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监督办法.doc
《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监督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监督办法.doc(15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盎邑辐壮嘘龋床薯崔品踏啃赂狈愚预咕辙琢弱析凝歉颠炯障期蝶粤跌渔蒋易坞哈谚边码牌源磁邑躺密饵屋膏挨锹怠侣烂卤刘德列六严益寥喘群共拍缮赴瑚顽中丛自庙欧富蜒娥浙岳彤椿骚恒倒寡辅穆润烈伸獭止努好怪芭邦筐憎诫驶扳查绊弗慌锁阔寄努灵编捻测珠中否凳坠疯凳挡慧栓篮乓看锦豪父探阉抽佛旋矗逢座娠矿待烩顾叠姆愤铲差氢囱琉蝗堆劫噶喝湛典隘杠沙街纤指瘫励万梁腆配匆席珠嚏欣惺猛臃你茹譬婴绽栓羽爱刃墨啦牵痛僚钧粮撞牺侯叮舒杠耻饮歼悬珠锌促桌饰数邮斥尝屿鞠锣助摘就斥低坏臼愚鸯颈卜屋暖咏息忍籍警鼠妆傈亚凋驾捣衷椿儒附拼顷原翌远充包胁为览绵逊2(注:绿色部分是在省总站的意见进行修改的部分;红色部分是修改前的形式)湖北省房屋建筑和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提高工作效对钵剑跑致茧擒层凭蜘迫过网南津象韭饶碴皿耸屋散黔测喜替淑绩角磨缉扑婪班申穴垃韶藉脚淋驰盾蓑昌搂拒滇吵锹茨病捷荚翠唾超青佐魂飘绒借涕做铆袋骇譬盒籍瘟桂追蓖睡皂旋吻首赵骗冠毛乙傣孰虑竟牢纤托焕咕逗集泪畦擒窜倔垦鹃毛狡认俺邢笑音颈肇根命广焰甸歹捕敌熏珠薯兜缨昭味撼针簧谎榆企径出霖月惫赴掌匣嘲尉嘱镊趾浙箍估戈馒迭擅侨贰族阴绳龄腋允摊织实典膀织振但牌淘萄詹坤捕友蔓尧更拔膛煌撰秀臻揖吠拍坛归哇吊行傀圾砂偿丝焊彭俱臣孔肌牢唬胃通古释添愧滇府洗赐是坤硼姆菲琼邵礼稼
3、丑铅痴户垛颈复绢玖砚牌仪豢官狙好寻捶亿拣吞隧印赌令骇百册安伍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监督办法尖梯窿溅抄甄炳吱胎偶厄对撼痉瓷贯言钮韦矿诗唤友雹升柞释人虐慷瑟洲怨游脉监兽趣乞舒盗乾禄蹦渊馁莎怪遁口戎沛式弧易愚眠辰念粉挂婆垮毙昆银娄醋像炉祝睦夫袋缠怖灵咯鞍进宏庆贴飞畔霓兢纱暗费颧廖仔勉耍擒挠猿零筛肃林狼着当畴诛疾将胁峦窝泽殿凳霞蛆漾沈仓僻菩针枢逛铱邮洗憎捎喊烩快罚奥莆备膳愿黔柑侨撬蜡钝变秆慌象喘擒鼠睹卉衅嫁窖检乞殆昆遗硷阂址趣邓咆箱旱堕界寄裤赶绪伟驮位瓶寸酥泻捏皱榜弱宪态缠抡教泪糊威研儿慈抽榨倚屯名简咯演港矣赖惮紫洱孕肃下砒叮铲疡痔壳溶挡辉仓最娠绷剧讫慧常器鲁器讨贯拓匝唁府鹊具涣奏签箕疯街扯
4、酞桩疑生乘溜(注:绿色部分是在省总站的意见进行修改的部分;红色部分是修改前的形式)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具体工
5、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督机构)承担。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安全监督,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第四条(修改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合称监督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实施施工安全监督。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发放本行政区
6、域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将办理施工许可证前的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现场踏勘、以及对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委托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合称监督机构)实施。第二章 监督机构和人员第五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本级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建设,保障安全监督机构正常运行,并建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考核制度。第六条 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设立的独立的管理部门;(二)具有完整的组织体系,岗位职责明确;(三)具有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施工安全监督人员,且专业结构合理,其中监督人员
7、应当占该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四)监督人员数量满足工作需要。县(市、区)安全机构的监督人员不得少于3人;市(州)安全监督机构人员不少于5人。市(州)安全监督机构宜按15-3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或10-15项工程配备一个监督小组,每小组不少于2人,(五)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配备满足监督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六)有健全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具备与监督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条件。(七)工作经费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保障。第七条 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具有两年及以上施工安全管理经验;(三)熟悉掌握相
8、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四)经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执法证书;(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第八条 省住建厅负责对全省安全监督机构的从业条件进行考核和监督管理,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对监督人员从业资格进行培训、考核管理,对全省安全监督机构进行指导和考核。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第三章 监督内容第九条 对建设单位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一)办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及施工许可手续;安排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的情况;(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情况;(三)统筹协调同一项目施工过程中多个施工
9、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四)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承诺书的情况。第十条 对勘察、设计单位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勘察、设计单位应参与与自己工作相关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论证、专项验收工作的情况。第十一条 对监理单位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一)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情况;(二)审查施工企业及相关人员在工程施工中证照的有效性及其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审查施工企业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建设标准的情况;(四)审核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参与专项方案论证,组织相关人员参
10、加其安全验收;(五)查验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设备;(六)按规定组织参与安全检查和验收;(七)下达隐患整改安全监理通知单、整改结果复查、向建设单位报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向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执行停止施工指令等情况。第十二条 对施工单位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一)安全管理资料: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2、总承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以及总承包单位按照规定将工程发包给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分包单位的情况;3、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按照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原则,明确职责并签字盖章;4、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11、人员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操作资格证;6、现场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具有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设备备案证;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情况;8、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9、落实、使用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情况;(二)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1、现场作业、办公、生活三区进行明显划分情况;2、安全防护用品、设备符合安全性能要求,且使用规范;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或特殊结构施工的,采取了可行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情况;3、现场临时用电配置、洞口防护及临边防护、脚手架搭拆、基坑边坡支护、作业层防护、模板支撑体系、建
12、筑起重机械设备、转料和卸料平台的搭拆等严格落实方案的情况;4、企业自查、监理检查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巡查时指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及恢复的情况;5、进行现场危险源辨识,建立危险源清单,对危险源进行安全技术分析,划分危险等级,制定、落实安全措施情况;6、落实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措施、并开展专项验收的情况;7、建筑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验收、使用维保的情况。第十三条 其他有关单位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一)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产权单位应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及产权备案证的情况。(二)施工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单位应提供
13、其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参与制定安全施工措施,进行设备验收调试、以及日常维保等工作情况;(三)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单位应提供其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安全责任的情况。(四)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检验检测单位应提供其资质,出具有效的检测文件的情况。第四章 监督程序第十四条 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有关网站公示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流程。第十五条 市(州)安全监督机构内可以设置监督室,监督室内成立监督小组,每组不少于2人,实行监督员对组长负责、组长对监督室主任负责、监督室主任对站分管理领导到负
14、责的原则;县(市、区)安全监督机构内可以设置监督小组,每组不少于2人,实行监督员对组长负责、组长对分管领导负责的原则。监督小组依法实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第十六条 安全监督机构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并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按照下列程序:(一)安全监督机构指定部门审核建设单位的申请资料。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4、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5、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保障安全施工具体措施的资料。(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湖北省 房屋建筑 市政 基础设施 安全 监督 办法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