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拓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合肥庐阳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doc
《合肥拓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合肥庐阳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肥拓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合肥庐阳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doc(4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法律侠客在线lawbingo 合肥拓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合肥庐阳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合民一终字第00922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合肥拓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昕衍,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倪磊,该公司员工。委托代理人:丁茜,该公司员工。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合肥庐阳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56897801-X。法定代表人:陈世荣,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胡安杨,安徽众城高昕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李益如,安徽众城高昕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合肥拓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佳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合肥庐阳国有资产经营有
2、限公司(以下简称庐阳国资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2013)庐民一初字第0103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庐阳国资公司原审诉称:2010年3月16日,合肥市庐阳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阳商控公司)与拓佳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庐阳商控公司将位于合肥庐阳区合瓦路与义井路交汇处的三栋房产(建筑面积合计为11750.61平方米)租赁给拓佳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20年,免租期9个月。租赁价格为:第一年度每月每平方米20元,以后逐年递增,每年在上一年度的标准上递增3%。租金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在每个月25日之前支付下个月的
3、租金。2010年9月25日,庐阳商控公司与拓佳公司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变更,双方签订了变更协议。该协议确认免租期从2010年10月1日起计算,根据该协议起租期为2011年7月1日。另,根据2011年3月1日合肥市庐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庐国资(2011)4号文关于授权管理国有资产的通知的规定,庐阳商控公司的所有资产由庐阳国资公司经营管理,债权债务由庐阳国资公司享有和负担。庐阳商控公司将房屋交付拓佳公司后,拓佳公司开始装修并招租。免租期9个月到期后,拓佳公司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至2013年2月25日,拓佳公司拖欠租金1294694元。根据合同约定,不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租金,每延迟一天拓佳公司每
4、天应按拖欠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考虑到该违约金约定过高,庐阳国资公司按照6个月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标准计算违约金。拓佳公司自2011年6月25日至2013年7月31日拖欠房租2502210元,应支付违约金557960元。综上,庐阳国资公司依法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拓佳公司立即支付庐阳国资公司拖欠的租金1294694元(自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2月25日)、违约金1849192元(按照拖欠金额每日0.1%计算至2013年2月25日)。案件审理过程中,庐阳国资公司将诉讼请求变更为:1、拓佳公司支付庐阳国资公司拖欠的租金2502210元、违约金557960元(截至2013年7月31日
5、);2、本案诉讼费用由拓佳公司负担。拓佳公司原审辩称:2010年3月16日,在合肥市庐阳区商务局牵头下,拓佳公司整体承租涉案房屋,并根据政府指定开展整体招商运营工作。后拓佳公司与庐阳国资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变更协议。双方达成契约的基础及实现合同的目的是庐阳国资公司协调政府,为拓佳公司提供满足经营农贸市场的房屋及一定的经营环境。拓佳公司以此为基础,进行整体运营,获得盈利并支付庐阳国资公司租金。拓佳公司未能及时支付租金具有事实依据:1、涉案房屋系国有资产,合肥市庐阳区商务局、庐阳国资公司与拓佳公司在前期洽谈过程中即告知拓佳公司,该项目将由中菜市搬迁入驻。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要求合肥拓佳投资发展有限
6、公司优先为中菜市搬迁经营户提供铺位。但事实是中菜市并未搬迁入驻。虽然双方就此情况签订变更协议对经营农贸市场的面积予以缩减,但庐阳国资公司误导拓佳公司进行投资经营,拓佳公司为此承受设计、工程改造等重大损失,且该涉案房屋并不能建设大型市场,进而导致拓佳公司经营难以维系,合同目的未能实现,庐阳国资公司应就此减免房屋租金。2、庐阳区商务局与庐阳国资公司一直未能创造经营农贸市场的环境条件。周边管理区域的临时摊贩一直未能清理,造成拓佳公司所经营的农贸市场遭受重大冲击,庐阳国资公司应就此减免房屋租金。3、为了进一步管理和规范,庐阳国资公司、庐阳区商务局及部分街道部门联合干预,要求拓佳公司降低经营商户费用,拓
7、佳公司的市场行为被迫附加政府职能,导致拓佳公司承受额外损失。4、双方原本约定适用经营农贸市场的房屋二层部分,因结构特殊,无法提供用以经营农贸市场,亦难以开展其他经营。后选择经营快捷酒店,但因房屋原因,造成无法办理经营证照,为此该酒店经营者一直拖欠拓佳公司租金。庐阳国资公司应就此减免房屋租金。5、对拓佳公司经营农贸市场的行为,政府曾给予30万元补贴款,该笔补贴款应从诉讼标的中予以直接抵扣。6、庐阳国资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将房屋图纸及电梯交付拓佳公司,间接造成拓佳公司大量经济损失,庐阳国资公司应就此减免房屋租金。7、涉案房屋存在漏水等质量问题,但庐阳国资公司维修不到位,漏水问题一直存在,严重
8、影响了拓佳公司及其客户的正常经营,庐阳国资公司应就此减免房屋租金。8、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屋物业由拓佳公司管理,但房屋物业一直由景鸿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且庐阳国资公司无法变更管理物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景鸿物业通过收取溢价电费、强行要求接受外围物业服务等方式,给公司造成重大经营损失,庐阳国资公司应就此减免房屋租金。9、合肥市合瓦路作为涉案房屋的主要通道之一,曾在公司经营期间封闭施工。阜阳路长期修高架桥期间,对合瓦路影响也非常大。根据庐阳区房屋租赁暂行办法,可享受不超过50至70的租金减免,庐阳国资公司也应就此减免房租。庐阳国资公司主张的租金1294694元(自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2
9、月25日)不符合事实,且其主张的违约金计算标准及数额明显过高。请求法院依据事实和减免理由,确认拖欠的租金。综上,请求依法驳回庐阳国资公司的诉讼请求。原判认定:2010年3月16日,庐阳商控公司与拓佳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庐阳商控公司将位于合肥庐阳区合瓦路与义井路交汇处的三栋房屋租赁给拓佳公司使用,房屋包括阳光地带1某、2某主楼一、二层,东侧3某商业楼地上三层及地下负一层,建筑面积合计为11750.61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为11653.56平方米)。双方还约定,免租期为9个月,租赁期限为20年,自免租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租赁价格为:第一年度每月每平方米20元,以后逐年递增,每年在上一年度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合肥 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资产 经营 有限公司 租赁 合同纠纷 上诉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