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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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纺织 职业技术学院 岗位 设置 实施方案 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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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岗 位 设 置 实 施 方 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合理配置和优化人力资源,深入提升办学质量和效益,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相关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国人部发[]59号)、《广东省机关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75号)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社发[)105号),结合我院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关键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经过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异人才,实现我院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协议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主动性和发明性,促进各项事业发展。 二、基础标准 (一)以人为本标准:既要从制度上明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协议管理”要求,同时考虑学院发展历史及现实情况,表现以人为本。 (二)公正、公平、公开标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遵照总量控制、按需设岗、严格考评、协调发展基础标准,规范聘用组织,严格根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进行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三)稳慎实施标准:深入调查研究,正确掌握情况,认真听取多方意见,坚持科学论证,充足考虑学院现实状况,做好政策衔接,严格根据工作程序,顺利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协议管理。 三、设置岗位情况 (一)岗位设置总体结构: 岗位总量 类别 管理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 359 百分比 15% 82% 3% 数量 54 295 10 (二) 管理岗位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 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百分比 4% 7% 22% 31% 26% 10% 0 数量 2 3 13 17 14 5 0 (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 层级 高级 中级 初级 百分比 35% 45% 20% 数量 正高15 副高88 133 59 等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十一级 十二级 十三级 百分比 13% 33% 53% 20% 40% 40% 30% 40% 30% 50% 50% 0 数量 2 5 8 18 35 35 40 53 40 30 29 0 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中辅系列岗位等级、数量: 辅系列岗位总量 等级 正高 副高 中级 初级 数量 0 10 21 16 百分比 0% 21% 45% 34% 47 等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十一级 十二级 数量 0 0 0 2 4 4 6 8 7 8 8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 等级 技术工 一般工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百分比 0 0 40% 20% 20% 20% 数量 0 0 4 2 2 2 四、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岗位基础条件按《广东省机关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发〔〕275号)相关要求实施。 (一)三类岗位任职基础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含有良好品行; 3、岗位所需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身体条件; 5、申请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应含有对应专业技术资格; 6、实施执业资格准入控制专业技术岗位应符合执业资格要求; 7、受聘老师岗位人员应含有良好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国家相关对应老师职务基础任职条件,含有和推行岗位职责相适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8、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人员,可依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用到对应管理岗位。 (二)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工作岗位。管理岗位设置要适应增强高等学校运转效能、提升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需要。高等学校管理岗位包含校、院(系) 和其它内设机构管理岗位。 1、 四级和五级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依据干部管理权限,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实施。 2、六级管理岗位基础条件: 受聘六级管理岗位者,应在学院管理、服务中发挥关键作用,有较高理论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和服务意识,主持学院内设机构管理工作,负责确定本职管理工作中关键公文或文稿,指导下级职职员作,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为学院稳定和发展做出主动贡献。 受聘六级岗位者,需满足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须在七级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 (2)含有岗位所需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3) 近三年年度考评结果称职以上; (4)年纪要求能任满一届,身体健康; (5)党务工作者通常要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 3、七级管理岗位基础条件: 受聘七级管理岗位者,应在学院管理、服务中发挥主动作用,较强组织能力、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从事本部门专门性管理工作,负责确定本职管理工作中关键公文或文稿,指导下级职职员作,为学院稳定和发展做出主动贡献。 受聘七级岗位者,需满足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须在八级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 (2)含有岗位所需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3)党务工作者通常要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 4、八级管理岗位基础条件: 受聘八级管理岗位者,应在学院管理、服务中发挥作用,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率,为学院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受聘八级岗位者,应含有岗位所需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同时,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硕士毕业; (2)本(专)科毕业,在九级岗位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3)硕士硕士毕业3年以上; (4)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党务工作者通常要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 5、九级管理岗位基础条件: 受聘九级管理岗位者,应在学院管理、服务中主动工作,有良好服务意识,责任心强,不停提升工作效率,为学院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受聘九级岗位者,需满足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须在管理岗位工作1年以上; (2)含有岗位所需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6、十级管理岗位基础条件: 受聘十级管理岗位者,应在学院管理、服务中努力工作,不停提升服务意识和管理能力,为学院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受聘十级岗位者,需满足下列条件: (1)大学专科毕业; (2)含有岗位所需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三)老师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1、老师岗位等级及数量说明 老师岗位包含含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对应能力水平要求专业技术岗位,其岗位一共分为13个等级,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其中正高包含一至四级,副高包含五至七级;中级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2、老师岗位设置标准 在教育厅及上级主管部门核定老师编制总数和各等级岗位结构控制百分比范围内,学院岗位设置以教学为中心、以专业建设为关键、以优化老师队伍结构为目标,坚持老师岗位设置在学院全部专业技术岗位中含有优先倾斜标准。 3、受聘老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时间计算是从任现职以来到12月31日止。业绩条件从申报职称年度9月1日开始计算,已列入当年职称申报材料不计入本业绩。考评年度按近五年,即从1月1日至12月31日。 4、老师岗位基础任职条件 (1)含有良好教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含有和推行岗位职责相适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2)含有高等学校老师资格。 (3)符合现行对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近五年考评合格及以上;如有考评基础称职,降等级任职;如有考评不称职,按学院相关要求处理。 5、老师岗位业绩条件 教授二级 受聘教授二级职务者,应负担关键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任务,指导学术发展方向,在本专业领域独树一帜,含有深厚学术造诣,取得显著学术成就,在本职员作岗位上为学院作出突出贡献。 已受聘正高级职务,符合《广东省机关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发〔〕275号)专业技术二级条件,受到社会和业内公认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申请,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可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加教授二级岗位条件 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1)基础条件 ①完成学校要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 ②任现职2年以上。 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取得者; b)省级以上教学团体第一责任人; c)“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对象; d)全国优异(模范)老师取得者; e)取得国家级教学结果奖二等奖以上关键完成人(排名前三名),或省部级教学结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第一); f)主持横向课题累计实到研究经费80万元或纵向课题累计实到研究经费40万元以上科研项目者,或主持人文社科横向课题累计实到研究经费40万元或纵向课题累计实到研究经费20万元以上科研项目者; g)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学进步奖二等奖(排名前三名); h)任正高级职务满,担任硕士生导师并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含有较高学术声誉和学术影响。 含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在老师或双肩挑岗位上工作,符合上述基础条件,能够申报教授三级岗位,并按下列项目打分: (2)资历条件 任现职5年以上(4分); (3)教学条件(52分) ①取得国家级教学结果奖(全部组员),或取得省级教学结果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前2名)(12分); ②国家级精品课程主讲老师(前3名),或省级精品课程主讲老师(前2名)或省级优质课程主持人(8分); ③本人参与政府主办国家级专业技能大赛取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参与省部级专业技能大赛取得一等奖;政府主办国家级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指导老师(第1名),或省级比赛一等奖指导老师(前1名)、或二等奖指导老师(排名第1);或在专业技术领域取得省级以上荣誉或表彰。(6分); ④教学测评平均分在所在系部位居前30%得此项分值;排名在30%~50%得分值80%;排名在50%以上得分值60%。(12分); ⑤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关键组员(前2名),或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主持人(排名第1)(8分); ⑥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团体(前3名);或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团体(前3名);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前3名);或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责任人);国家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员;或省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正副主任、或省级示范建设(特色)专业团体(前3名)(6分)。 (4)科研条件 (28分) ①取得国家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包含推广类)、技术发明奖、发明专利奖和社会科学奖(全部组员),或取得省(部)级上述奖项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1名),或市(区)厅级(不含校级)上述奖项(排第1)(12分); ② 国家级科研项目关键组员(前3名),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关键组员(前2名)、或市厅级(不含校级)项目主持人;或主持横向课题经费到学校财务帐累计:人文社科类 10万元,工科类 20万元;(8分); ③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汉字关键期刊发表论文6篇以上;或在国家级出版社主编出版教材论著及在关键期刊发表论文累计6部(篇)以上;或发表高水平论文被SCI、EI、ISTP收录或被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收录2篇以上;或取得中国外发明专利1项以上(排名第1);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排名第1)(8分)。 (5)荣誉称号及学术影响等(16分) ①国家级优异老师、优异校长、省级教学名师、省部级优异老师、优异工作者;或取得学校年度考评优异、优异老师、优异工作者,或教学质量优异一等奖取得者累计3次以上(8分); ②学术教研结果、专利、著作权被孵化转让经费到学校财务帐累计10万元以上者(8分)。 教授四级岗位(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含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在老师或双肩挑岗位上工作,负担培养指导新老师任务,年底考评称职以上,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 副教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1)基础条件 ①完成学校要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 ②任现职3年以上。 含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在老师或双肩挑岗位上工作,符合上述基础条件,能够申报副教授一级岗位,并按下列项目打分: (2)资历条件 任现职5年以上(4分); (3)教学条件(50分) ①获省级以上教学结果奖(全部组员);或校级教学结果一等奖(排第1)(10分) ; ②国家级精品课程主讲老师(前6名);或省级精品课程主讲老师(前3名);或校级精品课程主持人(排第1);或省级优质课程主讲老师(前2名)(8分); ③本人参与国家级专业技能大赛取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参与省部级专业技能大赛取得一等奖;国家级专业技能大赛获奖指导老师,或省级比赛一等奖指导老师、或二等奖指导老师(前2名)、或三等奖指导老师(排第1);或在专业技术领域取得省级以上荣誉或表彰;或取得本专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6分)。 ④教学测评平均分在所在系部位居前30%得此项分值;排名在30%~50%得分值80%;排名在50%以上得分值60%(12分); ⑤ 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关键组员(前3名);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人(前2名);或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关键项目(排第1)(8分) ; ⑥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团体(前3名);或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团体(前3名);国家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员;或省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正副主任或秘书长;省级示范建设(特色)专业团体(前3名);或校级关键建设专业带头人(6分) 。 (4)科研条件(满分26分) ①取得国家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社会科学奖或其它专业专题奖项(全部组员);或取得省(部)级上述奖项一等奖(全部组员)、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市厅(校)级上述奖项(排第1)(10分); ②国家级科研项目关键组员(前4名);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关键组员(前3名);或市厅(不含校级)级项目主持人、或校级关键项目主持人;或主持横向课题经费到学校财务帐累计:人文社科类 5万元,工科类 10万元(8分); ③第一作者在汉字关键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或在国家级出版社主编出版教材论著及在关键期刊发表论文累计4部(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8篇以上;或在关键期刊发表论文2篇加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或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指在本专业权威期刊发表,被SCI、EI、ISTP收录或被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收录论文);或获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排名第1)(8分)。 (5)荣誉称号及学术影响(20分) ①国家级优异老师、优异校长、省级教学名师、省部级优异老师、优异教育工作者;或取得学校年度考评优异、优异老师、优异工作者或教学质量优异一等奖取得者累计3次(7分); ②广东省“千百十工程”校级培养对象(8分); ③学术教研结果、专利、著作权被孵化转让经费到学校财务帐累计10万元以上者(5分)。 副教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1)基础条件 ①完成学校要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 ②任现职2年以上。 含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在老师或双肩挑岗位上工作,符合上述基础条件,能够申报副教授二级岗位,并按下列项目打分: (2)资历条件 任现职5年以上(4分); (3)教学条件(满分50分) ①获省级以上教学结果奖(全部组员);或校级教学结果一等奖(前2名),或二等奖(排第1)(10分); ②国家级精品课程主讲老师(全部组员);或省级精品课程主讲老师(前6名);或省级优质课程主讲老师(前4名);或校级精品课程/校级优质课程/网络课程/校企合作课程主持人(排第1)(8分); ③本人参与国家级专业技能大赛取得三等奖及以上(或体育比赛前8名);或参与省部级专业技能大赛取得二等奖;国家级专业技能大赛获奖指导老师;或省级比赛一、二等奖指导老师、或三等奖指导老师(前2名),或取得本专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6分)。(6分); ④教学测评平均分在所在系部位居前30%得此项分值;排名在30%~50%得分值80%;排名在50%以上得分值60%(12分); ⑤ 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关键组员(前4名);或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人(前3名);或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主持人(排第1)(8分); ⑥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团体(前5名);或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团体(前5名);省级以上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员;省级示范建设(特色)专业团体(前3名);或校级专业带头人;或校级专业(学科)骨干老师;或双师素质老师(6分)。 (4) 科研条件(22分) ①取得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社会科学奖或其它专业专题奖项(全部组员);或市厅(校)级上述奖项(前2名)(10分) ; ②国家级科研项目关键组员(前5名);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关键组员(前4名);或市厅(校)级项目主持人(排第1);或主持横向课题经费到学校财务帐累计:人文社科类 2万元,工科类 5万元)(8分) ; ③第一作者在汉字关键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在国家级出版社主编(或参编4万字)出版教材论著及在关键期刊发表论文累计3部(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6篇以上;或在关键期刊发表论文2篇加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指在本专业权威期刊发表,被SCI、EI、ISTP收录或被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收录论文);或获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前2名)(8分); (5)荣誉称号及学术影响(20分) ①国家级优异老师或优异校长、或省级教学名师、或省部级优异老师、优异教育工作者;获学校年度考评优异、优异老师、优异工作者或教学质量优异奖取得者等累计2次(7分); ②广东省“千百十工程”校级培养对象(8分); ③学术教研结果、专利、著作权被孵化转让经费到学校财务帐累计10万元以上者(5分)。 副教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含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在老师或双肩挑岗位上工作,负担过培养指导新老师任务,年度考评称职以上,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 讲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1) 基础条件 ①完成学校要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 ②任现职3年以上。 含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老师或双肩挑岗位上工作,符合上述基础条件,能够申报讲师一级岗位,并按下列项目打分: (2)资历条件 任现职5年以上(4分) (3)教学条件(50分) ①获省级以上教学结果奖(全部组员),或校级教学结果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排第1)(10分); ② 省级以上精品课程主讲人(全部组员),或省级优质课程主讲老师,或校级精品课程/网络课程/校企合作课程/优质课程关键参与者(排名前2名)(8分) ; ③本人参与国家级专业技能大赛及取得优异奖及以上(或体育比赛前8名);或参与省部级专业技能大赛取得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以上专业技能大赛获奖指导老师(全部组员)(6分); ④教学测评平均分在所在系部位居前(20%)(12分) ; ⑤ 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组员;或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关键组员(前5名);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主持人(排第1)(8分); ⑥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团体(前5名);或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团体(前5名);省级示范建设(特色)专业团体(前5名);或校级专业带头人、或校级专业(学科)骨干老师;或双师素质老师(6分)。 (4) 科研条件(22分) ①取得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社会科学奖或其它专业专题奖项(全部组员);或市厅(校)级上述奖项人(前3名)(10分) ; ②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参与者;或市厅(校)级科研项目主持人(排第1),或主持横向课题经费到学校财务帐累计1万元以上(8分) ; ③第一作者在汉字关键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教材论著及在关键期刊发表论文累计2部(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或在关键期刊发表论文1篇加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指在本专业权威期刊发表,被SCI、EI、ISTP收录或被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收录论文);或获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排名第1)(8分)。 (5)荣誉称号及学术影响(20分) ①国家级优异老师、优异校长、省级教学名师、省部级优异老师或其它省级以上荣誉;或取得学校年度考评优异、优异老师、优异工作者、优异班主任、优异教导员、优异党员或教学质量优异一等奖取得者等累计3次(7分) ; ② 广东省“千百十工程”校级培养对象(8分) ; ③学术教研结果、专利、著作权被孵化转让经费到学校财务帐累计10万元以上者(5分)。 讲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1)基础条件 ①完成学校要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 ②任现职2年以上; 含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老师或双肩挑岗位上工作,符合上述基础条件,能够申报讲师二级岗位,并按下列项目打分: (2)资历条件 任现职5年以上(4分); (3)教学条件(50分) ①获省级以上教学结果奖(全部组员);或校级教学结果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前2名)(10分) ; ② 省级以上精品课程主讲人(全部组员);或省级优质课程主讲人;或校级精品课程/网络课程/校企合作课程主讲人/优质课程(前2名)(8分); ③本人参与省级专业技能大赛取得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以上专业技能大赛(或体育比赛前8名)获奖指导老师(6分); ④ 教学测评平均分在所在系部位居前30%得此项分值;排名在30%~50%得分值80%;排名在50%以上得分值60%。; ⑤ 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组员;或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主持人(排第1)(8分); ⑥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团体参与者;或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团体参与者;省级示范建设(特色)专业团体参与者;或校级专业带头人、骨干老师;或双师素质老师(6分); (4) 科研条件(26分) ①取得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社会科学奖或其它专业专题奖项(全部组员);或市厅(校)级上述奖项关键组员(前4名)(10分); ②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参与者;或市厅(校)级项目关键组员(前2名);或参与有经费到学校财务帐横向课题(前2名)(8分) ; ③第一作者在汉字关键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教材论著1部以上;或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指在本专业权威期刊发表,被SCI、EI、ISTP收录或被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收录论文);或获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排名第2)(8分)。 (5)荣誉称号及学术影响(20分) ①国家级优异老师、优异校长、省级教学名师、省部级优异老师或其它省级以上荣誉;或含有博士硕士学历;获学校年度考评优异、优异老师、优异工作者、优异班主任、优异教导员、优异党员或教学质量优异奖取得者等累计2次(7分) ; ② 广东省“千百十工程”校级培养对象(8分); ③学术教研结果、专利、著作权被孵化转让经费到学校财务帐累计10万元以上者(5分)。 讲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讲师三级岗位: (1)含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老师或双肩挑岗位工作,完成岗位工作或基础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年度考评合格; (2)含有博士学位,见习期满且在老师岗位上工作。 助教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1)基础条件 ①完成学校要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 ②任现职3年以上; 含有助理专业技术资格,在老师岗位上工作,符合上述基础条件,能够申报助教一级岗位,并按下列项目打分: (2)资历条件 任现职5年以上(4分); (3)教学条件(50分) ①获校级以上教学结果奖(全部组员) (10分); ②省级以上精品课程主讲人(全部组员);或省级优质课程主讲人;或校级精品课程/优质课程/网络课程/校企合作课程主讲人(全部组员);或达标课程主持人(8分); ③本人参与省级专业技能大赛获奖;省级以上专业技能大赛获奖指导老师(6分); ④教学测评平均分在所在系部位居前30%(12分); ⑤ 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组员;或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组员(8分); ⑥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团体参与者,或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团体参与者;参与省级示范建设(特色)专业团体、或校级骨干老师;或双师素质老师(6分)。 (4)科研条件(26分) ①取得市厅级以上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社会科学奖或其它专业专题奖项(全部组员) (10分) ; ②市厅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参与者;或参与有经费到学校财务帐横向课题(8分) ; ③第一作者在正式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获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排名第2)(8分); (5)荣誉称号及学术影响等(20分) 含有硕士学位或硕士学历;或获学校年度考评优异、优异老师、优异工作者、优异班主任、优异教导员、优异党员或教学质量优异奖取得者等计1次(20分) 。 助教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含有助理专业技术资格,在老师岗位上工作,符合下列基础条件,能够申报助教二级岗位: (1)任现职2年以上; (2)完成学校要求教学任务,考评合格; (3)主动参与社团活动及参与学生管理工作; (4)含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见习期满; (5)第一作者在正式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获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排名第2)。 助教三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 含有助教职称,完成学校要求教学任务,年度考评合格,能够申报助教三级。 注:全部集体项目,排名第一得该项分值,其它有效排名得分为:排名第二得90%分值,第三名得80%分值,(4~6)名得70%分值,排名(7~10)名得50%分值,10名以后得30%分值。 (四)辅系列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1、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数量说明 (1)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包含含有工程试验、图书资料、档案管理、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工作职责和对应能力水平要求专业技术岗位,其岗位一共分为13个等级,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其中正高包含一至四级,副高包含五至七级;中级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2)各部门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百分比在学校统筹安排下进行聘用。依据现在学院实际情况,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暂设定副高五级。 2、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标准 在教育厅及上级主管部门核定老师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编制总数和各等级岗位结构控制百分比范围内,学校岗位设置依据本单位实际辅助性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和工作任务进行,以事定岗、因事设职,按单位工作性质,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要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要求和工作量等不一样情况确定不一样岗位。对“事”分解适度,充足考虑人力资源综合利用效应。 3、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基础任职条件 (1)含有优良工作作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含有和推行岗位职责相适应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2)符合现行对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近五年考评合格及以上;如有考评基础称职,降等级任职;如有考评不称职,按学校相关要求处理。 (3)受聘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时间计算是从任现职以来到12月31日止。业绩条件从申报职称年度9月1日开始计算,已列入当年职称申报材料不计入本业绩。考评年度按近五年计算,即从1月1日至12月31日。 4、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业绩条件 副高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1)基础条件 ①完成学校要求工作任务,工作效果好; ②任现职3年以上。 含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在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符合上述基础条件,能够申报副高一级岗位,并按下列项目打分: (2)资历条件 任现职5年以上(4分); (3)工作业绩及荣誉称号等(52分) ①获学校年度考评优异、优异工作者累计2次 (13分); ②本专业领域省部级荣誉 (18分) ; ③含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历(8分); ④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团体(前3名);或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团体(前2名);获省级示范建设(特色)专业团体(前3名);或双师素质老师(13分)。 (4)科研条件(44分) ①取得国家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社会科学奖或其它专业专题奖项(全部组员);或取得省(部)级上述奖项一等奖(全部组员)、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市厅(校)级上述奖项(排第1)(10分); ②国家级科研项目关键组员(前4名);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关键组员(前3名);或市厅(不含校级)级项目主持人、或校级关键项目主持人、或主持横向课题经费到学校财务帐累计2万元以上(排第1)(10分); ③第一作者在汉字关键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教材论著及在关键期刊发表论文累计3部(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6篇以上;或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指在本专业权威期刊发表,被SCI、EI、ISTP收录或被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收录论文)获专利1项以上(排名第1)(10分); ④兼课老师,获省级以上教学结果奖(全部组员);或校级教学结果一等奖(前2名);或二等奖(排第1)、或国家级精品课程主讲老师(全部组员);或省级精品课程主讲人(前5名);或校级精品课程/网络课程/校企合作课程/优质课程主持人(排第1)(8分); ⑤兼课老师,国家级专业技能大赛获奖指导老师;或省级比赛一等奖指导老师、或二等奖指导老师(前2名)、或三等奖指导老师(排第1);或教学测评平均分在所在系部位居前30%;或教学质量优异一等奖取得者(6分)。 副高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1)基础条件 ①完成学校要求工作任务,工作效果好; ②任现职2年以上。 含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在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符合上述基础条件,能够申报副高二级岗位,并按下列项目打分: (2)资历条件 任现职5年以上(4分); (3)工作业绩及荣誉称号等(52分) ①获学校年度考评优异、优异工作者等累计2次(13分) ; ②本专业领域市厅级荣誉(18分) ; ③含有硕士学位和硕士学历(8分);只有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得4分。 ④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团体(前4名);或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团体(前3名);或省级示范建设(特色)专业团体(前4名);或双师素质老师(13分)。 (4)科研条件(44分) ①取得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社会科学奖或其它专业专题奖项(全部组员);或市厅(校)级上述奖项(前2名)(10分); ②国家级科研项目关键组员(前5名);或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关键组员(前4名);或市厅(校)级项目主持人(排第1);或主持横向课题经费到学校财务帐累计1万元以上(排第1)(10分) ; ③第一作者在汉字关键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教材论著及在关键期刊发表论文累计2部(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或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指在本专业权威期刊发表,被SCI、EI、ISTP收录或被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收录论文);获专利1项以上(前2名)(10分) ; ④兼课老师,获省级以上教学结果奖(全部组员);或校级教学结果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排第1);或省级以上精品课程主讲人(全部组员);或校级精品课程/网络课程/校企合作课程/优质课程主持人(排第1)(8分); ⑤兼课老师,国家级专业技能大赛获奖指导老师;或省级比赛一、二等奖指导老师、或三等奖指导老师(前2名)、或教学测评分平均在所在系部位居前50%,或教学质量优异奖取得者(6分)。 副高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受聘辅助系列副高三级职务者,应负担科研、试验实训、教学辅助任务,在工作中发挥较大作用,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在科研、试验实训、教学辅助等方面取得良好业绩。 含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工作量饱满,完成岗位职责效果好,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主动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年底考评称职以上者,可申报辅助系列副高三级岗位。 中级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1)基础条件 ①完成学校要求工作任务,工作效果好; ②任现职3年以上。 含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符合上述基础条件,能够申报中级一级岗位,并按下列项目打分: (2)资历条件 任现职5年以上(4分); (3)工作业绩及荣誉称号(52分) ①获学校年度考评优异、优异工作者、优异班主任、优异教导员、优异党员、优异党务工作者等累计2次(13分); ②本专业领域市厅级荣誉(18分) ; ③含有硕士学位和硕士学历(8分);只有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得4分。 ④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团体(前5名);或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团体(前4名);或省级示范建设(特色)专业团体(前5名);或双师素质老师(13分)。 (4)科研条件(44分) ①取得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社会科学奖或其它专业专题奖项(全部组员);或市厅(校)级上述奖项人(前3名)(10分) ; ②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参与者;或市厅(校)级科研项目主持人(排第1);或主持横向课题经费到学校财务帐累计0.5万元以上(排第1)(10分); ③第一作者在汉字关键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教材论著及在关键期刊发表论文累计1部(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正式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或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指在本专业权威期刊发表,被SCI、EI、ISTP收录或被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收录论文);获专利1项以上(前3名)(10分) ; ④兼课老师,获省级以上教学结果奖(全部组员);或校级教学结果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前2名)、或省级以上精品课程主讲人(全部组员);或校级精品课程/网络课程/校企合作课程/优质课程主讲人(前2名)(8分); ⑤兼课老师,省级以上专业技能大赛获奖指导老师(全部组员);或教学测评平均分在所在系部位居前30%;或教学质量优异一等奖取得者(6分)。 中级二级岗位(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1)基础条件 ①完成学校要求工作任务,工作效果好; ②任现职2年以上。 含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符合上述基础条件,能够申报中级二级岗位,并按下列项目打分: (2)资历条件 任现职5年以上(4分); (3)工作业绩及荣誉称号等(52分) ①获学校年度考评优异、优异工作者、优异班主任、优异教导员、优异党员、优异党务工作者等累计2次(13分); ②本专业领域正式荣誉(18分) ; ③含有硕士学位和硕士学历(8分);只有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得4分; ④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团体(前6名);或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团体(前5名);或省级示范建设(特色)专业团体(前6名);或双师素质老师(13分)。 (4)科研条件(满分44分) ①取得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社会科学奖或其它专业专题奖项(全部组员);或市厅(校)级上述奖项关键组员(前4名)(10分); ②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参与者;或市厅(校)级项目关键组员(前2名);或参与有经费到学校财务帐横向课题(前2名)(10分); ③第一作者在汉字关键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教材论著1部以上、或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正式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指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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