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汇编修订(原上墙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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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目录 石家庄市桥西污水处理厂财务管理制度 1 印鉴管理制度 2 接待工作标准 3 打字员工作标准 3 值班管理规定 4 车辆管理制度 5 奖惩制度 5 考勤管理制度 7 关于工作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 10 室内外卫生责任区域及标准 10 加班管理规定 12 督察工作暂行规定 13 谈话制度 17 党总支议事规则 18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20 待岗暂行规定(试行) 21 食堂管理制度 25 安全责任管理办法 27 易燃易爆有害物品的保管制度 34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及其处理程序 34 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36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36 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使用规定 37 化验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38 消防器材及消防管理制度 38 10KV及电气设备安全使用制度 40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42 电气焊、手工电弧焊安全操作规程 43 泥区安全操作规定 45 泥区防火管理规定 46 水区安全操作规定 46 中水泵站安全操作规程 47 行政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47 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48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8 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49 化验室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50 进出厂区管理规定 51 物资购置管理制度 52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54 设备台帐管理制度 55 设备维护制度 57 设备维修制度 58 仓库管理规定 60 档案管理制度 61 总调室工作职责 64 厂办室工作职责 64 劳动人事科工作职责 65 总工办工作职责 66 化验中心工作职责 67 材料设备科工作职责 67 安全保卫科工作职责 68 计划财务科工作职责 69 行政科工作职责 69 党办室工作职责 70 工会工作职责 71 厂长岗位职责 72 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73 生产副厂长岗位职责 74 设备副厂长职责范围 75 行政副厂长职责范围 75 工会主席工作标准 76 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77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78 厂办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79 办公室人员岗位职责 79 档案室人员岗位职责 80 司机班班长岗位职责 80 司机岗位职责 81 后勤维修人员岗位职责 81 劳动人事科科长岗位职责 82 劳动人事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82 劳动人事科科员岗位职责 83 总工办主任岗位职责 84 总工办科员岗位职责 84 化验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85 水质检验分析人员岗位职责 85 标准计量人员岗位职责 85 计划财务科科长岗位职责 86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86 出纳员岗位职责 87 电算化会计岗位职责 89 固定资产会计岗位职责 90 工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91 食堂会计岗位职责 92 预算会计岗位职责 92 材料会计的岗位职责 93 安保科科长岗位职责 94 安全保卫人员岗位职责 94 安保科内勤岗位职责 95 行政科科长岗位职责 96 行政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96 行政科科员岗位职责 96 食堂管理员岗位职责 97 炊事员岗位职责 97 党办室主任岗位职责 98 党办室科员岗位职责 98 工会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99 总调度室主任岗位职责 99 副主任(设备)岗位职责 100 副主任(电气)岗位职责 100 副主任(运行)岗位职责 101 副主任(安全)岗位职责 101 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 101 动力运行班人员岗位职责 102 动力维修班人员岗位职责 102 污水处理运行工岗位职责 103 水区维修工岗位职责 103 污泥处理运行工职责 104 泥区维修工职责 104 仪表班人员职责 105 中控室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105 总调办公室人员职责 106 工段内勤人员岗位职责 107 材料设备科科长岗位职责 107 材料采购员岗位职责 107 设备管理员职责 108 石家庄市桥西污水处理厂财务管理制度 为严格我厂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务预算管理,规范费用报销程序,结合我厂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根据我厂实际工作情况,现金报销时间为每周三下午,请报销人于每周二下班前将报销金额提前通知计财科。 财务结帐日为每月25日,26日至月底不再办理报销业务。 第二条 暂借款是因业务需要的临时借款,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临时性借款。借款时须按“借款单”(从计财科领取)要求填列各项栏目,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由财务付款。各种借款要在借款人回单位上班7日内及时报销,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计财科严格执行“前帐不清,后帐不立”的原则。 第三条 对于暂借款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要提前一天通知计财科,以便备款。 第四条 支出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费用,无特殊情况下,必须以支票的形式支付。 第五条 各种票据是财务报销的凭据,下列票据财务不予报销: (一)内容填写不全,字迹不清或有明显涂改迹象的票据; (二)无财务专用章的白条票据; (三)数量、单价、金额不明确的票据; (四)名称必须写全称,即:石家庄市桥西污水处理厂。 第六条 “付款通知书”、“借款单”一律用签字笔填写,否则视为无效票据。 大写数字必须书写规范,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整(正)。 第七条 费用审批签字流程如下: (一)部门员工发生费用:由本部门负责人、主管副厂长分别签字,经财务科长审核票据无误签字后,交厂长签字,财务方可报销。 (二)部门负责人发生费用,由主管副厂长签字,经财务科长审核票据无误签字后,交厂长签字,财务方可报销。 (三)主管副厂长发生费用,经财务科长审核票据无误签字后,交厂长签字,财务方可报销。 第八条 所有需报销的各种原始单据(包括购买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须在单据所填日期的一个月内报销,超过一个月一律不予报销。任何人无特殊原因,不得扣压业务单据,保证财务及时入账,真实反映我厂运行成本。 第九条 物品采购由所需部门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 (从计财科领取),采购部门采购,所采购物品到货后,由仓库管理员按送货清单进行验收,经核对(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质量等)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经办人凭“物品采购申请单”“入库单”“发票”,完备审批手续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 各科室、部门于每月1日前将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报至计财科,写明业务项目、预计金额、预计支付时间,由计财科根据资金状况安排支付。 第十一条 各科室、部门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应根据本部门年度需要,合理安排月度支出,避免出现支出“前松后紧”的不合理状况。 第十二条 我厂财务人员有权对一切报销单据和所发生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若违反本制度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 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 计 财 科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印鉴管理制度 一、单位行政印鉴由厂办室统一管理,各职能部门的印鉴由各部门设专人管理,不得乱放乱用。 二、凡上报和外发的文件需加盖厂印章的,必须通过部门负责人及主管厂领导审核批准后,由厂办室统一加盖单位印章。 三、凡厂级重要合同需加盖合同印章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及主管厂领导审核批准后,由厂办室统一加盖单位合同章。 四、凡属重要公务需使用印章时,必须经过厂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凡以单位名义开据的便函、证明信、介绍信等,必须一式两份,以备存查。 六、凡使用印鉴的人员需填写印鉴使用登记表。 接待工作标准 一、客人来访,应主动起身,微笑相迎,对待客人态度要热情有礼,握手问好,了解客人的来意。 二、客人访问的对象是其他部门时,应主动带领或指引客人前往。 三、客人要求见领导时,应问清事由。领导不在时应婉言表示欠意,问客人是否有事情需要转达,送客人出门道别,并做好记录。 四、领导会客时,应预先准备好茶水等,先请客人喝茶。 五、领导会客期间,接待人员一般不宜现场守候,应定时进入接待室服务。客人走后应及时清理接待室。 六、接听电话时要问清来电者身份,来电事项等内容,详细做好记录。 七、接待来电咨询或来访群众时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不得推卸责任。 八、对来电或来访者提出的难点和无法解答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厂主管领导,然后主动与其联系,并给予答复。 打字员工作标准 一、按时完成各种文件、材料的打字和油印任务,力求迅速、准确、好中见快,错误率不超过千分之二。 二、妥善保管油印纸张,厉行节约,做到严格管理不浪费。 三、严格打印手续,坚持原则,凡需要打印的文件、材料必须经过主管领导批准,打字员不得私自接受任何打印任务。 四、打印的文件、材料在格式上符合规定要求,行距安排得当,章节、文字、标点等符合规定。 五、打印文件材料次序的安排上先急后缓,由办公室适当安排。 六、油印、打印材料做到字迹清晰,油墨均匀,浓度适中,位置对正、美观。 七、严守党和国家机密,打印机密文件、材料时,严格按规定的份数油印,确保无无关人员接触翻阅,印后要及时销毁蜡纸及多余的文字材料。 值班管理规定 1、厂办室负责安排值班,每月负责值班安排,并负责检查、监督值班情况。 2、全厂实行干部轮流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必须提前向所在科室领导汇报,进行科室内部调整,并将调整后情况报厂办室备案。 3、交接班要按值班表上规定时间、方式进行,严禁迟到早退。值班人员须提前十分钟到岗检查值班室内电视、遥控器、电话、值班记录表等资料设备是否完好,确保责任明确。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空岗、脱岗、酗酒、赌博及做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5、值班人员负责接听值班电话,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如实记录值班情况、值班物品数量及完好情况。 6、值班人员到岗时,应如实记录指纹签到和签退,只有签到无签退,按值班无效处理。月末劳动人事科负责将指纹考勤机中的值班考勤记录与厂办室的值班登记进行核对,作为每月职工值班的依据。 7、值班期间,值班员做好查岗及重要情况记录,遇有问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听从带班领导安排。 8、严禁用值班电话聊天,确保通讯畅通。 9、值班人员应爱护公共物品,妥善保管值班室考勤机等相关设备,保持室内卫生,在交班前,确保室内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有序、无遗失 9、值班司机要服从带班领导指挥,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 10、对值班时不负责任、擅离职守,违反值班管理规定的人员,将按厂劳动纪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出现问题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车辆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车辆使用审批程序合理使用车辆。用车部门需提前填写用车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同意后交厂办室,由车管干部统一安排车辆。 二、用车人持派车单与司机联系,司机根据派车任单出车。 三、车管干部安排车辆时,应根据任务、路线,尽量安排合并用车,提高车辆利用率。 四、司机按派车单选择就近路线完成任务,不得私自改变行车路线或办理私事。 五、严格控制私人用车,私人用车需经厂领导批准。 六、未经批准,车辆不得在外过夜,因工作需要不能在下班前回厂的,需经车管干部联系,同意后方可把车开回家。 七、值班司机应及时到位,遵守厂值班制度,服从带班领导安排,完成工作任务。 八、车辆一般的维修,司机先填写报修单,由车管人员审查,厂办室领导签字后,方可修车,遇紧急情况修车后,应向车管干部说明情况,并补办手续。 九、司机应遵守交通规则及厂的各项管理规定,严禁酒后驾驶。 奖惩制度 一、具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给予奖励: 1、在工作中提高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财和能源成绩显著的,勇于开拓创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并为本单位职工所公认的; 2、在生产、科研、设计、改善劳动条件方面,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及显著成绩的; 3、科学管理,明显提高经济效益的,有重大贡献,受到上级通报嘉奖的; 4、在生产(工作)中,防止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事迹突出的; 5、保护公共财产,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6、在工作中一贯积极负责,忠于职守,舍己为人,廉洁奉公,维护国家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二、对职工的奖励分别为: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者等荣誉称号。上述奖励由工会和劳动人事部门提出建议,经厂领导批准,报上级管理部门。职工被批准的奖励,由劳动人事部门记入本人档案。 三、对有下列情况的职工,应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经常违反劳动纪律的,消极怠工的,没有完成生产任务及工作任务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以及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生产(工作)和社会秩序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国家利益遭受损失的。 4、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施、设备,浪费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5、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挥霍国家资材,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事业在经济上损失的。 6、有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行贿以及在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7、在职工中造谣、拨弄是非、破坏团结、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 8、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四、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别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五、对职工行政处分,由各科室将处分报告报劳动人事部门,经审查情况属实,上报厂领导研究决定。 六、对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处罚细则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月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扣罚当月特岗津贴;迟到(早退)二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四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2、旷工处罚办法: ⑴、旷工半天罚款100元; ⑵、旷工一日,停发一个月薪级工资; ⑶、旷工两日,停发三个月薪级工资; ⑷、旷工三日,停发六个月薪级工资; ⑸、旷工三天以上半个月以内,停发全部工资,待岗教育两个月; ⑹、旷工半个月以上,按自动辞职处理; ⑺、无正当理由逾假三个月不归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3、职工串岗或擅自离岗者,每次给予当事人罚款50元;因此发生事故的,根据损失程度另行给予经济、行政处罚。 4、上班时间不得睡觉、织毛衣、打扑克、下棋、洗衣服、玩电脑游戏、电话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违反一次罚款50元。 5、执行交接班制各岗位(包括厂值班室),各科室要妥善安排,不得空岗,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违者罚款50元,同时对交班人按擅自离岗处理,对接班人按迟到加倍处罚或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工作应酬除外),不得饮酒,违者每次罚款100元;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从重处罚。 8、年累计违纪十次以上的(含十次),按待岗处理 9、发生以上违纪行为的,除对当事人按规定予以处罚外,另对当事人的直接领导同时予以处罚;如有包庇、袒护、隐瞒违纪行为,发现一次从重处罚。 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是考核职工的出勤、工时利用、工作态度、劳动纪律及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重要依据,也是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各科、室(部门)要认真负责,切实加强考勤管理工作,严格按制度办事,要让原则性、责任心强的同志兼管考勤工作。 二、各科、室(部门)的考勤员,由科室领导指定。考勤以科室、工段、班组为基础,班组长负责管理,考勤员要对本班组职工出勤情况逐日如实认真填写,不得超前或过后填写。月末汇总,班组长、工段长签字,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劳动人事科。劳动人事科将考勤表统一整理存档,作为计发工资、奖金和调资晋级的依据。 三、外借人员必须经厂长批准,报劳人科备案,按月及时转考勤证明,否则停发当月工资。 四、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执行倒班工作制的人员,如遇接班人员未到,在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对迟到、早退者,按违反劳动纪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各类假期 1、 病假: (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坚持工作需要休息的,应持市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到厂医务室签据本厂职工休假证明,经所在部门领导审批后,准予休假。 (2)职工探亲或因事不在本地期间,患急病、重病不能按时返回单位的,可来信、来电向单位领导请假,回单位后凭当地医疗机构的急诊病历、病休证明补办病假手续,经本单位医生、领导核准后有效。 (3)职工病愈要求恢复工作,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定已康复的方可恢复工作;两个月内能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4)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见习期相应延长。 2、事假 (1)职工因私不能上班时,应事先书面请假,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2)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者,以旷工论。 (3)逾假者,事后须尽快向领导陈述理由,取得同意后,可按事假对待,否则按旷工论,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3、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 (1)职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年休假:工龄满一年至十年的,年休假五天;满十年至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二十年以上,年休假十五天。 (2)职工婚假期限为三天,符合晚婚条件的,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给晚婚假。 (3)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计算为丧假,期限三天,外地职工另加路途天数。 (4)探亲假:凡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父母、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以享受探亲假。见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假。 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4、产假、育儿假、哺乳假 (1)已婚女职工生育假,需持准生证,按照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 (2)哺乳假,对有不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每天给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即一次给予两个小时,具体安排报劳动人事科备案。 六、准假权限 1、职工请假应办理请假手续,一般干部、工人请假应本着逐级汇报审批原则,请假一天以内由科室正职批准;一天到四天(含四天)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四天以上的需经厂长批准。中层干部请假,一律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报劳人科备案。 2、假期满后,职工应按期返回岗位,销假,无故超假或续假未经批准的,按旷工处理。 3、各科室要合理安排好职工休假,不得因职工休假而空岗,否则追究准假领导责任。 七、职工申请各类休假时,均应按准假权限,书面申请逐级审批,请假一天以内由科室正职批准,请假一天到四天的,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未请假或不经批准擅自休假者,以旷工论。 关于工作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 为确保我厂生产安全,严肃劳动纪律,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维护企业良好形象,促进我厂和谐企业建设。经厂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现就工作期间饮酒事宜规定如下: 一、严禁在值班、工作期间饮酒; 二、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经厂领导批准的接待任务除外); 三、严禁酒后进入生产场所;严禁酒后进行各种指挥和生产操作; 四、禁止着厂标工作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五、严禁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下酗酒和酒后滋事。 违反上述规定中任何一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一至六个月待岗处理,工资按待岗发放;喝酒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负。 需工作日中午办理接待业务时,需提前报主管厂长审批。 厂领导及科室负责同志要带头执行本规定,同时要严格管理好本部门职工,及时了解职工动态,消除事故隐患。对本部门职工违反本规定的,要追究部门和科室一把手责任,按100元/人标准予以罚款。厂督查组随时检查并督导各部门执行此规定,严肃纪律,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以促进厂内良好风气的形成,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室内外卫生标准 一、室内卫生每天进行清扫并保持,地面应无烟蒂、垃圾和污迹;窗台、桌面、办公设备无灰尘;室内无乱钉、乱贴、乱挂物品,办公用品及资料摆放整齐有序。门窗定期擦拭,做到玻璃明亮干净。 二、楼道卫生区所属地面、窗台、玻璃、消防器材、照明灯、照明开关、标语牌匾等应定期擦拭,做到地面干净、窗台无尘土、玻璃明亮、其他所属物品无污渍。 三、厂区道路及绿篱下无杂草、树叶、垃圾、尘土等杂物。 四、绿化责任区域应定期巡视清理,确保绿化环境卫生区域内无杂草、垃圾袋、碎纸、废品等物品。 五、生产区域内的机械设备应定期保养清扫,做到无尘土,各房间地面干净整洁,物品及办公用具摆放有序。 六、一、二期各类池体的上下梯扶手及护栏廊道应定期清理,做到地面及扶手无尘土。 七、一、二期出水口区域废渣应堆放整齐,无随地抛洒现象。 八、洒水车每日洒水两次,上午8:30之前一次,下午2:30一次。 九、垃圾清扫车每天清扫1-2次,做到主要干道无明显尘土。 室内外卫生评分标准 一、 楼道、工号及办公室内: 1、每发现一个烟蒂扣1分。 2、每发现设备有一处灰尘未扫,扣1分。 3、橱柜内物品摆放不整齐扣1分。 4、楼道内宣传牌有灰尘扣1分。 5、门窗玻璃有灰尘扣1分。 6、每发现一处蜘蛛网扣1分。 7、在墙上乱钉、乱挂,扣1分。 8、办公室明显脏乱,物品摆放无序扣2分。 9、各工号的垃圾桶外有垃圾扣1分,垃圾桶未擦拭扣1分。 二、室外区域: 1、道路上有遗撒未及时清理,扣1分。 2、绿篱下路缘石处有积尘未清扫,每处扣1分。 3、绿篱内有废纸等杂物,每处扣1分。 4、枯死的绿篱或树木未及时栽补或清理,每处扣1分。 5、各类池体的上下扶梯有尘土,每处扣1分。 6、甬道或者廊道上有积尘,每处扣1分。 7、一、二期进水口及排渣口周围不整洁,扣1分。 加班管理规定 1、原则上不得随意加班,除非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而又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的;以及工作时间外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抢修或作应急处理的,符合上述两种情况之一,可安排加班。每月加班不得超过八天。 2、加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按小时计算,单次加班不足八小时的可累计计算。 3、不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期加班。 4、加班程序:加班应提前填写加班审批表,经本部门及主管厂长批准后方可加班,特殊情况报厂长批准。加班当天如实记录指纹签到和签退,只有签到无签退,按加班无效处理。月末将加班审批表与考勤表一并报劳人科留存。 5、月末劳动人事科负责将指纹考勤机中的加班考勤记录与各部门的加班审批条进行核对,作为职工加班的依据。 6.外借、外出学习培训、出差等人员在外期间不得申报加班(特殊情况除外)。 督察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效能建设,提高管理效率,保证政令畅通,全面提升执行力,确保我厂各项重要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督察工作的目的是紧紧围绕我厂的中心工作和各时期的重点工作,通过督促、检查、协调、反馈等手段及时了解情况,反映问题,提出建议,重在督办并协调解决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维护政令畅通,确保我厂各项决策工作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第三条 督察室是督办我厂各项重要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的职能部门,承担我厂督察工作,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第四条 督察工作分为事前防范性督察、事中跟踪性督察和事后改进性督察,应以依法行政、领导授权、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快办快结、敢于负责为原则,把是否真正促进我厂各项重要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作为衡量督察工作的基本标准。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厂各科室、部门及领导班子成员。 第二章 督察范围 第六条 日常督察 (一)督察各部门日常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二)督察节能降耗、效能建设、遵章守纪、办公秩序、办公环境等; (三)督察职工对相关事项的检举、控告和投诉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 专项督察 (一)督察上级各项方针、政策、重要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的落实情况; (二)督察我厂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各个时期重点工作及全年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督察生产调度会、厂领导会议、其它重要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厂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 (四)督察重点信访事件、纪检案件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落实情况等; (五)其他需要督察事项。 第三章 督察原则 第八条 依法行政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展开督察,做到依法行政、确保令行禁止。 第九条 领导授权原则。督察工作在领导的授权下,以调查了解和反馈情况为主,不代替部门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条 及时快办原则。讲求雷厉风行,突出工作实效,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督察事项按时限、高质量完成。 第十一条 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和处理问题,喜忧兼报,防止以偏盖全,杜绝弄虚作假,确保督察结果真实准确。 第十二条 讲求实效原则。力戒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坚持深入实地,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确保督察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第十三条 督察工作优先原则 (一)督察工作中,遇到与各职能部门工作性质相近或交叉的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督察室督察工作有优先处理和决策权。 (二)对关乎我厂全局的重点工作,督察室根据领导授权,在督察工作中对各部门有优先组织领导和协调权利。 第四章 督察程序 第十四条 立项 根据督察工作范围,督察室拟出立项意见。经主要领导审批后,列为督察事项。 第十五条 办理 督察室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编制督察方案,填写下达《督察工作办理通知书》,并督导相关部门按督察方案实施。督察室进行全过程监控,相关部门随时反馈办理信息,督察室根据需要随时调整优化督察方案,并及时向厂领导汇报督察事项进展情况。 第十六条 办结 督察事项实行一事一办一报,办理过程中和办结后相关部门要编写《办理情况报告》,并依据有关政策,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报告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督察室。 督察室收到《办理情况报告》经核实后,依据事实编制《督察报告》,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及时送呈领导审阅,执行领导批示,并在《督察通报》上予以通报。 第十七条 立卷归档 督察事项办结后,要将全部有关资料分类整理立卷、归档。 第五章 督察方式 第十八条 直接参与 督察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督察事项的办理活动,对督察事项实施全程监控。 第十九条 资料分析 收集与督察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对文件资料进行核对、分析研究。 第二十条 现场督察 进入工作现场,分析现场实际工作情况,与收集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对比、核对、分析。 第六章 督查制度 第二十一条 责任制度。建立督察工作责任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制,督察工作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各科室和科室负责人为督察落实第一责任人,实行督察工作领导抓、抓领导的工作机制和层级管理。对承(协)办部门或个人不配合督察工作,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各部门或个人的责任,其直接领导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第二十二条 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督察工作报告制度,从督察事项的提出、督察活动的组织,到督察结果的反馈,都要有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督察室每月应向厂领导汇报一次督察工作情况,对紧急重大事项应随时报告。 第二十三条 检查制度。在抓落实的过程中,督察室要根据实际需要,运用专项督察、联合督察、督察调研等不同形式,对各部门或个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四条 通报制度。督察室对督察办理结果每月进行一次小结,以《督察通报》的形式,通过督察工作的完成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对我厂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各个时期重点工作的落实和推动不力的部门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督察信息共享制度 (一)督察室根据领导授权督办的重大事项,对所督办的部门工作信息、重要数据有优先知情权。 (二)我厂重要会议和领导批示,督察室应对全过程及时了解,必要的情况下根据领导授权可列席我厂重要工作会议,并备案。 第七章 督察奖惩 第二十六条 奖惩原则 督察工作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由厂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对在督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在工作中不按要求办理的,敷衍推诿、不负责任、措施不力、严重滞后,完不成任务,造成工作损失的,对该部门或有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责任追究主体为当事人和当事人所在的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七条 处罚类别 (一)诫勉谈话; (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通报批评; (四)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五)按人事组织权限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六)法律、法规对责任追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奖励类别 (一)通报表扬; (二)物质奖励; (三)其他奖励。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督察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谈话制度 一、实行谈话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建立谈话制度有利于集思广义,博采众长,做出正确的决策;有利于了解下属,加强团结,消除矛盾,促进和谐企业的构建;有利于融洽上下级关系,防止官僚主义的滋生,形成民主、公开、公平的工作氛围;有利于密切党群关系,增强凝聚力。 二、谈话对象: 1、厂级领导谈话的主要对象: 中层干部,必要时也可与一般职工谈话。 2、各党支部谈话对象: 支部所属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3、各科室部门领导谈话对象: 科室组成人员、所属工段长、班组长及职工。 三、谈话方法: 1、集体谈话:党总支或支部集体谈话。 2、委派谈话:党总支委派某人进行的谈话。 3、日常谈话:根据职责分工进行的正常谈话。 四、谈话时机: 1、工作变动、职务升降、离(退)休。 2、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处分。 3、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挫折。 4、在遵守党纪国法、廉政建设、思想作风和团结协调等方面发现问题或群众在这些方面有反映时。 5、在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干部后,需通报情况、转达意见时。 6、本人需要反映有关情况主动提出约谈时。 7、干部职工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时。 五、谈话要求: 1、一般情况下,每半年与谈话对象谈一次话。 2、严格遵守组织原则,严禁自由主义。 3、已决定由集体谈话的,不个人谈。 4、已委派他人及有关部门谈的,不私自谈。 5、谈话中要维护班子的团结和形象。 6、谈话中不得封官许愿,拉帮结派。 7、谈话中做到实事求是。 8、虚心听取对方意见,不居高临下,不盛气凌人。 9、以诚相待,不回避矛盾,不搪塞对方。 10、谈话与谈心相结合,以谈心为主;谈工作与谈思想相结合,以谈思想为主。 11、谈话结果要随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或与分管领导通气,并认真填写领导干部谈话记录表,由党办室备案。(谈话表见附表) 二00六年十月八日 党总支议事规则 为了使党总支议事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处党委要求,制定本规则。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更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管干部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重大问题由党总支集体研究决定,避免和减少失误,以保证决策的准确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而制定本规则。通过商议、讨论,达成共识,增进团结,加强合力,抓好工作,促进我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顺利协调发展。 二、议事内容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决议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2、党的组织、思想、作风、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思路、规划和措施。 3、中层干部的管理、教育、培养、考察、使用和监督。 4、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思路、规划和措施。 5、凡需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审议或决定的重大问题应提交党总支审议。 6、工会、共青团、武装工作。 7、听取行政工作报告,讨论、研究单位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技术改造;单位的重要改革方案;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等。 8、其它有关的重大问题。 上述内容的议事,由书记提议并与主管领导通气,取得共识,以党总支委员会或党总支委员扩大会形式实施。 三、干部任免议事方法和程序 1、股级干部。按《领导干部任免工作条例》,民主推荐职务人选后,经党总支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考察,写出考察报告,党政主要领导统一意见后,党总支集体研究决定并实行任前公示。党群干部由党总支任免,行政干部由单位聘任或解聘。 2、股级以下干部。由各部门推荐上报,党总支集体研究决定。 四、工作议事方法和程序 1、由主管部门调查研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可行性计划或方案。 2、经主管领导审改。 3、主管领导与书记通气,由书记确定提交党总支委员会研究的议题。 4、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 5、按分工贯彻落实。 五、要求 1、党总支书记组织对总支部委员会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2、每项重大问题研究之前,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要加强研究。认真倾听各方面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3、会上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民主决策。 4、在研究决策中,要牢牢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书记要重点把好政策关。 5、对重大问题意见不一致,除特殊情况外,要暂缓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再讨论决定。 6、决议形成后,党政工团要齐心协力抓好落实。 二00五年十月十八日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单位的办公用品管理,进一步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实现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化、合理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办公用品分类 办公用品分为低值易耗品和高值保管品。低值易耗品为办公用纸、笔、信封、胶水、档案袋等价值较低的日常用品,高值保管品为电话、办公家具等价值较高的物品。 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各科室每月25日前将本科室、部门下个月的办公用品使用计划报行政科审核。 2、行政科按照各科实际需求计划,并根据库存情况编制下个月办公用品采购计划。 3、采购计划经主管厂长签字后报厂办室。厂办室负责采购。 4、行政科对购回的办公用品进行数量核准、质量查验,对合格用品办理入库手续。 5、各科室按照计划结合实际使用情况,领用办公用品时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行政科科长审核签字后,办理出库手续。 6、由行政科对各科室办公用品领用及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整理并进行月度通报。 三、高值保管品的管理 1、行政科负责办公家具的统一管理及调配。 2、建立各类办公家具台帐,并定期检查、盘存,记录办公用品损耗及使用情况。 3、人员在厂内工作调动时,如需将办公桌椅等带至调入科室,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报行政科备案。 4、调离或退休人员,应将本人所使用的办公家具留在原部门,行政科确认使用正常后,方可办理盖章离职手续。 5、应定期与财务处核对,确保帐物相符。 6、办公家具发生损坏、丢失或其它事故时,要报告行政科,查清原因,填写损坏、丢失报表,经主管领导同意,办理清账手续。 待岗暂行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优化我厂的干部职工队伍,加强对待岗人员的管理,实现人力资源配置最优化,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厂在册职工。 第二章 待岗人员范围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待岗: 1、经岗位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2、因机构调整、转制、竞争上岗等离开原工作岗位后,不服从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报到的; 3、依据上级和我厂规章制度,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又不构成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1)违反劳动纪律、工作纪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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