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项目收入、成本、税金会计核算流程2019.08.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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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业 项目 收入 成本 税金 会计核算 流程 2019.08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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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青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营改增”后 收入、税金、成本确认核算流程 一、会计处理核算原则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 按照《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取得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时予以确认。每月按照取得的工程计量支付证书、结算书确认按照增值税价税分离计算不含税收入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依据计量支付证书确认的金额记入应收账款,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税金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不含税收入记入工程结算。 (二)销项税额的计提 如果工程结算书中或施工承包合同中未标明业主拖欠的部分工程款未来收款的时间,并且业主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比例支付工程款,则当期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应计提的销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进行核算,待实际收款开发票时将“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结转并计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科目. (三)进项税额的计提 按照工程进度表、材料验收单、机械日报汇总表等成本挂账单据,依据表中的数据进行价税分离挂账,税金计入应交税费-待确认进项税额或待认证进项税额中,待取得发票或实际认证发票时再计入应交税费—进项税额科目中。 二、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一)选择简易征收的老项目、甲供材、清包工 1、根据取得的计量支付证书确认收入、成本、毛利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2、书面合同标明付款日期的,且本月未到付款日期或(书面合同未标明付款日期的)则依据计量支付证书计提待确认销项税。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简易计税 3、“上接序号2:”收款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确认应交税费—销项税额,附发票记账联为附件。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简易计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4(1)、取得分包工程款进度(要求发票和工程进度书同时取得) 借:工程施工 应交税费—待确认进项税额—简易计税 贷:应付账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确认进项税额-简易计税 4(2)、如未取得发票,按照合同约定税率,价税分离做账.待取得发票认证后 ,计入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中。 借:工程施工 应交税费-待确认进项税额—简易计税 贷:应付账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确认进项税额-简易计税 5、取得材料费或机械费等费用发票(用于建筑工程老项目、甲供材、清包工为简易计税的,全额进成本,无需价税分离) 借:原材料/机械费/管理费用 贷:应付账款 6、结转实际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7、预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贷:内部往来或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8、预交增值税结转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9、月末将“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余额结转“内部往来-应交增值税-增值税—简易计税",同时根据增值税计提附加税(附加税通过“内部往来—应交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简易计税”核算) (1)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贷:内部往来—应交增值税-增值税—简易计税 (2)借: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贷:内部往来—应交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简易计税 延伸分录:分公司月初应将结转的增值税及附加税交至集团 分公司分录: 借:内部往来—应交增值税-增值税-简易计税 内部往来-应交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简易计税 贷:内部往来—资金往来 (二)选择一般计税的新项目 1、根据取得的计量支付证书确认收入、成本、毛利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2、如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并给甲方开具发票. (1)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一般计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税率 (2)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3、书面合同标明付款日期的,且本月未到付款日期或(书面合同未标明付款日期的)则依据计量支付证书计提待确认销项税.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一般计税 4、“上接序号3:”收款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确认应交税费—销项税额,附发票记账联。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一般计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税率 5、取得分包工程款进度(要求发票和工程进度书同时取得)(当月已认证按此方法做账) (1)工程进度挂账分录 借:工程施工 应交税费-待确认进项税—一般计税 贷:应付账款 (2)发票挂账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税率 贷:应交税费—待确认进项税-一般计税 6、取得分包工程款进度(要求发票和工程进度书同时取得)(当月未认证按此方法做账)。 (1)工程进度挂账分录 借:工程施工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税率 贷:应付账款 (2)下月认证后账务处理方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税率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税率 7、如未取得发票,按照合同约定税率,价税分离做账。待取得发票认证后,应交税费科目对冲。 (1)借:工程施工 应交税费-待确认进项税额—一般计税 贷:应付账款 (2)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税率 贷:应交税费-待确认进项税额-一般计税 8、材料费和机械费等费用挂账流程。 (1)取得材料费或机械费等费用发票当月已认证(用于一般计税方式的),按照上述“序号5”进行账务处理。 (2)如未认证或未取得,按上述需要6和7的流程做账。 9、进项税额转出账务处理 借:工程施工、原材料、机械费、施工间接费用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税率 10、预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一般计税 贷:内部往来或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11、预交增值税结转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一般计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一般计税 12、月末,根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中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明细科目余额合计数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一般计税 13、根据第11条和第12条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一般计税”的余额,结转“内部往来—应交增值税—增值税-一般计税”,同时根据增值税计提附加税(附加税通过“内部往来-应交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一般计税"核算).(此步骤注意未交增值税科目无论借方余额或贷方余额都应结转平账) (1)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一般计税 贷:内部往来—应交增值税—增值税—一般计税 (2)借: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贷:内部往来—应交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一般计税 延伸分录:分公司月初应将结转的增值税及附加税交至集团 分公司分录: 借:内部往来—应交增值税—增值税—一般计税 内部往来-应交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一般计税 贷:内部往来—资金往来 三、增值税核算要求及注意事项 1、从2019年8月1日起,产值收入挂账和分包成本挂账一律采用计量支付证书和进度结算单挂账,税金先行计入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和应交增值税—待确认进项税额或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开具和取得发票时,再结转至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科目中.对2019年8月1日前未按照新要求做账的,按照新要求进行挂账调整. 2、发票进行账务处理时只作为确认税金的附件. 3、项目付款时,严格要求发票作为付款的依据,依据应付账款发票台账数据,原则上取得发票金额大于付款金额才允许付款,如有特殊原因先付款后取得发票,在10个工作日内取得发票进行上述账务处理。如10个工作日内未取得发票,下次付款时将不予支付(特殊情况除外)。 4、对应交税费科目中“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确认进项税”增加供应商辅助核算。“待转销项税额”增加客户辅助核算. 5、2019年8月1日前因税率调整产生的产值、成本税金挂账有差异的,于2019年8月31日前调整完毕。 6、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务必检查单位名称和税号等信息,确保无误后,方可收取。 7、采取简易计税方式的,原则上不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8、当月已做进项税额的,务必在当月认证进项税额,当月做完账后打开科目明细账和进项税票抵扣联核对,确保进项税额无误再交于集团。 9、请各单位将本月需认证的进项税票,务必于次月出具完报表3日内连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进项税票抵扣联一并交于集团,集团统一认证。 10、当月简易计税开具总包发票,先缴纳增值税,再开具发票。 11、当月一般计税开具总包发票,先开具发票,应于次月5号内缴纳至集团. 12、结转至未交增值税科目时,一定分项目结转。 13、当月发生的增值税业务,一定当月结转。 青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 2019年8月19日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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