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RC07:2014 具有境外场所的认证机构认可规则.pdf
《CNAS-RC07:2014 具有境外场所的认证机构认可规则.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CNAS-RC07:2014 具有境外场所的认证机构认可规则.pdf(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 2014 年 09 月 04 日 发布 2014 年 09 月 04 日 实施 CNAS-RC07 具有境外场所的认证机构认可规则具有境外场所的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Rules for the Accreditation of Certification Bodies with Foreign Location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RC07:2014 第 1 页 共 6 页 2014 年 09 月 04 日 发布 2014 年 09 月 04 日 实施 前 言 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 本文件为 CNAS 对具有境外场所认证机构认可的专用规则, 与
2、其他必要认可规则和认可准则共同形成 CNAS 对认证机构认可的要求。 本文件代替 CNAS-RC07:2011,修订内容包括: 1.修改了文件标题; 2.加入了 IAF MD 12:2013 文件的要求; 3.增加了资料性附录 A; 4.调整文件序号等编辑修订。 CNAS-RC07:2014 第 2 页 共 6 页 2014 年 09 月 04 日 发布 2014 年 09 月 04 日 实施 具有境外场所的认证机构认可规则具有境外场所的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1 范围范围 1.1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作为国际认可论坛(IAF)/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多边承认协议(
3、MLA)成员,为履行成员义务,实施IAF/PAC 跨境认可政策,特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规定了 CNAS 对具有境外场所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 )实施认可的政策和程序, 是对 CNAS-RC01 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的补充和进一步说明,适用于 CNAS 对具有境外场所的认证机构的认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则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则的条款。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CNAS-RC01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CNAS-RC05多场所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3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CNA
4、S-RC01 和 CNAS-RC05 中给出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则。 3.1 境外场所境外场所 认证机构在其总部所在国家或地区之外设立的实施认证和(或)管理认证活动的场所。 注 1: 可以是总部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认证机构在我国境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设立的场所;也可以是总部位于我国境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认证机构,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场所。 注 2:是否为境外场所与该场所的组成(如办公室、人员等)或其与认证机构的法律关系(如分包、授权等)无关。资料性附录 A 就认证机构与其境外实体和子公司之间可能的关系给出了示例。 3.2 远
5、程人员远程人员 为认证机构在境外实施认证活动,且不在认证机构境外场所工作的内部的或外部的人员。 CNAS-RC07:2014 第 3 页 共 6 页 2014 年 09 月 04 日 发布 2014 年 09 月 04 日 实施 3.3 当地认可机构当地认可机构 境外场所所处国家或地区内的 IAF/PAC MLA 签约认可机构。 4 认可程序认可程序 4.1 初次认可申请初次认可申请 4.1.1 认证机构在申请认可时,除了提供 CNAS-RC01认证机构认可规则要求的文件和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信息: 1)认证机构颁发经认可的认证证书的国家和地区,以及在每个国家和地区的发证数量; 2 )认证机构
6、境外场所的数量,各场所颁发经认可的认证证书的数量,以及各场所与认证机构的关系; 3)认证机构配有远程人员的国家和地区,在每个国家和地区实施认证活动的远程人员的数量;远程人员所覆盖的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数量; 4 )认证机构设立的从事关键活动的境外场所,或对实施关键活动的远程人员进行管理的场所; 5 )认证机构为管理境外场所(或远程人员)采取的措施,以及对其认证活动风险的管理; 注:这些活动也可以包括非关键活动。 6) 认证机构是否获得当地认可机构的认可; 7) 在一个场所管理其所在国(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场所或远程人员的情况; 8) 认证机构有无被当地认可机构暂停、撤销的情况,以及被当地监管部门处罚
7、的情况。 4.1.2 CNAS 在收到认可申请后,确定是否有当地认可机构可以覆盖境外场所。如有当地认可机构可以覆盖境外场所, CNAS 以书面形式询问认证机构是否已就境外场所获得或申请当地认可,并向认证机构通知: 1)建议由当地认可机构对境外场所实施认可可能更为经济; 2)指出 MLA 证实当地认可与 CNAS 认可等效。 4.1.3 认证机构接到 4.1.2 所述书面信息后,应向 CNAS 做出书面答复,包括确认是否就境外场所选择 CNAS 认可。如果认证机构的总部是境外场所,则认证机构在申请 CNAS 认可时,应申请 CNAS 对其总部进行评审和认可,否则 CNAS 将不受理其认可申请。如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CNAS-RC07:2014 具有境外场所的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CNAS RC07 2014 具有 境外 场所 认证 机构 认可 规则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ha****ot】。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ha****ot】,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