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T+0147-2018+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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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B3301浙 江 省 杭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B 3301/T 01472018代替 DB3301/T 39-2010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管理规范2018 - 06 - 20 发布2018 - 07- 20 实施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DB3301/T 01472018前言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是将政府与群众密切相关,具有行政审批权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各部门以“物 理和逻辑相结合” 的方式集中起来,以办理事项为导向,建设一站式电子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构建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效能监察为一体的网上行政服务。本标准规范由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提出。本标准规范主要起草单位:杭州市上城区行政服
2、务中心。本标准规范主要起草人:杨盛强、李晋楠、杜建军、周洁、沈琪、李云桃、吴跃。 本标准历次发布版本:DB3301/T 39-2010。IDB3301/T 01472018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政府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工作部门、事项进驻要求、工作人员要求、审批运行流 程、运维保障及使用要求、监督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政府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的运行与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3、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492号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811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86号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0867号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市民之家”、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功能、打造“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092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308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网上审批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进行审批事项申请,系统根据
4、已设定的程序为申请人完成受理、审核、批 准、反馈等流程。3.2 服务对象申请网上办理审批、服务事项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3.3 网上审批事项进驻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事项、行政机关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类(可统称行政服务类)及相关行政征收事项。3.4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 请,经过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的行为。3.5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6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调整的行政审批和登记。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审批(即有关行政机关对
5、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 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政府行使产权人对有关资产管理的审批、政府财政优惠待遇审批(主要是政府基金使用、税费减免、进入政府产业园区等事项)、授予荣誉称号审批和宗教民族政策性事项审批等。3.6 公共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以合作为基础,强调政府的服务性,强调公民的权利,根据其内容和形式可分为基础公共服务、经济公共服务、社会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服务。其中社会公共服务则是指通过国家权力介入或公共资源投入为满足公民的社会发展活动的直接需要所提供的服务。社会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民的生存、 生活、发展等社会性直接需求,如公办教育、公办医疗、公办社会福利等。4 工作部门、事项
6、进驻要求4.1 部门进驻要求包括本级政府具有审批、收费及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单位)以及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社会中介 服务机构。4.2 事项进驻要求4.2.1 凡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类、非行政许可审批类以及公共服务类及相关税费收缴等行政征收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等事项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宜进驻外,应 进驻网上行政服务中心。4.2.2 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应择优引进与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相关的社会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事项。4.3 政务公开要求遵循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公正和便民的原则,通过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网页界面呈现办理事项、 法律依据、需提供的材料、办事程序、办事期限
7、、收费与否及标准、办理结果、办理部门等。5 工作人员要求5.1 窗口人员5.1.1 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熟悉本窗口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服务标准。5.1.2 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熟练操作网上业务受理系统。5.1.3 具备较强语言表达水平,能使用服务对象能够理解的语言和文字表达或叙述。5.2 审批人员5.2.1 政治素质高,熟悉本部门相关政策法规。5.2.2 5 具备相应资质、资格并持证上岗。5.2.3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精通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业务。5.3 技术人员5.3.1 具备系统运行、维护相应资质,能根据工作要求开发及完善网上行政服务中心。5.3.2 负责网上行政服务中心日常维护
8、工作,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6 审批运行流程网上行政服务中心运行应符合本规范之规范性引用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实行“外网受理、内网办 理、外网反馈、网上监督”的一站式全程委托、自动代办的运行模式,网上行政审批流程设置要求应经 区法制办认可。6.1 审批流程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流程详见附录A。6.2 网上申请6.2.1 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登陆上城区门户网站,单击“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进入上城区网 上行政服务中心界面,填报电子表格并上传相关附件,完成该事项的网上申请。6.2.2 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具有提醒功能。当申办事项“网上申请”成功后,系统自动通过手机短信告 知申请人。6.3 初审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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