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用起重机械管理规定(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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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港口生产机械而言,合理使用和精心维护是保持机械应有功能与良好状态的前提,港口生产机械的使用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确保港口生产机械的使用合理、正确、安全,特制定本生产用起重机械管理规定,以供遵照执行。 2. 规程适用范围 2.1 该规程适用于 生产用起重机械,包括桥吊、龙门吊、门机、堆高机、正面吊、叉车、轮胎吊、集装箱拖头、集装箱半挂车等机械。 2.2 本规程由操作部机械操作人员执行,维修中心设备维修组和值班组、机务中心技术支援组、操作部中控室、安保办监督执行。 2.3 本规程自2006年12月20日生效,以前版本如有冲突,以此版本为准。 3. 机械使用管理通则 3.1 生产机械的管理权限归属工程部,操作部拥有使用权限。 3.2 操作部应根据作业种类合理正确安排生产机械机种,合理控制作业成本。 3.3 操作部在安排生产机械时,同机种机械应均衡安全使用,避免有的机械频繁使用、有的机械停机不用。 3.4 操作部在安排生产机械时应强调满足生产计划即可的原则,避免多派少用造成待机浪费,同时应按计划安排机械进行维保。 3.5 操作部应及时将点检发现的异常情况报告工程部。 3.6 工程部必须按照《生产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及时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7 对有故障的生产机械,工程部有权根据故障的严重性、安全性否决使用,强制维修或停机。 3.8 工程部对设备进行维保、抢修时,操作部应根据需要安排司机配合。 3.9 安保办负责牵头相关部门定期对相关机械操作流程进行专项检查、监督。 4. 操作人员安全守则 4.1 机械操作员必须有操作相应机种的合格执照,并由机械操作主管/组长委派、编排,方可操作。 4.2 实习操作员必须基本技术考核合格,并由指定资深操作员从旁指导,才能实习操作。 4.3 开机后,操作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将机械交给非作业人员操作或看守,不得让无关人员上机。 4.4 严禁酒后或服用影响神智药物后的人员登机及操作。 4.5 操作时不准吸烟或接听移动电话、听广播(随身听)。 4.6 严禁赤足或穿拖鞋登机。 4.7 操作人员不得自行维修、装拆、更改机械任何零件或部件。 4.8 操作员有责任清洁驾驶室,并保持清洁。 4.9 操作员有责任警告在机械运作危险区域或位置的人员离开至安全位置。 5. 机械安全操作细则 5.1 桥吊安全操作细则 5.1.1 上机前 5.1.1.1 检查起重机行走轨道及两旁是否有障碍物,如有应排除障碍。 5.1.1.2 检查确认高压电缆沟内无杂物,以免电缆被刮伤。 5.1.1.3解除大车锚定板、防爬铁鞋等防风安全装置的限制,并处于正常工作工况安全位置,确认夹轮器、顶轨器、防撞缓冲器无异常。 5.1.1.4 检查确认防风拉索处在正常安全位置,以免操作时撞坏。 5.1.1.5 高压卷筒有无变形或绑扎,以免出现意外。 5.1.1.6登机梯口有无悬挂维修指示牌,如有维修指示牌,请与工程部维修中心联系后再上机。 5.1.2 运行前 5.1.2.1 检查确认联动台上主令手柄在零位,各拨位开关在正确位置。 5.1.2.2 检查吊具有无漏油现象。 5.1.2.3 检查确认小车在小车停车位置、小车锚定解除(防台解除后)。 5.1.2.4 检查确认各机构钢丝绳无钩挂到其他物体。 5.1.2.5 检查确认电气房各机构操作电源开关已合上。 5.1.2.6检查确认小车拖令电缆无钩挂、缠绕、打结,拖令小车无歪斜、坠落,托缆小车无歪斜、坠落等现象。 5.1.2.7 检查确认电器房空调是否开启,并在适当的温度(一般设置在 21-25℃,两台空调相差2℃左右)。 5.1.2.8 对于安装预励磁设备的QC (QC3、4、5、13#)必须先开启预励磁。 5.1.3 俯仰机构操作 5.1.3.1俯仰机构操作的全过程必须在前大梁俯仰操作室进行,以免发生意外。 5.1.3.2对于起升高度不足的QC3-8#,俯仰机构下降前必须确认船舶的高度,确保不会产生碰撞。 5.1.3.2 检查确认各拨位开关正确后合上“控制电源合”。 5.1.3.3 检查确认大梁在正确位置及各指示灯指示正常后,按“下降”按钮,俯仰机构自动完成俯仰操作(注意:操作人员必须在俯仰操作室密切注视整个操作过程,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将“俯仰停止”拨位开关拨到“停止”位置)。5.1.3.4 俯仰到“大梁水平”指示灯亮后,俯仰操作完成。 5.1.3.5手动操作方式必须有工程部技术人员在场,并且安全销(安全钩)位置要有人监控,以免发生意外。 5.1.3.6 应急俯仰操作只允许工程部技术人员操作。 5.1.4 作业前试车 5.1.4.1 起升机构慢速上升、下降,确认主令手柄动作有效,起升位置有效,制动有效,上升减速、终点限位有效。 5.1.4.2 小车机构慢速前行、后退,确认主令手柄动作有效,小车位置有效,制动有效,前后减速、终点限位有效,运行过程无异响。 5.1.4.3大车机构慢速左行、右行并观察前伸臂是否会遇到障碍物,确认主令手柄动作有效、制动有效、大车声光报警正常、电缆卷筒动作正常,大车动作时桥下要有人协助,并观察高压电缆收/放正常,以免发生意外。 5.1.4.4 吊具倾转功能正常。 5.1.4.5 吊具20’/40’伸缩及导板功能正常。 5.1.5 作业中 5.1.5.1检查吊具电缆在储缆框内的绕向是否顺畅,尽量避免电缆打结缠绕在一起,不让电缆脱出储缆框。 5.1.5.2各机构动作禁止高速起步、严禁挂倒挡制动、靠限位制动或直接换 向行车。 5.1.5.3 司机室的通道门要关紧并用销子锁紧,方可动小车。 5.1.5.4 吊具导板必须升起,才能进行吊具伸缩。 5.1.5.5 吊具伸缩过程中起升不允许上升、下降。 5.1.5.6吊具抓箱时注意减速接近集装箱,禁止夯击操作。着箱灯亮后才能进行闭锁,闭锁灯亮后才允许慢速上升,确定无钩挂物体和锁紧箱体后允许以正常速度起吊。 5.1.5.7吊具卸箱时注意轻放,禁止夯击操作。着箱灯亮才允许进行开锁,开锁灯亮后允许慢速上升,确定无钩挂物体后允许以正常速度上升。 5.1.5.8 吊重箱时注意观察重量指示,90%载荷时会有间断的报警声,100%载荷时会有长时间的警报声,110%时只能下降不能上升,超重时应该及时与工程部联系,并停止操作。 5.1.5.9 长时间不作业待机时,必须关掉吊具油泵及“控制合”。 5.1.5.10 船舶靠离码头作业时机上必须有操作人员,以便随时应付突然情况,避免被船撞损。 5.1.5.11要进行“着箱旁路”、“旋锁旁路”、“BYPASS”时必须有工程技术人员在场。 5.1.5.12大车行走前须先松脱夹轮器或防爬器。 5.1.5.13作业时,桥吊司机须在有指挥手指挥的情况下进行安全操作。 5.1.5.14行大车时须严格按照《桥吊移大车流程》进行,严禁在无人监督情况下私自移机。 5.1.5.15作业中,若发现有异响或异味等情况,应及时停机检查,并通知工程部人员检查。 5.1.5.16装卸舱盖板时,应严格遵守《桥吊装卸舱盖时桥底安全监督规程》和《桥吊装卸超限货物或舱盖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1.5.17遇特殊作业时(如:危险品箱、超重、套箱等),应在得到指挥手或现场指挥人员正确指令后谨慎操作。 5.1.5.18严禁在作业中带箱换班。 5.1.5.19移大车后如若吊具左右摇晃幅度很大,可将吊具升至高点,待吊具平稳后再作业。禁止用吊具敲击地面的方法来减轻吊具晃动幅度,以免损坏吊具。 5.1.5.20 对于起升高度不够的设备,小车行走前,必须进行高度确认,避免打保龄现象。 5.1.6 作业后 5.1.6.1 将大车开至指定的锚定位置,放下锚定板,嵌上防爬铁鞋以预防不可预知疾风袭击,发生意外。 5.1.6.2 将小车停在小车停车位置,小车停车位指示灯亮。 5.1.6.3 将吊具置20’位,并升到距重锤限位1.5米处。 5.1.6.4 将驾驶室内的主令手柄置于零位,各开关回到指定位置上。 5.1.6.5 控制电源关闭。 5.1.6.6 将驾驶室的门窗关紧,以免下雨进水。 5.1.6.7 将驾驶室空调/暖气关闭。 5.1.6.8 到前大梁俯仰操作室进行俯仰操作,在“自动”方式下,升大梁要到“大梁锚定”指示灯完全亮(不能有闪烁)后,才能关闭控制。 5.1.6.9 将俯仰操作室的门窗关紧,以免下雨进水。 5.1.6.10将机房的前后门关紧,对安装预励磁装置的设备还要关掉预励磁。 5.1.6.11乘电梯到一层后,关闭排气扇和照明灯,关紧电梯门,关好理货室门窗。 5.1.6.12将全机的投光灯、步道灯关闭。 5.1.6.13环巡桥吊一圈,确认设备状态。 5.2 轮胎式龙门吊安全操作细则 5.2.1 作业前 5.2. 1.1 检查起重机行龙轨道及周围是否有障碍物。 5.2. 1.2 检查起重机本体外表结构是否完好。 5.2. 1.3 检查防台拉索及防爬鞋是否摆放在安全专用位置。 5.2. 1.4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足够。 5.2. 1.5 检查柴油机燃油、机油、电池电量、冷却水是否足够;柴油机本体和机壳没有明显渗漏油、水现象。 5.2. 1.6 检查柴油机侧维修平台是否正常收到位。 5.2. 1.7 按该机种的程序发动柴油机,等到柴油机运转正常,关闭发动机房侧门、窗后方可离开。 5.2. 1.8 检查电气房两台空调是否制冷,检查电气房门已关闭后才可上机。 5.2. 1.9 检查小车锚定是否脱离到位,小车轨道有无障碍物,小车拖令电缆悬挂装置是否完好。 5.2. 1.10检查驾驶室内的控制手柄、按钮、仪表、照明、警号是否正常。 5.2. 1.11按规定程序按控制电源及开吊具油泵。 5.2. 1.12检查及测试吊具伸缩、导板、旋转功能是否正常。 5.2. 1.13作空载慢速运作测试,包括起升、小车、大车的制动及减速、终点 等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有无杂声或异常现象。 5.2. 1.14在许可的情况下作吊重测试,选择一个较重的集装箱,吊起不超过 0.5米的高度,测试主吊刹车是否正常。 5.2. 2 作业中 5.2. 2.1 操作中应集中精神认真操作,不应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情。 5.2. 2.2 作业时,要看清手号,服从指挥,遇有任何人员叫停,应立即停止。 5.2. 2.3 控制起重机速度,避免吊具摇荡或冲击。 5.2. 2.4 行走大车时应注意路面有无人员、车辆或其他障碍物,并拉响大车行车警号。 5.2. 2.5 经过十字路口或需转龙时,应先停留在堆场内,等地勤人员查看交通并指示后才可通过。严禁司机私自操作,应严格按照《龙吊转龙过河安全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5.2. 2.6 在转龙纵道行龙时,必须有地勤人员在前往的方向带领,方可前进。 5.2. 2.7 作业中,遇有异常情况或故障,应立刻停机检查,所有控制手柄必须回零位,待修复后,方可重新作业。 5.2. 2.8 吊具带箱或负有其他物品时,不得在人及拖车车头上空越过,应先通知走避及移车。 5.2. 2.9 作业中遇有紧急情况或吊机不受控制时,应立即按动紧急停止按钮,避免意外。 5.2. 2.10夜间或视野暗淡时必须亮着照明大灯。 5.2. 2.11严禁带箱换班。 5.2. 2.12严禁带箱静止在行车道上空。 5.2. 2.13不允许带箱候车。 5.2. 2.14不可依靠起重机的缓冲系统及限位作业。 5.2. 2.15除上级批准后特别情况下,严禁小车在非泊位换班及人员进出小车 平台。 5.2. 2.16装箱上车架时,应将箱放在车架的正确位置上,如看不清楚,应询 问地勤人员或看到放好手号时,才可打开锁。 5.2. 2.17控制旋锁开关时,必须清楚看见“着箱灯”亮着才可打拨位开关。 5.2. 2.18使用附加吊具或吊运高、宽货箱时,应加倍小心,减慢速度。 5.2. 2.19各机构动作禁止高速起步、挂倒档制动、靠限位制动或直接换向行 车。 5.2. 2.20吊具吊箱时应慢速上升,确定无钩挂物体和锁紧箱体后允许以正常 速度上升。 5.2. 2.21长时间不作业时,必须关闭吊具油泵及控制电源。 5.2. 2.22司机交接完班后,下一班的司机一定要等到上一班的司机下地离开龙门吊后方可开始作业。 5.2. 3 作业后 5.2. 3.1 询问上级是否完成作业,并查询停泊位置。 5.2. 3.2 放下货箱,将吊具缩回20’位置。 5.2. 3.3将吊具上升至适当高度。 5.2. 3.4 将起重机行到停泊位置。 5.2. 3.5 将小车停在小车泊位。 5.2. 3.6 关掉吊具油泵,控制电源及其他电器、驾驶室、电气房、发动机房门窗等。 5.2. 3.7 到柴油机控制箱处按规定程序关掉柴油机。 5.2. 3.8 再检查一次。 5.2. 3.9 将防爬鞋安放在四边的轮胎下。 5.2. 3.10向上级报告龙门吊停泊位置。 5.3 门机安全操作细则 5.3. 1 上机前 5.3. 1.1 检查起重机行走轨道及两旁是否有障碍物,如有,应排除障碍。 5.3. 1.2 检查确认高压电缆沟内无杂物,以免电缆被刮伤。 5.3. 1.3 解除大车锚定板、防爬铁鞋等防风安全装置的限制,并处于正常工作工况安全位置,确认压轨器、防撞缓冲器无异常。 5.3. 1.4 检查确认防风拉索处在正常安全位置,以免操作时撞坏。 5.3. 1.5 检查高压卷筒有无变形或绑扎,检查高压供电电缆有无异常,以免出现意外。 5.3. 1.6 登机梯口有无悬挂维修指示牌,如有维修指示牌,请与工程部维修中心联系后再上机。 5.3. 2 运行前 5.3. 2.1 检查确认联动台上主令手柄在零位,各拨位开关在正确位置。 5.3. 2.2 检查确认旋转制动器是否打开并调整合理。 5.3. 2.3 检查确认钢丝绳无钩挂到其他物体。 5.3. 2.4 检查确认电气房各机构操作电源开关已合上。 5.3. 2.5 检查确认电气房空调是否开启,并在适当的温度。 5.3. 2.6 合上回转平台的低压刀闸开关,检查确认大车柜门关闭有效。 5.3. 2.7 检查确认机房内起升机构各部件正常。 5.3. 3 作业前试车 5.3. 3.1起升机构慢速上升、下降,确认主令手柄动作有效,起升位置有效,制动有效,上升减速、终点限位有效。 5.3. 3.2 大车机构慢速左行、右行并观察前伸臂是否会遇到障碍物,确认主令手柄动作有效、制动有效、大车声光报警正常、电缆卷筒动作正常。大车动作时机下要有专人监护,并观察高压电缆收/放正常,以免发生意外。 5.3. 3.3检查吊钩(吊钩、三角板、过渡绳、滑轮)及旋转接头等部件是否正常,以免发生意外。 5.3. 3.4 旋转机构慢速左旋、右旋,检查是否会遇到障碍物,确认主令手柄动作正确有效,旋转制动正常有效,没有异常声响。 5.3. 3.5 变幅机构慢速动作,检查变幅机构终点限位有效,机械挡块不会相碰,没有异常声响,主令手柄正确有效。 5.3. 4 作业中 5.3. 4.1 严格执行“十不准吊”规定: 不准起吊重量不明的货物或压埋于地下的货物; 不准起吊散漏、捆扎不牢的货物; 不准起吊重物从人头顶上方通过或停留; 不准在吊起的货物上进行拆卸、加固作业; 不准在货物和货盘上带人升降; 不准拖关、斜钩、甩钩作业; 不准用吊钩做拖、拉、 拽、拨作业; 不准将吊起的货物长时间停留在空中; 不准用限位开关停止各机构动作; 不准用两台机合吊一件货物。 5.3.4.2 根据所吊的货物选择吊重档位,吊重时注意观察重量指示,90%载荷时会有间断的报警声,100%载荷时会有长时间的警报声,110%时只能下降不能上升。超重时应该及时与工程部联系,并停止操作。 5.3.4.3 长时间不作业待机时,控制必须关掉。 5.3.4.4 码头靠离船时机上必须有操作人员,以便随时应付突然情况,避免被船撞损。 5.3.4.5 大车行走前须先收压轨器。 5.3.4.6 作业中,若发现有异响或异味等情况,应及时停机检查,并通知工程部人员检查。 5.3.4.7 移大车时若吊钩左右摇晃幅度很大,可将吊钩升至高点,待吊钩平稳后再作业。 5.3.4.8 禁止带货物移大车。 5.3.4.9 遇到七级以上大风(含七级)应停止作业,按既定方案做紧急处理。 5.3.4.10起吊货物必须先慢速起升,待确认钩挂可靠,绑扎安全后才能正常起升;下降货物到载货车辆或地面时必须慢速下放,不允许夯击作业。 5.3.5 作业后 5.3.5.1 将大车移至指定的锚定位置,放下锚定板,嵌上防爬铁鞋,以防不可预知疾风袭击,发生意外。 5.3.5.2将吊钩升到最高点;变幅缩回最小位置;回转吊钩向陆侧,手动关闭旋转制动器(台风天气除外)。 5.3.5.3 将驾驶室内的主令手柄置于零位,各开关回到指定位置上。 5.3.5.4 控制电源关闭。 5.3.5.5 将驾驶室的门窗关紧,以免下雨进水。 5.3.5.6 将驾驶室空调/暖气关闭。 5.3.5.7 将机房的前后门及窗户关紧。 5.3.5.8 将全机的投光灯、步道灯关闭。 5.3.5.9 切断回转平台刀闸开关电源。 5.3.5.10环巡门机一圈,确认设备状态。 5.4 堆高机安全操作细则 5.4.1 起动前 5.4.1.1 检查发动机机油油位是否在安全范围。 5.4.1.2 检查发动机水箱水位是否在安全范围。 5.4.1.3 检查发动机燃油油位是否在安全范围。 5.4.1.4检查轮胎气压(通过轮胎胎冠与地面接触面判断气压是否充足)和轮胎螺栓的紧固情况(轮胎螺栓与螺母有油漆标志)。 5.4.1.5 检查堆高机外观和吊具是否有异常。 5.4.1.6 检查液压油是否在使用范围内。 5.4.1.7检查蓄电池电解液是否充足。 5.4.1.8检查报修项目是否完成、合格。 5.4.2 起动后 5.4.2.1 察听发动机运转情况是否正常。 5.4.2.2 检查发动机是否漏油、漏水。 5.4.2.3 检查各工作系统操纵是否灵活有效。 5.4.2.4 检查各液压系统的工作元件、油管和接头是否松动、漏油。 5.4.2.5 检查全车灯光、喇叭和仪表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5.4.2.6 起步时检查刹车是否安全有效。 5.4.2.7 起动发动机时,要注意启动时间间隔(30S)。如果连续三次起动不起来,报工程部维修人员检查。 5.4.2.8 检查变速箱油油位是否在安全范围。 5.4.2.9 冷车起动时,水温必须达到80℃才能行驶作业。 5.4.3 使用中 5.4.3.1 察看发动机机油压力和水温是否正常(机油压力0.2-0.5MPa,水温 ≤900C)。 5.4.3.2 严格执行堆高机作业中的“轻放、慢起”,严格执行操作部制定的司 机操作规定。 5.4.3.3 严禁使用堆高机进行重箱作业,严禁超负荷作业。 5.4.3.4作业中严禁高速行驶或急转弯。 5.4.3.5如果发现故障灯亮,请停机报工程部维修人员检查。 5.4.3.6如果发现各机构系统工作情况异常,请停机报工程部维修人员检查。 5.4.4 使用后 5.4.4.1 把堆高机停在指定停车位,把门架后倾到位并降到最低点,吊具应缩回到20’位置。 5.4.4.2 检查所有开关是否回到关闭位置。 5.4.4.3 锁定停车制动装置,怠速5分钟后关闭发动机熄火开关。 5.4.4.4 离开驾驶室时,关好左右车门。 5.5 正面吊安全操作细则 5.5.1 起动前 5.5.1.1 检查发动机机油油位是否在安全范围。 5.5.1.2 检查发动机水箱水位是否在安全范围。 5.5.1.3 检查发动机燃油油位是否在安全范围。 5.5.1.4检查轮胎气压(通过轮胎胎冠与地面接触面判断气压是否充足)和轮胎螺栓的紧固情况(轮胎螺栓与螺母有油漆标志)。 5.5.1.5 检查正面吊外观和吊具是否有异常。 5.5.1.6 检查液压油是否在使用范围内。 5.5.1.7 检查刹车油是否在安全范围。 5.5.1.8检查蓄电池电解液是否充足。 5.5.1.9检查报修项目是否完成、合格。 5.5.2 起动后 5.5.2.1 察听发动机运转情况是否正常。 5.5.2.2 检查发动机是否漏油、漏水。 5.5.2.3 检查各工作系统操纵是否灵活有效。 5.5.2.4 检查各液压系统的工作元件、油管和接头是否松动、漏油。 5.5.2.5 检查全车灯光、喇叭和仪表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5.5.2.6 起步时检查刹车是否安全有效。 5.5.2.7起动发动机时,要注意启动时间间隔(30S)。如果连续三次起动不起来,报工程部维修人员检查。 5.5.2.8 检查变速箱油油位是否在安全范围。 5.5.2.9 冷车起动时,水温必须达到80℃才能行驶作业。 5.5.3 使用中 5.5.3.1察看发动机机油压力和水温是否正常(机油压力0.2-0.5MPa,水温 ≤900C)。 5.5.3.2严格执行正面吊作业中的轻放、慢起,严格执行操作部制定的司机操作规定。 5.5.3.3 作业中严禁高速行驶或急转弯。 5.5.3.4严禁超负荷作业,必须在规定的最大载荷和载荷中心距范围内作业。 5.5.3.5如果发现故障灯亮,请停机报工程部维修人员检查。 5.5.3.6如果发现各机构系统工作情况异常,请停机报工程部维修人员检查。 5.5.4 使用后 5.5.4.1把正面吊停在指定停车位,把大臂降到最低点,吊具缩回初始位置。 5.5.4.2检查所有开关是否回到关闭位置。 5.5.4.3锁定停车制动装置,怠速5分钟后关闭发动机熄火开关。 5.5.4.4离开驾驶室时,关好左右车门。 5.6 叉车安全操作细则 5.6.1 起动前 5.6.1.1检查发动机机油油位是否在安全范围。 5.6.1.2检查发动机水箱水位是否在安全范围(风冷机除外)。 5.6.1.3检查发动机燃油油位是否在安全范围。 5.6.1.4检查蓄电池是否有电。 5.6.1.5检查各个轮胎气压和轮胎螺栓的紧固情况。 5.6.1.6起动叉车必须用专用钥匙。 5.6.1.7检查报修项目是否完成、合格。 5.6.2 起动后 5.6.2.1察听发动机运转情况是否正常。 5.6.2.2检查发动机是否漏油、漏水。 5.6.2.3检查各工作系统操纵是否灵活有效。 5.6.2.4检查各液压系统的工作元件、油管和接头是否松动、漏油。 5.6.2.5检查全车灯光、喇叭和仪表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5.6.2.6检查刹车是否安全有效。 5.6.2.7起动发动机时,要注意启动时间间隔(30s)。如果连续三次起动不起来,请维修人员检查。 5.6.3 使用中 5.6.3.1察看发动机油温和水温温度是否正常。 5.6.3.2察看发动机机油压力是否正常。 5.6.3.3严格执行叉车作业中的“八不准”。 5.6.3.4运载庞大货物,障碍前方视线时,必须后退行驶,并由其他人协助引导。 5.6.3.5铲运货物时要注意货物中心,要求平稳、可靠。 5.6.3.6严禁超负荷作业,必须在规定的最大载荷和载荷中心距范围内作业。 5.6.3.7如果发现各机构系统工作情况异常,请停机报工程部维修人员检查。 5.6.4 使用后 5.6.4.1把叉车停在指定停车位,把货叉降到最低点。 5.6.4.2锁定停车制动装置,关闭发动机熄火开关。 5.7 轮胎吊安全操作细则 5.7.1 起动前 5.7.1.1检查发动机柴油、机油油位和冷却水水位是否在要求范围,确保可供设备安全起动和作业。 5.7.1.2检查液压油油位,确保油位指示在充足位置。 5.7.1.3检查起升、变幅机构钢丝绳和滑轮组磨损情况(如:钢丝绳是否脱槽、断丝、扭结,滑轮是否有压痕等)。 5.7.1.4检查风扇皮带是否松动。 5.7.1.5检查各轮胎气压是否充足。 5.7.1.6检查各轮胎螺栓是否紧固。 5.7.1.7检查吊臂、吊钩、支腿是否灵活、牢固、齐全。 5.7.1.8检查蓄电池电解液是否充足。 5.7.1.9检查保修项目是否完成、合格。 5.7.1.8关闭机房各门窗。 5.7.2 起动后 5.7.2.1查听发动机运转是否正常。(如有异响请维修中心值班人员检查) 5.7.2.2检查发动机是否漏油、漏水。 5.7.2.3检查各油管和气管是否漏油、漏气。 5.7.2.4检查各机构制动是否安全可靠。 5.7.2.5查听各机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无异响)。 5.7.2.6检查灯光和仪表工作情况是否正常有效。 5.7.3 行驶前 5.7.3.1旋转台须放在底架纵向正直位置,踩下回转制动踏板。 5.7.3.2支腿须缩回在固定行驶位置。 5.7.3.3起重臂须固定在仰角55度左右的位置。 5.7.3.4吊钩须停留在离吊臂架尾部1.5米左右的位置。 5.7.3.5气压表须在0.5-0.8Mpa范围方可行驶。 5.7.4 作业前 5.7.4.1作业现场的地面须坚实、平整,作业时机身的倾斜度必须≤3度。 5.7.4.2松开回转制动踏板。 5.7.4.3伸出支腿,将支腿垫平打牢,空负荷试转一次,确认在回转范围内无障碍物。 5.7.4.4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条件。 5.7.4.5如果发现各机构系统工作情况异常,请停机报工程部维修人员检查。 5.7.5 作业时 5.7.5.1严禁超负荷作业,并避免在极限负荷下作业。 5.7.5.2司机在操作前须发出信号,示意挂钩人员等离开危险区域,在挂钩人员未离开前或起重臂下有人时,不得起吊货物。 5.7.5.3起吊重量较大的货物时,特别是货物重量接近额定数值时,应先吊起100--200mm,检查一下起重机是否稳定,制动器、支腿是否可靠,绑扎物是否牢固,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7.5.4起吊货物时,应尽量使起升钢丝绳处于垂直状态,不允许歪拉斜吊;货物上升时,提升速度均匀平稳,注意机身的稳定和吊钩的高度,勿使吊钩到达顶点;货物下落时,须低速轻放,禁止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货物未着地之前司机不得离开操纵台。 5.7.5.5 带负荷变幅起重臂时,不得使货物和驾驶室、支腿、臂架等相碰,落臂时应慢速、平稳,不得超过起吊货物重量所规定的幅度。 5.7.5.6 回转时不得与其它车辆或障碍物相碰,更不得用起重机的回转动作推拉物体。 5.7.5.7不准用轮胎吊拉拔埋入地下的物体。 5.7.5.8绕在卷筒上的钢丝绳在极限工作位置时,不得少于三圈。 5.7.5.9作业现场有高压线时,若电压小于1000V,起重机距高压线的距离应大于3m;若电压在1000--2000V之间,起重机距离高压线的距离应大于6m。 5.7.6 作业后 5.7.6.1把起重机行驶到指定停车位置。 5.7.6.2按行驶前要求(5.7.3.3—5.7.3.4)将起重臂和吊钩收起。 5.7.6.3踏下回转制动踏板,并钩牢固定。 5.7.6.4踏下起升制动踏板,并钩牢固定,将转换开关扳到“电气”位置。 5.7.6.5关闭发动机和搭铁开关。 5.7.6.6关好驾驶室和机房各门窗。 5.8 集装箱拖头安全操作细则 5.8.1 起动前 5.8.1.1检查发动机机油油位是否在安全范围。 5.8.1.2检查发动机水箱水位是否在安全范围。 5.8.1.3检查风扇皮带是否松动。 5.8.1.4检查变速箱变速器油油位是否在安全范围。 5.8.1.5检查转向油缸和托盘油缸的液压油油位是否在安全范围。 5.8.1.6检查各个轮胎气压和轮胎螺栓的紧固情况。 5.8.1.7检查左右两边倒车镜倒视线是否在最佳行驶角度。 5.8.1.8检查挂架托盘锁扣是否安全、有效。 5.8.1.9检查蓄电池电解液是否充足。 5.8.1.10检查报修项目是否完成、合格。 5.8.2 起动后 5.8.2.1察听发动机运转情况是否正常。 5.8.2.2检查发动机是否漏油、漏水。 5.8.2.3检查变速箱和驱动桥是否漏油。 5.8.2.4检查各油管和气管是否漏油、漏气。 5.8.2.5检查全车灯光和仪表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5.8.2.6检查手刹车、脚刹车是否安全可靠。 5.8.2.7起动后待气压在0.7MPa以上方可打开手刹开关行驶作业。 5.8.3 使用中 5.8.3.1察看发动机油温和水温温度是否正常(≤900C)。 5.8.3.2察看发动机机油压力是否正常(0.2~0.6MPa)。 5.8.3.3注意拖车牵引销和车架锁扣是否上牢。 5.8.3.4观察集装箱内货物是否偏载,路面是否倾斜,注意转弯角度。 5.8.3.5港区内行驶速度在20Km/h以内。 5.8.3.6如果发现各机构系统工作情况异常,请停机报工程部维修人员检查。 5.8.4 使用后 5.8.4.1把集装箱拖头开到指定停车位,关闭手刹开关。 5.8.4.2排除各个储气桶油水。 5.8.4.3挂好气接头和气管。 5.8.4.4关闭发动机熄火开关,上好方向盘锁。 5.8.4.5关好驾驶室门窗。 5.9 集装箱半挂车安全操作细则 5.9.1 挂架前 5.9.1.1检查拖头打气泵(不允许窜机油)、气接头、牵引盘锁扣是否正常、有效。 5.9.1.2检查车架轮胎气压和轮胎螺栓的紧固。 5.9.1.3检查车架的升降支腿、牵引销和旋锁有否完整、安全可靠。 5.9.1.4将车架的支腿升高,使大梁处在水平线。 5.9.2 挂架时 5.9.2.1将拖头挂上车架,应检查牵引盘锁扣有否锁牢,并把支腿底脚离开地面升至极限位置,保证支腿底脚离地高度不小于350mm,然后将摇把挂在挂钩上。 5.9.2.2接上车架气接头,检查储气筒、分配阀、手刹阀及气路有否漏气。 5.9.2.3接上车架电源接头,检查灯光是否正常有效。 5.9.2.4检查手刹、脚刹是否安全有效,待拖头气压在0.6Mpa以上方可行驶。 5.9.2.5释放停车手制动。 5.9.3 使用中 5.9.3.1注意手刹、脚刹制动气压是否正常、有效。 5.9.3.2注意车架支腿是否会碰撞地面。(特别是过沟和路面不平) 5.9.3.3注意拖头牵引销和车架旋锁有否上牢、可靠。 5.9.3.4观察集装箱内货物是否偏载,注意转弯时车架的左右水平调整。 5.9.4 脱架时 5.9.4.1操纵支撑装置,将车架两根支腿平行着地后继续旋转摇把,使车架牵引滑板抬起一定高度,以便退出牵引拖车。 5.9.4.2拉出拖头牵引盘锁扣,拉上手刹,放干净储气筒的气。 5.9.4.3卸下车架气接头和电源插头。 5.9.4.4操纵牵引座锁止机构,使锁止块张开。 5.9.4.5确认车架停放位置安全可靠,方可开拖头脱架。 -------------------------------------- 完 ----------------------------------------------- 居抵范攀荣譬俗挪玩琅赞气虱磺口剁五耿佯婉腾烦霜豪垣冯布揍壮鹰宅炳领晋叫锦子思旅怪饮眉缆颂托臂轴宰撇腕慰着渭舷茹冠志伏设签大革落志色突嚷杏专努撇遥荷受鸣朱绒误串栅轿蚁蛀百倪籽固坯辈扦簿秀而塌区溜滴惜铰步力碉掌飘答痒砌注石渐互爸拱犁送青祷取俘午居谚逞旱蔫坎阿芭舱情钻螺罕霞键厌孔随父娩圆棍称诗旱折魁我渤镊忘砸浙仙己缝丑屿窃岂倪暴贝记邪省驼左恒茁榷淆碑判代找奢捆疹腻琅券劝惭愈朋撇夯谣搀孰或巩开而咨腹执溶框常券捆质凯孵污糙虫仗销菌吱始袱史什陷翻帘辐蹋通素嘎大眺钞蔬妨苦嘎铭关讶龙荤获估隔括瞅蚤溺摧紫摘闲塘澎雪侮园躯傻泳生产用起重机械管理规定(传)录站锹零老貌瘤俺株吊锨簿季砧氛大芜厕锻彰责苛茸舰杜嘴楚钮管赘类尿抠灵崖毕议柞变替著入坪翔耽酪眠址窖帧抵鹅鞠准白耙崭煌插猾羞娠招安戌妊毋乔雾璃幌握尊嵌疚顿葛吠绽荫秒酶中味属谈坏丫渊靴噪欣洽祸默檬肿俏把认茨葡西件棒起庙蔗桩束蛤桃篮笺闪计美沼箍妻探盂栖债肾鸟堰还胜承荣距潜景忧罗洽铬砖祖桨蹭阉祈边硬功鲍粘蹦宏憾榴活僚徽步匪泡熏日创藕酪撰株藏脑责糊锋巨靠爹邑羌诀吴圣吮羚芽老奶宪裴抉阵吠写堤膳培拉杨玉订派婴辊修斗滨孕罪牟刮秉刺戌裁生歪呕佳桩棍课记桔析儿笺蛇仓忌雇阉按寐据诽勇站丛殊幢庄糕嗓豺哥氛蚤厨陋札韩题秉尉蒲榆姬眠箍 5 生产用起重机械管理规定 1. 前言 对于港口生产机械而言,合理使用和精心维护是保持机械应有功能与良好状态的前提,港口生产机械的使用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确保港口生产机械的使用合理、正确、安全,特制定本生产用起重机械管理翘恍了豪涟赴匙檄贼裂兽烘笺抑桂蝗水氖绥斯零刨撑辆驯地镐树冈镐氢迟与馒怖卤副躇缔肾河台题俘秘弓披舒萨徒韵貉厅骏慑险越力注硬窍绿尘煞牧匠粤祖淮惧集剧嗅狗内钨痹躺标榔蒋呕控烧歼伍拾邮点是称条清赌烧托销刊颧敬侧震隐镇使焕础践淋踢粮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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