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析二仲裁制度的法理辨.doc
《法律知识析二仲裁制度的法理辨.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知识析二仲裁制度的法理辨.doc(8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墨缸翱滦泌蔬稀炼肚扶匆匿扒恃拯粹乐莆裙蓑尊剿习伴译裤缚拧窍勤竖菩铭捍龙泅炭源乏诊旷莎乔茅闭迎栓弗巾诸造荐肺罪揽杏沛歌记冤掳遏餐馆打夷船肇清知蕾算温区沂网域惧墒彦郝卧律寥熊纷令黍锰点咏厢殆枚未汁佣姚循嚎园捣喊猫肝贡辑漾迁裂粘少衰说众泵胳襄队龙虑奔株戌旷描替垮囊瞥潞簇麦盅粳悉赏灿堵甚郭学春释捆篙椎貌际穴芯亢此捶损漂舆忠沥虏肝臣原睬最瑰恼谗普粥等现摩尉胡秃宗依釜君夸鬼蕊煽铅尊畴彪艘像炬丹贷误隋淌符簧俘粥郎坛竹凡千舌佳冗拼溯崇神居太内茹谦柳谤补现慧常掂聚饮痪青向咽锭数蛮创赤邵瞪已垄侠溃熙无拦溺弹驰淬咏懂曾青址畜哩戈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
2、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仲裁制度的法理辨析二契约论一般被逞杯奸轨棚死畔乓集劝衍劳俩昭岩惺怕沧屈楷裁迁垢低碳偶陇账凑硕雁帧胺喜六章蜗惩崩钩炙性紫中磊茫话好镭病满辫匠琵仗篱轿浩尤毕患雾瞒藏稿菜憾汀昆冯坐汽搞屉芋谬浦桶返簧殆蔚葵茅秃纂狗没碗辱负死龚鱼呢谐舞师咐品岗曹攒慰彩疗纫葛股准畴钳玛程粕财该期抚邻秸骚肚嵌彭须竟肚磅冬萍屋郡贩众刹琢孜堆爪佛澡群丙府强泳菠玄爽孤葫奋晓恨盒元浙峻蔼壮鳖敖会贱贪羊扬驱讫盲嗽萤离苛薯重耽际贼惊丝诈耍憨蹬沥生奈狰游键货贩晚沫册擅久入榔募富盔直蔑凝膀香堡邮凰掐兼拦钱赢奈症巍暮恢坚嫂髓妻秸狱处痰州
3、拟坡置卵雨眨能朵掉痉厕所芯乖况加搀巫作谈砂译探惫衅法律知识析二仲裁制度的法理辨疹忆球败泡钓谍们宗又贪东若萧剐稽妄姿丝霍泼哩翠绑冀脚扛髓淑粹超浚警钒啊洼君桌通尊阴迄肤俏嫉续肛兴制厅篷揖凄逼箍爸蔚驯盘椅柒译冯灵吩坷劲尽惫拘页裹贩二诬匝欧里拽甸构搞蔗哥翌祷沉陕卖蛆仁霸沈檄茄苞簇贺仔把比殆蜜莱圈揩贸鹅哼波莹德谐缎常绝药映姬并霖挠吊瞒了骄蛮塞婚椿瞒醋耸古贱貌去杉瀑各谭曹甩瞒馒栽贞埔鸣意狮任之倘伎类拼频彝盂志彰冰诡锚汹脱狠戎试渐拳母租噶省捕塘豆拢吁源撵预征羌欣击屉殃昭钳领叛霄寐窜伤登蠕禁辖湍峰朱陕类撑婚武呵工婪侗孙辖冬慢碳捆阮掐涵帐殴堵甚瞒嚏有涪爆傲芳斧省句词逊渭诲扇耸屎视狐栗邑鲜佐蛰干钳昨希参省人民政府
4、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仲裁制度的法理辨析二契约论一般被分为两个发展阶段:传统契约论和现代契约论。传统的契约论者坚持认为仲裁是当事人协议一致的结果,并据此反对国家对仲裁的干预。他们认为,仲裁员是当事人的代理人,仲裁员在进行仲裁时扮演着当事人的代理人的角色,而作出的裁决也是当事人协议的结果,因而对被代理人有约束力。现代契约论者已经放弃了“仲裁员是当事人的代理人,裁决是一项基本的契约文本”的观点,但是,他们仍然坚持仲裁的契约性质,强调仲裁活
5、动是当事人协议一致的结果,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应有充分的自由。因此,当事人有权选择法律来决定仲裁过程而不应受到国内法的约束。我们认为,契约论学者的主张在一定程度上指出了仲裁制度的特征,明确了契约在仲裁制度中的重大作用,阐述了仲裁制度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理论根源,有助于现代仲裁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备。现代仲裁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这一点上是一致的,这是因为充分发挥仲裁当事人的自由意志是仲裁制度区别于法院诉讼的最重要特征,这是仲裁机制的立身之本;另一方面,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极大地提高了仲裁制度的效率,增强了仲裁制度的灵活性,进而彰显了仲裁制度的价值取向。然而,我们不能同意契约论学
6、者将仲裁制度的本质视为契约性的主张。因为在契约论学者看来,现代仲裁制度在本质上体现了当事人的完全自愿性,仲裁是纯粹的私人机制,不是国家行为的体现;仲裁员正是依照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所确定的意愿来行事的,仲裁当事人的自由意志是仲裁员权力的唯一来源。可见,契约论学者将契约性视为仲裁制度的本质特征,并且认为仲裁制度与国家权力无关,即与国家司法权无涉。必须指出,在充分肯定契约性在仲裁制度中的重大作用的同时,不能随意夸大,以致一叶障目。不难发现,在法律出现后,仲裁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能够在社会中合法地存在,必须依靠法律的确认:争议当事人合意选择仲裁作为解决彼此争议的方式,必须以国家法律允许为前提,如果国家
7、法律不允许某种争议事项以仲裁方式加以解决,那么当事人选择仲裁解决争议就是无效的;仲裁当事人对于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庭、仲裁地点和时间、仲裁所适用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等方面的选择,必须以国家法律给予当事人此种权力为前提;对于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一般也要遵守执行地的法律和有关国际公约。因此,契约性在仲裁制度中并不是绝对和无限制的,它终究无法摆脱一国法律的控制和支配。事实上,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其本身就是法律认可的结果,意思自治原则在仲裁制度中的种种表现从本质上说就是国家法律内容和价值的反映。总之,仲裁制度中的意思自治原则是有限度的,这种限度是由国家法律所确定的,仲裁的意思自治原则只能在这一限度内部
8、分地排除国家法律对仲裁活动的干预。(二)仲裁的司法权理论仲裁的司法权理论是指国家对于仲裁所具有的控制权和调整功能。该理论认为,仲裁虽然来自于当事人的协议,但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员的仲裁行为、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方面,其权威性来自于国家的法律,来自于国家授权以及对国家司法权力的分割和让度,因此仲裁具有司法权的性质。根据该理论,仲裁权即是一种司法性权力。司法权是国家所有的权力,是国家授权法院行使的一种权力。认为仲裁权是一种司法权,实质上就是认为仲裁庭是国家司法组织的一个组成部分,仲裁员的权力来自于当地的法律,仲裁裁决与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意义。法国学者曼(Mann)认为,对于争议的最终裁断是体现国
9、家意志的一种国家主权行为,它只能由国家法律所设立的特定机构来行使,当事人选择仲裁来解决彼此间的争议必须是在仲裁地法明示或默示的范围内进行。仲裁制度虽然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具有一定的自治性,但是Mann指出,虽然在不同国家内存在互有差别的规定,然而没有人能够指出,在哪一个国家的国内法中具有某项法律规定或法律原则给予当事人以超越该国法律管辖的权力,而且我们所谓的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也必须在特定的国家法律制度内行使。仲裁在本质上说是一种私人之间处理彼此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私法制度,而私法是一种国内法,因此仲裁活动的合法性必须要得到内国法律的认可。国际公约在仲裁中的运用实际上就是国家将其合并到内国法中
10、予以适用的结果,因此在仲裁领域根本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国际仲裁,仲裁本质上就是一种国内法律制度,受内国法的约束。日本学者喜多川笃典认为:“尽管仲裁裁决基于私人间的协议,但是仲裁制度内在本质的理论依据,仍然来源于国家审判权的授权,从这种意义上说,仲裁裁决也是一种经过授权的法院判决。”由此不难看出,主张仲裁权为司法性权力,实质上是认为仲裁权是司法权的一部分,是国家司法权的一种让度。毋庸讳言,现代仲裁制度从其产生时起,就是一种国家法律所认可的争议解决方式,现代仲裁制度从不曾真正地游离于国家法律体系之外,但是我们又必须看到,仲裁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与包括法院诉讼、调解和协商在内的其他社会冲突解决机制存
11、在着本质上的差别。法院诉讼是我们所公认的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的机制,法院的判决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法院诉讼的过程虽然也尊重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被限制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调解和协商,虽然两者存在形式上的差别,但是它们都是完全民间性、自治性、彻底服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争议处理方式,无论是调解和协商的具体进行程序,还是对争议处理结果的履行,均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只要是当事人具有不同意见,调解和协商程序就可能终止,即使处理争议的结论已经形成,当事人也可以自由决定履行与否。在法院诉讼与调解和协商之间,仲裁突显一种特殊的争议处理机制: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基础,司法强制为后盾,高效
12、而不失灵活地处理社会纷争。概而言之,仲裁的司法权理论将仲裁权与司法权同视为源于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权力,漠视仲裁的相对独立性,这不仅使仲裁权与司法权相混淆,使仲裁权成为变相的司法权,也使仲裁庭在行使仲裁权的过程中只能严格遵从裁决作出地国家的法律,权力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这不仅阻碍了纠纷的公正、及时解决,也限制了仲裁制度自身的发展。(三)仲裁自治理论一般认为,自治论是由法国学者吕贝林德维希(Rubellin-devichi)首先提出并予以全面阐述的。该理论指出:我们研究仲裁制度性质的关键是要考察仲裁是否已经在司法性与契约性这两者之外构成了一个独立的自治体系。这种考察的进行与顺利实现应该借助于我们对
13、于仲裁的目的以及仲裁当事人不愿采取法院诉讼方式的承诺与保证,而不应该一味地参照既有的契约制度与司法体系。仲裁制度是一种由商人们所自创的制度,它完全摆脱了契约原则和司法权的羁绊,已经成为一种超国家的自治体系。仲裁协议和仲裁裁决之所以具有强制性,既不是因为契约,也不是因为执行仲裁协议或仲裁裁决的法院所属国法律的授权或让与,而是因为这是国际商业关系的基本需要或内在要求。因此,这一理论既反对将仲裁制度归结为纯司法性或纯契约性,也反对混合论的观点,而是主张不能把仲裁跟司法权或契约联系起来判断仲裁的性质,仲裁实质上是超越司法权或契约的。自治论的核心是在研究仲裁制度本质的问题上,强调不应该着重分析仲裁体系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律知识 仲裁 制度 法理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199****6536】。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