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4_T 1041-2022常州市智慧城市管理数据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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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35.240 CCS L73 3204常州市地方标准 DB 3204/T 10412022 常州市智慧城市管理数据规范 Smart city management data standard of Changzhou 2022-12-30 发布 2023-01-30 实施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冰、夏翠萍、汪儒君、徐奕、蒋挺、朱晓霞。本文件为首次发布。常州市智慧城市管理数据规范 1 范围
2、 本文件规定了智慧城市管理数据中的框架数据、基础数据、元数据、应用数据、业务数据和数据运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常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级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7408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T 17796 行政区域界限测绘规范 GB/T 17798 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GB/T 30428.2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
3、息系统 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 GB/T 30428.6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6部分:验收 GB/T 30428.8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8部分:立案、处置和结案 GB/T 379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存储安全技术要求 GB/T 37025 信息安全技术 物联网数据传输安全技术要求 GB/T 37973 信息安全技术 大数据安全管理指南 GB/T 36625.5 智慧城市数据融合 第5部分: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元素 CJJ/T 103 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 CJ/T 545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城市管理数据 data
4、 of city management 指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服务过程中所需要的基本人、地、事、物、组织的基础数据、相关信息系统运行所需要的应用数据、产生的业务数据等,其类型包含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城市管理应用数据、城市管理业务数据。3.2 城市管理框架数据 framework data of city management 指根据城市管理需求,包含各类数据分层分类归集的信息、数据内容、数据来源的范畴及数据采集方式信息,每类城市管理数据均应包含框架数据内容。3.3 城市管理基础数据 fundamental data of city management 指对数据的存在进行客观描述的数据,
5、包含数据名称、数据编码、数据空间地理信息等内容。3.4 城市管理元数据 meta data of city management 指对城市管理基础数据进行内容识别、描述,对使用环境、管理加工方式进行定义及追踪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变化情况的数据。3.5 城市管理应用数据 application data of city management 指通过将城市管理基础数据根据不同城市管理业务、系统应用的需求,配置相应的元数据形成的可被各类业务、系统应用所使用的数据。3.6 城市管理业务数据 transaction data of city management 指各类城市管理业务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过程数据及
6、结果数据。3.7 空间地理信息 spatial data of city management 指描述数据地理因素特征及分布的信息。4 基本规定 4.1 空间、时间参照系 4.1.1 根据 CJ/T 545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第四章总体要求第 4.8 节内容要求,基础数据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应与该城市基础测绘所使用的平面坐标系统及高程基准相一致,并与国家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建立联系,应采用 CGCS2000 坐标系,其描述及表达应符合表 1 要求。表 1 空间特征的描述与表达要求 空间特征 描述方式 表达形式 点状特征 中心点 点 标识点 点 线状特征 轮廓线边界线 线 地面等
7、高线高程线 线 中心线 线 面状特征 由封闭轮廓线边界线包围的平面 面 由轮廓线边界线和高程线形成的空间,其横截面应是封闭的 实际的立体形态 4.1.2 数据日期与时间的表达应符合 GB/T 7408 的规定。4.2 数据编码规则 4.2.1 基础数据 4.2.1.1 网格基础数据:根据 CJ/T 545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第四章 4.6 节内容要求,结合市、辖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委)、网格五级管理体系管理需求,由 4 个码段,共 14 位数字组成,依次为 6 位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划代码、3 位街道(乡镇)代码、3 位社区(村委)代码和 2位网格顺序码组成。街道(乡镇)、社
8、区(村委)代码以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内容为准。网格顺序码按划分面积降序排列。4.2.1.2 部件基础数据:根据CJ/T 545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第四章4.6节及GB/T 30428.2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 2 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第四章 4.2 节内容要求,结合一般地级市部件分类及数量级,由 5 个码段,共 18 位数字组成,依次为 6 位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划代码、2 位大类代码、2位小类代码、2 位子类代码、6 位部件顺序码组成。4.2.1.3 专题基础数据:根据城市管理职能分类,由 4 个码段,共 16 位数字组成,依次为 6 位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划代
9、码、2 位专题大类代码、2 位专题小类代码、2 位子类代码、4 位顺序码组成。4.2.2 元数据 城市管理元数据编码由4个码段,共8位数字组成,依次为2位元数据分类代码,2位大类代码、2位小类代码、2位子类代码。4.2.3 应用数据 城市管理应用数据编码应根据具体业务应用需要编制,必要分类应包含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可根据实际应用需要进行扩展分类编码。应用对象为网格基础数据的,其编码规则由3个码段,共7位数字组成,依次为2位应用分类代码、3位社区(村委)代码、2位网格顺序码组成;应用对象为部件基础数据的,应根据应用的部件基础数据及元数据实际情况进行编码,最大化下其编码规则由8
10、个码段,共20位数字组成,依次为2位应用分类代码、2位部件小类代码、2位部件子类代码、6位部件顺序码、2位元数据分类代码、2位元数据大类代码、2位元数据小类代码、2位元数据子类代码组成。4.2.4 业务数据 城市管理业务数据编码由应用数据编码首位码段前加入2位业务类型编码形成。4.3 数据采集与更新 4.3.1 基础数据的采集与更新宜优先从本省、本市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或数据权属单位获取,更新轮询频率宜根据数据类型及实际变化规律,使用对应的采集频率。4.3.2 如无 4.3.1 中条件,则宜采用委托具备资质的地理测绘单位进行基础数据测绘采集及更新的方式,宜与具备资质的地理测绘单位建立实时或定期数
11、据采集更新的机制。4.3.3 基础数据更新精度一般不应低于更新前数据的精度。4.3.4 基础数据更新时,相应的空间数据、元数据应根据实际情况同步更新。4.4 数据描述与表达 4.4.1 城市管理数据应由框架数据、基础数据、元数据组成,其中约束条件见表 2 约束条件代号;框架数据应符合表 3 要求;基础数据应符合表 4 要求;城市管理元数据应符合表 5 要求。表 2 约束条件代号 C 符合条件时必选(填)M 必选(填)O 可选(填)表 3 框架数据描述及表达要求 数据类型 属性值范围或说明 数据定义 约束条件 数据规格 数据大类 见附录 A.1 一级分类 M 简体中文 数据小类 见附录 A.1
12、二级分类 M 简体中文 数据子类 根据实际需要拓展数据内容 三级分类 O 简体中文 数据来源 指数据出处 指数据采集来源 M 简体中文 采集方式 指获取或产生数据的具体方式 指数据采集方式 M 简体中文 表 4 基础数据描述及表达要求 数据类型 属性值范围及说明 数据定义 约束条件 数据规格 数据编码 按城市管理基础数据编码规则进行编写。基础数据编码。M 按 4.2.1 中规定进行编码,小写阿拉伯数字 数据名称 指该类数据名称。M 简体中文 数据空间地理信息 以数据的不同形式,按表 1 空间特征的描述与表达要求对数据进行位置(范围)描述。以行政区划为首要划分依据,其次以道路、河流、围墙、设施等
13、为边界或参照物进行描述。O 简体中文 表 5 城市管理元数据描述及表达方式 数据类型 属性值范围及说明 数据定义 约束条件 数据规格 数据名称 见附录 A.2 指该项元数据名称 M 简体中文 数据编码 见附录 A.2 元数据编码 M 按 4.2.2 中规定进行编码,小写阿拉伯数字 数据关联 定义该项元数据与基础数据关联的类型,关联具备双向对应性。元数据关联基础数据信息 M 简体中文 5 框架数据 常州市城市管理框架数据根据常州市城市管理实际业务范畴及需要,分为5大类,141小类,并设置子类层级供扩展应用,框架数据中各级分类可根据实际需要拓展类型。具体分类见附录A。6 基础数据 6.1 空间类
14、6.1.1 空间类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应包括城市各级行政区划要素的境界、区域的空间信息及属性信息。6.1.2 行政区划数据按层级关系划分为:市、辖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委)。6.1.3 城市各级行政区划界限的确定应依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勘界成果及地形测绘成果,并应符合 GB/T 17796 行政区域界限测绘规范的规定。6.1.4 空间类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属性要求应符合表 6 规定。表 6 城市管理空间基础数据要求 6.2 部件类 框架数据信息 数据类型 空间类城市管理基础数据 数据定义 约束条件 数据规格 数据大类 区域性质 行政区划数据/建成区数据/基础网格数据 M 简体中文 数
15、据小类 区划等级 市/辖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委)M 简体中文 数据子类 上一级区划代码 市/辖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委)/网格 O 简体中文 数据来源 指数据采集来源 M 简体中文 采集方式 指数据采集方式 M 简体中文 基础数据信息 属性名称 属性值范围及说明 约束条件 数据定义 数据规格 数据编码 按城市管理基础数据编码规则进行编写 M 小写阿拉伯数字 数据名称 网格名称 M 以该网格明显标识物为名称 简体中文 数据空间地理信息 描述数据四周界线 O 区划数据以资归部门划分边界为准;网格以道路、河流、围墙等自然物、实体物为边界描述 简体中文 面积 描述该数据占地面积
16、O 宜根据数据类型,选用平方米、平方公里等面积计量单位 6.2.1 一般规定 部件类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包含市政公用、市容环境、交通设施、园林绿化和其他数据五大类141小类数据,可根据实际需要拓展数据内容。部件类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属性要求应符合表7要求。表 7 城市管理部件基础数据要求 6.2.2 公用设施类 6.2.2.1 地下管廊及其附属设施:包含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热力等地下及地表的管廊、杆线、交接箱、地面井盖等设施。6.2.2.2 城市照明亮化设施:包含景观照明、楼宇亮化、道路亮化等设施。6.2.2.3 公共服务设施:包含公共厕所、便民服务点、各类棚亭等设施。6.2.2.4 地址服务设施
17、:包括各类路牌、门牌、导览设施等,数据名称应以所在地市发布统一标准地址命名方式进行命名。6.2.3 交通设施类 框架数据信息 数据类型 部件类城市管理基础数据 数据定义 约束条件 数据规格 数据大类 部件大类 对应 GB/T 30428.2 中部件大类 M 简体中文 数据小类 部件小类 对应 GB/T 30428.2 中部件子类 M 简体中文 数据子类 根据实际需要拓展数据内容 O 简体中文 数据来源 指数据采集来源 M 简体中文 采集方式 指数据采集方式 M 基础数据信息 属性名称 属性值范围及说明 约束条件 数据定义 数据规格 数据编码 按城市管理基础数据编码规则进行编写 M 小写阿拉伯数
18、字 数据名称 部件名称 M 对路灯、井盖、垃圾桶等无区分名称的部件,以数据小类名称进行命名 简体中文 数据空间地理信息 以部件不同形式,描述其位置、起止点、范围或四周界限 M 点状描述位置;线状描述起止点;面状描述范围或四周界限 简体中文 面积 描述该数据占地面积 O 面状部件类城市管理基础数据的面积 宜根据数据类型,选用平方米、平方公里等面积计量单位 主要包括各级城市道路及其附属护栏、交通指示牌、桥隧、公交场站、公共交通服务设施、公共/共享交通工具设施等。6.2.4 市容环境设施类 6.2.4.1 广告宣传类:包含广告宣传、门头牌匾设施以及各种形式的广告宣传位、栏、牌、空飘气模等。6.2.4
19、.2 环境卫生类:包括公厕及其附属设施、转运站、各类垃圾收集容器等设施。6.2.4.3 环保设施类:包括各类环境监测站、(点)、监控屏设施、重点污染源等。6.2.5 园林绿化设施类 6.2.5.1 公园绿地类设施:包括各类公园绿地、绿道、绿化小品、各类植物及其附属设施。6.2.5.2 道路绿化类设施:道路沿线城市公共空间内各类植物、道路绿化隔离带,中分带绿化及其附属设施。6.2.5.3 生态绿道类设施:生态绿道沿线绿化及其附属设施。6.2.5.4 古树名木:城市古树名木及其附属设施。6.2.6 其他部件 6.2.6.1 地下空间设施:包括地铁、地下广场、通道、人防、地下室空间及其附属设施等。6
20、.2.6.2 建(构)筑物设施:包括各类工地、人居建(构)筑物、广场商业综合体、菜市场及其附属设施等。6.2.6.3 水系及其附属设施:应包括河流、码头、驳岸、堤坝、泵站、护栏等设施。6.3 专题类 包含业务指导专题数据、行政综合执法专题基础数据、环卫管理专题基础数据、公园标准化管理基础数据、市容环卫责任制管理专题基础数据、城市遥感影像专题基础数据等大类,可根据实际需要拓展数据分类及内容。专题类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属性要求应符合表8要求,具体分类见附录B。表 8 城市专题基础数据要求 框架数据信息 数据类型 专题类城市管理基础数据 数据定义 约束条件 数据规格 数据大类 专题大类 M 简体中文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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