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_T 5015-2019 再生骨料道理基层工程技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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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再生骨料道路基层工程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recycled aggregate road base engineeringDB22/T 50152019主编部门: 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批准部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施行日期: 2019 年 4 月 8 日2019 长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通 告第 500 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发布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再生骨料道路基层工程技术标准的通告现批准再生骨料道路基层工程技术标准为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22/
2、T 5015-2019,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2019 年 4 月 8 日前 言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8 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吉建标20181 号)文件要求,编制组会同有关单位,经过调查研究、理论分析,总结实践经验,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具体情况, 编制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 材料;5 设计;6 施工;7 质量验收。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吉林恒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
3、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地址: 长春市民康路 519 号,邮编:130041,邮箱:jljsbz),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吉林恒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吉林恒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南方路面机械有限公司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古文光张立华陈俊松李铁刚张 聪孙宏亮杨 天王丽冰田丽鑫王青松程 鹏姜长龙邵明帅李 宁王春伟高 菲徐 俭孙炜宁张宝成朱春凤付伟光金 磊李月姝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关洪波周 毅陶乐然孟 辉刘 旭目次1 总则12 术语和符号22.1 术语22.
4、2 符号23 基本规定44 材料54.1 再生骨料54.2 水泥84.3 石灰84.4 粉煤灰94.5 水105 设计115.1 一般规定115.2 再生骨料混合料组成设计115.3 路面结构设计145.4 改建设计146 施工156.1 一般规定156.2 再生骨料制备156.3 拌和与运输166.4 摊铺与碾压166.5 养生176.6 交通管制187 质量验收197.1 一般规定197.2 水泥稳定再生骨料道路基层验收197.3 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骨料道路基层验收21本标准用词说明23引用标准名录24附:条文说明251 总 则1.0.1 为适应城镇道路建设的需要,合理利用建筑、道路废弃物
5、, 规范再生骨料在道路基层工程中的应用,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镇道路(不含快速路) 及广场、停车场等再生骨料基层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1.0.3 再生骨料道路基层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4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再生骨料 recycled aggregate由建筑垃圾中的混凝土、砂浆、石、砖瓦等加工而成的粒料。2.1.2 再生粗骨料 recycled coarse aggregate粒径大于 4. 75mm 颗粒多于总质量 90%的再生骨料。2.1.3 再生细骨料 recycled fi
6、ne aggregate粒径小于 4. 75mm 颗粒多于总质量 90%的再生骨料。2.1.4 再生级配骨料 recycled graded aggregate掺用了再生骨料的级配骨料。2.1.5 杂物 impurities再生骨料中除混凝土、砂浆、石、砖瓦之外的其他物质。2.1.6 泥块含量 content of clay lump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中原粒径大于 4.75 mm,经水浸洗、手捏后变成小于 2.36mm 的颗粒含量。2.1.7 再生骨料混合料 recycled aggregate mixture由再生级配骨料配制的混合料。2.1.8 再生骨料道路基层recycled aggre
7、gate road base采用再生骨料混合料铺筑的道路基层。2.2 符号w0 再生骨料混合料最佳含水率;h厚度; l弯沉值;R强度;s 标准差;T温度;应变。3 基本规定3.0.1 再生骨料应采用固定式或移动式破碎站生产,混合料应由搅拌厂集中拌制。3.0.2 再生骨料不得含有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质。3.0.3 再生骨料道路基层不得暴露过冬。3.0.4 高填土路基、软土路基、旧路加宽路基,应在沉降值符合设计规定且沉降稳定后,方可施工道路基层。4 材料4.1 再生骨料4.1.1 再生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JC/T 2281 的规定。4.1.2 再生骨料按照技术要求
8、分为类、类。4.1.3 类再生骨料可用于主干路及以下道路的基层。4.1.4 类再生骨料可用于主干路下基层和次干路及以下道路的基层。4.1.5 再生粗骨料性能应符合表 4.1.5 规定。表 4.1.5再生粗骨料性能指标要求项目I 类II 类混凝土石含量(%)90压碎指标(%)3035杂物含量(%)0.51.0针片状颗粒含量(%)20注:城市主干路上基层与下基层压碎值不应大于 30%;其他道路上基层压碎值不应大于 30%,下基层压碎值不应大于 35%。4.1.6 再生粗骨料规格要求应符合表 4.1.6 的规定。表 4.1.6再生粗骨料规格要求工程粒径(mm)通过以下筛孔(mm)质量百分率(%)公称
9、粒径(mm)37.531.5199.54.752030100901000101931.5102010090100010059.519510100901000104.759.54.1.7 再生细骨料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4.1.7 的规定。表 4.1.7再生细骨料技术要求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砂当量(%)40JTG E42(T0334)有机质含量(%)2JTG E42(T0336)0.075mm 以下材料的塑性指数17JTG E40(T0118)4.1.8 再生细骨料规格要求应符合表 4.1.8 的规定。表 4.1.8再生细骨料规格要求工程粒径(mm)通过以下筛孔(mm)质量百分率(%)公称粒径(
10、mm)9.54.752.360.60.075051009010002004.754.1.9 按照胶凝材料分为水泥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4.1.10 水泥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级配组成应符合表 4.1.10 的规定。表 4.1.10水泥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级配组成项目通过质量百分率(%)主干路次干路及以下道路下基层/上基层上基层下基层/上基层上基层筛孔尺寸(mm)37.510031.59010010026.51008194901001982861006783738716737988936178658213.265727686547358759.553625972456447
11、664.753545354530503050续 表 4.1.102.3622312231193619361.1813221322122612260.68158158198190.35105105145140.1537373103100.075252527274.1.11 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级配组成应符合表 4.1.11的规定。4.1.11 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级配组成项目通过质量百分率(%)主干路次干路及以下道路筛孔尺寸(mm)37.510031.51009010026.58198729019527048689.5305030504.75183818382.361027102
12、71.188206200.607074.1.12 再生骨料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按同来源、同类别、同规格、同批次每 600t 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600t 的应按一批计。再生骨料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 执行。4.2 水泥4.2.1 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道路硅酸盐水泥GB/T 13693 的规定。4.2.2 应选用初凝时间大于 180min、终凝时间不小于 360min 的42.5 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或 32.5 级、42.5 级矿渣硅酸盐、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与生产日期,复检合格方可使用。4.2.3 水泥储存期超过出
13、厂日期 3 个月或受潮,应进行性能试验, 合格后方可使用。4.3 石灰4.3.1 石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生石灰JC/T 479 和建筑消石灰JC/T 481 的规定。4.3.2 宜用 13 级的新灰,石灰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4.3.2 的规定。表 4.3.2石灰技术指标材料种类技术指标钙质生石灰镁质生石灰钙质消石灰镁质消石灰等级有效钙加氧化镁含量(%)858070807565656055605550未消化残渣含量5mm 圆孔筛筛余(%)71117101420含水量(%)444444细度0.71mm方孔筛筛余(%)011011续 表 4.3.2材料种类技术指标钙质生石灰镁质生石灰钙质消石灰镁
14、质消石灰等级0.125mm方孔筛累计筛余(%)13201320钙镁石灰的分类界限,氧化镁的含量(%)5544注:硅、铝、镁氧化物含量之和大于 5%的生石灰,有效钙加氧化镁含量指标, 等75%,等70%,等60%;未消化残渣含量指标均与镁质生 石灰指标相同。4.3.3 磨细生石灰,可不经消解直接使用;块灰应在使用前 23 天完成消解,未能消解的生石灰块应筛除,消解石灰的粒径不得大于 10mm。4.3.4 对储存较久或经过雨期的消解石灰应先经过试验,根据活性氧化物的含量决定能否使用和使用方法。4.4 粉煤灰4.4.1 粉煤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T 1596 的规定。
15、4.4.2 粉煤灰中的 SiO2、Al2O3 和 Fe2O3 总量宜大于 70%;在温度为(95025)时的烧失量宜小于或等于 10%。4.4.3 当烧失量大于 10%时,应经试验确认混合料强度符合要求时,方可采用。4.4.4 细度应满足 90%通过 0.3mm 筛孔,70%通过 0.075mm 筛孔,比表面积大于 2500cm2/g。4.5 水4.5.1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 的规定。5 设计5.1 一般规定5.1.1 城镇道路基层的设计,优先使用再生骨料。5.1.2 再生骨料道路基层的组合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 的规定。5.2 再生
16、骨料混合料组成设计5.2.1 水泥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的强度标准应符合表 5.2.1 的规定。表 5.2.1水泥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的压实度与 7d 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层位稳定类型特重交通重、中交通轻交通压实度(%)抗压强度(MPa)压实度(%)抗压强度(MPa)压实度(%)抗压强度(MPa)上基层集料983.54.59834972.53.5下基层集料972.5972.0961.55.2.2 水泥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的组成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试配时水泥掺量宜按表 5.2.2-1 选取;表 5.2.2-1水泥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试配水泥掺量骨料类别结构部位水泥掺量(%)I 类上基层3456下基层34
17、56II 类上基层4567下基层34562 水泥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的组成应符合表 4.1.10 要求;3 应采用重型击实试验方法确定不同水泥掺量、混合料的最佳含水率和最大干密度;4 按规定的压实度计算不同水泥掺量试件的干密度;5 制备再生骨料混合料试件,试件尺寸150mm150mm, 试件数量不少于 9 个;6 试件养护和抗压强度测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 的规定;7 强度试验的平行试验最少试件数量,应符合表 5.2.2-2 的规定;表 5.2.2-2最少试件数量偏差系数(%)1520试件数量(个)9138 根据抗压强度试验结果,选定水泥掺量,水泥最
18、小掺量应不小于 3%;当采用 32.5 强度等级的水泥时,水泥最小掺量应不小于 4%。采用内插法计算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率;9 对再生级配骨料进行配料设计时,应绘制级配曲线,使设计合成级配在相应的级配范围内。5.2.3 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的组成设计:1 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的强度标准应符合表5.2.3-1 的规定;表 5.2.3-1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的压实度与 7d 龄期抗压强度层位稳定类型特重、重、中交通轻交通压实度(%)抗压强度(MPa)压实度(%)抗压强度(MPa)上基层集料980.8970.6下基层集料970.6960.52 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石
19、灰与粉煤灰的质量比例宜为 1:21:4,石灰粉煤灰与骨料的质量比例应为 15:8520:80;3 再生骨料混合料的组成设计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制备不同比例的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采用重型击实试验方法确定不同比例石灰粉煤灰混合料的最佳含水率和最大干密度,对比相同龄期和相同压实度的抗压强度,选用试件强度最大的石灰粉煤灰比例;2) 试配时石灰掺量宜按表 5.2.3-2 选取。根据上款确定石灰粉煤灰比例计算粉煤灰用量;表 5.2.3-2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试配石灰掺量结构部位石灰掺量(%)上基层4567下基层34563) 应采用重型击实试验方法确定不同石灰掺量混合料的最佳含水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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