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_T 4388-2021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规范(高清正版).pdf
《DB37_T 4388-2021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规范(高清正版).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37_T 4388-2021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规范(高清正版).pdf(1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 ICS 03.160 CCS A 00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43882021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规范 Work specifications of public legal service platform 2021-08-16 发布 2021-09-16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原则.1 4.1 服务为本、协同推进.1 4.2 全面覆盖、高效精准.1 5 实体平台.2 5.1 场所建设.2 5.2 工作人员.3 5.3 工作制度.4 5.4 信息公开.4 6 热线平台.4 6.
2、1 平台建设.4 6.2 工作人员.4 6.3 工作制度.4 7 网络平台.5 7.1 平台架构.5 7.2 平台运行.5 7.3 工作人员.5 7.4 工作制度.5 8 服务内容、方式与流程.5 8.1 服务内容.5 8.2 服务方式与流程.6 9 质量控制.6 9.1 内部质量控制.6 9.2 外部质量控制.6 10 质量改进.6 10.1 共性问题处理.6 10.2 个案处理.6 10.3 持续改进.6 附录 A(资料性)服务流程.7 A.1 实体平台服务流程.7 A.2 热线平台服务流程.8 A.3 网络平台服务流程.8 参考文献.9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 标准化工作
3、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山东省司法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司法厅。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敬贵、刘晓峰、迟速、邵希光、李震、高洁、刘宁、毕玉琦。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基本原则、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与流程、质量控制、质量改进等。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与运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
4、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SF/T 0013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技术规范 建标129 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公共法律服务 public legal service 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为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基本法律服务需求而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设施、服务产品、服务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服务。3.2 公共法律服务对象 public legal service object 接受公共法律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参照本文件规定接
5、受公共法律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3.3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public legal service platform 集中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主要场所和载体。注:包括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实体平台包括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分中心)、工作站、工作室等。4 基本原则 4.1 服务为本、协同推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相互融合、资源共享,统一调度、一体运行,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4.2 全面覆盖、高效精准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服务应覆盖城乡,足量供应,信息化水平、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对服务需求及时响应,确保服务质量和效
6、率。5 实体平台 5.1 场所建设 5.1.1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5.1.1.1 名称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建立的为公共法律服务对象集中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场所,统一命名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设置的分中心,统一命名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分中心”。5.1.1.2 选址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选址符合以下要求:遵循人口集中、交通便利、临街设置的原则;建设等级、建筑标准和建筑设备应符合建标 129 的规定;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宜少于 1 000 m2,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宜少于800 m2。其中,服务大厅面积不低于建筑面积
7、的 30%。5.1.1.3 布局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布局符合以下要求:根据需要合理划分服务区、等候区、办公区等区域;服务区应根据需要合理设置引导台或指引服务窗口;服务区应设置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调解等服务窗口,具备条件的可设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咨询、安置帮教、监所远程视频探视等拓展服务窗口;应配备与窗口服务相配套的服务功能室;等候区应宽敞明亮、干净整洁,应配备数量适宜的男、女卫生间;办公区宜设置管理人员办公室、档案资料室、会议室、接待室,合理设置工作人员更衣室。5.1.1.4 设施设备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施设备符合以下要求:遵循实用、安全、科学、美观的原则,标识统一;配备无障碍设
8、施,方便残疾人和老年人使用;符合消防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置消防应急通道;配备电子显示屏等必要信息公开设施;服务区按以下要求配置:设置半开放式接待柜台,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及电子监控、身份识别、服务评价等设备;配备适宜开展自助服务的触摸查询一体机、计算机,有条件的配备人机对话智能设备等;设置填单区并放置书写台、笔纸和相关表格填写样本。等候区宜设置排队叫号系统和设备,放置办事指南、宣传资料,配备必要的便民设施及用品;配备足够数量的座椅,提供免费饮用水和免费无线网络;设立意见箱或意见簿并公布投诉电话。5.1.2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5.1.2.1 名称 乡镇、街道办事处
9、建立的为公共法律服务对象集中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场所,统一命名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5.1.2.2 选址布局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选址与布局符合以下要求:遵循人口集中、交通便利、临街设置的原则;可独立设置,也可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或者其他场所设置;建设等级、建筑标准和建筑设备应符合建标 129 的规定;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筑面积不宜少于 100 m2,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筑面积不宜少于 50 m2;应根据需要合理划分功能区。5.1.2.3 设施设备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施设备配置符合以下要求:遵循实用、安全、科学、美观的原则,标识统一;配备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和老年人使用;符合消防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37_T 4388-2021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规范高清正版 4388 2021 公共 法律服务 平台 工作 规范 正版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Fis****915】。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Fis****915】,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