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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湟水河项目工程办管理制度.docx

  • 上传人:Fis****915
  • 文档编号:451845
  • 上传时间: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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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湟水河 项目 工程 管理制度
    资源描述: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西宁市湟水河城区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 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办公室制度 二〇一六年三月 目 录 一、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1 二、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14 三、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25 四、试验工作管理办法 32 五、资料管理办法 38 六、统计管理办法 42 七、材料统计上报办法 43 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办公室岗位职责 44 测量队岗位职责 46 试验室岗位职责 47 编号: 时间:2021年x月x日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页码:第51页 共53页 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办公室制度 一、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项目部设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办公室,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项目部工程的技术、质量监督工作。 第二条 各施工厂队设专职技术员,负责本施工厂队的技术、质量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 设计及技术交底 (一)经建设单位批准后的设计文件由工程管理办下发各施工厂队和相关部门。 (二)技术交底工作分三级进行。一级由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组织,工程管理办向现场技术员、施工厂队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必要时扩大到班组长)并做好记录;二级由现场技术员向班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交底,此交底是各级技术交底的关键,必须向班(组)长(必要时全体人员)和有关人员反复细致地进行;三级由班组长向工人交底。班(组)长应结合承担的具体任务向班(组)成员交待清楚施工任务、关键部位、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分工及配合、安全等事项。 (三)技术交底的要求 1、除领会设计意图外,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和变更的要求,执行和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2、整个施工过程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均须作技术交底,对一些特殊的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的隐蔽工程,更应认真作技术交底。 3、对易发生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工种及工程部位,在技术交底时,应着重强调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4、技术交底工作必须以书面形式开展,交底内容应详实有序,字迹要清楚、完整,交底人、接受人须签字。 5、技术交底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作为整个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的一部分。 (四)技术交底的内容 1、项目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重点单位工程和特殊分部项工程的设计图纸;根据工程特点和关键部位,指出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 (3)重点单位工程与交叉作业过程中如何协作配合,双方在技术上措施上如何协调一致。 (4)对初次采用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新的操作方法以及特殊材料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5)土建与设备安装工艺的衔接,施工中如何穿插与配合。 (6)交待图纸审查中所提出的有关问题及解决方法。 (7)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中的关键问题。 (8)雨季及特殊条件下施工应采取技术防护措施。 (9)技术组织措施计划中,技术性较强,经济效果较显著的主控项目。 2、施工厂队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施工图纸。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重要的分部(项)工程的具体部位,标高和尺寸,预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及规格。 (4)土建与安装之间,各工种之间,队与队之间在施工中交叉作业的部位和施工方法。 (5)流水和立体交叉作业施工阶段划分。 (6)重要部位,雨季施工特殊条件下施工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7)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 (8)单位工程测量定位,主要是轴线、尺寸和标高。 (9)现浇砼、承重构件支模方法、拆模时间等。 (10)预制、现浇构件配筋规格、品种、数量和制作、绑扎、安装等要求。 (11)管线平面位置、规格、品种、数量及走向、坡度、埋设标高等。 (12)单位工程平面布置图。 (13)砼、砂浆、防水、绝缘、防腐材料等配合比及试件、试快的取样、养护方法等。 (14)宾格石笼施工程序和工艺。 (15)焊接程序和工艺。 (16)试水记录、砼冬季施工,设备开箱、设备试运转记录、测试打压记录等填写方法。 3、技术交底记录的归档,实行谁负责交底,谁就负责填写交底记录并负责将记录移交工程管理办存档。 4、凡因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失误等,发生的质量、技术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不同的岗位责任予以经济处罚。 第四条 图纸会审制度 (一)图纸会审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 (二)图纸会审包括自审和会审两部分工作。 (三)图纸会审形成会审记录。 (四)图纸自审程序 1、接到图纸后,总工程师及时安排或组织技术人员及有经验的工人进行自审,并提出各专业自审记录。 2、图纸自审的主要内容: (1)各专业施工图的张数、编号、与图纸目录是否相符。 (2)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设计总说明是否齐全,规定是否明确,三者有无矛盾。 (3)平面图所标注坐标、绝对标高与总图是否相符。相邻建筑坐标是否符合相对关系。设计基底标高是否正确。 (4)图面上的尺寸、标高、预留孔及预埋件的位置以及构件平、立面配筋与剖面有无错误。 (5)各专业施工图的轴线、位置(坐标)、标高及交叉点是否矛盾。平面图、大样图之间有无矛盾。 (6)图纸上构配件的编号、规格型号及数量与构配件一览表是否相符。 3、图纸经自审后,应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解决。 (五)图纸会审程序 1、图纸会审目的 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 2、会审参加人员 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工程管理办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相关人员。 3、图纸会审内容 (1)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有关规定。 (2)审查施工图的基础工程设计与地基处理有无问题,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地质情况。 (3)审查建设项目坐标、标高与总平面图中标注是否一致,与相关建设项目之间的几何尺寸关系以及轴线关系和方向等有无矛盾和差错。 (4)审查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和清楚明确,核对各专业图纸是否相符,相互间的关系尺寸、标高是否一致。 (5)审查图纸间关系是否矛盾或标注是否遗漏,建筑图本身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错,各种标高是否符合要求,与结构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 (6)审查建设项目与地下构筑物、管线等之间有无矛盾。 (7)审查结构图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中是否有钢筋明细表,若无钢筋明细表,钢筋砼关于钢筋构造方面的要求在图中是否说明清楚。 (8)审查施工图中有哪些施工特别困难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构件与配件,货源如何组织。 (9)对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可能性和应采用的必要措施进行商讨。 (10)设计中的新技术、新结构限于施工条件和施工机械设备能力以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设计单位予以改变部分设计的,审查时必须提出,共同研讨,求得圆满的解决方案。 第五条 技术复核制度 (一)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和影响全面的技术工作,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工程正式施工前进行复核,以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当复核发现差错应及时纠正,方可施工。 (二)技术复核的主要内容: 1、开挖:开挖线桩号坐标位置,测量定位的轴线(网)桩位置及其间距,水准点、轴线、及设计标高等。 2、构筑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轴线(网)桩的坐标位置,测量定位的标准轴线(网)桩位置及其间距,水准点、轴线、标高等。 3、地基与基础工程设备基础:基坑(槽)底的土质;基础中心线的位置;基础底标高、基础各部尺寸。 4、砼及钢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标高及各分部尺寸、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标高、型号和牢固程度;现浇砼的配合比、组成材料的质量状况、钢筋搭接长度;预埋构件安装位置及标高、接头情况、构件强度等。 5、砖、石砌筑工程:墙身中心线、砂浆配合比等。 6、管道工程:各种管道的标高及其坡度、预埋位置、检查井位置等。 7、电气工程:变、配电位置;高低压进出口方向;电缆沟的位置和方向;送电方向。 8、工业设备、仪器仪表的完好程度、数量及规格,以及根据工程需要指定的复核项目。 (三)技术复核记录由工程办复核工程内容的技术员负责填写,技术复核记录应有所办技术员的自复记录,并经质检人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复查意见和签字。 (四)技术复核记录必须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技术员负责交资料员,资料员收到后应进行造册登记后归档。 第六条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报送及审批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 施工组织设计是单位工程具体指导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编制月、周作业计划的基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设计的依据。 (二)编制原则 1、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和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 2、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操作规程,采用施工技术的先进性、针对性、适用性和经济合理性相结合,体现技术先进、组织严密、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同时内容简要、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图文并茂和醒目易懂。 3、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技术、物资资源、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现场的施工准备工作。 4、必须采用网络计划技术、计划协调技术和系统分析方法安排施工进度。积极开发计算机的推广和应用。合理安排季节性施工的工程项目,保证施工活动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5、结合现场及项目部实际情况,开展方案对比,选择拟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确定施工顺序、施工流向、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技术组织措施等。 6、尽量减少临时设施,采用动态管理等方法,合理储存物资,减少物资运输量,科学的布置施工平面图,减少施工用地,做到文明施工。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1、各施工厂队在开工前必须编制各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各施工厂队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上报项目部工程管理办审核、项目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审定后上报分局工程管理部审核。经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上报建设或监理单位审批。 (四)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变更 由于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变更,实施单位要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并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 (五)施工组织设计的交底 1、经过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应进行交底。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主持,工程技术办向项目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介绍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各项管理措施、平面布置等。 2、交底手续应表明时间、地点、交底人签字,保存记录并归档。 第七条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与控制制度 (一)工程管理办负责月计划、周计划的编制;计划编制依据为:合同总进度计划和施工总进度计划。 (二)月度施工计划和周施工计划的内容必须包含月(周)完成投资、工程量、工程形象和存在问题、大中型施工设备(含公司所有、自有及外租)配置情况、节点控制形象和确保计划实施所采取的措施等。 (三)月计划在每月25日前完成,月计划内容:上月计划完成情况描述及工程量、形象、设备配置、统计分析及存在问题,下月计划完成投资、工程量、工程形象、施工设备(含公司、自有及租赁)及劳动力资源安排、节点控制形象;计划的组织、技术、经济、管理保障措施; 第八条 施工日志填写制度 单项工程施工日志是在建工程整个施工阶段,有关施工技术方面的记录,在工程竣工若干年后,其耐久性、可靠性、安全性发生问题而影响其功能时,是查找原因,制定维修、加固方案的依据之一。是重要的工程施工技术履历档案,应按单位或单项工程分别单独填写,并纳入竣工文件。 (一)施工日志由各现场技术员按规定内容逐日连续填写,不得隔日、跳日或断日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应采用蓝黑或碳素墨汁笔书写。 (二)施工日志记录应详略得当,突出重点,着重记录与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关的内容,确保工程质量具有可追朔性,与工程施工和质量形成无关的内容不得写入其中。 (三)施工日志的主要内容 在首页上单独描述本工程的基本概况。主要包括设计概括、主要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开工及竣工日期等。按施工先后顺序如实记录工程形成的全过程: 1、施工期内每日气候、施工方法、劳力布置、机械配置、施工操作、施工进度和工程地质变化情况。 2、相关工作记录,如现场取样、检测、测量、技术交底等,并应与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核对,防止差、错、漏、缺、误记现象,确保相关资料的一致性。 3、工序检查、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情况及检查验收结论。 4、每日使用的主要材料规格、数量及检测结果。 5、施工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变更设计、主要工程材料代用等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效果记录。 6、施工中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和处理改进情况记录。 7、停工及原因(停工期间重要事件应记录)。 8、上级人员检查时提出的有关质量要求、发现的问题及相关指令,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9、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情况。 10、其他与工程施工和质量形成有关的情况。 11、施工日志中记录的问题必须有纠正和验证记录,做到问题闭合。 第九条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凡隐蔽工程由工程管理办组织验收,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设计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二)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四方(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共同验收后,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隐蔽检查记录由技术员或该项工程施工负责人填写,业主、设计、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共同会签。 (三)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 (四)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 1、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记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2、钢筋砼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预应力钢筋的对焊、冷拉、控制应力、砼、砂浆标号及强度,以及材料代用等情况。 3、砖、石砌体:抗震、拉结、砖过梁配筋部位品种、规格及数量。 4、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防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5、电气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 6、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五)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的填写内容 1、单位工程名称,隐蔽工程名称、部位,标高、尺寸和工程量。 2、材料产地、品种、规格、质量、含水率、容重、比重等。 3、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编号。 4、地基土类别及鉴定结论。 5、砼、砂浆等试块(件)强度、报告单编号,外加剂的名称及掺量。 6、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文字要简练、扼要,能说明问题,必要时应附三面图(平、立、剖面图)。 第十条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 (一)工程技术资料是为建筑施工提供指导和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载的技术文件。也是竣工后予存查或移交建设单位作为技术档案的原始凭证。 (二)单位工程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就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直到交工验收后结束。 (三)凡列入工程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各级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 二、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一)本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常务副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组成。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常务副经理、副经理 成 员: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施工厂队负责人 (二)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有关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有关质量管理的其他文件。 2、审定本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创优规划、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审核质量内控体系。 3、组织召开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研究部署重要质量工作。 4、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质量事故,审定处理方案。 5、负责质量管理所需人、财、物的配备,领导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评优和考核等活动。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综合办 水电四局湟水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 项目经理 专家组 项目副经理 总工程师 生产办 技术办 质量办 安全环保办 物资设备办 经营 管理 办 财务办 各施工厂队 试验室 测量队 (三)各级质量职责 1、项目经理的质量责任 (1)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直接对工程质量负责。 (2)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各项质量管理工作,组织确定并实施项目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方针。 (3)依据项目的合同工期要求,审定项目质量机构设置和人员,并对任职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和奖罚。 (4)按工程局和分局的有关规定,认真按程序选择合格得分包队伍,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队伍进行辞退。 (5)认真组织制订、完善内部质量管理制度。 (6)负责组织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计划、技术方案及质量措施。 (7)组织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做好工程竣工审计的前期工作及项目遗留问题的处理方法。 2、总工程师质量职责 (1)负责项目部工程技术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助项目经理负责抓好分管的工作,对分管的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2)审定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及重要的施工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听取工程技术、质量动态汇报,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4)组织项目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工作,以及技术进步成果的申报工作。 (5)组织施工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置工作。 (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有关工程技术、质量方面的沟通。 3、项目部副经理质量职责 (1)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中不断建立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照章管理,使工程进度、质量管理取得最优组合,良性运作,以达到管理目标。 (2)主持制定质量目标及方针,建立健全相应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运行。 (3)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质量事故。 4、工程质量管理办职责 (1)负责建立全方位、全过程的质保体系。 (2)负责工程质量“三检制”中的终检验收。 (3)在项目经理、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4)贯彻有关质量管理方针政策。 (5)负责编制项目部项目工程质量月(周)指标计划、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6)负责工程施工的竣工验收工作。 (7)参与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二条 质量目标 (一)工程项目质量事故率:0%; (二)合同履约率:100%; (三)工程合格率:100%; 第三条 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施工厂队主要领导及技术负责人要按各自的职责对其承建工程项目的质量负终身责任。在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对单项工程每个工序的内容和环节落实到责任人并由责任人签字。该签字责任人对其签字认可的内容负质量直接责任。 第四条 工程原材料质量监控制度 (一)根据物资部门材料供货情况进行原材料质量验收,杜绝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不合格的责令退回。 (二)工程管理办协助试验室负责对混凝土的所有原材料按照相关规范、技术要求,对材料实施进场检验。 (三)原材料所用的工程部位要记录详细。工程竣工时,由技术人员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形成竣工文件,然后归档。 第五条 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制度 (一)施工测量放线精度满足规范要求; (二)要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工程质量要符合设计和《验标》要求; (三)变更设计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四)施工日志等施工原始记录填写必须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签认齐全; (五)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要落实; (六)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要按规定检验、试验合格,并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质保书。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方可使用; (七)严格执行班组“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专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 (八)每月给施工厂队的结算单中,要有质量管理人员的签字方可进行结算。 第六条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一)按照建筑工程验收标准,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经施工厂队质检员自检合格后,报工程管理办现场质检员验收,并按规定时间报监理部现场监理验收。未经验收不得隐蔽作业; (二)隐蔽工程检查应由现场质检员填写,资料齐全,作为竣工文件保存; (三)隐蔽工程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 第七条 工程质量定期检查制度。 (一) 每月25日工程管理办组织质量大检查, 项目部各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对给前三名进行各施工面进行评比,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对评比优良的施工厂队进行奖励,评比差的施工厂队进行处罚。 (二) 质量检查由工程管理办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专职质量监督检查人员参加。 (三) 工程管理办对各施工厂队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和抽查,严格按项目质量考核表进行考核。 第八条 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一)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调查、处理按建设部颁布的相关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二)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应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减少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好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拍照或录像。 第九条 各分部工程项目竣工前,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写竣工报告或竣工总结,并按竣工验收条件的规定,认真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第十条 质量奖罚 工程管理办建立质量奖罚制度。 西宁市湟水河城区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属于重要工程,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是湟水河治理的前提。项目部执行质量一票否决制,采取经济手段,对违反规范要求及工艺标准或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处罚,对符合规范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的做法进行奖励。项目部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相关质量管理规定,不断提高质量意识,“高标准、严要求”,共同努力创建优质精品工程。 (一)本奖罚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内部各办公室及各施工厂队。 (二)本制度主要包含:总则、三级质检人员、试验室、测量队等内容。每月各专业工程的施工过程质量奖罚由项目部工程管理办考核、汇总,项目部总工程师签字生效、项目经理批准,财务办兑现。 (三)各施工厂队应将质量处罚兑现到相关责任人,工程管理办将不定期进行检查,违者扣除当月质量奖的20%。对于所有质量缺陷的处理费用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不能立即处理的质量缺陷,上报项目部开会讨论决定。 (四)对于质量奖罚的处理:工程管理办在当月质量奖考核中进行说明,由财务管理办在结款时直接奖励或扣除。 1、对屡犯同一类质量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追究处罚。当一个月内犯同一质量问题连续达到3次,除当次罚款外,还需停工培训1~3天,培训由施工厂队技术质量办进行,培训期间停发工资。对一个月内连续3次以上出现同一质量问题的员工,建议调换岗位或下调岗级1~2级。 2、对于业主或监理单位针对项目部质量方面的违规处罚金额,由质量办落实责任单位,并提出违规处罚金额的处理意见,报项目部领导批准后执行。 3、现场能直接明确违规责任人的,将对责任人处以50~500元/次的罚款,该罚款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兑现。 4、对于能积极配合完成质量办组织的工艺改进活动、相关工艺试验或日常质量检查等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及工艺标准施工、质量控制效果突出的单位或个人一般可给予100~500元/次的奖励,单次奖励最高控制在2000元。 (五)三级质检人员 1、三检人员不执行项目部关于质量管理方面的规定和办法,给予50~200元/次罚款。 2、三检人员不积极配合现场监理工程师及厂队、项目部做好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的,给予50~100元/次罚款。 3、三检人员未做好工程质量检验过程记录及工程验收台帐的,给予20~50元/次罚款。 4、三检人员由于责任心不强、技术要求不清、施工概念混淆造成质量隐患及质量事故的,给予300元/次罚款。 5、发生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相关责任三检人员未及时向本办公室领导报告或瞒报的,给予200元/次罚款。 6、一、二检人员对施工资料填写、初审和整理不及时和不规范的,给予50元/次罚款。 7、一、二检人员在质量办及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时不到现场的,给予50元/次罚款。 8、一、二检人员对质量办及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时提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解决、二次验收依旧存在的,给予100元/次罚款。 9、一、二检人员不按要求进行现场旁站的,给予50元/次罚款。 10、一、二检人员在工序未完或未达到验收标准向三检提出验收申请的,给予50元/次罚款。 11、一、二检人员未经三检验收直接向现场监理工程师申请验收的,给予500元/次罚款。 12、一、二检人员未向三检提出验收申请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给予200元/次罚款。 13、发生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相关责任一、二检人员未及时向质量办报告或瞒报的,给予200元/次罚款。 14、所有工序或单元验收项目应在每天早上到质量办前方值班室提前报验,验收资料应在申请验收前提交三检人员,保证资料齐全、填写准确,否则无报验计划不予验收,资料出现错误对责任二检罚款50元/次,并作返工处理。 (六)试验室 1、未按规定对施工中所用原材料进行检测的,给予200元/次罚款。 2、施工中未按规定及时取样的,给予200元/次罚款。 3、未对原材料、混凝土、灌浆等施工进行质量监控的,给予200元/次罚款。 4、按时报送试验检测资料及周报、月报记录等有关资料,并确保数据准确、齐全,违者罚款200~300元/次。 5、内业管理方面:试验室的各种设施、设备、试验条件应满足规范及合同要求;试验人员资格及数量满足规定要求;各种管理制度、试验规程及工作程序应完整、明确;各种试验检测原始记录真实、准确、完整,记录表格使用和填写应规范,各种资料按要求报送及时。违者每次罚款300~500元/项。 6、不配合质量办工作,对质量办正常指定试验项目拒不执行的,给予500元/次罚款。 7、未经质量办同意,私自对外提供任何资料的(含协作队),给予500元/次罚款。 (七)测量队 1、测量放样及成果出具不及时,影响质量控制及验收工作的,给予200元/次罚款。 2、由于测量原因造成的返工或各类偏差超标的,给予500元/次罚款。 3、没有及时提交测量资料或资料不规范、不真实的,给予200元/次罚款。 4、测量工器具、设备未定期校验的,给予500元/台罚款。 5、不配合质量办工作,对质量办正常指定的测量项目拒不执行的,给予300元/次罚款。 6、未经项目部同意,私自对外提供任何资料的(含施工厂队),给予500元/次罚款。 三、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在业务和技术上,接受工作管理办的领导,根据项目部和工程管理办的要求,完成测量测绘工作,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现场测量和资料整理工作。 第二条 在工程管理办的统一安排协调下,完成本项目的交接桩、控制网复测以及所有控制网点的保护及维修恢复工作。 第三条 配合本项目测量监理的工作,按规范和监理要求,做好本项目的现场测量和资料报批工作。 第四条 负责本项目内部测量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作,保证施工测量、换手测量及测量资料的报检、签认等工作正常开展。 第五条 负责所在桩段的线路断面测量工作和日常施工放样测量工作,并做好测量工作日志。 第六条 负责本项目内部测量质量检校工作,建立相应的测量质量事故上报制度,保证测量工作的可靠性和可控性。 第七条 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在工程管理办的指导下做好各种测量方案的编写,数据分析、评估和上报工作,并严格按报审通过的观测方案执行。 第八条 按要求做好测量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根据分局和项目部的要求及时上报归档资料。 第九条 按规定完成并定期上报本项目点的测量仪器设备台帐、仪器鉴定证书、测量人员台帐、人员资质证书等资料。 第十条 根据测量项目部和所属施工项目部的要求,积极配合完成与测量相关的其它任务。 第十一条 现场测量管理制度 (一)各分项目测量组,应按要求建立现场测量管理制度,保证测量工作有序开展。 (二)现场测量必须坚持“先控制后碎部,先整体后局部”的工作原则。重要部位和关键点位,必须采取两种以上方法进行施测,以保证有效的校核。 (三)现场测量作业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仪器设备的使用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注意人身和仪器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四)在测量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有关工程测量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执行。 (五)在施工测量过程中,测量员必须持测量培训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记录员要认真记录、计算,并对测量资料进行检查;前视员要及时与测站沟通,保证定点准确。 (六)各分项目测量组必须对出具的测量数据和结论负责,上报成果必须实事求是、数据准确、结论明确,必须有测量队负责人签字。 (七)各分项目测量组,必须按规定对测量数据使用统一格式的手簿进行记录。不得随意撕页,也不得无故留下空页;对取用的数据均应由两人独立进行检查,确认无误,签字后方可取用;对采用电子记录格式的资料应遵守相关规定。 (八)各分项目测量队组必须按规定对施工测量成果进行检查、校核、整理,并分类归档,妥善保管;并按要求上报测量成果资料和竣工资料。 (九)各分项目测量组在进行重要部位放样工作前,测量队负责人必须对测量组成员进行测量技术交底,并形成文字记录,保证每一个参与测量的人员明白各自的职责及作业方法,保证现场测量成果的准确性。 (十)各测量小组在现场测量放样结束后,必须将所放点位对现场技术员交底,并形成测量放样单,测量放样单上必须有测量人员,现场技术员签字。 第十二条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配置 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业主及监理的要求,尽可能配备先进的测量设备,提高工程测量工作的自动化程度,减少测量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测量成果质量。 (二)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 1、 仪器的开箱、入箱及安置 (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平放在地上,严禁手提或怀抱着仪器开箱,以免仪器在开箱时仪器落地损坏。开箱后应注意看清楚仪器在箱中安放的状态,以便在用完后按原样入箱。 (2)仪器在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提取仪器时,要用手托住仪器的基座,另一手握持支架,将仪器轻轻取出,严禁用手提望远镜和横轴。仪器及所用部件取出后,应及时合上箱盖,以免灰尘进入箱内。 (3)安置仪器时根据控制点所在位置,尽量选择地势平坦,施工干扰小的位置,安置仪器时一定要注意检查仪器脚架是否可靠,确认连接螺旋连接牢固后,方可松手。但应注意连接螺旋的松紧应适度,不可过松或过紧。 (4)观测结束后应将脚螺旋和制动、微动各螺旋退回到正常位置,并用擦镜纸或软毛刷除去仪器上表面的灰尘。然后卸下仪器双手托持,按出箱时的位置放入原箱。盖箱前应将各制动螺旋轻轻旋紧,检查附件齐全后可轻合箱盖,箱盖吻合方可上盖,不可强力施压以免损坏仪器。 2、仪器的使用与管理 (1)各种测量仪器应符合项目部关于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2)新购仪器、工具,在使用前应到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新购置的仪器、转拨自其他项目的仪器,应结合仪器认真阅读说明书,从初级到高级,先基本操作后高级操作,反复学习、总结、力求做到“得心应手”最大限度地发挥仪器的作用,不熟悉仪器操作的人员不得盲目使用。 (3)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使用过程做好维护,使用后及时进行养护。 (4)各种光电类、激光类仪器必须定期送到具有国家授权的资质部门进行鉴定。鉴定时间不宜超过规定时间,以确保测量的准确和精度。 (5)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鉴定、校正后不满足标称精度、超过鉴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辩的仪器。 (6)使用全站仪、光电测距仪,在无滤光片的情况下禁止将望远镜直接对准太阳,以免伤害眼睛和损害测距部分发光二级管。 (7)在强烈阳光、雨天或潮湿环境下作业,务必在伞的遮掩下工作。 (8)对仪器要小心轻放,避免强烈的冲击震动,安置仪器前应检查三脚架的牢固性,整个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离开仪器,防止意外发生。 (9)转站时,即使很近也应取下仪器装箱。测量工作结束后,先关机卸下电池后装箱,长途运输要提供合适的减震措施,防止仪器受到突然震动。 (10)测量仪器要设置专库存放,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震、防雾、防尘、防锈。仪器应保持干燥,遇雨后将其擦干,放在通风处、晾干后再装箱。各种仪器均不可受压、受冻、受潮或受高温,仪器箱不要靠近火炉或暖气管,不许仪器箱上坐人。 (11)仪器长途运输时,应切实做好防震、防潮工作。装车时务必使仪器正放,不可倒置。测量人员携带仪器乘汽车时,应将仪器放在防震垫上或腿上抱持,以防震动颠簸损坏仪器。 (12)必须建立健全测量仪器设备台帐、精密测量仪器卡,仪器档案等制度,仪器出库、入库调迁项目,应办理登记、签认手续。 (13)对测量仪器的管理,由测量队制定检查评比办法,对维护仪器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因使用不当、保管不良造成仪器损坏,应及时追究责任,根据情况给予处罚。 (14)当测量仪器,工具出现下列情况为不合格:已经损坏;过载或误操作;功能出现了可疑;显示不正常;超过了规定的周检确认时间间隔;仪表封面的完整性已被破坏;光电类、激光类仪器超过使用寿命,零点漂移严重,测量结果不稳定,测量结果可靠性低时,必须申请报废;常规仪器损坏后无法修复,或仪器破旧、示值难辩、性能不稳定,影响测量质量时,必须申请报废。 (15)测量仪器必须定人保管,对贵重精密测量仪器(如全站仪、精密水准仪、激光铅垂仪等)应规定专人保管,专人专用,专人送检,他人不得随意动用,以防损坏,降低精度。 第十三条 测量人员管理制度 (一)基本要求 1、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外业人员应能熟练操作水准仪、全站仪、GPS等测量仪器。 3、内业人员应能熟练掌握常用绘图软件和平差软件等。 4、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职业道德操守和高度的责任心。 (二)对测量队长的要求 1、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贯彻执行行业规范、规程。 2、负责大型测量控制网的组织设计、技术审核。 3、负责熟悉合同文件,负责组织对图纸的审核、校算。 4、领导全队(组)认真按照测量规范操作,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控制网的加密、复测,按照施工图纸放样,搞好各项精密测量工作。 5、负责组织编制各种管理职责,规章制度,使全队(组)的测量工作制度化、有序化。 6、负责带领全队(组)进行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支持员工的创造及合理化建议,解决在建工程中遇到的测量技术难题。 7、负责对员工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及测量人员的技术水平。 8、负责对测量成果的检查把关。 9、负责对仪器设备的管理,操作规程的督查。 10、负责对内业工作、内业资料的督查及管理。 11、负责组织对竣工文件的编制、收集、整理,及时组织编写竣工技术总结。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测量工作。 (三)对测量员的要求 1、认真学习测量知识,熟练掌握基础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 2、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3、按照测量规范要求操作。 4、积极参加各种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 5、在自己的岗位上严格把关。 6、司仪员负责仪器设备正确使用,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 7、记录员负责做好记录,记录要准确、字迹清晰,并做好记录本的编号、妥善保存。 8、前视人员积极与测站保持沟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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