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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质量手册C2版.doc

  • 上传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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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 手册 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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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供电公司计量中心管理体系文件 编号: Q/WXDL/E.QM.01-2008 版次: C/2 第 21 页 共 90 页 质量手册 发布日期 2008年1月5日 实施日期 2008年1月10日 质 量 手 册 1 计量中心概况 无锡供电公司计量中心是一个独立的二级机构,设有主任、副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相应的管理人员。中心现有工作人员49人,具有技术职称的15人, 持证人员 44人。 中心现有电能表标准装置16台;其中三相电能表标准装置9台(106表位);单相电能表标准装置6台(272表位);三相电能表校验仪12台。中心工作用房面积2841平方米,其中实验室4个,面积698.5平方米。 中心具有传递0.1级单、三相标准电能表(含现场校验仪)和0.1级单、三相电能表标准装置的能力。主要承担无锡市市区属供电公司资产且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检定,承担无锡市市区和所辖县(市)城区供电公司的电能表标准装置、标准电能表、电能表校验仪的检定和电力系统内部考核用电能表的检定 / 校验。年检定 / 校验安装式电能表能力分别为20万只和2万只。 计量中心于2000年10月正式成立, 2002年3月30日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机构考核,取得专项计量授权证书,并于2005年3月31日通过了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机构的复审考核。本中心的联系方式如下: 名称:无锡市供电公司计量中心 地址:无锡市友谊南路58号 邮政编码:214101 电话:0510 -85927728 传真:0510 -85927719   联系人:陆国华 2 术语/缩写语 2.1 术语 2.1.1 质量手册:阐明一个组织的质量方针并描述其管理体系的文件。 2.1.2 管理体系:建立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体系。 2.1.3 实验室:从事计量检定工作的场所。 2.1.4 检定: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本手册中检定范围为:电能表、电能表标准装置、标准电能表(含电能表现场校验仪)。 2.1.5 校验:在安装现场实际工作状态下实施的在线电能表检测。 2.1.6 记录:为已完成的活动和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 2.1.7 检定证书:证明计量器具已经过检定,并获得满意结果的文件。 2.1.8 质量方针: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的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 2.1.9最高管理者:指计量中心主任。 2.1.10中心负责人:指计量中心主任、副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统称。 2.1.11中心生产:指中心开展检定 / 校验、管理等工作的统称。 2.1.12技术性文件:指开展电能表检定 / 校验工作所执行的规程、技术规范,以及作业指导书、技术报告等。 2.1.13 质量性文件:指对质量工作所制定的规定、制度,以及质量手册、质量报告等。 2.1.14 顾客物品:指顾客的电能表、电能表现场校验仪等。 2.1.15 计量设备:指电能表标准装置、电能表现场校验仪、标准电能表。 2.1.16 管理体系文件:计量中心管理体系运行的依据,起到沟通意图和统一行动的作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质量计划、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记录等。 2.2 缩写语 2.2.1 供电公司、本公司、公司:指无锡供电公司。 2.2.2 计量中心、本中心、中心:指无锡供电公司计量中心。 2.2.3 有关部门:指与计量中心有协调或服务关系的部门。 2.2.4 上级部门:指同级及以上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电力企业上级计量管理部门。 3质量方针与目标 3.1 质量方针 公平公正,科学规范;优质高效,持续改进。 3.2 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本中心体系管理、质量控制和检定校验技术的研究,提高中心管理水平,提高检定校验人员的业务水平,把本中心建成高水准、高质量、高信誉的实验室。 3.3 质量目标 3.3.1 电能表检验率:100%;成品合格率100%。 3.3.2 计量设备周检率:100%。 3.3.3 证书、报告合格率:100%。 3.3.3 顾客满意率:98.5%。 3.4 质量保证 3.4.1 计量检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应熟悉与之相关的管理体系文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3.4.2 按照质量文件的规定,对检定 /校验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3.4.3 保证管理体系及其运行过程的持续有效,维护其完整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3.4.4 对影响工作质量的信息,认真执行纠正/预防措施。 3.4.5 对影响工作质量,造成顾客投诉,按计量中心经济责任制考核。 4 组织与管理 4.1 法律地位 4.1.1 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同意授权文件(见附录A)。 4.1.2 任命文件 4.1.2.1 公司经理任命文件及公司经理管理委托书(见附录B)。 4.1.2.2 计量中心机构设置及负责人任命文件(见附录C)。 4.1.3 无锡供电公司明确,公司其他任何部门都必须遵守公司总经理发布的“不干预”中心工作声明,对计量中心的检定工作结果不施加任何影响,维持计量中心相对的独立性和可信的公正性。计量中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正性控制程序,抵御可能影响检定结果的任何压力。 4.2 法律责任 4.2.1 中心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计量法律、法规,履行计量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承担应尽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严格按《公正性控制程序》( Q/WXDL/E.QP.01-2008)执行。 4.2.2 中心必须全面完成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下达的为实施计量法提供技术保证的各项任务,自觉、主动接受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按照授权范围开展工作。满足顾客的需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电力企业电能表检定 / 校验任务,执行《执行授权任务控制程序》(Q/WXDL/E.QP.02-2008)。中心对所提供的检定 / 校验数据负责,并认真执行《供用电营业规则》。 4.3 基本条件 4.3.1 电能表及标准装置的检定按现行有效的计量检定规程执行(见附录N),具体操作按《安装式电能表检定作业指导书》、《标准电能表检定作业指导书》、《电能表标准装置检定作业指导书》、《电能表现场校验仪检定作业指导书》、《期间核查控制程序》、《电能表现场校验控制程序》、《强制检定控制程序》、《有异议的电能表检定作业指导书》、《控制图制作作业指导书》等十三份文件的规定执行。 4.3.2 机构 4.3.2.1 计量中心组织机构图(见图4-01) 计量中心主任 管理办公室 标准组 电能表 外勤二班 电能表 外勤一班 电能表资产班 电能表检定班 图4-01 计量中心组织机构图 4.3.2.2 中心各部门人员组成 4.3.2.2.1 管理办公室: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计量资产管理员(兼人力资源和安全员)、计算机管理员(兼)、综合管理员(兼经济核算员)。 4.3.2.2.2 各工作班(组):班长、检定/校验员、核验员(兼)、班组质量监督员(兼)、班组资料员(兼)、内审员(兼)。 4.3.2.3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见图4-02) 计量中心主任 质量负责人 标准组 监督员 电能表 外勤二班 监督员 电能表 外勤一班 监督员 电能表 资产班 监督员 电能表 检定班 监督员 图4-02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4.3.2.4 机构职责 4.3.2.4.1 计量中心 (1)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计量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 (2)全面完成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下达的为实施计量法提供技术保证的各项任务; (3)自觉地接受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和电力系统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4)负责授权区域范围内的电能量值传递工作; (5)负责授权区域范围内的电能表标准装置的检定、考核申请和现场校验仪的检定工作; (6)负责授权区域范围内的属供电公司资产且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的强制检定,现场运行电能表的校验工作; (7)承担本公司供电营业范围内属电力部门管理的电能表现场运行情况及故障处理的技术分析工作; (8)参与本公司供电营业范围内电能计量从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到运行维护全过程的技术监督及相关工作程序的制定工作; (9)参与本公司供电营业范围内电能计量发展规划的制定,以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10)负责计量中心内部计量人员的培训工作,参与公司内部有关电能计量技术的培训; (11)承担本公司供电营业范围内属电力部门管理的电能计量器具资产管理工作。 (12)必须对中心全体员工加强法制意识和质量意识教育,为管理体系质量目标作出贡献。 4.3.2.4.2 管理办公室 (1)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 (2)负责《质量手册》、《控制程序》及相关文件的编写、修订和审核; (3)负责《作业指导书》的审核; (4)负责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和维护; (5)负责确定受控文件的发放范围和对相关文件进行受控、发放及检查更新工作; (6)负责中心的技术工作,组织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 (7)负责管理体系活动的记录(除标准设备的技术资料外)和相关印章的管理工作; (8)负责制定本中心工作计划,报中心主任审批; (9)负责制定中心计量设备的购置、更新改造的资金预算和降级与报废计划,报中心主任批准,组织并参与中心计量设备的的验收工作; (10)负责制定本中心人员培训计划和检定/校验人员技术培训及技术考核; (11)负责顾客对本中心检定、校验质量问题的投诉处理,组织对本中心的检定、校验事故进行分析,并将事故的处理意见报中心主任; (12)负责计算机软件变动和记录修改的批准工作; (13)负责本中心计算机管理系统和电子化文件(包括原始记录的电子文档)的安全运行维护及组织备份工作; (14)负责外来文件申购计划的制定、审核工作; (15)负责记录、报告销毁申请审核及处理工作; (16)负责对本中心检定、现场校验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及相关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16)负责中心工作情况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4.3.2.4.3 电能表检定班 (1)严格按《质量手册》、控制程序和相关作业指导书开展强制检定工作; (2)负责授权区域范围内属供电公司资产且用于贸易结算和用于无锡地区供电企业内部考核的电能表的检定; (3)负责本班使用的实验室和标准计量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4)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中心下达的工作任务; (5)协助标准组开展对电能表的抽样和复检工作。 4.3.2.4.4 电能表外勤一班、外勤二班 (1)严格按《质量手册》、控制程序相关工作的作业指导书开展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校验工作; (2)负责授权区域范围内属供电公司资产且用于贸易结算和用于无锡地区供电企业内部考核的电能表的现场校验; (3)负责本班使用的标准计量设备和测试仪器仪表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4.3.2.4.5 标准组 (1)严格按《质量手册》和控制程序相及关工作的作业指导书开展检定及相关管理工作; (2)负责无锡地区授权区域范围内电能表标准装置、标准电能表、现场校验仪的检定和技术资料的建档工作; (3)负责无锡地区授权区域范围内电能表现场校验仪的比对工作; (4)负责计量中心电能表标准装置期间核查工作; (5)参与新购标准计量设备的验收、检定和建标审报资料的填写; (6)参与公司营销系统新购电能表的抽样检定工作; (7)参与实验室间能力验证的比对工作。 4.3.2.4.6 电能表资产班 (1)严格按《质量手册》和有关管理规定开展工作; (2)负责中心电能表库房的管理; (3)负责授权区域范围内的属供电公司资产且用于贸易结算和用于供电企业内部考核的电能表的信息登录、编号、保管、配送、报废等工作; 4.3.2.5 人员职责 4.3.2.5.1 中心主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计量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全面负责中心工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负责建立中心组织机构,并保证中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资源得到充分满足; (3)制定质量方针,确定质量目标,保证影响质量的因素得到充分的控制; (4)定期主持对中心管理体系和工作情况评审,对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负有最终责任; (5)负责内审工作中,对审核员、审核组长任命的批准; (6)批准中心质量、技术性文件及相关报告; (7)批准中心工作计划及资金预算; (8)负责制定中心发展规划,批准人员培训计划; (9)全面负责中心安全生产工作; (10)负责批准受控文件的发放范围。 4.3.2.5.2中心副主任 协助中心主任履行相关职责。 4.3.2.5.3 技术负责人 (1)全面负责中心的技术工作,组织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组织制定中心计量设备及器具的购置、更新、改造、降级与报废计划; (2)负责组织制定中心计量设备、器具和实验室其它仪器、仪表周检计划、核查计划,并督促各部门按期完成,并负责制定实验室能力验证的方案。 (3)负责标准装置考核和复查的前期准备工作,按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和资料汇总,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4)负责组织编制、修订中心技术性文件,并对其进行审核,参与质量性文件编制、修订工作; (5)负责组织建立中心计量设备档案,技术性记录和报告销毁申请的审核工作; (6)参与供电营业范围内电能计量工程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全过程的技术监督及相关工作程序的制定工作; (7)参与对本中心的检定 / 校验事故和质量分析工作; (8)负责技术资料、文件有效版本的确认,确保中心是按现行有效版本的技术性文件进行工作; (9)负责批准本中心出具的检定 / 校验证书和报告; (10)负责技术性外来文件申购计划的审核工作; (11)负责确定受控文件的发放范围; (12)负责计算机软件变动和记录修改的批准工作; (13)组织对中心电能计量设备的验收工作; (14)参与编制中心的资金预算; (15)负责组织对检定和校验程序偏离进行分析,并组织制定采取预防和减少偏离的措施; (16)明确自己在管理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所应承担的质量目标,认识自己的工作对管理体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4.3.2.5.4 质量负责人 (1)负责建立与完善中心管理体系,组织本中心质量性文件的编制、修订,并对其进行审核,保持其现实有效性;参与本中心技术性文件的编制、修订工作; (2)负责组织本中心人员学习贯彻体系文件,按照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要求,保证检定 / 校验工作的质量; (3)负责建立健全中心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负责编制中心管理评审计划,撰写评审报告和跟踪检查;负责组织对本中心管理体系的内审工作,兼任审核组长,负责任命内审组成员,负责内审员的培训工作; (4)负责收集和处理顾客对本中心电能表检定 / 校验工作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的投诉,组织对本中心的检定 / 校验事故和质量进行分析,负责将事故的处理意见报中心主任审批; (5)负责组织对本中心检定 / 校验工作计划执行及相关工作过程的监督、检查和对涉及质量问题的分析处理。 (6)参与供电营业范围内电能计量工程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全过程的技术监督及相关工作程序的制定工作; (7)负责记录销毁申请的审核工作; (8)负责质量性外来文件申购计划的审核工作; (9)负责本中心工作情况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10)负责组织对管理体系偏离进行分析,并组织制定采取预防和减少偏离的措施; (11)明确自己在管理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所应承担的质量目标,认识自己的工作对管理体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4.3.2.5.5 计量资产管理(兼人力资源及安全员) (1)加强法制意识和质量意识教育; (2)负责编制中心人员的培训计划,报中心主任批准; (3)负责建立中心检定人员档案,组织人员参加考证; (4)组织开展检定与校验人员的技术培训与考核; (5)协助主任做好中心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6)协助主任做好中心安全生产的培训工作; (7)协助主任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工作。 (8)明确自己在管理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所应承担的质量目标,认识自己的工作对管理体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4.3.2.5.6 计算机管理员(兼) (1)强化法制意识和质量意识教育; (2)负责本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和检定软件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电子化文件的安全备份工作; (3)做好计算机内储存资料的统计分析工作; (4)协助中心其它专职人员编制电子统计报表。 (5)明确自己在管理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所应承担的质量目标,认识自己的工作对管理体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4.3.2.5.7 内审员 (1)按照管理文件的规定,开展内审工作; (2)负责编制《内审检查表》; (3)参加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并做好审核记录; (4)根据内审情况填写《内审不符合项报告》并对不符合项的纠正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5) 对内审的结果负责。 4.3.2.5.8 综合管理员(兼经济核算员) (1)负责中心各项费用资金的预算编制及管理; (2)办理中心物资的采购手续; (3)负责中心的车辆管理; (4)负责管理体系文件的资料档案管理; (5)负责管理体系文件的发放、销毁工作; (6)负责中心印鉴的日常管理; (7)明确自己在管理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所应承担的质量目标,认识自己的工作对管理体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4.3.2.5.9 证书/报告签发人 (1)掌握本中心的授权项目范围; (2)熟悉检定、校验的有关规程、规范、方法及标准; (3)熟悉记录报告及核查程序,掌握不确定度评定; (4)了解有关测试设备检定的规定,掌握其检定状态; (5)对所签发的证书质量负责; (6)明确自己在管理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所应承担的质量目标,认识自己的工作对管理体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4.3.2.5.10 班组长 (1)负责本工作班生产工作安排和工作情况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2)负责本工作班计量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中心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汇报; (3)协助中心技术负责人解决本工作班工作中存在的各种技术问题; (4)协助中心质量负责人解决本工作班工作中存在的各种质量问题; (5)做好本工作班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6)明确自己在管理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所应承担的质量目标,认识自己的工作对管理体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4.3.2.5.11 质量监督员 (1)按照质量手册、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对从事检定 /校验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2)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有权责令工作人员立即停止工作,严重者应及时汇报中心质量负责人处理; (3)对班组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 (4)参与不合格工作的处理,并监督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5)明确自己在管理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所应承担的质量目标,认识自己的工作对管理体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4.3.2.5.12 核验人员 (1)按照国家检定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开展核验工作,并按时完成核验任务; (2)认真开展对检定 / 校验记录,证书(报告)的核验,保证数据的准确、可靠,对其核验的结果负责; (3)督促检定 / 校验人员正确使用、维护检定 / 校验设备,遵守实验室和工作班的各项规章制度,出现技术和质量问题应及时汇报; (4)明确自己在管理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所应承担的质量目标,认识自己的工作对管理体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4.3.2.5.13 检定 / 校验人员 (1)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开展检定 /校验工作,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检定 / 校验任务; (2)认真填写检定 / 校验记录、证书(报告),保证数据的准确、可靠,对其检定 / 校验的结果负责; (3)执行操作作业指导书,正确使用、维护检定 / 校验设备,遵守实验室和工作班的各项规章制度,出现技术和质量问题应及时汇报; (4)明确自己在管理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所应承担的质量目标,认识自己的工作对管理体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4.3.2.5.14 班组资料员 按照《质量手册》、《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负责本工作班相关管理体系文件、外来文件、资料、记录的整理与归档。 4.3.2.6 中心负责人的任命及相互管理委托 4.3.2.6.1 中心负责人的任命 中心负责人由中心主任任命,其任命书见附录C。 4.3.2.6.2 中心负责人的相互管理委托 中心负责人外出时,应委托相应的代理人行使其职责。本中心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见下表(表4-01): 表4-01 计量中心负责人相互委托代理表 职 务 第一代理人 第二代理人 主任(陆国华) 钱嘉 梅正青 副主任(钱嘉) 陆国华 梅正青 技术负责人(梅正青) 梁凯 钱嘉 质量负责人(梁凯) 梅正青 钱嘉 4.3.3 计量中心内部树立适宜的沟通意识,就与质量有效性有关的事宜进行沟通。内部沟通的主要方式:文件传递、会议、内部刊物、办公自动化、请示报告、电话、邮件、公告、内部局域网等。 4.3.4 中心职能分配表 “★”表示负责,“√”表示参与。 部 门 要 素 中心主任 中心副主任 管理办公室 标准组 电能表外勤一班 电能表外勤二班 电能表检定班 电能表资产班 4.组织与管理 4.1 法律地位 ★ √ √ √ √ √ √ √ 4.2 法律责任 ★ ★ √ √ √ √ √ √ 4.3 基本条件 ★ ★ √ √ √ √ √ √ 5.管理体系 5.1 总要求 ★ √ √ √ √ √ √ √ 5.2 管理职责 ★ ★ √ √ √ √ √ √ 5.3 体系文件 ★ √ √ √ √ √ √ √ 5.4 文件控制 √ √ ★ √ √ √ √ √ 5.5 记录控制 √ √ ★ √ √ √ √ √ 5.6管理评审 ★ √ ★ √ √ √ √ √ 6.资源配置和管理 6.1总则 ★ √ √ √ √ √ √ √ 6.2人员 ★ √ ★ √ √ √ √ √ 6.3设施和环境条件 √ √ ★ √ √ √ √ √ 6.4测量设备 √ √ ★ √ √ √ √ √ 7.检定和校验实施 7.1 检定或校验实施的策划 ★ √ ★ √ √ √ √ √ 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 √ ★ √ √ √ √ √ 7.3 检定/现场校验方法 √ √ ★ √ √ √ √ √ 7.4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 √ ★ √ √ √ √ √ 7.5 校准和检测工作的分包 本条款删除 7.6 量值溯源 √ √ ★ ★ √ √ √ √ 7.7 抽样 √ √ ★ ★ √ √ √ √ 7.8检定、校准和检测物品的处置 √ √ ★ ★ √ √ √ ★ 7.9 检定/现场校验的质量控制 √ √ ★ ★ ★ ★ ★ √ 7.10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 √ √ ★ ★ √ √ ★ √ 7.11 结果报告 √ √ ★ ★ √ √ ★ 8.管理体系改进 8.1 总则 ★ ★ ★ √ √ √ √ √ 8.2 不合格工作的控制 √ √ ★ √ √ √ √ √ 8.3 顾客满意和投诉 √ √ ★ √ √ √ √ √ 8.4 内部审核 √ √ ★ √ √ √ √ √ 8.5 纠正措施 √ √ ★ √ √ √ √ √ 8.6 预防措施 √ √ ★ √ √ √ √ √ 5 管理体系 5.1总要求 中心依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07)要求建立与电能表检定/校验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并形成体系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5.1.1 识别管理体系以及检定实施所需的过程。 5.1.2 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5.1.3 确保这些过程的有效运行和控制所需的准则和方法。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支持这些过程的运行。 5.1.4 对这些过程进行监督和分析。 5.1.5 实施必要的措施,持续改进,保证其有效性。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07)管理这些过程。 5.2 管理职责 5.2.1中心负责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质量手册》及各项规定和制度,以提高全体人员的法律观念和质量意识。 5.2.2 中心主任负责制定中心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带领全体人员按照“公平公正,科学规范;优质高效,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及制定的质量目标,保证电能表检定 / 校验等电能计量的全部活动能满足顾客需求。 5.2.3 保证管理体系的持续适用及有效运行,由计量中心主任主持管理体系评审,以对管理体系的现状和适宜性进行正式评价。 5.2.4 中心依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07),结合本中心生产的特点,建立适合于本中心电能表检定 / 校验的管理体系。 5.2.5 中心负责建立、制定、组织实施本中心的组织机构、职责、工作程序、质量活动过程、职工教育培训等,并负责确保获得中心开展工作和质量活动所需的各类资源及信息。 5.2.6 当内外部条件和环境发生变化时,这些变化可能会导致策划和实施管理体系的变更,中心负责人应确保维持管理体系的完整性,从而保证检定/校验工作的质量,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5.3 体系文件 5.3.1 总则 管理体系文件是管理体系的具体体现,中心负责人根据本中心开展电能表检定 / 校验工作,将中心的管理体系形成文件。 本中心管理体系文件按《管理体系文件编制导则》(Q/WXDL/E.QP.03-2008),分四个层次编写:质量手册、控制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 5.3.2质量方针 (1)本中心管理体系的方针和目标见条款3.1、3.3; (2)质量方针声明由中心主任批准发布; 5.3.3 质量手册 5.3.3.1质量手册是中心计量工作的工作准则。它包括以下内容: (1)不干预中心工作声明; (2)公正性声明; (3)质量方针声明; (4)计量中心概况; (5)术语和缩写语; (6)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 (7)组织和管理; (8)管理体系; (9)资源配置和管理; (10)检定、校验的实施; (11)质量改进。 5.3.3.2 手册中界定了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作用和职责,参见4.3.2.5.3条和4.3.2.5.4条。 5.3.4 程序文件 5.3.4.1 控制程序 为了对检定/校验工作各环节进行质量控制编制了控制程序,它是质量手册的支持性文件,程序文件与质量手册一起构成了对整个管理体系的描述。 控制程序目录见附录H。 5.3.4.2 作业指导书 为了规范检定/校验工作的作业行为编制了作业指导书,它是人员工作时的指导性文件。 作业指导书目录见附录J。 5.4 文件控制 为了对计量中心有关管理体系的文件进行控制,确保体系有效运行,编制了《文件控制程序》(Q/WXDL/E.QP.04-2008),本中心控制的文件是指管理体系文件、技术性文件、与此有关的外来文件和资料(包括顾客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等。信息及其承载媒体可以是纸张、计算机磁盘、光盘、照片、电子媒体或它们的组合,其控制按《文件控制程序》(Q/WXDL/E.QP.04-2008)执行。 5.5 记录控制 5.5.1记录是提供符合要求和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包括报告、证书、软件等。本中心程序文件记录目录详见附录K ,作业指导书记录目录详见附录L。其识别、收集、检索、存取、储存、维护和处理的控制按《记录控制程序》(Q/WXDL/E.QP.05-2008)执行。 5.5.2 保证记录真实可信,清晰明了,应存放和保存在适宜的环境设施中,并且规定记录的保存周期。 5.5.3 所有记录均有相应的保护和保密措施,参见《记录控制程序》(Q/WXDL/E.QP.05-2008)。 5.5.4 对于以电子形式存储的记录,其控制按《计量数据控制程序》(Q/WXDL/E.QP.15-2008)执行。 5.6 管理评审 5.6.1 总则 管理评审是计量中心为保持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而开展的组织评审。它是在中心主任的召集和主持下进行的。 5.6.2 评审输入 5.6.2.1 政策和程序的适宜性。 5.6.2.2 中心内部的监督和审核记录。 5.6.2.3 顾客投诉的反馈信息。 5.6.2.4 外部机构的评审。 5.6.2.5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状况。 5.6.2.6 实验室之间的比对和能力验证的结果。 5.6.2.7 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及上年度报告。 5.6.2.8可能影响管理体系计划的内外变化。 5.6.2.9 对改进的建议。 5.6.3 评审输出 5.6.3.1 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 5.6.3.2 与顾客有关的电能表检定/校验质量的改进。 5.6.3.3 服务顾客的改进。 5.6.3.4 资源需求。 5.6.3.5 对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现状的评价。 本中心的管理评审按《管理评审控制程序》(Q/WXDL/E.QP.06-2008)执行。 6 资源配置和管理 6.1 总则 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 本中心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配置了与之相适应的资源,其检定/校验能力见表6-01。 6.2 人员 6.2.1 从事电能表的管理、监督、检定 / 校验等人员应配备足够,满足表6-02的要求。 6.2.2 从事计量检定/校验的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经考核合格,并经批准后持证上岗。对从事电能表检定 / 校验人员资格和培训工作按《计量人员管理控制程序》(Q/WXDL/E.QP.07-2008)执行。 6.2.3 中心根据当前的需求和今后发展的目标制定人员培训,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评价其有效性,促进培训活动的持续改进,按《计量人员管理控制程序》(Q/WXDL/E.QP.07-2008)执行。 6.2.4 对于从事计量检定/校验有关的管理人员和检定人员,制定了相应的职责,参见条款4.3.2.5.13。 6.2.5 本中心授权标准组开展批量顾客物品的抽样工作,开展标准电能表、电能表检定装置(含电能表现场校验仪)的检定和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对证书签发人员必须经中心授权,检定/校验人员的培训、技能、专业资格等信息详见《计量人员管理控制程序》(Q/WXDL/E.QP.07-2008)。 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6.3.1 电能表检定 / 校验工作场所应符合《实验室管理和环境控制程序》(Q/WXDL/E.QP.08-2008),检定 / 校验过程应按相应工作的作业指导书执行。 6.3.2 在实验室内开展检定工作应按照《实验室管理和环境控制程序》(Q/WXDL/E.QP.08-2008)维护实验室的工作秩序。 6.3.3 为防止交叉污染,对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分色或划区域管理,以实现有效隔离。 6.3.4 对影响检定质量的区域的进入和使用,应加以控制,参照《实验室管理和环境控制程序》(Q/WXDL/E.QP.08-2008)执行。 6.3.5 确保实验室工作的秩序并符合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参见《实验室管理和环境控制程序》(Q/WXDL/E.QP.08-2008)执行。 6.4 测量设备 6.4.1 计量中心配备有能准确进行电能表检定 / 校验工作的各种设备,计量设备台帐见附录E 。 6.4.2 计量中心用于电能表(电能表标准装置)检定 / 校验工作的电能表标准装置、标准电能表、电能表校验仪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证书。 6.4.3 计量设备由符合6.2.2条件的人员经班长批准,按相应工作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应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中心综合管理员按《文件控制程序》(Q/WXDL/E.QP.04-2008)的要求,保证从事电能表检定 / 校验的工作人员具有现行有效的相关控制程序和作业指导书。 6.4.4 计量设备以中心自定的设备编号作为设备唯一性标识,设备软件以适应该设备使用的最新的认证版本作为该软件唯一性标识。 6.4.5 计量中心对电能表标准装置、标准电能表、电能表标准装置校验仪和电能表校验仪应建立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其内容有: (1)设备名称、型号、等级、测量范围、编号; (2)检定单位、证书号、检定周期; (3)接受日期、启用日期、接受时状态和验收记录; (4)存放地点(使用部门); (5)制造厂提供的资料或使用说明书; (6)历次检定证书; (7)设备损坏、故障、改进、维修记录; (8)制造厂名称和软件的版本号; (9)标准装置应有有效期内《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6.4.6 设备安全处置、运输、储存、使用和维护按《计量设备控制程序》(Q/WXDL/E.QP.09-2008)执行。 6.4.7 当所使用的设备出现故障或对所测值有疑问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加“停用”标识,具体按《计量设备控制程序》(Q/WXDL/E.QP.09-2008)执行。对缺陷或偏离规定的检定 / 校验,按《不合格工作控制程序》(Q/WXDL/E.QP.23-2008)执行。 6.4.8 对从事检定 / 校验用的测量设备,应有有效的合格标识。 6.4.9 对需送出检定或借出的设备返回后应在使用前进行核查,显示满意结果后方可使用。 6.4.10 电能表标准装置、现场校验仪除按周期实施检定(考核)外,由设备所在工作班配合标准组定期进行核查。现场校验仪实验室比对按照《检定质量控制程序》(Q/WXDL/E.QP.21-2008)执行;电能表标准装置期间核查,按照《期间核查控制程序》(Q/WXDL/E.QP.18-2008)执行。 6.4.11 若标准电能表、现场校验仪和电能表标准装置经检定给出一组修正因子时,对标准电能表 / 电能表标准装置 / 电能表现场校验仪进行检定或校验时应予以修正。 6.4.12 当使用计算机或自动化检定 / 校验设备来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储存或重新得到检定 / 校验数据时,设备应检定合格,计算机硬件应满足自动化检定的要求,软件按《计量数据控制程序》(Q/WXDL/E.QP.15-2008)要求执行。实施对计算机系统和电能表检定 / 校验数据、记录的管理。检定/ 校验设备应按相应使用说明书进行作业,并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 无锡供电公司计量中心管理体系文件 编号: Q/WXDL/E.QM.01-2008 版次: C/2 第 27 页 共 88 页 质量手册 发布日期 2008年1月5日 实施日期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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