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税款征收制度(掌握后四项)(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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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十项税款征收制度(掌握后四项)(老会计人的经验)知识点:税款征收制度(十项内容)重要的:(七)税收保全措施(预防措施)(八)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补救措施)(九)欠税清缴制度(十)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一)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制度1.扣缴义务人如果不履行义务,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应当责成扣缴义务人限期将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补扣或补收;2.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1日之内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处理。不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的,扣缴义务人应承担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责任;3.税务机关
2、按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代扣、代收税款手续费只能由县(市)以上税务机关统一办理退库手续,不得在征收税款过程中坐支。【例题单选题】(2014年)下列关于税款扣缴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代扣税款手续费可以由税务所统一办理退库手续B.个人收到的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应计征个人所得税C.对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的,可处以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D.扣缴义务人履行扣缴义务时,可从所扣缴的税款中减除扣缴手续费后再上交税务机关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代扣、代收税款手续费只能由县(市)以上税务机关统一办理退库手续;选项B,个人收到的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免征个人所得税;选
3、项D,扣缴义务人履行扣缴义务时,不得在征收税款过程中坐支。(二)延期缴纳税款制度1.特殊困难的主要内容(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2.批准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国税局、地税局(1)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加收滞纳金;(2)批准延期内免予加收滞纳金。3.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同一笔税款不得滚动审批。【例题单选题】纳税人不能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可申请
4、延期纳税。A.当期银行存款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B.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C.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银行存款及各项上交款项后D.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和应计提的公益金、公积金以后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可申请延期纳税。(三)税收滞纳金征收制度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四)减免税收制度1
5、.纳税人在享受减免税待遇期间,仍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2.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停止其减税、免税;对不报告的,又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税务机关有权追回已减免的税款;3.减免税分为核准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4.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但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凡属于无明确规定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或没有规定申请期限的,纳税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但不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5.减免税期限超过1个纳税年度的,进行一次性审批。(五)税额核定和税收调整制度1.税额核定制度无账可查、难以查账或计税依据
6、不可信(1)依法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法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例题多选题】(2010年)下列纳税人中,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的有()。A.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的纳税人B.虽设置账簿,但会计报表编制格式有问题的纳税人C.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纳税人D.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
7、的纳税人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选项B,纳税人会计报表编制格式有问题,税务机关不因此核定其应纳税额。2.税收调整制度主要指的是关联企业的税收调整制度了解关联企业的含义(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控制关系;(2)直接或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关系;(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了解关联企业的调整方法。注意调整期限: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支付价款、费用的,税务机关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3年内进行调整;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调整。(六)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纳税人的税
8、款征收制度1.适用对象: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2.执行程序(1)核定应纳税额;(2)责令缴纳;(3)不缴纳的,税务机关扣押商品、货物;(4)解除扣押或者拍卖、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5)抵缴税款。(七)税收保全措施(预防措施)1.对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包括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也不包括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2.前提(1)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2)必须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和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的限期内预防措施。3.法定程序(1)责令纳税人提前缴纳税款;(2)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3)未提供纳税担保的,采取两项措施a.冻结存款、扣押
9、查封b.审批: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金额(或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4)纳税人按期限缴纳了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税款或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解除税收保全。4.物品范围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范围之内,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1处以外的住房;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例题单选题】税务机关实施税收保全措施时,下列不在税收保全措施范围之内的物品是()。A.机动车辆B.单价5000元以上的生活用品C.被执行人直系亲属所拥有的金银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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