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_T 1033-2013工业射线探伤辐射安全和防护分级管理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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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13.280 Z11 备案号: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0332013 工业射线探伤辐射安全和防护分级管理要求 Requirements for radiation safety and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radiography 2013-12-20 发布 2014-01-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1/T 10332013 I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分级管理.2 5 通用管理要求.2 6 分级管理要求.5 参考文献.11 DB11/T 1033
2、2013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荣华、王绍林、李航、薛建中、陈文梅。DB11/T 10332013 III 引 言 为规范北京市工业射线探伤行业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DB11/T 10332013 1 工业射线探伤辐射安全和防护分级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射线探伤辐射安全和防护的通用和分级管理
3、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式和移动式工业射线探伤作业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射线探伤设备生产、销售过程中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4058 射线探伤机 GBZ 117 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DB11/412-2010 放射性物品库安全防范要求 DB11/413-2007 放射性物品公路运输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工业射线探伤 Industri
4、al radiography 利用X、射线探伤装置(包括含放射源的探伤机、产生X射线的X射线机)对物件进行探伤作业的活动。3.2 工业射线探伤室 Industrial radiography room 具有屏蔽效能和安全联锁系统的专用于工业射线探伤作业的固定场所。3.3 固定式探伤 Stationary radiography 在工业射线探伤室内用固定安装的或可有限移动的探伤装置进行的工业射线探伤作业。3.4 移动式探伤 Mobile radiography 在工业射线探伤室以外使用可移动的探伤装置进行的工业射线探伤作业。DB11/T 10332013 2 3.5 辐射安全和防护机构 Radi
5、ation safety and protection organization 制订和实施辐射安全和防护相关的技术及管理措施的机构。3.6 管理等级 Management grades 根据工业射线探伤作业中正常照射和潜在照射风险大小划分为四个管理等级。4 分级管理 本标准将管理等级共分为四级,管理等级的划分及相应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要求见表1。表1 管理等级的划分及管理要求 管理等级 管理对象 管理要求 一级 射线移动式探伤 通用管理要求及级管理要求 二级 射线固定式探伤 通用管理要求及二级管理要求 三级 X射线移动式探伤 通用管理要求及三级管理要求 四级 X射线固定式探伤 通用管理要求及
6、四级管理要求 5 通用管理要求 5.1 对工业射线探伤单位的要求 5.1.1 应依法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其有效期内从事规定范围内的活动。5.1.2 应建立辐射安全和防护机构,并至少设置 1 名辐射安全和防护负责人和 1 名辐射防护人员。5.1.3 应建立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人员培训、探伤装置检查维护、放射源管理、台账管理、辐射监测、辐射安全检查等。5.1.4 应制订健全的操作规程,包括探伤室及现场作业、探伤设备使用、监测仪表操作等,并定期修订。5.1.5 应成立辐射应急组织,明确参与应急准备与响应的部门及人员,并制订辐射应急预案。5.1.6 应对本单位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
7、行年度评估,并于每年 1 月 31 日前向环保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评估报告。5.2 对辐射安全和防护机构的要求 5.2.1 辐射安全和防护机构应明确规定成员的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5.2.2 该机构的职责范围应覆盖所有与辐射安全和防护有关的活动。5.2.3 该机构应对本单位的法人负责,在贯彻执行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制度过程中具有充分的监督权和核查权,相关部门及个人应予以配合。DB11/T 10332013 3 5.3 对辐射工作人员的岗位要求 5.3.1 辐射工作人员包括辐射安全和防护负责人、辐射防护人员和射线探伤作业人员、射线探伤装置保管人员等。5.3.2 辐射安全和防护负责人。5.3.2.1 辐
8、射安全和防护负责人应由探伤单位内负责辐射安全和防护的领导担任。5.3.2.2 负责辐射安全和防护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5.3.2.3 负责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5.3.2.4 组织本单位相关部门及人员开展辐射应急行动。5.3.2.5 组织对本单位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评估。5.3.3 辐射防护人员。5.3.3.1 定期组织对探伤室、探伤装置和放射源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5.3.3.2 组织开展相关辐射监测,并负责监测数据的记录及管理。5.3.3.3 负责个人剂量计及辐射监测仪器的维护、检定及比对。5.3.3.4 负责辐射防护用品与应急物资的管理及发放。5.3.3.5 参
9、与本单位的辐射应急行动,控制应急人员的受照剂量。5.3.3.6 负责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防护知识和监测仪表操作技能的培训。5.3.4 射线探伤作业人员。5.3.4.1 遵守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执行探伤作业相关规程。5.3.4.2 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使用辐射监测仪。5.3.4.3 负责作业前后对探伤装置进行安全检查,作业过程中对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5.3.4.4 在探伤作业时采取合理的防护措施减少人员受照剂量。5.3.4.5 发现辐射安全隐患及时向辐射安全和防护负责人报告。5.3.5 射线探伤装置保管人员。5.3.5.1 遵守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执行探伤装置保管相关规程,熟
10、练使用辐射监测仪。5.3.5.2 负责建立射线探伤装置及放射源的台账并定期盘查。其中,放射源台账的内容包括核素名称、放射源编码、出厂时间、活度、来源及去向等。5.3.5.3 负责移动式射线探伤装置的出入库管理及安全状况检查。检查时需要在探伤装置相对固定的位置进行辐射水平监测,以确认放射源处于安全位置。5.3.5.4 负责定期对射线探伤装置及保管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5.3.5.5 发现辐射安全隐患及时向辐射安全和防护负责人报告。DB11/T 10332013 4 5.4 对辐射工作人员的管理要求 5.4.1 职业健康管理要求 5.4.1.1 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符合
11、辐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探伤工作。5.4.1.2 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后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 2 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5.4.1.3 辐射工作人员脱离辐射工作岗位时,应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5.4.1.4 射线探伤单位应建立辐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档案。5.4.2 个人剂量管理的要求 5.4.2.1 辐射工作人员应进行个人外照射剂量监测。5.4.2.2 辐射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突发事件或执行应急程序时所受到的剂量,应与常规工作中所受到的剂量加以区分。5.4.2.3 个人剂量档案应包括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剂量监测结果等材料,并保存至辐
12、射工作人员年满七十五周岁,或者停止辐射工作后三十年。5.4.3 培训的要求 5.4.3.1 从事工业射线探伤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应通过有资质单位的中级以上辐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且每四年接受一次再培训。5.4.3.2 从事工业 X 射线探伤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应通过有资质单位的初级以上辐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5.4.3.3 辐射工作人员应参加单位内部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射线探伤设备及辐射监测仪器的使用、辐射事故应急处置等培训。5.5 辐射监测的要求 5.5.1 辐射监测应包括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探伤装置监测、作业场所监测、周围环境监测及应急监测等内容。5.
13、5.2 监测记录包括监测位置、监测方法、监测设备、场所和环境剂量率水平,控制区与监督区边界的剂量率水平、监测频度以及监测人姓名等内容。5.5.3 探伤室、放射源库和现场作业场所应配备便携式辐射监测仪。辐射工作人员均应配备个人剂量计,从事辐射工作时还应配备个人剂量报警仪。5.5.4 便携式辐射监测仪的主要性能应满足以下要求:a)量程范围:最低示值不高于110-1Gyh-1(Svh-1),最高示值不低于1102mGyh-1 (mSvh-1);b)能量响应:50keV1.3MeV30%(137Cs);c)具有声、光报警及电池电量检查功能。DB11/T 10332013 5 5.5.5 应保证至少有
14、1 台辐射监测仪经过有资质部门的检定或校准,并确保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其他监测仪器应与经过检定或校准的仪器定期进行比对。5.6 辐射应急的要求 5.6.1 辐射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a)应急机构和职责分工;b)应急人员的组织、应急培训和应急救助的程序;c)应急事故类型与应急响应程序;d)辐射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e)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5.6.2 发生放射源卡堵、脱落等辐射事件时,应急准备与响应包括以下内容:应急物资的准备:a)功能完好的能测量高剂量率辐射监测仪;b)个人剂量报警仪、备用的个人剂量计;c)备用铅皮、铅衣、源容器;d)指示灯、警示标识、警戒绳;e)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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