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51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2025年风力发电场并网调度协议.docx

  • 上传人:精****
  • 文档编号:13010818
  • 上传时间:2026-01-05
  • 格式:DOCX
  • 页数:51
  • 大小:31.73KB
  • 下载积分:8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2025 风力 发电 并网 调度 协议
    资源描述:
    风力发电场并网调度协议 本并网调度协议(如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签订: 甲方:_______,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获得输/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系一家俱有法人资格发电企业,在____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获得本协议所指电场(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2],调度标识编码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住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经营管理适于风力发电场运行电网,并同意乙方风力发电场根据本协议约定并入电网运行。 (2)乙方在_____________拥有/兴建/扩建[3]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_______兆瓦(MW)______风力发电场(如下简称风电场),并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将该风电场并入甲方电网运行。 为保证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规范调度和并网运行行为,维护协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省能源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节能发电调度措施(试行)》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1章定义与解释 1.1本协议中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定义如下: 1.1.1电网调度机构:指______电力调度(通信或控制)中心,是依法对电力系统运行进行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机构,从属甲方。 1.1.2风电场:指位于______由乙方拥有/兴建/扩建,并/并将经营管理一座总装机容量为______兆瓦(MW),共______台机组(机组编号、容量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二,机组位置详见附件四)[4]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所有辅助设施。 1.1.3并网点:指风电场与电网连接点(见附件一)。 1.1.4初次并网日:指风电机组与电网并网运行第一天。 1.1.5并网申请书:指由乙方向甲方提交规定将其风电场(机组)并入电网书面申请文献。 1.1.6并网方式:指风电场(机组)与电网之间一次系统连接方式。 1.1.7功率变化率:在单位时间内风电场输出功率变化量。 1.1.8风电场运行集中监控系统:指风电场用以监视、控制风电机组及其他场内设备运行状态;接受并执行调度机构下发有功、无功功率调整、风电机组启停等指令;上传风电机组及公用系统运行状态、参数等信息;上报实时风能监测系统、风电功率预测系统数据;申报检修计划、风电功率申报曲线等计算机监视、控制、信息系统统称。 1.1.9风电场并网技术支持系统:指风电场运行中用以保证风电机组及风电场符合并网运行规定,并网点电能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设施,可以实现风电场有功控制功能、无功及电压控制功能、电能质量控制功能、紧急状况下安全停机功能等。 1.1.10解列:本协议专指与电网互相连接在一起运行发电设备与电网电气联络中断。 1.1.11特殊运行方式:指因某种需要而使风电场或电网接线方式不一样于正常方式运行安排。 1.1.12风电场(机组)可用容量:指风电场(机组)任何时候受设备条件限制修正后出力。 1.1.13低电压穿越能力(亦称故障穿越能力):当电网故障或扰动引起风电场并网点电压跌落时,在规定电压跌落范围内,风电机组和风电场可以不间断并网运行能力。 1.1.14风力发电功率申报曲线:指风电场在风电功率预测基础上,向电网调度机构申报发电计划提议曲线。 1.1.15保证出力:指风电场预测在电网负荷高峰时段可以保证发电出力下限值和电网负荷低谷时段可以保证发电出力上限值。 1.1.16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指电网调度机构每日编制用于确定风电场次日各时段发电出力曲线。 1.1.17紧急状况:指电力系统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过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断面时尚值超过规定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有也许破坏电力系统稳定,导致电力系统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状况。 1.1.18电力系统调度规程[5]:指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标和行业原则制定用于规范本区域电力系统调度、运行行为规程。 1.1.19甲方原因:指由于甲方规定或可以归咎于甲方责任。包括因甲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原则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责任。 1.1.20乙方原因:指由于乙方规定或可以归咎于乙方责任。包括因乙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原则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责任。 1.1.21购售电协议:指甲方与乙方就风电场所发电量购售及有关商务事宜签订协议。 1.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客观状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超设计原则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6]。 1.2解释。 1.2.1本协议中标题仅为阅读以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协议解释。 1.2.2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协议对任何一方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1.2.4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本协议所指年、月、日均为公历年、月、日。 1.2.5本协议中“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1.2.6本协议中数字、期限等均包含本数。 1.2.7本协议中引用国标和行业技术规范如有更新,按照新颁布执行。 第2章双方陈说 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说如下: 2.1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置并合法存续企业,有权签订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2本方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政府同意、获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3在签订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判决、裁定、裁决或详细行政行为。 2.4本方为签订本协议所需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毕,本协议签订人是本措施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3章双方义务 3.1甲方义务包括: 3.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标和行业原则,以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为目,根据风电场技术特性及其所在电力系统规程、规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风电场进行统一调度(调度范围见附件三)。 3.1.2负责所属电网有关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检修维护和技术改造,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及风电场正常运行需要。 3.1.3根据购售电协议约定,结合电网运行实际状况,根据乙方申报月发电计划、日风电发电功率申报曲线,准时编制并向乙方提供月度发电计划、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及无功出力曲线(或电压曲线)。 3.1.4按照乙方提供设备检修计划提议,合理安排风电场设备检修。 3.1.5支持、配合乙方对对应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参数调整;对乙方与电网有关调度、运行管理进行指导和协调;对乙方运行中波及电网运行安全电气设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风电场运行集中监控系统、并网技术支持系统、电能计量系统、电力调度通信、调度自动化等有关专业、业务进行指导和协调,并提供必要技术支持。 3.1.6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乙方通报与其有关电网重大设备缺陷信息、与风电场有关输电通道能力,定期披露与乙方有关电力调度信息。 3.1.7根据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需要及乙方设备特性,及时按程序修改对应规程、规范。 3.1.8采用措施,防止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事故发生。定期开展各项波及电网安全专题和专业安全检查,根据需要制定反事故措施。经能源监管机构授权,电网调度机构制定网厂联合反事故演习方案并组织实行。 3.1.9配合乙方或由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能源监管机构组织事故调查。 3.1.10甲方承诺并保证提供技术条件、检测汇报及有关信息均真实有效。 3.1.11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全额保障性收购乙方上网电量。 3.2乙方义务包括: 3.2.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标、行业原则及所在电力系统规程、规范,以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为目,服从电网调度机构统一调度,合理组织风电场生产。 3.2.2配置风电场运行集中监控系统,保证其正常运行,并达到规定技术规定。 3.2.3按照电网调度机构调度指令组织风电场实时生产运行,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频、调压和备用。 3.2.4按照电网调度机构规定提供风电场设备检修计划提议,执行已同意检修计划,做好设备检修维护工作。 3.2.5接受甲方根据第3.1.5款作出业务指导和协调;并配置对应技术管理和检修管理人员,配合甲方工作。 3.2.6根据需要及时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参数调整,并报甲方立案(波及电网安全须征得甲方同意)。 3.2.7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精确、客观、完整地向甲方提供风电场设备运行状况、生产信息、有关气象信息等。 3.2.8制定与甲方电力系统规程、规范相统一现场运行规程,并送甲方立案。 3.2.9采用措施,防止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事故发生。配合甲方定期开展各项波及电网安全专题和专业安全检查,贯彻检查中提出防备措施;电网调度机构有明确反事故措施或其他电力系统安全规定,乙方应按规定实行并运行维护;将有关安全措施文献送电网调度机构立案;参与电网调度机构组织联合反事故演习。 3.2.10配合甲方或由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能源监管机构组织事故调查。 3.2.11乙方承诺并保证提供技术条件、检测汇报及有关信息均真实有效。 第4章并网条件 4.1乙方已获得政府能源投资主管部门风电场项目核准文献和电网企业风电场接入电网意见函。 4.2乙方一、二次设备须符合国标、行业原则、反事故措施和其他有关规定[7],已通过《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措施》(国能新能〔〕433号)规定检测(已明确不做强制性检测除外),且已与有资质检测机构签订并网后检测协议,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设计规定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网正常运行方式已经明确,变频器等有关参数已合理匹配,设备整定值已按照规定整定,具有并入甲方电网运行、接受电网调度机构统一调度条件。 4.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须符合国标、行业原则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设计规定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协议第10章有关约定。 4.4风电场已安装测风塔,配置风能实时测报系统并按电网调度机构规定精确上传风速、风向、气温、气压等气象数据;配置风电功率预测系统,预测范围和精度满足考核规定。 4.5风电机组无功调整能力及无功赔偿装置(含动态无功赔偿装置)满足电压调整需要,无功赔偿装置选型配置符合有关原则,响应能力(出厂成果需试验验证)、涉网保护控制方略满足考核规定。 4.6风电场配置风电场运行集中控制系统、并网技术支持系统等,并符合国标、行业原则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设计规定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应与风电场发电设备同步投运,并符合本协议第11章有关约定。 4.7风电场电力调度通信设施须符合国标、行业原则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设计规定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应与风电场发电设备同步投运,并符合本协议第12章有关约定。 4.8风电场电能计量装置参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进行配置,并通过由双方共同组织测试和验收[8]。 4.9风电场二次系统按照《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及有关规定,已实行安全防护措施,并经电网调度机构承认,具有投运条件。 4.10风电场运行、检修规程齐备,有关管理制度齐全,其中波及电网安全部分应与电网规程相一致。 4.11风电场有调度受令权运行值班人员,须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获得对应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4.12甲方与乙方运行对应一、二次设备须符合国标、行业原则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设计规定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基建程序验收合格,有关参数已合理匹配,设备整定值已按照规定整定,具有电场接入运行条件。 4.13双方针对风电场并入电网后也许发生紧急状况,制定对应应急预案,并送电网调度机构立案。 4.14若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需风电场加装新涉网设备时,甲方根据乙方实际状况,予以乙方充足完毕时间,双方达到统一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乙方在规定期间内完毕新增长涉网装备安装与调试。 第5章并网申请及受理 5.1乙方风电场(机组)并网在满足第4章并网条件后,须向甲方申请,并在甲方确认后按照规定方式并入。 5.2并网申请 乙方应在风电场(机组)初次并网日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并网申请书,并网申请书应包含本次并网设备基本概况、验收状况、并网风电场(机组)调试方案和调试计划等内容,并附齐本协议第5.5条所列资料。 5.3并网申请受理 甲方在接到乙方并网申请书后应按照本协议第4章约定和其他并网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及时答复乙方,不无故迟延。 5.3.1并网申请书所提供资料符合规定,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并网申请书后______日内确认受理,并在风电场初次并网日______日前向乙方发出书面确认告知。 5.3.2并网申请书所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不予确认,但应在收到并网申请书后______日内书面告知乙方不确认理由。 5.4并网申请确认后,双方应就风电场并网详细事宜作好安排。 5.4.1甲方应在已约定初次并网日前______日向乙方提供与风电场有关电力系统数据、设备参数及系统图,包括与风电场有关电网继电保护整定值(或限额)和与电网有关风电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值(或限额)。 5.4.2向乙方提供联络人员(包括有调度发受令权人员、运行方式人员、继电保护人员、自动化人员、通信人员等)名单和联络方式。 5.4.3乙方应在收到确认告知后______日内,按照甲方规定,提交并网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并与电网调度机构约定初次并网详细时间与程序。 5.4.4甲方应在风电场初次并网日______日前对乙方提交机组并网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予以书面确认。 5.4.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其他详细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5乙方提交并网申请书时,应向甲方提供精确中文资料(需要在并网启动过程中实测参数可在机组并网后______日内提交),包括[9]: (1)风电场内风电机组台数及容量、拟投产日期、风电场地形、地貌图及带GPS坐标装机位置图。 (2)与风电机组有关技术参数及信息:包括机组型号、切入及切出风速、额定功率因数、功率调整速率、有功及无功特性曲线、机组型式检测汇报、风电机组频率及电压保护等涉网保护定值。 (3)时尚、稳定计算和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所需有关技术参数:包括风电机组模型及参数、风电场等值模型及参数,主变压器、无功赔偿装置、谐波治理装置等重要设备技术规范、技术参数及实测参数(包括主变压器零序阻抗参数)。 (4)与电网运行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图纸(包括发电机、变压器整套保护图纸)、阐明书,电力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安装调试汇报。 (5)与甲方有关风电场调度自动化设备技术阐明书、技术参数以及设备验收汇报等文献,风电场远动信息表(包括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变比及遥测满刻度值),风电场电能计量系统竣工验收汇报,风电场计算机系统安全防护有关方案和技术资料。 (6)与甲方通信网互联或有关通信工程图纸、设备技术规范以及设备验收汇报等文献。 (7)动态监视系统技术阐明书和图纸。 (8)其他与电网运行有关重要设备技术规范、技术参数和实测参数。 (9)现场运行规程。 (10)电气一次接线图、机组地理分布及接线图。 (11)机组升、降负荷速率,风电场运行集中监控系统、并网技术支持系统有关参数和资料。 (12)历史气象数据,包括风速、风向、气温、气压等。 (13)厂用电保证措施。 (14)机组调试计划、升压站和机组启动调试方案。 (15)风电场有调度受令权值班人员名单、上岗证书复印件及联络方式。 (16)运行方式、继电保护、自动化、通信专业人员名单及联络方式。 第6章调试期并网调度 6.1乙方根据甲方已确认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进行风电场并网运行调试。 6.1.1风电场调试运行机组应视为并网运行设备,纳入电力系统统一运行管理,遵守电力系统运行规程、规范,服从统一调度。 6.1.2风电场应根据已确认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编制详细机组并网调试方案,并按调试进度逐项[10]向电网调度机构申报。 6.1.3详细并网调试操作应严格按照调度指令进行。 6.1.4对仅属风电场自行管辖设备进行也许对电网产生冲击操作时,应提前告知电网调度机构作好准备工作及事故预想,并严格按照调试方案执行。 6.2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并网调试。 6.2.1将并网调试风电场纳入正式调度管辖范围,按照电力系统有关规程、规范进行调度管理。 6.2.2根据风电场规定和电网状况编制专门调试调度方案(含应急处理措施),合理安排风电场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调试开始2日前将调试调度方案和详细调试计划告知风电场。 6.2.3根据机组调试进度及电网运行状况,经与风电场协商同意,可对调试计划进行滚动调整。 6.2.4电网调度机构可视需要派员进行现场调度,并予以必要技术指导或支持。 6.3甲方必须针对乙方调试期间也许发生紧急状况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处理原则及详细处理措施,保证电力系统及设备安全。 6.4未按照《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措施》(国能新能〔〕433号)进行检测机型,初次并网后____个月内,甲方配合乙方完毕风电场接入系统测试,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风电场运行特性检测汇报,测试内容包括:有功/无功控制能力、电能质量(包括闪变与谐波)、低电压穿越能力验证等。 第7章调度运行 7.1风电场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严格服从电网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调度指令。 7.1.1风电场必须迅速、精确执行电网调度机构下达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迟延执行。若执行调度指令也许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风电场值班人员应立即向电网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汇报并阐明理由,由电网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决定与否继续执行[11]。 7.1.2属电网调度机构直接调度范围内设备,风电场必须严格遵守调度有关操作制度,按照调度指令执行操作;如实告知现场状况,回答电网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问询。 7.1.3属电网调度机构许可范围内设备,风电场运行值班人员操作前应报电网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得到同意后方可按照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及风电场现场运行规程进行操作。 7.1.4风电场及风电机组在紧急状态或故障状况下退出运行(包括通过安全自动装置切除或频率、电压保护动作导致风机脱网)后,不得自行并网,须在电网调度机构安排下有序并网恢复运行。 7.2电网调度机构应根据有关规定合理安排风电场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运行中,值班调度员可根据实际运行状况对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作合适调整,值班调度员对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调整应提前_____分钟(min)告知风电场值班人员。 7.3风电场升压站及集中式运行设备出现异常状况时,风电场按照电力系统调度规程规定可提前______小时(h)向电网调度机构提出检修申请。电网调度机构应根据电力系统调度规程规定和电网实际状况,履行有关规定程序后,提前______小时(h)批复检修申请,并修改对应计划。如设备需紧急停运者,电网调度机构应视状况及时答复。风电场应按照电网调度机构最终批复执行。 7.4风电场应按照调度指令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频、调压、备用。 7.5因出现特殊运行方式,也许影响风电场正常运行时,电网调度机构应将有关方案提前_____日告知风电场。 7.6乙方因设备更新改造等原因出现特殊运行方式,也许影响电网正常运行时,应将更改方案提前_____日告知电网调度机构。 7.7电网调度机构、并网风电场应按规定参与能源监管机构(或能源监管机构指派有关单位)定期组织召开网厂联席会议,电网调度机构应在会议上分析电网运行状况、预测系统形势、阐明有关电网安全技术措施贯彻状况,协商处理有关电力系统运行重大问题。乙方应在会议上通报风电场运行状况及有关风电场安全技术措施贯彻状况。 7.8双方应以书面形式互换有关值班人员名单,并及时告知变动状况。 7.9当发生如下状况时,电网调度机构有权采用调度指令、远方控制等措施调整风电场出力。 (1)常规电源调峰、调频能力达到技术限值,或配合风电调整导致供热受到影响; (2)电网发生时尚、频率、电压异常需要风电场配合调整; (3)风电场持续_______日不提供风功率预测。 发生上述状况后,调度机构应在次日向乙方披露原因,并就弃风记录电量核算一致。 7.10试运行期满后,电网调度机构应出具并网调试书面意见。当发生如下状况时,电网调度机构有权规定已并网风电场退出并网运行,有关购售电协议同步终止。 (1)风电场未按期完毕反事故措施整改; (2)风电场实际运行过程中不具有本协议承诺技术能力。 第8章发电计划 8.1乙方应根据已签订购售电协议及风电场运行实际状况,按下列规定提交风电场年度、月度、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发电计划提议: (1)乙方在机组初次并网日______日前及在此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发电计划提议。 (2)乙方在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月度发电计划提议,包括预测发电量、下一月数年平均风况等。 (3)乙方在国家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或特殊运行方式出现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期间发电计划提议。 8.2根据风电场预测气象状况,结合乙方申报发电计划提议,甲方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编制下一年度分月发电参照计划告知乙方。 8.3根据第8.2条制定年度分月发电计划和乙方申报月度发电计划提议,甲方在每月______日前将编制下一月度发电计划告知乙方。 8.4风电场应于每日时前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交次日风电96点发电功率申报曲线及电网高峰、低谷时段保证出力,电网调度机构根据各风电场保证出力预测状况,综合考虑电网状况,调整机组组合,增长风电接纳能力,并在每日时前下达风电场发电计划。 8.5风电场应根据超短期风电功率预测,每15分钟自动向调度机构滚动上报未来4小时风电发电功率申报曲线。 当日气状况与日前预测偏差较大,导致日风电发电功率申报曲线偏差超过______MW(或______%)时,风电场应提前4小时将修改风电发电功率申报曲线提议汇报电网调度机构。 电网调度机构可按电网运行实际状况调整风电场计划曲线。 第9章设备检修 9.1并网运行风电场设备检修应按照计划进行。 9.1.1乙方在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交年度、月度、节日、特殊运行方式发电计划提议同步,将年度、月度、节日、特殊运行方式设备检修计划提议报电网调度机构。 9.1.2经双方协商后,电网调度机构将风电场设备检修计划纳入电力系统年度、月度、节日、特殊运行方式检修计划。 (1)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经核准风电场下一年度设备检修计划告知风电场。 (2)在每月______日前将经核准风电场下月设备检修计划告知风电场。 (3)在国家法定节日______日前或特殊运行方式出现______日前将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设备检修计划告知风电场。 9.2假如风电场(机组)需要临时消除缺陷,一次性消缺容量超过______MW(或全厂容量______%)时,应在小时前向电网调度机构提出申请,电网调度机构应根据电网状况尽量予以安排。 9.3检修立案、申请与批复。 9.3.1纳入调度范围风电场升压站设备和公用设备(含一、二次设备)实际检修工作开始前需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交检修申请,获得同意后方可动工。 9.3.2风电场机组检修前,应报调度机构立案;检修容量超过______MW(或全厂容量______%)时,实际检修工作开始前需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交检修申请,获得同意后方可动工。 9.3.3检修立案应于实际检修工作开始______日前提交给电网调度机构。 9.3.4检修申请应于实际检修工作开始______日前提交给电网调度机构。 9.3.5检修申请(立案)应包括检修设备名称及台数、检修容量、检修时间、检修内容、对最大可用容量影响、隔离措施、对系统规定等内容。 9.3.6电网调度机构应于实际检修工作开始______日前将检修申请批复告知风电场,并阐明风电场应采用安全措施及其他有关规定,同步做好事故应急预案。 9.3.7风电场应在提交检修立案同步,制定应采用安全措施,并做好事故应急预案。 9.4乙方应严格执行已批复检修计划,准时完毕各项检修工作。 9.4.1风电场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已批复计划检修,可在已批复计划动工日前______日向电网调度机构提出修改检修计划申请。电网调度机构应根据电网运行状况,合理调整检修计划。可以安排,应将调整后风电场检修计划提前______日告知风电场;确实无法安排,风电场应设法按原批复计划执行,否则,电网调度机构在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再另行安排计划检修。 9.4.2风电场检修工作需延期,须在已批复检修工期过半前向电网调度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并获得电网调度机构批复,未获得批复不得延期。 9.4.3由于电力系统运行需要,风电场不能按计划进行机组检修,电网调度机构应提前与风电场协商,调整检修计划并告知风电场。假如机组必须超期运行,双方应针对机组超期运行期间也许出现紧急状况约定应急措施,以及转入检修状态程序,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9.5设备检修完毕后,风电场应及时向电网调度机构汇报,并按规定程序恢复设备运行。 9.6电网一次设备检修如影响风电场送出能力,应尽量按照对风电场影响最小原则安排,并尽早告知风电场。 9.7电网调度机构应合理安排调度管辖范围内电网、风电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调度自动化及电力调度通信系统等二次设备检修。二次设备检修原则上不应影响一次设备正常运行,否则,应尽量与一次设备检修相配合。 第10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10.1甲方应严格遵守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并符合如下规定: (1)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计算和运行,对装置动作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2)对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调试并定期进行校验、维护,使其满足原定装置技术规定,符合电网调度机构整定规定,并保留完整调试汇报和记录。 (3)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后,须立即按规程进行分析和处理,并将有关资料报电网调度机构。与风电场有关,应配合其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 (4)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误动或出现缺陷后,须立即按规程进行处理,并分析原因,及时采用防备措施。波及风电场,应将有关状况书面告知风电场。 (5)指导和协助风电场进行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和运行,提供必要技术支持。 (6)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和电网调度机构提出反事故措施。 (7)于每月日前完毕上月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分析汇报,提供份给乙方。 10.2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并符合如下规定: (1)负责风电场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计算(风电场内属调度管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值由电网调度机构下达,其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值由风电场自行计算整定后送电网调度机构立案)和运行维护,对装置动作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2)对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调试并定期进行校验、维护,使其满足原定装置技术规定,符合整定规定,并保留完整调试汇报和记录。 (3)与电网运行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必须与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相配合,有关设备选型应征得电网调度机构承认。 (4)若甲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状态变化,风电场应按电网调度机构规定及时变更所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值及运行状态。 (5)风电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后,须立即汇报电网调度机构值班员,按规程进行分析和处理,并按规定将有关资料送电网调度机构。与电网有关,应与其配合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 (6)风电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误动或出现缺陷后,须立即汇报电网调度机构值班员,按规程进行处理,并分析原因,及时采用防备措施。波及电网,应将有关状况书面送电网调度机构。 (7)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 (8)于每月日前完毕上月风电场继电保护(包括线路保护、变压器保护、发电机保护、母线保护等)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分析汇报,提供______份给电网调度机构。 (9)风电场有关保护具有站内统一对时功能。 10.3双方应书面明确并网界面继电保护设备整定计算、运行维护、校验和技术管理工作范围和职责划分。 10.4双方为提高电力系统稳定性能,应及时进行设备更新、改造。 10.4.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备更新改造应互相配合,保证双方设备协调一致[12]。 10.4.2改造设备须通过调试验收,确认合格后[13]按规定程序投入运行。 10.5乙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达到如下重要运行指标(不计因甲方原因而引起误动和拒动): (1)继电保护主保护运行率≥______%。 (2)______kV保护及以上保护动作对率≥______%。 (3)故障录波完好率[14]≥______%。 (4)安全自动装置投运率≥______%。 (5)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对率≥______%。 (6)双方约定其他运行指标:______。 10.6双方应分别指定人员负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维护工作,保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正常运行。 第11章调度自动化 11.1甲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自动化系统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调度端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并符合如下规定: (1)监督调度自动化系统可靠运行,负责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状况监测,协调运行中出现重大问题。 (2)按设计规定为风电场自动化信号接入提供条件。 (3)将系统有关信号及时精确地传送至风电场调度自动化系统。 (4)及时分析调度自动化系统故障原因,采用防备措施。 (5)指导、协助乙方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工作,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 (6)计算机监控系统、安装在风电场考核系统及报警系统均应符合《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及有关配套文献中有关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和管理方面规定。 11.2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自动化系统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风电场端调度自动化设备运行维护,并符合如下规定: (1)风电场运行集中监控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电量采集与传播装置远动数据和电能计量数据应按照符合国标或行业原则传播规约传送至电网调度机构调度自动化系统和电能计量系统。电能计量系统应通过经双方承认具有对应资质检测机构测试,保证数据精确传播。风电场运行设备实时信息数量和精度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电网调度机构运行规定。 (2)接入220kV以上电压等级风电场需按调度规定配置PMU装置,并接入升压站设备、动态无功赔偿装置等信息,具有上传功能。 (3)及时分析所属调度自动化系统故障原因,采用防备措施。 (4)协助甲方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工作,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 (5)风电场计算机监控系统及风电场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及设备应符合《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及有关配套文献。 (6)风电场运行集中监控系统可以精确接受并执行电网调度机构下发有功、无功、电压调整及机组投切等指令信息,具有接受发电计划曲线能力,需按调度规定配置AGC、AVC系统或功能模块。 (7)风电场运行集中监控系统可以向甲方自动化系统提供:机组及机组群有功、无功功率、电量、频率;主变压器有功、无功功率、电量;母线电压;风电机组状态;开关、母线、线路有关信号;实时风能监测系统及风电功率预测系统应接入风电场运行集中监控系统,向甲方提供超短期(未来1~4小时)预测信息、实时气象数据(包括风速、风向、气温、气压等)。风电场运行集中监控系统、并网技术支持系统应通过专网方式接入甲方调度自动化系统,并具有事故信息查询功能。 (8)风电场端自动化设施技术要保证与调度端一致。 11.3双方应遵守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及调度自动化系统有关规程运行维护自动化设备,不得随意退出或停用。 11.4风电场计算机监控系统、电量采集与传播装置应达到如下重要运行指标: (1)计算机监控系统远动工作站可用率(月)≥______%。 (2)遥测量精确度误差≤______%。 (3)遥信量动作对反应率≥______%。 (4)风电场运行集中监控系统可用率≥______%。 (5)风电场并网技术支持系统可用率≥______%。 (6)双方约定其他运行指标:______。 11.5双方应分别指定人员负责所属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工作,保证调度自动化系统正常运行。 第12章调度通信 12.1甲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通信系统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调度端通信系统运行维护,并符合如下规定: (1)监督调度通信系统可靠运行,负责调度通信系统运行状况监测和调度指挥,协调运行中出现重大问题。 (2)负责调度端通信设备及______、______、______通信线路运行维护,并保证其可靠运行。 (3)及时分析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原因,采用防备措施。 (4)指导、协助乙方调度通信系统运行维护工作,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 12.2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通信系统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风电场端调度通信系统运行维护,并符合如下规定: (1)负责风电场端调度通信系统运行维护,并保证其可靠运行。 (2)风电场端通信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调度汇报,并分析故障原因,采用防备措施。 (3)协助甲方调度通信系统运行维护工作,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 12.3乙方与甲方电力通信网互联通信设备选型和配置应协调一致,并征得甲方承认。 12.4乙方使用与甲方电力通信网有关载波频率、无线电频率,须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 12.5双方应有备用通信系统,保证电网或风电场出现紧急状况时通信联络。 12.6乙方调度通信系统应达到如下重要运行指标: (1)通信电路运行率[15]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2025年风力发电场并网调度协议.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13010818.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