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企业行政管理者协会章程.doc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宁国市 企业 行政 管理者 协会 章程
- 资源描述:
-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宁国市企业行政管理者协会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文名称:宁国市企业行政管理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英文名称:Ningguo enterprise Administrators Association 第二条 性质:协会是全市性社团组织,由市内从事企业行政管理研究的学者、专家与企业高中层行政管理者以及社会各界自愿结成的公益性、联合性法人社会团体。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 按照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企业的总要求,以围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充分发挥行政管理者在企业管理中的骨干作用为目的,为促进企业经济改革、改善经营管理、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服务;为培养既有现代化的管理知识又有革新精神、能够开创新局面的企业行政管理人才服务。 第四条 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宁国市工商联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宁国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协会的地址:宁国市兴美步行街A3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协会的任务是: (一) 积极开展有关企业行政管理的学术交流活动; (二) 针对企业行政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理论研究,总结、推广经验; (三) 会同有关部门举办企业管理知识培训班,提高企业行政管理水平,向企业提供企业行政管理知识咨询服务; (四) 与国内、外有关团体进行业务交流,选派企业青年管理人员考察、研修,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 (五) 编辑出版有关企业文化、企业行政管理类的报刊、书籍; (六) 为宁国企业的投资与发展架设桥梁,开展投资项目洽谈会、技术、人才对接会等会展活动; (七) 为企业人力资源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才交流、培训等活动; (八) 开展企业管理咨询和创业服务,进行有效的资源共享; (九)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兴办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实体,开展有偿服务活动; (十) 完成政府部门及企业单位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协会会员由企业中高层行政管理人员(行政经理、人力经理、办公室主任等)和有关企业组成;协会设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协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 在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会员加入协会的程序是: (一) 向秘书处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协会常务委员会讨论批准通过。 第十条 协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 享受协会议定的各项服务; (四) 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免费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种信息和日常咨询服务; (六) 优先获取协会提供有关商业机会,包括合作、交流及投资机会。 第十一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 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三) 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经协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即注销会员资格。 协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协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主要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协会委员会委员; (三) 审议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协会的终止事宜; (五) 决定协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协会设常务委员会。内设名誉会长一人,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一人。 第十五条 协会每届最长不超过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协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七条 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协会常务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 协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制定活动计划,检查执行情况; (三) 推举名誉会长,聘请顾问,选举正、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 (四) 通过并任命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人选; (五) 审定财务预决算,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与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 决定设立各专业委员会; (八)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协会常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协会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协会委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协会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 协会常务委员会由正、副会长、秘书长和若干名常务委员组成,在委员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负责行使委员会的职责。 第二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重要事情一事一议。 第二十四条 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协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协会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四)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协会经费来源: (一) 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 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开展咨询、培训、展览、交易会等各项服务的收入,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协会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会员费。 第三十二条 协会会经费主要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一) 为实现协会任务开展活动的支出; (二) 协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差旅费等费用支出; (三) 聘任专家的报酬及差旅费支出; (四) 协会办公设施及用品等费用的支出; (五) 经协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其他开支。 第三十三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三十五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务委员提出修改意见,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条 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经主管部门宁国市工商联审查同意,并报市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须由协会二分之一以上会员提出解散议案。 第四十二条 协会终止议案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市民政局办理注销手续。 第四十三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协会经市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成立之日起经由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精品 文档---------------------------------------------------------------------展开阅读全文
咨信网温馨提示: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宁国市企业行政管理者协会章程.doc



实名认证













自信AI助手
















微信客服
客服QQ
发送邮件
意见反馈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34026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