必须依法合规,并向全体村民公示。 三、工作步骤及程序 第一阶段:成立机构,制定方案(6月15日—6月20日) (一)成立工作机构。建立村级集体“三资”委托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管理中心设主任1名,由分管农业的领导兼任,副主任2名,分别由财政所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工作人员8名;并根据县级方案制定具体的村级“三资”委托管理实施方案。 (二)召开动员大会。6月20日下午召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管理中心全体成员、包村干部、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文书参加的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工作和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全面开展清理(6月21日—7月30日) 镇管理中心组织人员配合村支两委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做到表、卡、册、据统一,达到帐证、帐帐、帐实三相符,并将清理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阶段:受理委托(8月1日—8月10日) 由村级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并经到会人数半数以上同意,再由村委会正式向镇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委托管理中心管理“三资”。 第四阶段:业务培训(8月11日—8月20日) 对管理中心负责人、会计、出纳,村支两委负责人,村报帐员、理财小组组长进行业务培训,使其初步熟悉、掌握岗位业务和工作流程,为管理服务工作正常运行奠定基础。 第五阶段:总结工作,整改落实被查找到问题(9月1日—9月20日) (一)镇管理中心负责对村级财务委托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材料上报旗纪委、村级集体“三资”委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在村级“三资”委托管理服务工作检查验收中,对存在的问题,管理中心要按照要求整改落实被查找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齐抓共管。龙山镇作为村级“三资”委托管理工作的主体,配合县村级“三资”委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农业、民政等部门加强村级“三资”委 托管理工作;同时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制定《龙山镇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三资”登记、清查招标投标、动态报告、审计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监管,提高“三资”委托管理质量。 (二)严格要求,保质保量。村级“三资”委托管理工作要在2011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要把抓好此项工作与推行“村务监事会”、“一箱三卡”、“六议两公开”、“两述一评”等结合起来,注重实效,避免走过场,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健全制度,加强监督。镇管理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民主理财,村务公开,奖惩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岗位职责,进行规范操作,并将村级“三资”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并与政府工作目标考核挂钩,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 第四篇:三资清查实施方案“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农村集体“三资”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物质基础。当前村级财务管理还是侧重于资金管理,疏于资产和资源的管理,导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家底不清,管理不规范,资产流失现象仍然存在,不仅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而且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隐患。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三资”清理、加强“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基本原则 (一)民主公开的原则。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三资”清理过程中,要自始自终坚持这项原则,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履行民主程序,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二)维护农民利益的原则。“三资”清理就是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处理相关问题时,以维护农民利益、集体利益为出发点。 (三)产权不得平调的原则。“三资”清理中,要保持“三资”所有权不变,原属村民小组的仍然是村民小组的,村里只负责组织清理登记,不能改变其权属。原属村里的仍然是村里的。 三、“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这次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清理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状况,核实“三资”底数,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登记台账,健全管理制度,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体工作目标是: (一)通过清理,全面摸清村(组)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二)通过依法界定所有权,核实集体所有的“三资”总额,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 (三)通过建立登记台账,把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及时反映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 (四)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监督。 四、“三资”清理工作的对象和范围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对象是全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理工作范围是上述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 五、“三资”清理工作的操作程序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程序进行。 (一)清理。以村自查为主,全面进行清理。每个村成立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会计、村务监督小组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参加的7-9人小组,对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资金、资产的清理,要以村报账员账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资源的清理,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 (二)登记。在“三资”清理过程中,按照县里统一制定的清理核实情况登记表,清理一项登记一项。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三)核实。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三资”,由村务监督小组或村民主理财小组、各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核实。重点对“三资”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三资”,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四)公示。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或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凡在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三资”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认真进行核查,直至农民群众认可。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三资”,不得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及时上报。 (五)确认。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 (六)上报。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三资”清理结果,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报账员、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分别签字后上报。 六、“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步骤 这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从2016年5月开始,到2016年12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发动(6月份) 成立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工作方案,召开“三资”清理工作会议;要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等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政策,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积极性,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清理(7-12月份) 对本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自查登记,填写统一印制的“三资”情况登记表,由村民主理财小组核实并报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再汇总上报。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村自查上报“三资”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做到账账、账表、账款、账实、账证“五相符”。要对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修订完善合同。将本村(组)经检查核实的“三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后有异议的,重新履行登记核实程序。公示无异议的,分别设置资金、资产和资源台账,台账一式二份,上报镇政府一份、村存档一份。 七、切实加强对“三资”清理工作领导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在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下。我村分别成立了由村总支书记任组长,村两委及各村民组代表为成员的“三资”清理小组和核实小组。 (二)明晰思路,建章立制。开展“三资”清理,要本着“重点突出,全面推行;把握政策,宽严相济;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核清“三资”底数,纠正“三资”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针对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对策,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坚持标准,严格考核。严格执行“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开展“三资”清理工作,是推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对工作不认真、不积极、敷衍塞责的行为,要及时提出严肃批评,责令改正;对失职渎职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要顾全大局、服务中心,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确保三资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2016年5月30日 第五篇:股份公司三资清查工作实施方案XX市大鹏水头股份合作公司“三资” 清理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纪委集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部署,按照大鹏办事处《关于印发的通知》(新鹏委办[2012]20号)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公司“三资”清理监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把“三资”清理监管工作作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与社区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公司上下各部门按职能做好清查管理工作分工,全面合作,相互配合,坚持实事求是,廉洁自律,抓好落实。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全面清理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涵盖“村改居”和原村、组两级的)的全部资金、资产、资源。核实“三资”数量,明确产权关系,建立台帐,完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三资”档案库,维护集体和股民的合法权益,推动经济发展和维持社会稳定。工作目标:一是全面清查,摸清社区股份公司“三资”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做到账实、账款、账账相符。二是核实“三资”项目,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三是建立台帐,及时反映社区股份公司资金的使用、资1 产及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陈锦成 副组长:詹土旺、陈赞松 成员:萧建斌、詹冬至、陈少康、陈赞洲、陈锦添、 陈彩美、马骅妹 联络员:陈彩美 领导小组设在股份公司经理办公司,由陈赞松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三资”清理监管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清理监管工作的业务培训,学习好清理工作操作、表格填报、社区和原村、组两级财务管理和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 (二)清查核资工作(6月16日-8月10日) 1、清查登记。成立“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组,具体负责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三资”的清查,将清查结果登记在册。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对账、物、款进行逐笔核实,并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或组织者对有物无账的资产要合理评估价值,及时纳入账内核算;对有账无物的资产要查明原因,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处理;对账面价值和事迹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资产要进行价值重估。 2、复查核对。由公司董事长及股东代表汇同集体资产办、财务管理中心组成核实小组对本公司清查登记的“三资”项目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重新复核。 3、公示确认。公司清理监管工作组把经核实后的公司“三资”情况逐项逐笔上传至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及于企务公开栏张贴公示。公示期间,凡有股民提出异议的都应认真进行核查。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公司“三资”不予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上报办事处“三资”清理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处理。公司期满无异议的,公司将及时召开全体股民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进行确认。 4、建立台账。对经过清理确认的“三资”按货币资金、固定资产、集体资产、经济合同、债权债务等类别进行登记造册,明确产权,建立台账,完善“三资”档案库。协助集体资产办、财务管理中心等完善管理制度建设,包括是否更改银行账户,建立公司财务等相关制度及时更新企务信息等。 (三)总结验收(9月21日-9月30日) 公司“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组要对股份合作公司的“三资”清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小组,并由公司领导小组对“三资”清理工作进行总体验收,随时迎接上级检查。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完善制度管理。日后,对股份合作公司的集体资产、 资源承包、租赁等都签订书面协议,严格归档管理,建立和完善合同及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三资”档案库。 (二)加大公开力度。股份合作公司要把“三资”清理监管情况作为企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今年内将“三资”台账情况在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和企务公开栏公开,及时更新信息,保障社区股民的之情款和参与权。 (三)严格自查,接受监督。对股份合作公司的“三资”清理监管工作要严格自查,实事求是,对有违反“三资”管理规定的问题要如实反映,接受上级的监督,严防暗箱操作谋取私利、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隐瞒、截留、坐支集体收入等案件的发生。 第28页 共28页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积石山县“三资”工作方案.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6696043.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