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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建筑工程综合项目施工图审查要点总结.doc

  • 上传人:w****g
  • 文档编号:2423610
  • 上传时间:2024-05-30
  • 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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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建筑工程 综合 项目 施工图 审查 要点 总结
    资源描述: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 1)设计阐明基本内容 (1) 编制根据:主管部门审批文献、工程建设原则。 (2) 工程概况:建设地点、用地概貌、建筑级别、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                         构造类型、建筑布局、建筑面积、建筑层数与高度。 (3) 重要部位材料做法:如墙体、屋面、门窗等(属于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范畴工程可与(节能设计)段合并)。 (4) 节能设计:寒冷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应阐明建筑物体形系数、耗热量指标及重要部位围护构造材料做法、传热系数等。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应阐明建筑物体形系数及重要部位围护构造材料做法、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等。 (5)防水设计:地下工程防水级别及设防规定、选用防水卷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变形缝构造及其他截水、排水办法。                 屋面防水级别及设防规定、选用防水卷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屋面排水方式及雨水管选型;                 潮湿积水房间楼面、地面防水及墙身防潮材料做法、防渗漏办法。 (6)建筑防火:防火分区及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及办法:如墙体、金属承重构件、幕墙、管并、防火门、防火眷帘、                     消防电梯、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及消防控制中心设立、构造与防火解决等。 (7)人防工程:人防丁程所在部位、防护级别、平战用途、防护面积、室内外出入口及进、排风口布置。 (8)室内外装修做法。 (9)需由专业部门设计、生产、安装建筑设备、建筑构件技术规定,如电梯、自动扶梯、幕墙、天窗等。 (10)其他需特殊阐明状况,如安全防护、环保办法等。 2 )图纸基本规定 (1)总平面图:    标示建设用地范畴、道路及建筑红线位置、用地及四邻关于地形、地物。周边市政道路控制标高;   明确新建工程(涉及隐蔽工程)位置及室内外设计标高、场地道路、广场、停车位布置及地面雨水排除方向。 (2)平、立、剖面图纸完整、表达精确。其中屋顶平面应包括下述内容:屋 面检修口、管沟、设备基座及变形缝构造;           屋面排水设计、落水口构造及雨水 管选型等。 (3)核心部位节点、大样不能漏掉,如楼梯、电梯、汽车坡道、墙身、门 窗等。         图中楼梯、上人屋面、中庭回廊、低窗等安全防护设施应交待清晰。 (4)建筑物中留待专业设计完善变配电室、锅炉间、热互换间、中水解决 间及餐饮厨房等,         应提供合理组织流程条件和必要铺助设施 三、建筑设计基本规定 (一)建筑设施安全与卫生重要技术规定 1.楼梯安全性规定:楼梯是垂直交通重要空间,详细规定如下: (1)供寻常重要交通用楼梯梯宽,应依照建筑物使用特性,普通按每股人流宽0.55+(0~0.15)m人流股数拟定 (2) 住宅楼梯梯段净宽度不应不大于1.1m,六层及六层如下,一边设有栏标杆时,不应不大于1m。<住规4.1.2>。 (3) 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净高(从最低处即平台梁底计算)不应不大于2m;梯段净高不应不大于2.2m。<通则4.2.1>           当净高较小时为保证不碰头,梯段踏步起步位置,应从平台梁边后退一梯步宽度或300。 (4) 楼梯平台扶手处最小宽度不应不大于梯段宽度。<通则4.2.1>。 (5)梯段长度按踏步数定,最长不应超过18级,至少不应不大于3级<通则4.2.1>。踏步高与宽,则随建筑性质定。           如住宅:踏步宽不应不大于0.26m,踏步高不应不不大于0.175m。<住规4.1.3> (6)有小朋友经常使用楼梯,(如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少年宫等)梯井净宽不不大于0.20m时,必要采用安全办法。        住宅梯井不不大于0.11m时,必要采用防止小朋友攀滑办法。<通则4.2.1,住规4.1.3> 2.栏杆关于规定: (1)各类建筑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栏杆应用结实耐久材料做,          栏杆高度不应不大于1.05m,高层建筑应恰当增长,但不适当超过1.2m。中高层、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m,          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有小朋友活动场合,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构造作法。<通则4.2.4、住规4.2.3> (2)住宅楼梯栏杆扶手高度不应不大于0.90m,水平段栏杆长度不不大于0.50m时。其高度不应不大于1.05m,          且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不不大于0.11。<住规4.1.3>栏杆高度计算,应从下部可踏部位起计算。 (3)民用建筑中,阳台、外廊等临空处栏杆高度:          涉及安全问题。栏杆高度应超过人体重心高度,才干避免人们靠栏杆时因重心外移而堕落。 (4)在公共建筑中,楼梯梯段与框架柱和墙之间空隙,常被疏忽封堵而形成直通各楼层空间,          此时楼梯栏杆高度,则应按阳台,外廊等临空栏杆考虑,不应不大于1.05,否则,必要每层封堵梯段与墙之间空隙。 3.窗台关于规定: (1)低于0.80m时应采用防护办法。<通则4.5.2—四>。 (2)外窗窗台距楼、地面净高低于0.90m时,应设防护设施。<住规3.9.1>。这比《通则》有所提高。特别要注意是,          在住宅设计中,多采用外飘窗,低窗台,防护栏杆高度,如从楼、地面起计算,则只需加0.40m左右即可,但是这          显然是不安全,由于0.50m左右低窗台,小孩很容易上去,故<住规3.9.1>条中规定,窗台净高或防护栏杆高度          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m。 4.建筑物内洗,浴,厕不应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变配电房等有严格卫生规定和防潮规定用房直接上层;    楼地面、楼地面沟槽、管道穿楼板及楼板接墙面处应严密防水、防渗漏。<通则4.7.1—四>。    以免一旦由于渗漏使下层受污染,或电线受潮短路引起灾害。 5.“存储食品、食料或药物房间,其存储物有也许与地面直接接触者,禁止采用有毒性塑料、涂料或水玻璃等做面层材料”,    <通则4.4.4—四>以免污染食品,引起食物中毒,而涉及人生命安全,故禁止使用。 6.排烟和通风不得使用同一管道系统。<通则4.9.1>在安全、防火和卫生方面互有影响管道,不应敷设在同一竖井内<通则4.8.1> (二)保障公众利益重要技术规定 “除都市规划拟定永久性空地外,紧接基地边界线建筑不得向邻地方向设洞口、门窗、阳台、挑檐、废气排出以及排泄雨水”。紧接基地边界建造房屋应保护各业主权利这是保护人身基本权利所必要,以免引起邻里纠纷。 (注:这点一定要看《通则》4.2条中:容许凸出道路红线详细规定。其他都属于不容许凸出) 四、室内环境设计: (一)热工:方面重要针对寒冷地区多些。 (二)节能:重要是按《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原则》GJ134—及重庆规定执行。采用节能办法,增强围护构造                        保温隔热性能,在保证相似室内热环境提标前提下,比未采用办法前,采暖、空调能耗应节约50%。因而,                        对建筑体形系数,窗朝向、面积大小、门窗气密性以及围护构造各某些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等,                        都必要符合规范规定。<详强制性条文3.0.3、4.0.3、4.0.4、4.0.7、4.0.8、5.0.5、6.0.2各条> (三)照明:重要按《民用建筑照明设计原则》GBJ133—90对某些建筑照明规定高建筑,如图书馆、托幼建筑、中小学校等,                        必要满足关于规定(详强制性条文GBJ133—90,2.2.1条,托幼规范4.3.3.条,中小学规范,7.2.2、7.2.3条)。 (四)隔声和噪声限制:按《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对各类建筑规定执行。          (详强制性条文:住宅3.1.1、3.2.1、3.2.2、学校:4.1.1、4.2.1、4.2.2、医院:5.1.1、5.2.2、旅馆:6.1.1、6.2.1、6.2.2) 五、防水设计:  (防水设计涉及地下工程、屋面工程、潮湿积水房间防水、防潮做法三某些) (一)地下工程防水:按《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术》GB50108—规定做。 1.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内容应涉及: (1) 防水级别和设施规定。 (2) 防水混凝土抗渗级别和其她技术指标,质量保证办法。 (3) 其她防水层选用材料及其技术指标,质量保证办法。 (4) 工程细部构造防水办法,选用材料及其技术指标,质量保证办法。 (5) 工程防排水系统,地面挡水、截水系统及工程各种洞口防倒灌办法。 2.地下工程防水级别分为四级,各级原则应符合表3.2.1规定<第3.2.1条>。 3.地下工程防水级别,应依照工程重要性和使用中对防水规定按表3.2.2选定。<第3.2.2条> 4.地下工程防水设防规定,应依照使用功能、构造形式、环境条件、施工办法及材料性能等因素合理拟定。<第3.3.1条>     (1) 明挖法地下工程防水设防规定应按表3.3.1-1选用。(2) 暗挖法地下工程防水设防规定应按表3.3.1-2选用。 5.防水混凝土设计抗渗级别,应符合表4.1.3规定<第4.1.条>。表4.1.3 防水混凝土设计抗渗级别工程埋置深度(m)    设计抗渗级别:  H<10时 抗渗级别为S6    10<H<20时 抗渗级别为S8    20<H<30时 抗渗级别为S10    30<H<340时 抗渗级别S12 注:(1)本表运用于Ⅳ、Ⅴ级围岩(土层及软弱围岩) (二)屋顶防水设计 屋顶是建筑物围护构造,应能抵抗自然界各种环境因素对建筑物不利影响。一方面是能抵抗风、霜、雨、雪侵袭。其中,防止雨水渗漏是屋顶基本功能规定,也是屋顶设计核心。 1.屋面防水级别和设防规定:由于内容诸多,详细请看《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第3.0.1条表格(预览图3.0.1) 2.屋面排水应优先采用外排水;高层建筑、多跨及集水面积较大屋面,应采用内排。<通则第4.4.2条二> 3.屋面排水设计要合理,如:排水与否顺畅,排水坡度与否适当(卷材、刚性防水最小坡度2%,檐沟纵坡不不大于1%。沟底落差    不超过200mm)、雨水口分布与否均匀,汇水面积与雨水管径与否配套等。 (三)潮湿积水房间楼面、地面及墙面、顶墙面、顶棚要有防水、防潮办法。 六、无障碍设计 (一)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范畴:   各类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都要考虑,详见JGJ50-第21~24页,5.1与5.2条。 (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   重要涉及入口、坡道、走道与地面、门、楼梯与台阶、扶手、电梯与升降平台、厕所浴室、            无障碍客房、住房、停车位等。 1.出入口:“公共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居住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要设轮椅、坡道和扶手”<第7.1.2条>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    最小宽度,普通建筑应≥1.5m,对大、中型公共建筑,公寓建筑应≥2.0m,门扇启动净宽:推拉门、折叠门、平开门、弹簧门 (小力度)应≥0.8m,自动门应≥1.0m,建筑物内所有门均不得不大于这个净宽。出入口内、外应留出供坐轮椅者回转面积。     否则无法变化行进方向。 2.“在公共建筑中配备电梯时,必要设无障碍电梯”。电梯厅深度应≥1.8m,按钮高度0.90~1.10m,电梯门应≥0.90m。 3.坡道:坡道坡度大小,关系到轮椅能否在坡道上安全行驶。因而,坡度在不同坡度状况下,   坡道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7.2.5条表中规定。   坡度                    1:20        1:16       1:12        1:10        1:8   最大高度(m)  1.50           1.00          0.75            0.60          0.35   水平长度(m)  30.00         16.00          9.00           6.00          2.80      普通设计时选用1/12坡道,当高坡达到0.75时,坡度水平长度是9m。需在坡道中间设深度为1.5m休息平台。   休息平台向下和向下坡道长度可以相等,也可以不相等。当坡度不大于1/12时。容许增长坡道高度和水平长度。    1/10~1/8坡道,只限用于受场地限制改建旧建筑物和室外通路。 4.走道和道路:“乘轮椅者通行走道和道路最小宽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建筑类别           大型公共建筑走道    中小型公共建筑走道      检票口、结算口轮椅通道     居住建筑走廊      建筑基地人行通路    最小宽度(m)           ≥1.80                            ≥1.50                                 ≥0.90.                             ≥1.20                      ≥1.50    这些宽度,是按人流通行量和轮椅行驶宽度定,一辆轮椅通行净宽普通为0.90m,一股人流通行净宽为0.55m。    则1.20m宽走道能满足一辆轮椅和一人侧身互通;1.50m宽走道能满足一辆轮椅和一人正面互通;1.80m宽走道则能满足    两辆轮椅互通。若走道净宽不大于1.50m时,则应在走道末端设1.50m×1.50m轮椅回旋面积,使之能吊头行驶。 七、居住建筑设计 (一)住宅: 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都市居民切身利益。同步,住宅建设规定投入大量资金、土地和材料等资源。因而,合理使用有限资金和资源, 提高住宅设计质量,使住宅设计符适当用、安全、卫生、经济等基本规定,必要遵循《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规定。 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3.1.1> 2.无直接采光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适当不不大于10㎡。<3.2.4> 3.厨房应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3.3.2> 4.厨房应设立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由住户自行安装。<3.3.3> 5.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办法。<3.4.3> 6.卧室、起居室(厅)高度规定:   (1)净高≮2.40m,局部净高≮2.10m,且其面积不应不不大于室内使用面积1/3。<3.6.2>   (2)运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1/2面积室内净高不低于2.10m<3.6.3>   (局部净高是指吊柜、梁等底下局部空间高度。) 7.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小朋友攀登,栏杆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不不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要采用防坠落办法。<3.7.2> 8.低层、多层住宅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3.7.3> 9.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适当不大于1.20m;通往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净宽不应不大于1m;通往厨房、卫生间、      贮藏室过道净宽不应不大于0.90m,过道拐弯处尺寸应便于搬运家具。<3.8.1> 10.住宅楼梯、阳台、栏杆及窗台等要符合安全规定。(前面已述,详住规3.9.1、4.1.2、4.1.3、4.1.5)。 11.七层及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以上住宅必要设电梯。 注:A.底层作为商店或其他用房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要设立电梯。         B.底层做架空层或贮存空间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要设立电梯。         C.顶层为两层一套跃层住宅时,跃层某些不计层数。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高度            不超过16m时,可不设电梯。         D.住宅中间层有直通室外地面出入口并具备消防通道时,其层数可由中间层起计算。 12.住宅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部时,应设立雨罩等设施,防止物体堕落伤人。<4.2.3> 13.对设立有电梯住宅公共出入口,有高差时,要考虑无障碍设施<4.2.5> 14.住宅与附建公共用房出入口应分开布置。<4.5.4> 15.住宅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内。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要对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采用办法。<4.4.1> 16.住宅建筑内禁止布置存储和使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物品商店、车间和仓库;并不应布置产生噪声、振动      和污染环境商店、车间和娱乐设施。<4.5.1> 17.住宅建筑内不适当布置餐饮店,当受条件限制需要布置时,其厨房烟囱及排气道应高出住宅屋面,     其空调、冷藏设备及加工机械应作减振、消声解决,并应达到环保规定关于规定。(4.5.2) 18.卧室、起居室(厅)应有与室外空气直接流通自然通风。单朝向住宅应采用通风办法。<5.1.4> 19.采用自然通风房间,其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卧室、起居室(厅)、明卫生间通风开口面积不应不大于该房间地板面1/20。      (2)厨房通风开口面积不应不大于该房间地板面积1/10,并不得不大于0.60㎡。 20.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厅)紧邻布置。凡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要采用隔声、减振办法。<5.1.5> (二)宿舍。(过时,详细请看新规范JGJ 36- 强条某些) 八、各类公共建筑使用安全与卫生规定 (一)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幼、托儿所是对幼儿进行教诲和培养奠基工程,因而幼、托建筑设计好坏,将对人毕生成长产生重要影响。幼儿园接纳3-6周岁幼儿;接纳局限性3周岁幼儿场合为托儿所。幼、托建筑设计应满足幼儿生理、心理、行为特性需要,创造舒服室内外环境,以适应幼儿生活规律规定;创造阳光充分、空气清新、满足卫生、防疫规定、利于幼儿成长环境;创造安全、利于防护环境,以保障幼儿安全,同步适应幼儿园科学管理需要。《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规定。 1.  四个班以上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建筑基地,并应依照城乡及工矿区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托儿所、幼儿园      规模在三个班如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底层,但应有独立出入口和相应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第 2.1.1条) 2.  禁止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第3.1.4条) 3. 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布置在本地最佳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 3h(小时)规定,     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第3.1.7条) 4. 建筑侧窗采光窗地面积之比,不应不大于表3.1.8规定。(第3.1.8条)     房间名称:         音体活动室、活动室、乳儿室                寝室、喂奶室、服务保健室、隔离室            其他房间     窗地面积比 :                          1/5                                                                1/6                                              1/8      注:单侧采光时,房间进深与窗上口距地面高度比值不适当不不大于 2.5。 5.  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第3.6.5条)     (1) 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不不大于0.60m。     (2) 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净距不应不不大于0.11m。当楼梯井净宽度不不大于0.20m时,必要采用安全办法。     (3)楼梯踏步和高度不应不不大于0.15m,宽度不应不大于0.26m。     (4)在寒冷、寒冷地区设立室外安全疏散楼梯,应有防滑办法。 6.  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应不大于1.20m。疏散通道中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第3.6.6条) 7.  寒冷、寒冷地区主体建筑重要出入口应设挡风门斗,其双层门中心距离不应不大于1.6m。     幼儿经常出入门应符合下列规定:(第3.7.2条 一、四)     (1)在距地0.60m~1.20m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一)     (2)不应设立门坎和弹簧门。(四) 8.  外窗应符合下列规定:活动室、音体活动室窗台柜地面高度不适当不不大于0.6m。距地面1.30m内不应设平开窗。      楼层无室外阳台时应设护栏。(第3.7.3条 一) 9.  阳台、屋顶平台护栏净高不应不大于1.20m,内侧不应设有支撑。(第3.7.4条) 10.幼儿经常接触1.30m如下室外墙面不粗糙,室内墙角、窗台、暖气罩、窗口竖边等棱角部位必要做成小圆角。(第3.7.5条) 11.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有良好自然通风、厨房、卫生间等均应设立独立通风系统。(第4.2.3条) (二)中小学校建筑设计 学校是培养人才特定环境,学校建筑设计好坏,是影响全面培养人才质量重要因素。中小学校建筑设计,在总体环境规划布置,教学楼平面与空间组合方式,以及材料、构造、构造、施工技术和设备选用等多方面均应解决好功能、技术与艺术三者关系,同步要考虑青少年好奇、好动和缺少经验特点,充分注意安全,遵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规定。 1.学校校址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第2.1.1条 三、五)     (1) 学校重要教学用房外墙面与铁路距离不就不大于300m;与机动车流量超过每小时270辆道路同侧路边距离         不应不大于80m,当不大于80m时必要采用有效隔声办法。 (三)     (2)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五) 2.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应设在不干扰其他教学用房位置。<第2.3.4条> 3.教室内课桌椅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第3.2.1条)     (1)前排边座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水平视角不应不大于30°     (2)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水平距离不适当不大于mm;教室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距离:小学不适当不不大于8000mm,         中学不适当不不大于8500mm,室后部应设立不不大于600mm横向走道。 4.化学实验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第3.3.7条 四)实验室内应设立一种事故急救冲洗水嘴。 5.教职工厕所应与学生厕所分设(第4.2.3条)当学校运动场中心,距教学楼内近来厕所超过90m时,可设室外厕所,    其面积宜按学生总人数15%计算。 6.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第4.2.11条)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并不得分层设立,其出入口应分开设立。 7.教学用房窗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第5.3.2条 二、五)     (1) 教室、实验室靠外廊、单内廊一侧应设窗。但距地面mm范畴内,窗启动后不应影响教室使用、走廊宽度和通行安全。     (2)二层以上教学楼向外启动窗,应考虑擦玻璃以便与安全办法。 8.室内楼梯栏杆(或栏板)高度不应不大于900mm。室外楼梯及水平栏杆(或栏板)高度不应不大于1100mm。    楼梯不应采用易于攀登花格栏杆。(第6.3.5条) 9.学校用房工作面或地面采光系数最低值和玻地比应符合表7.1.1规定(第7.1.1条)详预览图:表7.1.1 10.教室、实验室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第7.3.2条) (1) 炎热地区应采用开窗通风方式。 (2) 温暖地区应采用开窗与启动小气窗相结合方式。 (3) 寒冷和寒冷地区可采用在教室外墙和过道开小气窗或室内做通风道换气方式。小气窗设在外墙时,其面积不应不大于        房间面积1/60;小气窗开向过道时,其启动面积应不不大于设在外墙上小气窗面积二倍;当在教室内设通风道时,        其换气口可设在天棚或内墙上部,并安装可开关活门。 (三)商店建筑设计《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 1.营业某些公用楼梯、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第3.1.6条 一、二) (1) 室内楼梯每梯段净宽不应不大于1.40m,踏步高度不应不不大于0.16m,踏步宽度不应不大于0.28m; (2)室外台阶踏步高度不应不不大于0.15m,踏步宽度不应不大于0.30m; 2.设系统空调或采暖商店营业厅建筑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第3.1.11条 二、四)    营业厅与空气解决室之间隔墙应为防火兼隔音构造,并不得直接开门相通。 3.联营商场内持续排列店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第3.2.10条 二、四)    (1)饮食店灶台不适当面向公共通道,并有良好排烟通风设施;    (2) 各店铺隔墙、吊顶等饰面材料和构造不得减少商场建筑物耐火级别规定,并不得任意添加设计规定以外超载物。 4.大中型商店为顾客服务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不涉及在营业厅面积指标内):(第3.2.12条)    (1) 顾客休息面积应按营业厅面积1~1.40%计,如附设小卖柜台(含储藏)增长不不不大于15㎡面积;    (2)营业厅每1500㎡宜设一处市内电话位置(应有隔声屏障),每处为1㎡;    (3)应设顾客卫生间;宜设服务问讯台。 5.食品类商店仓储某些尚应符合下列规定:(第3.3.3条一、二)    (1) 依照商品不同保存条件和商品之间存在串味、污染影响,应分设库房或在库内采用有效隔离办法;    (2) 各种用房地面、墙裙等均应为可冲洗面层,并禁止采用有毒和起化学反映涂料。 (四)饮食建筑 为保证饮食建筑质量,使之符适当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规定,以保障人们生活和身体健康。必要遵守《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中规定: 1.饮食建筑禁止建于产生有害、有毒物质工业公司防护地段内;与有碍公共卫生污染源应保持一定距离,    并须符合本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规定。(第2.0.2条) 2.在总平面布置上,应防止厨房(或饮食制作间)油烟、气味、噪声及废弃物等对邻近建筑物影响。(第2.0.4条) 3.就餐者专用洗手设施和厕所应符合下列规定:(第3.2.7条 一、四)    (1)一、二级餐馆及一级饮食店应设洗手间和厕所,三级餐馆应设专用厕所,厕所应男女分设。三级餐馆餐厅及        二级饮食店饮食厅内应设洗手池;一、二级食堂餐厅内应设洗手池和洗碗池;(一)    (2)厕所应采用水冲式。(四) 4.厨房与饮食制作间按原料解决、主食加工、副食加工、备餐、食具洗存等工艺流程合理布置,严格做到原料与成品分开,   生食与熟食分隔加工和存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第 3.3.3条 一、二、三、四)    (1) 副食粗加工宜分设肉禽、水产工作台和清洗池,粗加工后原料送入细加工是避免反流。遗留废弃物应妥善解决;    (2)冷荤成品应在单间内进行拼配,在其出入口处应设有洗手设施前室;    (3)冷食制作间入口处应设有通过式消毒设施;    (4)垂直运送食梯应生、熟分设。 5.通风排气应符合下列规定:(第3.3.7条二、三)    (1) 热加工间应采用机械排风,也可设立出屋面排风竖井或设有挡风板天窗等有效自然通风办法;(二)    (2) 产生油烟设备上部,应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器排气装置,过滤器应便于状况和更换。(三) 6.辅助某些重要由各类库房、办公用房、工作人员更衣、厕所及淋浴室等构成,应依照不同级别饮食建筑实际需要选取设立。 (五)汽车库      汽车是当代化重要交通和运送工具之一,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已大量进入都市。为理解决群众性大容量停车、存车问题,将修建大量汽车库。对于汽车库建筑,除了合用、经济以外,在安全、技术先进和环保等方面均有特殊规定。为了保证人行与车行安全,汽车库内最小净高、汽车坡道纵坡、缓坡设立及汽车通道转弯半径应符合规定;楼地面应有排水坡度,并设立相应排水系统;为减少地下汽车库废气对周边环境污染,排风口应满足出地坪高度规定。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规定: 1.特大、大、中型汽车库总平面应按功能分区,由管理区、车库区、辅助设施区及道路、绿化等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理区应有行政管理室、调度室门卫室及回车场。(3.2.1.1)    (2)车库区应有室外停车场及车轮清洗处等设施。(3.2.1.2)    (3)辅助设施区应有保养、洗车、配电、水泵等设施。(3.2.1.3)    (4)库址内车行道与人行道应严格分离,消防车道必要畅通。(3.2.1.4)    (5)库址绿化率不应低于30%,库址内噪声源周边应设隔声绿化带等绿化设施。(3.2.1.5) 2.汽车库库址车辆出入口,距离都市道路规划红线不应不大于7.5m,并在距出入口边线内2处作视点120°范畴内    至边线外7.5m以上不应有遮挡视线障碍物。(第3.2.8条) 3.地下汽车库排风口应设于下风向,排风口不应朝向邻近建筑物和公共活动场合,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应不不大于2.5m,    并应作消声解决。(第3.2.11条) 4.汽车库内坡道禁止将宽单车道兼作双车道。(第4.1.6条) 5.汽车库内通车道最大纵向坡度应符合表4.1.7规定。(第4.1.7条)见预览图 6.汽车库内当通车道纵向坡度不不大于10%时,坡道上、下端均应设缓坡。其直线缓坡段水平长度不应不大于3.6m,    缓坡坡度应为坡道坡度1/2。曲线缓坡段水平长度不应不大于 2.4m,曲线半径不应不大于20m,    缓坡段中点为坡道原起点或止点(图4.1.8)。(第4.1.8条) 7.汽车最小转弯半径可采用表4.1.9规定(第4.1.9)汽车库内汽车最小转弯半径 表4.1.9   车 型 最小转弯半径(m)微型车 4.50小型车 6.00 8.汽车库室内最小净高应符合表4.1.13规定(第4.1.13)    汽车库内室内最小净高 表4.1.13    车 型                     微型车、小型车         轻型车             中、大型、绞接客车          中、大型、绞接货车    最小净高(m)           2.20                        2.80                               3.40                                4.20    注:净高指楼地面表面至顶棚或其她构件底面距离,未计入设备及管道所需空间。 9.汽车库楼地面应采用强度高、具备耐磨防滑性能非燃烧体材料,并应设不不大于1%排水坡度和相应排水系统. 10.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立修理车位,并不应设有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房间或存储库房。(第4.2.13条) 11.地下汽车库在出入地面坡道端应设立与坡道同宽截流水沟和耐轮压金属沟盖及闭合档水槛(第4.2.14条) (六)医院建筑《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规定 1.医院出入口不应不大于二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尸体和废弃物出口。(第2.2.2条) 2.太平间、病理解剖室、焚毁炉应设于医院隐蔽处,并应与主体建筑有恰当隔离。尸体运送路线应避免与出入院路线交叉。2.2.4 3.四层及四层以上门诊楼或病房楼应设电梯,且不得不大于二台;当病房高度超过24m时,应设污物梯。(第3.1.4条一) 4.三层及三层如下无电梯病房楼以及观测室与急救室不在同一层又无电梯急诊部,均应设立坡道,其坡度不适当不不大于1/10,   并应有防滑办法。(第3.1.6条) 5.厕所应设前室,并应设非手动开关洗手盆。(第3.1.14条三) 6.儿科病房:小朋友用房窗和散热片应有安全防护办法。(第3.4.11条五) 7.20床以上普通传染病房,或兼收烈性传染病者,必要单独建造病房,并与周边建筑保持一定距离。(第3.5.1条) 8.传染病病房应符合下列条件:(第3.5.3条)    (1)平面应严格按照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布置。    (2)应设单独出入口和入院解决处。    (3)需分别隔离病种,应设单独通往室外专用通道。    (4)每间病房不得超过4床。两床之间净距不得不大于1.10m。    (5)完全隔离房应设缓冲前室;盥洗、浴厕应附设于病房之内;并应有单独对外出口。 9.放射科防护:对诊断室、治疗室墙身、楼地面、门窗、防护屏障、洞口、嵌入体和缝隙等所采用材料厚度、   构造均应按设备规定和防护专门规定有安全可靠防护办法。(第3.7.3条) 10.核医学科实验室京戏符合下列规定:(第3.8.2条)    (1)分装、标记和洗涤室,应互相贴邻布置,并应联系便捷。    (2)计量室不应与高、中活性实验室贴邻。    (3) 高、中活性实验室应设立风柜,通风柜位置应有助于组织实验室气流不受扩散污染。 11.核医学科防护、照相机室应设专用候诊处;其面积应使候诊者互相间保持1m距离。(第3.8.4条 三) 12.营养厨房禁止设在有传染病科病房楼内。(第3.17.4条) 13.焚毁炉应有消烟除尘办法。(第3.17.4条 14.楼梯(第3.1.5条(二)、(三))    (1) 医院主楼梯宽度不得不大于1.65m,踏步宽度不得不大于0.28m,高度不应不不大于0.16m。(二)    (2)主楼梯和疏散楼梯平台深度,不适当不大于2m。(三) 15.室内设施中,无影灯装置高度普通为3~3.20(第3.6.5条 三) 一、建筑专业 序号 项目 审查内容 2.1 编制根据   建设、规划、消防、人防等主管部门对本工程审批文献与否得到贯彻,如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用途及规模、室外出口等与否符合人防批件规定;现行国家及地方关于本建筑设计工程建设规范、规程与否齐全、对的,与否为有效版本。 2.2 规划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与否符合规划批准建设用地位置,建筑面积及控制高度与否在规划允许范畴内。 2.3 施工图深度   2.3.1 设计阐明基本内容   (1)编制根据:主管部门审批文献、工程建设原则。   (2)工程概况:建设地点、用地概貌、建筑级别、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构造类型、建筑布局、建筑面积、建筑层数与高度。   (3)重要部位材料做法,如墙体、屋面、门窗等(属于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范畴工程可与《节能设计》段合并)。   (4)节能设计:寒冷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应阐明建筑物体形系数、耗热量指标及重要部位围护构造材料做法、传热系数等;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应阐明建筑物体形系数及重要部位围护构造材料做法、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等。   (5)防水设计:地下工程防水级别及设防规定、选用防水卷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变形缝构造及其他截水、排水办法。    屋面防水级别及设防规定、选用防水卷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屋面排水方式及雨水管选型;    潮湿积水房间楼面、地面防水及墙身防潮材料做法、防渗漏办法。   (6)建筑防火:    防火分区及安全疏散:   消防设施及办法:如墙体、金属承重构件、幕墙、管并、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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