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4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银行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及问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docx

  • 上传人:w****g
  • 文档编号:5903818
  • 上传时间:2024-11-23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17.47KB
  • 下载积分:5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银行 不良贷款 责任 认定 问责 管理工作 实施细则
    资源描述:
    银行不良贷款责任认定 及问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信贷业务稳健运行,保障我行信贷资产安全和有效收益,增强不良贷款管理规范性和清收工作力度,控制和降低信用风险,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行有关经营管理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不良贷款的责任认定和问责管理工作以尊重事实、客观公正、审慎独立为基本原则。 第三条 不良贷款的责任认定和问责管理工作以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规定、行内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定等作为基本依据。 第四条 按照工作岗位、业务流程、职责权限等对不良贷款业务活动进行全面核查和不良信贷资产评估,涉及对信贷客户的业务受理、业务调查、审查意见、授信决策、授信实施、授信管理和贷后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尽职评价。 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不良贷款与《银行不良贷款管理与考核实施细则》所述一致。 第二章 不良贷款责任认定程序 第六条 不良贷款的责任认定和问责管理工作按照“业务经营机构/部门进行自我认定和材料上报、风险管理部门进行材料审核与合规评价并提出审查意见、稽核审计部门进行业务稽核审计并提出审计结果、信贷资产保全部门进行不良资产保全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不良贷款的责任认定和问责管理工作小组进行责任认定并提出问责管理建议”的程序对不良贷款发生与形成的全过程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认定。在此基础上,对需处理的相关责任人,按照经总行行长办公会最后确认的责任认定和问责意见,依照有关程序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七条 业务经营机构/部门指我行有授信业务经营职责的分支行机构和总行的业务经营部门。对于有信贷业务自主审批、自主发放、自我管理权责的分支行机构和总行的信贷业务经营部门,其权责内信贷业务的不良贷款第一责任人为不良贷款发生与形成时的单位或部门在职负责人。 第八条 总行不良贷款的责任认定和问责管理工作小组由总行风险管理部门、信贷资产保全部门、业务稽核审计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组成部门和成员以及小组工作办公室的设立由总行行长办公会决定和调整。 第九条 责任认定程序 (一)责任初步认定:指信贷业务经营机构/部门对其不良贷款业务管理期间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自我认定,并将责任认定结果和相关业务材料上报总行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和问责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办公室,由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材料进行审核和尽职评价;由信贷资产保全部门负责对不良资产保全进行评估评价。 (二)合规尽职评价:风险管理部门在业务经营机构/部门上报的不良贷款业务责任认定结果和相关业务材料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银行业监管政策以及我行相关信贷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业务的发生背景、管理情况、过程控制、存在问题和法律事务等方面进行材料核实与尽职评价。风险管理部门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报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业务审计:收到业务经营机构/部门的不良贷款业务自我责任认定材料后,总行工作小组办公室向工作小组负责人汇报同意后,向总行稽核审计部门书面提出业务专项审计工作意见函。总行稽核审计部门应在收到工作意见函后按照有关审计工作要求进行独立审计,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稽核审计工作并提出书面审计报告报工作小组办公室。 (四)资产保全评估:信贷资产保全部门在业务经营机构/部门上报的不良贷款相关业务材料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行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对不良贷款的资产状况的评估评价,对资产保全的措施和可能性提出意见,对不良贷款损失的可能性和损失度做出预测,最终提出对不良贷款的整体评估评价意见。以上工作要求在7个工作日完成并书面报工作小组办公室。 (五)小组合议: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收到上述有关部门的书面意见报告后,在3日内负责组织安排工作小组会商会议。通过小组合议形成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和问责的管理意见。 第十条 在进行责任认定过程中,总行工作小组可以随时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可以随时与相关机构/部门的相关当事人约谈了解情况,可以对不良贷款客户及其关联企业进行实地调查,不良贷款经营管理机构和部门以及总行相关部门对工作小组的工作必须给予积极协助和配合。 第三章 责任认定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 责任认定工作启动实施要求 (一)不良贷款业务经营管理机构/部门可以根据其单位综合管理工作需要自动启动不良贷款的责任认定和问责管理工作,按照本工作细则要求进行初步认定。不良贷款业务经营管理机构/部门启动认定工作的同时,须向总行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报备。 (二)总行不良贷款委员会根据我行不良贷款管理工作需要,向总行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要求进行启动。工作小组办公室报经工作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在2日内安排实施责任认定工作。 (三)总行工作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实施责任认定工作。 第十二条 不良贷款业务经营管理机构/部门自动启动责任认定工作,在向总行报备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认定和整体材料上报。 第十三条 由总行工作小组办公室书面通知不良贷款业务经营管理机构/部门进行责任认定。不良贷款业务经营管理机构/部门接到书面通知后5日内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认定和整体材料上报。 第十四条 责任认定工作启动后,对不良贷款业务的贷前调查人、业务管理人、授信审查审批人的人事关系予以冻结,涉及晋职、调动和加薪的事宜暂为停止,最终管理根据审定后的问责意见办理。此事项由工作小组办公室书面通知总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 责任认定工作启动后,对不良贷款业务经营管理机构或部门的新增信贷业务能否申报与办理以及对不良贷款业务经营管理机构或部门负责人的授权权限是否进行调整,工作小组可提出管理意见。该管理意见经小组负责人签署后,由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送达总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执行办理。 第十六条 对在信贷业务工作过程中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履职尽责的不良贷款相关责任人,在以下情况的基础上,可视其实际情况减轻、免除或认定无相关责任: (一)因国际/国家的重大政治或其他方面重大事件的直接影响或国家法规调整的直接影响或国家行业经济政策/体制的重大调整的直接影响等造成借款人丧失还款能力而形成损失的; (二)因不可抗拒和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造成借款人重大损失,同时又无法采取损失保障措施的情况发生,直接造成借款人丧失还款能力的; (三)在总行要求或根据工作统一部署,为实施业务创新、化解不良资产等因素情况下,无主观恶意造成的差错或损失; (四)经营机构/部门、授信工作人员通过自查自纠、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现阶段经营机构/部门、授信工作人员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针对已出现明显风险或潜在的存量有问题的授信业务,出于降低和化解授信业务风险、最大限度保全授信资产安全的需要,基于“后手优于前手”的原则予以周转发放的; (六)我行制度规定可以给予无责、免责和减责的其他情况。 第十七条 按要求进行初步认定工作的不良贷款业务经营管理机构/部门,应按时按规定上报认定意见和相关材料,对因迟报而产生的问题与后果承担责任,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责任认定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总行责任认定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与不良贷款业务的贷前调查人、业务管理人、授信审查审批人有亲属关系或存在利益与利害关系的,不得参与责任认定工作。 第十九条 总行责任认定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在进行业务核查、调查、审计和评估过程中,必须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和申辩,保证事实清楚和客观公正。 第二十条 我行各级员工、各经营机构和部门对责任认定工作程序的各环节均有监督和建议权。 第二十一条 在责任认定过程中,经查明对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歪曲事实的,对自己或指使他人对检举人、调查处理人等打击报复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内有关制度进行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 问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工作小组通过会商会议对不良贷款责任进行认定和形成问责管理意见。 第二十三条 工作小组成员通过会商会议将不良贷款业务经营与管理的档案材料、业务审核、审批过程、尽职评价、业务审计、资产评估和损失判断等情况进行交叉汇报、交叉审核、综合会商。 第二十四条 工作小组成员通过会商会议必须对责任认定和问责管理意见表述明确的意见和理由。 第二十五条 工作小组成员会商会议通过小组合议形成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和问责管理的共同意见,经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确认。 第二十六条 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将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和问责管理的意见上报总行行长办公会审议审定。 第二十七条 经总行行长办公会审议审定的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和问责管理的意见要求,由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办落实和监督执行,并负责落实过程中的意见反馈。 第二十八条 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和问责管理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罚办法》进行的管理和处罚不相抵触。 第二十九条 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和问责管理不与不良贷款经营管理单位的正常清收工作相抵触,不与总行不良贷款管理委员会确定的不良贷款清收与考核的工作安排要求相抵触。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总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银行不良贷款管理与考核实施细则》和《银行员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银行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及问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5903818.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